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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如果你是法官    (转帖)
柳牛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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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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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法官    (转帖)

        EZICH& _  
        这篇文章摘抄自柴静的博客,它让我联想到前几日坛子里讨论得热闹非凡的那件热点新闻。 ' 3h"Ol{b  
v[P $c$Xi  
。。。。。。。。。。。。。。。。。。。。。。。。。。。。。。。。。。。。。。。。。。。 fpESuVKr  
&w4~0J>v!  
        那一年,我刚进法院,血气方刚,豪情万丈,以为刑事司法的真谛就是主持正义、荡涤邪恶。第一次接触死刑案件时,我并不是承办人。合议庭当时正讨论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是一名在酒吧与人起了争执的青年男子,他一怒之下,回家拿刀捅死了对方。 J.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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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议庭内部形成两种意见:一方认为被告人属于激愤杀人,罪不当诛;一方认为被告人蓄意杀人,其罪可诛。我的意见是,被告人是在与人起了争执后,返回家中取刀,应该不属激动杀人,而且主观恶性严重。这种意见得到多数人赞成,并被合议庭采纳,那名被告人也最终被判了死刑。 ^5{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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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二审与复核结果下来,上级法院维持原判,被告人被押赴刑场执行。那一天,我也去了。站在刑场,我见到那个青年。那一刻,我突然懊悔莫名,内心反复问自己:“他,真的该处死吗?”这是一位文弱、清秀的年轻人。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 S3c V^Cz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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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他死刑,在法律上没有错误,可为什么我一见到他就会那么懊悔?是那双眼睛么?自那以后,只要是死刑案件,在我未亲眼见到被告人的情况下,我再也不敢轻易表态。也是从那刻起,我才真正明白“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这句话的含义。当我审理死刑案件时,只要我在判决前稍有一点法理、情理乃至证据认定上的犹豫,我都不会作出死刑判决。 E@ux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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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所有死刑案件都实现了二审开庭。今年,最高法院最终收回了死刑核准权。许多人说,二审法官跋山涉水去开庭,复核法官千里迢迢来提讯,无形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变相加重了司法负担。然而我的经历告诉我,没有什么司法负担的分量大得过生命的重量。如果你连这个人都没有见过,又凭什么宣判他死刑呢? _ML`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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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都对死刑的执行过程感到神秘,其实,对执行者而言,最大的震撼,往往是濒死者对生命的不舍与留恋。一次,即将对一名死囚执行枪决,临刑前,他突然对法警提出最后请求:“我可不可以挪一下位置,我面前有块石头,如果倒下,这石头正好磕着我的脸。”法警满脸迷惑地朝执行指挥看看,指挥叹口气,说:“给他挪吧。”在场者都见惯了执行场景,看到这幕却都很动容。 tCo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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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资深法官曾对我们说,如果你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就不配做一名刑事法官。这种敬畏,既包括对被害人的,也包括对被告人的。一次,一位生性胆小的女同事曾办理过一起强奸杀人案。她说,阅卷时,自己看过被害人生前照片,那是很漂亮很清纯的一个女孩儿。再看尸体解剖照片,虽然尸体已被焚烧甚至腐烂,但她却一点也不像从前那样觉得恶心、可怖。她说:“这个时候,她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可怜的小妹妹,我认真阅卷,就是为她申冤,我为什么要害怕她的尸体呢?”事实上,许多年轻的刑事法官,就是在一张张这样的尸体解剖照片前体会到自己肩上责任的分量,并最终完成了从法科学生到法官的成长过程。 x^0ME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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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开玩笑,说我们刑事法官就是一群杀手,媒体也爱给我们冠以“生死判官”之名。有段时间,由于待遇低、经费少,许多男法官纷纷辞职做了律师,庭里女性占了多数,结果被人们叫作“红粉杀手”,许多未婚女孩子连对象都不好找。其实,我们并不喜欢“杀手”这一头衔。对我们来说,我们会判罪行极其严重者死刑,但也会将更多罪不至死者从枪口下解救出来。如果法官们没有自己的独立思维,只是机械审理,匆忙下判,那和杀人机器又有什么分别呢? sr|afqj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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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哲人曾说:“法律家判断对错,政治家权衡利弊”。可对于刑事法官来说,判断对错是一方面,有时也必须像社会学家乃至政治家那样,跳出法律本身,去考量更多的利与弊。有许多案件中的情形,涉及到伦理、道德、政策、民族、文化等各个层面,单靠法律已很难解释清楚。在社会总体公平正义难以达到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力图在一起起个案中实现具体正义。 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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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法官,有时我们自己也不能左右判决的结果。一场刑事诉讼,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被害人或者被告人亲属上访、闹事,几乎成为判决之后的常态。当事人有时闹凶了,本地政府就会过来干涉,提醒我们不但要注重法律效果,还得考虑社会效果。可是现实中许多事情,哪里是能够简单地用辩证法折中解释清楚的?许多冤案错案,就是在法律效果对社会效果的妥协中慢慢催生。而“民愤极大”或是“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这类抽象话语,对案件走向的影响经常要大于明确的法律规范。 0m`{m'B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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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后,本地政府对死刑判决影响力逐步变小了,一些当时顶不住压力判了死刑的案件,被最高法院纷纷发回重审。可与同事聊天时我们也总在感慨,如果核准权早一些收回,也许当初一些罪不至死的人就活下来了。 -p b>=@Yq  
m+Um^:\jX  
  在担任刑事法官的同时,我和我的同事们,力图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同于常人。但办理死刑案件,心理压力是难免的。我们易处于焦灼状态,思维反复在某个问题中纠结缠绕。午夜梦回,经常梦到极端残酷、残忍的事情。长期目睹社会的最阴暗面与人心的最丑恶面,我们有时也会变得敏感、易怒而又多疑。我们最大的希望,是少一些被害者,少一些罪行,少一些死刑。此外,如果给我们一些心理辅导,那就更好了。警察开一枪都要接受心理辅导,更何况我们这些每天都要进行生死抉择的刑事法官呢? x(r>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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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偶然发现自己学生时代抄写的读书笔记。其中一则抄自民国法学家吴经熊的自传。上世纪30年代,吴经熊曾是上海特区法院的院长。他在自传中写道:“我当法官时,常认真地履行我的职责,实际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内心深处,潜伏着这么一种意识:我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一个法官的角色。每当我判一个人死刑,都秘密地向他的灵魂祈求,要它原谅我这么做,我判他的刑只是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够资格向罪人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 .(2Z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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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则笔记边,学生时代的我给的批注是:“伪善。” B<e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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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拿出笔,轻轻划去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了:“人性。” Y*}xD;c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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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萧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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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iceberg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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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9-16   
  现在,我拿出笔,轻轻划去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了:“人性
不是每只蛋在二十一天后都会孵出小鸡来,有很多事情光看开头是猜不到结尾的。
红果果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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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9-16   
其实我很想知道 j B.ZF7q  
为什么拐卖孩童不判死刑呢? Oo-%;l`&  
dc]D 8KX  
前几天,小乖的两岁小表哥洋洋由他奶奶一个人带着去公园玩,早上人很少,一个陌生人抱住洋洋就跑,洋洋的奶奶上去夺那人都不松手。好不容易才把洋洋解救下来。 7ThGF  
  洋洋奶奶吓得半死,再也不敢一个人带着洋洋出门玩
紅果果綠泡泡小咕咚
伍胥之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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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9-16   
牛牛也是从“红粉杀手”走向律师的吗?以前有没有做过刑事案子的法官啊?
杺栫杣杊椌柮栬,䒴蓉艿芖。
rené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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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9-09-16   
引用
引用第2楼采盈于09-16-2009 02:00发表的  : kpQXnDm 2  
其实我很想知道 7^3a296  
为什么拐卖孩童不判死刑呢? LYV\|a{Y  
3r]m8Hp  
前几天,小乖的两岁小表哥洋洋由他奶奶一个人带着去公园玩,早上人很少,一个陌生人抱住洋洋就跑,洋洋的奶奶上去夺那人都不松手。好不容易才把洋洋解救下来。 SFaG` T=  
  洋洋奶奶吓得半死,再也不敢一个人带着洋洋出门玩
5|pPzEA>  
        拐卖的,收买的,都应该重判。。。。。
一半是冰水,一半是火柴
windy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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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09-16   
普通人是很难了解到刑事法官内心的一面。当一个人每天都要面对着社会最黑暗的一面时,心里真的会很恐怖。 `62iW3y  
前两周,我看到一个摩托车仔被杀倒在马路中间,我第一反应是打通了120,就快速离天了现场,我害怕这种场景,等我返回取车时,120才到,伤者已死亡了,我吓的全身发冷汗,手脚冰凉。绕着道不敢过去,过了很久我想到就是向朋友倾诉,不说出来我会受不了。这是我人生中碰到最恐怖的一次。
过好每一天、、、、、
arthur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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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09-16   
引用
引用第0楼柳牛牛于09-15-2009 23:56发表的 如果你是法官    (转帖) : (8$; 4q[!  
        7"i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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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文弱、清秀的年轻人。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 )uJu.f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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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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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这人要是不“文弱、清秀”没有“惶恐”杀他就没什么问题了?不杀又会怎样?被害人的亲属会不会正义没有伸张。这事情很难搞清楚。也许根本就应该废除死刑。
垂涎三尺,非一日之馋。
柳牛牛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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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09-17   
引用
引用第3楼伍胥之于09-16-2009 02:47发表的  : ;B,6v P#  
牛牛也是从“红粉杀手”走向律师的吗?以前有没有做过刑事案子的法官啊?
5,;>b^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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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Pd$j  
回伍教授:我没有做过法官,没机会做“红粉杀手”,我的当事人里最重的量刑是死刑缓期执行。 AxbQN.E  
1F*3K3T {  
说实话,当我看到受害人尸体的照片,也挣扎过,恨不得当即辞去辩护人的身份,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只有硬着头皮上。那段日子特别矛盾,也特别害怕,脑海里重现着犯罪现场的情景,搞得自己疑神疑鬼,回家第一件事是先检查一下屋子,睡觉之前一定将窗户、大门锁死。就这样,还做恶梦,如果没做过法医、刑事侦破警察、公诉人和刑事庭法官,你无法想象那些个照片看了有多恐怖,杀人后沉塘再捞出来的尸体。 E5H0Yo.Wi  
.h0@Vs  
后来,我就不做刑事案子了。 .*3.47O  
:7&-<ae2  
需要强调一下,恐惧只是不做刑案的一个次要原因。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maggi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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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9-09-17   
一家之言,我觉得法官是需要见被告的,死刑的宣判也应该分外慎重,可是犯罪就要承担后果,跟被告的外形,眼神,是否有求生欲望并不能直接联系。 [lmghI!  
LxcC5/@\~(  
这个职业是需要心理辅导的~~~
嫁给了猪猪的兔子
qwyl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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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09-17   
人性和"法"有时是矛盾的 . o._`"V  
真正能把握好二者尺度的法官才是真正的高水平法官
username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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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9-09-17   
唉。。。。。。。。。。。
茶杯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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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9-09-17   
有色, 是不是生完了? 满月了吗?就上网?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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