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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在美国“政治不正确”的可怕后果:必付出沉重代价 凤凰网
Troublemake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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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7-16   

在美国“政治不正确”的可怕后果:必付出沉重代价 凤凰网

在美国“政治不正确”的可怕后果:必付出沉重代价 凤凰网 -2 x 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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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者的话:自由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自由,民主也都是相对的民主。在全世界被视为马首的所谓美国,很多的规矩往往被外人错误解读,想当然地以为如果是在美国就会如何如何。事实上最近美国连续发生的一系列有关言论和观点的事件,以及他们的处置方式,应该要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引以为前车之鉴,避免自己落入这种尴尬的境地。这篇文章中没有提及翟田田,因为翟的案件不是单纯的政治事件,可能还包括更多复杂的因素。总之,大家好好看看,批判地接受对自己来讲有帮助的信息吧。 ~ M*g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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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娴 / 哈佛大学法学院一白人女生,和几个朋友聚会,期间谈及种族问题,女生谈及她认为黑人的智商就是不如白人的看法等等。回家后,该女生觉得意犹未尽,便将自己的观点写在电邮里,发给另外一个女生。该女生在电邮里再次表示对黑人和白人智力区别的认同,还说,即使我的孩子生在新几内亚,也会是聪明的等等。 @8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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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私人之间的电邮,在两个女生为某事反目以后,被收信的女生公布出来,在哈佛法学院引起一场风波。愤怒的哈佛法学院非裔学生组织,将此信在全国各大学所有的法学院,以及全美所有的法律网站上广泛张贴。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影响这女生的在法律界的前途。据说该女生本来已经在一位资深法官处得到一份工作。事件发生后,这位顶尖法学院的女学生,即将到手的好工作,很可能化为泡影,而且未来在法律界的发展很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4%7 s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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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学院非裔学生组织觉得有理由相信,存在着这种种族偏见的人,如果从事法律工作,遇到有与种族有关的案子时,很难令人相信该女生会公正地对待,因此他们有这样激愤的行为。鉴于非裔美国人多少年来饱受歧视压迫的历史,非裔学生组织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 YBvd q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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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该白人女生无疑是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关键是,在美国,关于种族偏见和种族歧视的问题,已经有了非常坚定的政治正确的标准。无论是谁,一旦说了政治不正确的话,势必要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当然,该女生的电邮是私人性质,不应该被公布出来,此事件也对那些盲目相信密友的人是一个警醒,这是另一个话题。) O&V[g>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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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治正确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例子,还有哈佛大学前校长,因为发表“女性学理科天生不如男性”这样涉及性别歧视的言论,遭到美国以及其他西方媒体的强烈抨击,最终被迫道歉并辞去哈佛大学校长职务,成为哈佛历史上任职最短的校长。 p+[} 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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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国际关系问题上也一样。白宫最资深的记者海伦托马斯,因为在白宫外接受采访时发表激烈的反对以色列的话,激起美国犹太团体、记者和政界人物的愤怒,不仅白宫发言人表示托马斯的言论应该受到谴责,白宫记者协会也罕见地发表声明表示反对。海伦托马斯不得不为自己的政治不正确的言论道歉并被迫辞职退休。 43L|Q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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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CNN黎巴嫩籍资深编辑纳斯尔,在她的推特上表示对4日逝去的黎巴嫩回教什叶派最高领导人之一的费德拉拉表示难过和尊敬。费德拉拉不仅是什叶派的最高领导人之一,而且还是激进组织真主党的早期导师,而真主党是被美国视为恐怖组织的。在CNN工作了20多年的纳斯尔为自己的政治不正确付出的代价是,被 CNN解职。 Rg&19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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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瞩目的还有美军驻阿富汗最高指挥官麦克利斯特尔的被解职,麦克利斯特尔的被解职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大嘴”批评白宫,而是因为他的言论的政治不正确,按奥巴马的话说就是:“破坏了我们民主体制的核心,即文职政府对军队的控制权,并且侵蚀了我们开展团队合作、实现阿富汗目标所必需的信任”。麦克里斯特尔只好黯然离去。 *H" a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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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确”起源于美国19世纪的一个司法概念,主要指在司法语言中要“政治正确”即符合法律和宪法。这一司法概念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逐渐演变扩展,变成“与占压倒优势的舆论或习俗相吻合的语言”。所有与主流舆论习俗等不吻合的语言,都属于政治不正确。在美国,发表政治不正确的言论并不违法,并且受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是政治不正确的言论因为不符合主流的标准,所以,发表这类言论的人,必然要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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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1984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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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07-16   
任何国家的官场与职场都有一些特定的禁忌话题, 美国也不例外。种族歧视在美国是绝对的禁忌,无论如何是不能外显的,别说显现于文字或语言,甚至连肢体动作比如鄙视的眼神都不能出现。   h<% U["   
QKccrAo  
我觉得,政治不正确在官场上无法生存是可以理解的,异类份子在一个同质性高的团体里向来就容易被排挤,比如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旦被发现,下场通常很凄惨。
arthur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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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07-16   
总觉得这种说法哪儿有点不对。这东西好象跟言论自由扯不到一块,把言论自由绝对化本来就是一个悖论。好象更关键的是谁有发言权,或者谁来决定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 2y kCtRe  
{ma;G[!  
应该是老板有决定权,可能更重要的是谁是老板的问题。在美国理论上讲老百姓是政府的老板,所以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了什么是政治正确。但是在企业里就不同了,大多数公司里就没有民主可言,大概只有SHARE HOLDER有发言权,员工就没有。当然还是有好老板与坏老板的差别的。
垂涎三尺,非一日之馋。
向日葵子 离线
级别: 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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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07-16   
我认为这是个言论自由范畴的问题。美国标榜言论自由,你可发表你的观点,但不要 fHfY}BQS  
忘了,别人或社会会根据你的言论来判断你的行为和各种倾向。这个哈佛大学的法 E[?kGR[  
学院学生发表这种言论,她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但她如想在政府的法律部门工作, e$wt&^W  
反对者就可以用这个理由来为她定性,她是有种族歧视倾向的,封杀! CH;;V3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有一个中国留学生(现在还在狱中),逮捕他的理由是他说“我恨 gS$A   
不得把什么什么楼烧掉,把什么人杀掉”。 美国也不能以言论定罪,但控告者认为, Spgg+; 9  
他们的财产和性命受到威胁,司法部门要先保证控告的安全。把这个留学生抓起来 eYEc^nC,c)  
再说!都是言论自由惹得祸! e4[) WNR  
我想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可能都适用,当局总是标榜我的国家是言论自由,老百姓 sRq U]i8l  
要用这个自由,首先要用自己的脑子,不要事得其反。
peace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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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10-07-16   
这我也认为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 这是个种族歧视的问题。政治正确的说法广义上是对的。 这个案件其实后面更有法律依据的。 一方面发言人有言论自由,一反面发言人还要遵守其他的法律,法规。 你可以 用你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如果你违反了其他的法律,对不起你还是要受到制裁的。  
username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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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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