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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韩寒博客:出国后才知原来国外那么落后(转载)
柳牛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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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09-09-29   
引用
引用第40楼wawabidoll于2009-09-30 14:06发表的  : 4U~[ 8U}g  
mn?< Zz  
X@5!I+u\L  
牛牛亲,回抱!可能律师确实看得要深刻一些,国内的状况,谨慎也是应该的,自己要小心。
=MRg  
5A Vo#}&\  
Pc`d@q  
嗯,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一手臭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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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09-09-29   
阳阳妈妈是个姐?                 
一手臭牌打遍天下
柳牛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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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表于: 2009-09-29   
引用
引用第43楼一手臭牌于2009-09-30 14:49发表的  : 403%~  
阳阳妈妈是个姐?                 
P>z k  
Vrf2%$g  
是我的姐
------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windy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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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表于: 2009-09-29   
牛牛肯定是个好律师!!
过好每一天、、、、、
cexo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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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09-09-30   
俺也是那7.4%里的一分哎,介是不是说俺 也是个金/银领捏? H'-Fv!l?  
e!URj\*  
还是,俺也喜偷菜,还有停车,跟牛年握个蹄子啊
wenwendyw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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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09-09-30   
引用
引用第16楼柳牛牛于09-29-2009 19:35发表的  : c5>&~^~>Tx  
_tS<\zy@y  
-N(y+~wN  
WM}:%T-  
红眉,韩寒这句“保证有幼女可以嫖”不是随意信口开河的。起码就我所知不是空穴来风。 , d ?4"8_  
$74ZC M  
.......
感恩,平安,喜乐,惜福。。。
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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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09-09-30   
贵州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年幼女生 D{Y~ kV|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3日07:02  中国青年报 V^QKn+/  
B~^MhX +j  
本报记者 陈强 J5)e 7  
9m0`;~!  
  在以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这半年来有关“老师强迫学生卖淫”的说法被传得沸沸扬扬。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传闻中的这起案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在赶赴当地采访后得知,这起未成年人受害案并非由教师组织或强迫学生卖淫,但有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 J0a]Wz %  
&eQzfx=|km  
  遵义市公安局8名民警秘密调查10天 cR}}NF  
x9xb4ZW  
  去年8月15日,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某小学六年级女生李瑜母亲报案称,李瑜被某私立中学初一女生王清骗出后遭人强奸。 L~x3}o$-o  
?{?mAb c  
  长年在浙江打工的李瑜母亲告诉记者,她丈夫开长途货运车经常不在家,13岁的女儿李瑜由在老家的婆婆照料。有一天,李瑜突然对奶奶说:“天天都有人在学校外面抓人,好可怕啊”,在奶奶的追问下,李瑜才说出自己被男人脱了裤子欺负的事。婆婆立即打电话叫李瑜的母亲赶紧回老家,说孩子“出事了”。 LG'JQGl5  
?aEBS  
  在李瑜母亲回习水的当天下午,她看到王清跑到家里来叫李瑜出去玩儿。李母听到两个小女孩在房间里嘀咕,觉得不对头,便揪住王清问个究竟。当李母从王清口中得知女儿确实被人奸污之后,就带着女儿李瑜和王清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W9[PE#F  
iC?s`c0B  
  李母说,报案后,她曾多次到公安部门催问案件情况,但“他们一直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在等待两个月后,由于担心在当地被人报复,她便带着女儿李瑜到外地去了。 gP/[=:  
1 >jG*tr  
  同年11月月初,遵义市公安局马副局长突然打电话给李瑜的母亲,告诉她案件有了重大突破,让她赶紧带女儿回习水来辨认。 q#LwM]<.@>  
2!\y0*}K  
  李瑜的母亲至今还不知道,此案之所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是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作出批示的结果。10月月底,拿到“尚方宝剑”的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10天后才向习水县领导通报“8·15”案件情况。 s0H_Y'  
D$q"k"  
  10多名中小学女生被胁迫卖淫 wXPNfV<(2  
C$){H"#  
  经警方调查,2007年10月,37岁的社会无业人员袁莉和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15岁的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袁莉负责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刘某、袁某负责寻找女学生带到位于习水县城关老司法局家属楼袁莉的家中卖淫。袁莉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全部归刘某、袁某所有。 #QXv[%k  
bM;yXgorU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刘某、袁某先后在县城的3所中学和一所小学门口附近守候,多次将李瑜、康倩、王清等10多名中小学女生(多名女生当时未满14周岁)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要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威胁手段胁迫到袁莉家中卖淫。 /|t vGC.#  
g9}u6q  
  据现在某中学读初二的受害人王清回忆,初一下学期的一天,她的同班好友康倩带她去见康的“结拜姐姐”和两个社会男青年,他们把她带到矿中路的一个小巷子,康倩借口溜掉,王也想走,但两个男的对她又打又骂。“当时我很害怕,被他们逼着进了附近一家旅社的房间,一会儿来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锁上了门后就动手脱我的衣服,我吓得直哭……后来那男的知道我是初一的学生后,就没敢继续下去,他给了旅社老板娘100元后走了。事后康倩的‘结拜姐姐’威胁我,不能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否则要叫人打我。” k^Zpb&`Hx  
*yKsgH  
  “第二天,康倩和我们学校食堂师傅的女儿刘某来找我,他们说我因为昨天的事已经怀孕了,刘某可以帮忙带我去一个地方把孩子打掉。”毫无生理知识的王清听信了她们的话,就跟着刘某来到老司法局家属楼3楼袁莉家中。 V2g,JFp&  
~"\sL;B  
  在这里,王清被一个叫冯支洋的教师夺走了第一次。“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老师。他很变态,不用安全套,还玩了许多花样。”完事后,下身出血的王清躲到厕所里哭泣,刘某过来安慰她,并给了她20元。 0&=2+=[c  
il<D e]G  
  此后,刘某经常带王清到袁莉家,“如果不去,她男朋友袁某就要打我。”王说。 \=Af AO@  
_s><>LH~  
  去年7月的一天夜晚,刘某再次找到王清,要她冒充处女和嫖客睡觉,并承诺“这是最后一次让我做这事”。为了摆脱刘的控制,王答应了。于是,刘把王带到一家宾馆进了事先开好的房间,待嫖客锁上门后,王进入卫生间洗澡,并按刘某教的办法,把刚打了耳洞的耳朵弄出血来涂到下身。“当我裹着浴巾上床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他问我到底是不是处女,我只好承认不是。”那男的很生气,丢了100元在床上就走了。王把钱交给刘,刘给了她50元。案发后,王清才知道这个未遂的嫖客是习水县马临工业区土管所所长陈孟然。 ^c83_93)R  
V9-pY/v 9  
  警方调查认定,玩弄过王清的还有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等人。 `Gx"3ZUn  
#pBAGm3  
  在学校班主任的家中,王清告诉记者,刘某不仅逼她卖淫,还让她去寻找其他女学生。“刘某答应我,只要我帮忙找到另一个女生,我就不用再去做那事了。” D;Fvd:  
.{k(4_Q?I  
  在某小学读六年级的13岁女生李瑜是王清找到的“替身”。现在外地读初一的李瑜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虽然她和王清不在一个学校,但由于她们俩的家人做同样的生意,且家靠得比较近,所以她们经常在一起玩儿。“有一次,王清骗我去买书包,就和刘某、袁某一起把我带到袁莉家,然后不准我离开……”有了第一次之后,刘某、袁某就经常到学校门口等李瑜。 oo) P(_"u  
y$r^UjJEO  
  警方侦查报告显示,嫖宿过幼女李瑜的有习水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冯支洋、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司机冯勇等人。 a3?Dtoy'  
)&1yt4 x6%  
  袁莉的丈夫胡某告诉记者,袁莉原先在县城开过旅社,也提供过卖淫方面的服务,不过之前做的都是社会上的卖淫女。刘某的男友袁某由于吸毒需要钱,就和袁莉商量找女学生来卖淫,为了隐秘,选择了在家中做这种交易。 Q-F'-@`(C  
nT` NfN  
  胡某说,袁莉没有这些女生的联系方式,往往都是袁某和刘某带她们来,然后袁莉再打电话去约嫖客。记者问胡,袁莉怎么有那些前来嫖娼的干部的电话?他说,她开旅社时就认识他们。 9Re605x Q6  
;!, ]}2w*X  
  胡某还告诉记者,这些受害女生最早是被袁某和刘某强迫来的。“她们很怕袁某,他说不要动她们都不敢动。”后来,有的女生自己放学后就独自过来,要求袁莉帮她找客人,做完一两个后拿了钱就走。 kQC>8"  
6?Q&>V26Y  
  据县司法局的一位家属透露,从农村进城的袁莉虽然住在司法局宿舍,但她和司法局没有什么关系,她买的是二手房。他们之前曾注意到经常有一些背书包的女学生进出大院,以为是来这里找人补课的。“有一次有人在院内的空地上摆结婚宴席,袁莉看见了,破口大骂。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挡了她的‘生意’。” 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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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法委书记:我们不回避问题 RKdf1C  
>C+0LF`U  
  中共习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云勤4月1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回避问题。这些涉案干部的所作所为“已经触及了中国人传统道德的底线”。“如果把这个案件等同于一般的治安案件,那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袁云勤认为,这起案件比杀死几个人还严重。“我们都是为人之父,如果我们的女儿被别人这么搞,我们的感受会怎么样?” 7loCb4Hv  
1)/B V{n  
  袁云勤说,这个案件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亟待加强;二是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管理力度要加大;三是需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 Ky|Hi3?  
F +*>q  
  袁云勤透露,在查处案件中,办案人员遇到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民间传言很多,说是教师组织学生卖淫,“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只有个别老师参与嫖娼,而没有老师参与组织”。另一方面是来自内部的分歧。有的人认为,这是一般的卖淫嫖娼案件,因为嫖客不知道卖淫女是幼女,给予治安处罚就行了。“针对这种糊涂看法,我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4个部门的领导召集在一起开会,大家统一认识,一致认为有关涉案人员应该逮捕。” GC66n1- X  
B/q/sC  
  记者告诉袁云勤,即便现在与受害女生王清面对面接触,一眼也能看出她是小孩。更何况案发时受害人年龄更小。袁表示赞同,他说,为了证明嫖客“明知或者应该知道”受害人是幼年,警方在询问过程中注意了对一些细节的审查,比如受害人“有没有戴胸罩,有没有长阴毛?” WLiY:X(+|  
o m`r^3,  
  据袁云勤介绍,涉嫌强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袁莉,涉嫌嫖宿幼女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支洋、李守明、陈孟然、黄永亮、陈村、母明忠(县人大代表、房地产开发商)、冯勇等8人已被逮捕,并由习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当地法院,将于下周三开庭。 8R`@edj>  
s#`%c({ U|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县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最高量刑将不会达到20年有期徒刑。只有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才可能判处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记者注意到,两年前发生在贵州省威宁县的一起“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首犯赵庆梅因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淫被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Z{+h~?63  
?u"(^93f  
  这两起同样发生在贵州的案件,受害人都是学生,其中有部分还是14岁以下的幼女。为何威宁案件放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习水案件却放在县级人民法院审理呢? {.bLh 0  
_55T  
  对此,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任炳强检察长解释说,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一个被告人的最高量刑可能超过15年有期徒刑,所以决定在县人民法院起诉。记者特地提到涉嫌强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袁莉,任检察长说,很难有证据证明袁莉有强迫的行为,强迫学生卖淫的是未成年人刘某和袁某。任强调,“我们也想对他们重判,但不能感情用事,必须严格依法”。 l~Kn-S{  
vY *p][$  
  习水县人民法院余德平院长告诉记者,他们还在对案卷进行研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将可能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4U<'3~RN  
B7nMy oj  
  另据习水县公安局陶冬局长透露,除被起诉的8人外,警方还依法对嫖娼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班某等9人进行了治安处罚。“这些人中,既有煤老板、个体户,也有普通市民、农民等,他们在袁莉家里嫖宿的是社会上的卖淫女。”陶说,对他们处罚的金额从2000元至5000元不等,拘留的期限也从5天到15 天不等。陶告诉记者,强迫、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未成年人刘某、袁某已被送到少年管教所,从事卖淫活动的程某被收容教育。 ?)<zrE5p  
m}:";>?#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电话联系到了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的妻子和习水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冯支洋的妻子,她们都承认目前丈夫的工资还在领。做生意的冯妻认为他丈夫是被人冤枉了,“他只是经常晚上到老板娘家里去打牌”。而在机关单位工作的李妻则认为丈夫是“咎由自取”,在她的心目中“他早就被开除了”。
沧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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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表于: 2009-09-30   
官员嫖宿幼女,法网何以如此柔情? "M7ry9dDH  
[ 2009-5-18 18:52:00 | By: 楚女 ] LAw X9q`  
http://blog.southcn.com/u/chunv/archives/2009/904.html -ud~'<k  
`C=!8q  
中国新闻网5月18日报道,震惊全国的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已有最新进展。5月17日,遵义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袁荣会涉嫌强迫卖淫罪,以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涉嫌嫖宿幼女罪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遵义市检察院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袁荣会强迫被害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卖淫,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应以强迫卖淫罪对其准确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陈孟然、黄永亮等7人主观上有嫖宿的故意,且明知被害人系幼女,客观上实施了嫖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7名被告人的行为应涉嫌嫖宿幼女罪。上述被告被控先后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期间,在当地嫖宿幼女。案发后,他们先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本案经过一波三折,在舆论的一片声讨声中,终于依法起诉,等待违法分子的是法律的公正审判和制裁。 5Ag]1k{  
mb0${n~fz  
同样是震惊全国的另一单同类案件,发端于宜宾市。根据四川新闻网5月15日报道 47岁的宜宾市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日前因花6000元嫖娼被宜宾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记者获悉,卢玉敏被正式开除公职,并被中共宜宾县纪委开除党籍。 ?P<&8eY  
\VHi   
据了解,卢玉敏被拘次日,便被单位停职反省。5月11日,宜宾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玉敏开除公职处分。5月13日,中共宜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卢玉敏开除党籍处分。 8PXleAn  
GK95=?f~8;  
新闻摘要:2008年12月20日,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经一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14岁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事先并不知道何某未满14周岁,因此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 _ H$ Cm  
$Y$!nPO  
公众的质疑在于,习水案和宜昌案在性质上都是一样的,嫖宿未满14周岁的少女。何以前者是以以嫖宿幼女罪提起公诉,而后者却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了事?根据法律规定,所谓嫖宿幼女罪是指利用金钱或财物购买的方法与不满14岁的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法可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看来,习水案司法机关对习水案的定性是准确的。而宜宾案公安机关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处罚就是有降格处理的嫌疑了。公众不禁要问,同样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何以不同的司法机关得出的诠释相差那么远?所作出的法律处罚也何以相差那么远?在同一个国家对同一个性质的案例处罚可以是15日并处罚金5000元处罚,也可以是5年以上监禁,这未免也太那个离谱了。法律的公正何在? RduA0@g0  
i.cSD%*  
我们不妨看看嫌疑人的身份,习水案中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等7人都是一般公职人员,而宜宾案当事人却是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因此,公众和舆论质疑,官员嫖宿幼女,法网何以如此柔情?是谁在“法外留情”?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问题,还是官员犯法可以法外留情降格处理?有关部门还欠给公众和舆论一个理据充分的交代。 +SPC@E_v  
~S|Vd  
如果是执法水平问题,就要反思执法人员之素质问题。如果“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事先并不知道何某未满14周岁,因此不构成犯罪”理据成立,岂非所有犯罪分子都来句“事先并不知道”而可以免责?如是,杀人者说杀者以为是猪而杀之,故无罪也。贪官者不知行贿者送的为赃物而无罪也。习水案中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等7人也能说一句“事先并不知道”而翻供开罪也。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卢某,他真的“事先并不知道何某未满14周岁”吗?那如何解释卢某一掷6000大洋来嫖妓呢?普通的妓女值这个价吗?要知道那里是四川宜宾县,不是法国巴黎美国洛山基。或许还是卢大人腰缠万贯家财不记较金钱?但卢大人只不过一个父母官而已,何以能腰缠万贯家财?疑点重重,令人匪夷所思。  Xe=@I*  
G8QJM0VpS  
如果是“法外留情”那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古代封建社会尚且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律准则,何以当今社会尚有官员嫖宿幼女,法网却如此柔情哉? 8f,jC+(  
UbC)X iO  
根据报道,习水这起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受到贵州省各级各部门重视。在案件侦破期间,贵州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冬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此案。因此,该案能够依法办理。 >+u5%5 -wr  
|xQj2?_z*  
但发生在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涉嫌嫖宿幼女案件,公众却看不到四川有关部门的领导也高度重视和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此案的报道。如果有关部门也指示“要求严肃查处此案”,如何不依法严肃查处卢某的违法犯罪情节?难道卢某有个乌纱罩着就可以从轻发落?从法理来说,对于违法犯罪的免责条款,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卢某的言行是否适用此条款,还须看受害人的口供和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据,以及证人证词佐证。公众对此仍有质疑。法外开恩,令人拍案惊奇! dAEz hR[ =  
2r?g|< :  
此外,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事先并不知道何某未满14周岁,因此不构成犯罪”成立,光凭卢某花 6000元嫖娼之出手大方,情节之恶劣,有关部门就可以严肃查查其有无其他经济犯罪情节?或者,卢某是否第一次嫖娼,如果两次以上,还可以依法送其劳动教养三年以下的处罚。 BRoi`.b:  
]_d(YHYf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卢玉敏,经一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14岁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这个细节,有关部门有没有对火锅店老板娘牟某进行法律追究,新闻没有交代,公众无从了解。按法律规定,容留或者介绍妇女卖淫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火锅店老板娘牟某在卢某嫖宿幼女案中起媒介作用,有没有收取好处费是对其定性的证据之一。而她介绍幼女给卢某时有没有说明该女子未满14周岁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有介绍说明该女子是雏妓,那么就可以对卢某进行嫖宿幼女罪定性。更何况,火锅店老板娘牟某是不是第一次介绍和容留幼女卖淫?如果是若干次,不仅必须追究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的法律责任,还可以深挖出一批乐于嫖宿幼女的大小权贵,拯救大批的受害少女,为民除害。实乃是公德无量之举。公众和舆论也必会大赞其功。且保持几分期待。 ?U|~h1   
'QeqWn  
因此,只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再深挖一锹,卢某就不可能逍遥法外的。令人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就是不顾法律之严肃,不顾未满14岁少女身心之伤害,断然将嫖宿幼女罪降格定性为普通嫖娼违法行为而作治安拘留15日处理。此于理不合,于法不容,而于情则见柔也。毫无疑问,一句“事先并不知道”就可以免责,决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立法原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情节的认定也决非一句 “事先并不知道”而可以变通。 VQPq+78  
YH':cze  
此判例既出,其问题之严重性,将可能动摇国家的司法基础。如果国家法律可以肆意地任由人来诠释、悔辱和践踏,将给公众诟病已久的司法腐败开一个重要渠道,势必使国家法律变成一部地方法律、部门法律、甚至于变成利益集团用来护身的或者权贵用于谋取私利的法律,那么,国家司法体系必将崩溃。司法的这种选择性判决,其影响之深远,还未可推测。将来公权在握,违法者自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哪有国家司法的地位和作用?! t@}<&{zk  
~Ufcy{x#  
此判例既出,可是“名满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事先并不知道”就可以作为嫖宿幼女免罪的护身符,已然成为乐享嫖宿幼女权贵们的口头衔。将来要打击此类犯罪将带来更多的法律障碍,困难重重。如果“事先并不知道”可以作为嫖宿幼女免罪条款列入当代的司法解释,而作为判决此类犯罪准则,那么,这部法律就不是用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而是一部保护权贵免遭法律追诉的法律,其司法解释也是为权贵开脱罪行的司法解释。这样,权贵们将来嫖宿幼女也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社会上将有更多的引诱未成年少女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从而将有更多少女被迫走上以卖淫为生的不归路。无数幸福的家庭也将因此破碎。这将极大地威胁到我国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建立。 *2 MUG h  
XZd !c Ff  
毫无疑问,卖淫嫖娼行为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沉渣,泛滥于社会主义新中国,于理不合,于法不容。嫖宿幼女是严重刑事犯罪,已经逐步开始腐化政府官员,败坏社会风气,将大大影响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仰信任和信心。而任何放纵此类犯罪都是对法律的嘲笑、蔑视和挑战,这比犯罪本身对社会构成的危害更大。但笔者相信,在法制社会,卢某一日逍遥法外,公众质疑之呼声一日不绝。宜宾官员嫖宿幼女案一日不依法查处,舆论讨伐之强音一日不断。基于本案对和谐社会的深刻影响,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极端危害性,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鞘,纠正地方执法部门的错误裁决,使嫖宿幼女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使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显示出它应有的锋芒!公众和舆论都乐观其成。
沧桑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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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表于: 2009-09-30   
你们不知道嫖宿幼女的事?前段时间网上对此事挺热闹的。 L2{tof  
GgA =EdJn  
以韩寒聪明的大脑,不会随便说出"嫖宿幼女"。用GG搜一下,会找到不少这样的事。 &`@,mUi{Ac  
中国的法律上有一条"嫖宿幼女"的罪,那时耻辱。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该以强奸罪论处,很多国家都是这样的。
newport9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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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表于: 2009-09-30   
引用
引用第37楼心静如水于09-29-2009 21:52发表的  : @D0Ut9)  
俺也在7.4%里混着,俺不在大城市,俺在网上键步如飞,俺在网上交网友(很无奈滴是目前还仅限于女网友),俺在网上追星作HC状,为喜欢的男明星写酸文,俺在网上追看六六的所有文章,呵呵,俺过得很开心。
p@cPm8L3  
yc%AkhX*  
很小声问一下, 这位新同学是米女还是帅哥? 表打俺, 俺智商低。
随遇而安, 知足常乐。
weiw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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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2009-09-30   
看了24楼的图,觉得有点奇怪,46-50岁不上网啊?
红眉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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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2009-09-30   
引用
引用第50楼沧桑于09-30-2009 10:54发表的  : 4+v~{  
你们不知道嫖宿幼女的事?前段时间网上对此事挺热闹的。 _;'}P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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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韩寒聪明的大脑,不会随便说出"嫖宿幼女"。用GG搜一下,会找到不少这样的事。 -(:BkA  
中国的法律上有一条"嫖宿幼女"的罪,那时耻辱。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该以强奸罪论处,很多国家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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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存在”和“普遍存在”有很大程度不同吧?韩寒保证有幼女可以嫖是哪种尺度? s)]|zu0"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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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个性变态,拘禁幼女十几年,就在自己简易房里,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事西方国家也有好几例 N66jFR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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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掺和这贴了,不说了
红柳 离线
级别: 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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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2009-10-01   
我咬过多少次牙,说不再讨论中国的事情, 这次还是没能忍住。 _ e`b^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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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 每个人每个社会都有他不完美的地方, 身为老百姓, 有的权利是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至于如何解决问题, 如何平息民怨,那是政府官员的责任和义务, 你吃国家的拿国家的, 顺手给来百姓一点关怀和照顾, 再有心建立一些完善的制度, 造福人民没那是应该的。 q/4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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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老百姓一抱怨, 就回到:拿个方案来, 这不是推卸责任吗?老百姓若各个有能力解决问题, 他就来当官了, 现官不得腾出位子来吗? r43dn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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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眉所说的黑暗, 不是在美国没有,有, 多得是,和中国有什么不同? -$e\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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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不同, 在于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不同。 &m Y<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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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事件, 基本是人民对人民的诉讼, 而中国的不法和嫖幼, 是有权有势有钱阶级, 在明知违法还要为的产物, 之所以嚣张, 一是没有民监督和批评的渠道, 二是知法犯法没有法律有效的制裁。 M.|hnGX N  
f, ;sEV  
想象一下, 采幼女补阳的官员行为, 在美国会有吗?假如有了,一定会是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种制裁, 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而不是犹如看碟下菜, 人为的执法, 更不会是在极力掩盖到不可收场地步时, 才有政府的督查行动启动, 更不可能靠舆论封锁, 使事件最终不了了之, 远离民众的视线, 最终事端的诱因并没有被解除和解决。 #wC4$y<>  
Ui?t@.  
所有的民怨和批评, 两个渠道就可以解决:一是批评和抱怨的渠道畅通, 官员是为人民服务切实实际解决社会问题, 而不是高高在上让人民理解他们的苦衷而多要求人民忍耐和委屈, 二是法律建立后的公正实施, 依法治人治国。 s[xd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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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曾说中国的沦落是道德的丧失, 我说你错了, 中国的道德丧失, 是因为没有社会公正, 社会的公正依靠的是法律的公正实施。美国有人天天讲高尚的道德吗?没有!但为什么这里大多数的人民都遵守社会的法律社会的公德和爱护社会的公共设施?应为有个公正存在, 有个法律存在。警察送你到监狱, 只要你犯法, 而不会应为你是Clinton就放你一马, 邻居吵闹过分, 警察会来让他们替别人着想而遵守夜里安静的潜规则, 而不会是吵闹的邻居来骂你多管闲事, 更不会是被吵闹的邻居忍气吞声应为警察说小事不值得他管或太忙没时间管或不关我事你自己解决等等。警察基本是随叫随到, 哪怕你的猫狗都帮你解决, 警察上面有法院, 法院上面有高院, 只要你认为是对的, 总有地方替你主持公正。 \;P B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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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造成社会本质不同的原因所在:依法治国, 以民为本。 apw8w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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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公正仁道的标杆存在和被实施,有道德的人是应该的而不是伪善的被迫,没道德的人在涉及他人利益的时候是要被及时制裁和谴责的。 人心因此都有了对于错是非观念, 更有了挺身而出为正义敢言敢为的普通大众。 ENqJ9%s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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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根基, 说老实话, 谁当国家主席那个党执政, 都不用再提心吊胆哪天被推翻, 矛盾总归会是有, 但都会而且只会是:人民内部矛盾, 不会变质为敌我矛盾。
[ 此贴被红柳在10-01-2009 10:49重新编辑 ]
若岩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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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2009-10-01   
采幼女补阴?!不是吧?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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