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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ackchina.com/2009/10/15/gb2312_60075.html 记者萧伊伦╱还没补报“海外银行帐户和财产纪录”(FBAR)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特别注意了!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 IRS)提醒拥有海外金融帐户超过一万元美金的纳税人,“自愿申报”(Voluntary Disclosure)的期限即将于10月15日结束,民众应主动完成“海外银行帐户和财产纪录”(FBAR)补报手续,否则恐遭重罚,罚款将从10万美元起跳。国税局同时也下了最后通牒,宣佈不会再延长期限。
素有避税天堂的瑞士,在7月收到美国司法部(U.S. Justice Department)向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发出的一张传票,要求该集团交出其美国客户名单。8月间UBS供出4,450名美国逃税富豪名单,于是国税局提出自愿申报方案,不只UBS曝光的美国富豪,而是所有过去六年来,也就是2003年至2008年逃漏海外税款的美国民众有自白机会。
大通税务会计师Wendy对《多维时报》说,由于截止时间即将到来,所以申报的民众相当多,而国税局所指的海外资产包括银行帐户、投资基金、和不动产等项目,只要是跟金钱有关的项目都要跟国税局提报。
未按时申报将被处高达50%的资产罚款
国税局(IRS)表示纳税人如坦承申报海外资产,可免除刑事起诉,但须缴纳海外帐户过去六年内最高总金额的20%作为罚款。
会计师Wendy提醒还没补报FBAR的公民和绿卡持有人要加紧脚步赶快诚实申报。她表示,如果被国税局查到未申报或是有申报不实的情况,纳税人将被处以高达该总资产额50%的罚金,反而因小失大。
国税局表示,自愿补申报的纳税人,除了可透过专业会计师的协助申报之外,还可透过网路下载I.R.M. 9.6.11.9表格,直接于网路上申报。纳税人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国税局英文专线电话1-800-800-2877选项2,或是以英文提问FBAR的相关规定,将电子邮件寄到
[email protected]。另外,名众也可以直接到国税局网站
www.irs.gov查询相关讯息。
放弃公民或绿卡身分?
国税局要求利用海外帐户逃漏税者,必须在本月15日以前主动自首,否则一经查获,将处以重罚。有媒体指出,不少人因为政府的海外追税措施,有意放弃公民或绿卡身分。
对于这样的说法,王爱君(Ophelia Wang)律师对《多维时报》说: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有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想因此而放弃身份的案例。同时政府的这项追税措施,也没有影响到现在正在申请绿卡人的意愿。不过,王爱君律师则是建议正在办移民的申请人,询问会计师更多有关税务问题,了解美国税法。
会计师Wendy也对《多维时报》分析指出,其实这个追税方案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大企业老闆而来,因此对一些富豪而言,的确是一件头疼的事。
台湾明年起对台侨课税
就在美国国税局展开海外追税之际,无独有偶,台湾当局也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将海外所得纳入最低税负制。这项措施随即引起许多台湾侨胞的反弹,面对同时遭到两个国家追税,台侨们都显得不知所措。
根据中央社报导,台湾财政部将于明年1月起开始对个人海外所得课税,其中包括国外薪资、基金收益、证交所得、执行业务收入等十大类所得,必须照实申报。
另外根据财政部的规划,海外所得课税也有区域的分别。如果民众的所得来自中国,根据两岸人民关係条例,已被纳入课税,因此就不需再申报最低税负。但如果海外所得是从香港、澳门或欧美等全球其他地区获得,就是最低税负课徵的对象。
依新制规定,台湾民众在海外的资产超过100万台币(即三万多美金),以及海外年所得超过新台币600万(即18万多美金)的高所得者,就要缴交20%的税。
财税顾问指出,海外所得纳入最低税负课税,一般申购境外基金的民众不需太恐慌。一般民众海外资产要超过新台币100万元并不容易,况且年所得超过新台币600万的最低税负课税是针对高所得者而来,所以一般海外的中产阶级台侨并不用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