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有几个疑问。 <0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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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似乎是上车后就发现座位旁边是个老太太。根据故事的场景,乘客是按号坐座位的。按照逻辑来说,人贩子应该是来回寻找目标,而不是守株待兔,因为那样的话就太难找到目标了,增加做案成本。 p;zV4u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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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似乎最后是靠孩子的名字打败的人贩子,可我看不出这个名字的重要性。因为孩子只有1岁,根本就不会把话讲利索的。所以人贩子哪怕报错了名字又能怎么样,这个小女婴又没法自己告诉路人,我其实是叫XXX,不叫XXX,XXX是我哥哥的名字。当然如果小女婴能自己确认身份了,人贩子自然也就不敢这么猖狂了。所以说名字完全不是个关键性问题,这么猖狂的人贩子前一秒钟还是志在必得的样子,怎么会因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名字就偃旗熄鼓了呢? 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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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认为路人很多是"托儿",造成那样一种局面肯定得有至少5到6个合伙人的。作者的孩子是个女婴,据我所知,女婴好像是不太值钱的,大约3000左右?也就是说做这一次案,要一个老太太,一个小男孩,还有一个妇女,再加上5到6个合伙人,大约得接近10个人,得手之后,还有转卖的费用,他们平均下来每个人最多只有300块的利润。这个是杀头的罪啊,高风险再附加高成本,利润之低,我觉得脑子正常的都不会这么干。 q@8J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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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怀疑国内人贩子偷孩子的手段已经是防不胜防,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明抢了。我只是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