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德仙纳夫人
“英国文学”成了“英国历史”——文学的价值在哪儿?
10年级也飞快地过去了。在10年级和11年级交替的那个暑假,我对下一年的英语课——“英国文学”——十分向往。因为我早就听说过,11年级教英语课荣誉班的两个老师中,辛伯先生是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他也是个越战复员军人,对哲学很感兴趣,因此喜欢选一些哲理性强的现代作品给同学们读,而且说话幽默。我真心地希望自己被分到他那个班。
可是,事与愿违,一开学拿到课表,才知道自己被分到了另一位英语老师——德仙纳夫人的班上,顿时有些失望。德仙纳夫人我早就认识,是一个老太太,总是笑容可掬,看起来像个慈祥的祖母。谁知道她教书怎么样呢?
德仙纳夫人的教学方式与我以前的老师都不相同。她注重的是一部作品的历史背景以及文学流派的变迁,因此,在读书时,她格外注重交代一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家的生平,以及作品的历史地位,而较少谈到作品本身的艺术力量。这又是我所不习惯的!开学前那个暑假,英语课的预习作业,是读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和奥维尔的《一九八四》,这是两部多么震撼人心的作品啊!我在阅读时,简直觉得我的胸膛中喷出了那么多对这些作品的感慨和评论,满得几乎要溢出来了,我渴望着能与班上同学们分享交流,在课堂上对这些作品的描写、风格、人物性格、情节的发展,以及它们所体现出来的思想进行激烈的辩论。我甚至想好了几个命题,想出了几句“惊世骇俗”,能让同学们气得对我嚷嚷起来的评语。
但是,德仙纳夫人从不在课堂上鼓励这些。她的教纲是以时间顺序排列的,因此,她把这两本书搁下来,先让我们读英国文学的源头——12世纪用古英语创作的史诗《贝尔沃夫》(Beowulf),这是一个英雄与野兽搏斗的故事;然后,再读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然后是马娄(Marlowe)的《浮士德》,接下来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再后来才轮到《简·爱》,然后是浪漫主义诗歌……等等。在读这些作品之前,她让同学们把教科书中每一部份开头那段讲英国文学史的段落在课堂上大声朗读出来,还要回家就这一段记下笔记,考试的时候也要考到这些知识,像谁谁谁出了第一部浪漫主义的诗集呀,象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几几年呀,象自然主义提倡的是什么样的风格呀,等等等等。许多同学叫苦不迭,抱怨说这简直就是历史课了。
我不很同意德仙纳夫人的许多做法——我当时一些模糊的观点是到了耶鲁大学之后,与同我一样喜欢文学的人进行讨论时才变得清晰起来的。耶鲁也有一些教授提倡用历史眼光看文学,从文学中洞察作家所在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风貌。而我则觉得,这样做恰恰忽略了文学作品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特征——它的不朽的美,它打动我——和一代又一代人——的美。我在耶鲁上文学课时,曾对着提倡“历史性的阅读方式”的教授直愣愣地问道,如果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只在于被阅读者通过它来了解历史,那在法国大革命中一位农家女的日记和雨果的作品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后者广为流传而前者没有?后者的价值究竟在哪里?我们为什么要读它?我觉得这些问题,才是文学研究的重点所在。但当时11年级的我,只是感到一些盲目的遗憾。
不过,我并不反对对英国文学史了解得更深一点,这些知识还是很有意思的。而且,在她的讲课和对同学的提问中,我也发觉,德仙纳夫人是个相当聪明的女士——她喜欢哲学,曾因为我知道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创始者是杰尔米·边沁(Jeremy Bentham)而在课堂上着实把我表扬了一通。她也相当勤奋好学,每个暑假都要去英国剑桥大学或者牛津大学上一两门英国文学课。
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她却一点也没有把她平时所想的问题带到课堂上来。是不是觉得我们还太年轻,担心“对牛弹琴”?或许,我对英语课的这些要求仅仅是我个人特别爱好,别的同学不作如是想?但是,事实是,前两位老师所接触到的那些深入的层面,都曾引得全班同学都如醉如痴呀?
现在想来真是难以置信: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三个多星期的时间,竟然一点也没有讨论莎士比亚塑造的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也没有讨论剧中所涉及的种种命题:关于死亡,关于复仇,关于命运,关于戏剧艺术中的种种范畴。我们只是分配角色,在班上把剧本从头到尾地演了一遍——那意思是,把剧情弄懂就行了。同学们都不是专业演员,演技自然十分拙劣,只是拿着剧本把台词照读出来,而且,由于我们班女生多于男生,经常有女生反串男性角色的情况发生,有时候甚至连哈姆雷特本人都成了女的。虽然演起戏来班上也颇为活跃,十分好笑,但总的来说让人非常惋惜。
在读浪漫主义诗歌时也是一样,德仙纳夫人的着眼点,在于让学生把每句话都“弄明白是什么意思”。有一次作业,是要求我们把一首济慈的诗“翻译”成散文。这和我后来在耶鲁遇到的,把济慈《夜莺颂》中的一句话的用词和韵脚推敲了五十分钟的讲师,真是有天壤之别!而我是到了耶鲁之后才又重新喜欢上浪漫主义诗歌的。
丁:陆卡思小姐
新教师上任邀请同学共进午餐——闯入老师的世界——教学搁浅——终于春风得意
陆卡思小姐是维斯基夫人的好朋友,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第一次见到她时,只觉得她其貌不扬,矮矮的个子,稍微突出的嘴巴——恕我不敬,有时神情活像一只老鼠。当时,我们学校教12年级荣誉班英语课的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教师艾布斯坦夫人刚刚退休。艾布斯坦夫人由哈佛大学毕业,又已有三十多年教学经验,深得学生的喜爱。可是事情就是这么不巧,正好到我们升入12年级时,她退休了,我和同学们都非常惋惜。学校派了两个老师来“接管”四个12年级的英语课荣誉班,其中一个是10年级教过我的维斯基夫人,另一个就是陆卡思小姐。
陆卡思小姐是我所有英语老师中最年轻的一个,只有三十多岁,她结过婚又离了婚,没有孩子,现在和未婚夫比尔同居。她十分直率,也很开放,以上这些关于她的私人情况,都是刚刚开学头两个星期她就告诉我们的,这样的作派完全不像严肃的希欧拉先生——他在课堂上是绝不会提他的私事的。我对陆卡思小姐的第一印象是:她很随和,没有老师的架子,反而有点像个我们的同龄人。她说话的语气总是半带嘲讽的,上课的时候喜欢说笑话,好像在尽力取得学生们的信任和认可。
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她就邀清同学们每个星期二与她和维斯基夫人共进午餐——“让我好更亲密地认识你们”。
别的同学们对她的邀请好像兴趣不大,头一个星期只零零落落地去了三四个人,第二个星期则只剩下我和我硬拉去的朋友丽贝卡,到了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就只有我一个人与维斯基夫人和陆卡思小姐共进午餐了。
我和陆卡思小姐的友谊就是这样开始的。每星期二,我从来不误这个“午餐约会”。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我和两位老师,天南海北地聊着天,谈着自己喜爱的书、最近看的电影、和近几天发生的事。在英语课上读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的那几个星期,我们在午饭时会因为海明威的风格到底是帮助了他还是阻碍了他而争得面红耳赤,连饭都差点忘了吃。陆卡思小姐,我到现在还记得,是不喜欢海明威的。那本书,她对我私底下承认说,是打着哈欠,分成好几次才读完的,而且还得硬着头皮读那些文学评论,好在班上讲课。我被她的直率所感动,也从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也并不喜欢海明威,而且对此还一直有内疚感呢。
有时候,两个老师之间也会争论起来,我在一旁听着,也觉得十分有意思。有一次,我们在课上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时,维斯基夫人和陆卡思小姐在午饭时认真地争论作品中的主人公达西先生究竟可不可爱。
“一点也不怪伊丽莎白不信任他——他的性格真是拒人以千里之外。”陆卡思小姐十分愤愤不平。
“但是他多么英俊啊!”维斯基夫人捧着脸,闭着眼睛,陶醉地说,“而且,他们都还是孩子呢。”
更有些时候,两个老师头天晚上没有备完课,于是利用午饭时间,在我面前象小学生赶作业似地画画写写,有时还提个问题征求我的意见。有一次,刚刚考完一次比较重要的考试,两个老师在判卷子,维斯基夫人因为一道题许多学生都答错而大发娇嗔,最后索性把我当试验品,用以测试题目的难度。
两个老师也有心情低落的场合。有一次星期二,我步入教室,发现两个老师都皱着眉头。“格莱格的父亲刚刚来过,”维斯基夫人告诉我说。格莱格是我班上一个虎背熊腰、成绩虽然不错,但对文学一窍不通的橄榄球队员。“他在这里大发雷霆,认为我不该给他儿子的作文一个C。末了,他还说,‘论文上写的都是个人观点嘛,有什么对错可言?你怎么能给一个人的观点打分呢?尤其是在英语这种哄小孩子的科目。’”
“这种人简直不可理喻!”陆卡思小姐激动地说。维斯基夫人揉了揉眼睛,显得十分疲倦,“当老师真不容易啊!”
两位老师虽是性情相投的朋友,性格却十分不同。维斯基夫人年长,有社会经验,又从较好的大学毕业(本科读的密西根大学,硕士读的哥伦比亚大学),她的模样秀丽一点,性格含蓄一些,待人处事沉静潇洒一点,同时又非常女性化,更讨人喜欢。而陆卡思小姐年轻,性格上带着棱角,讲起话来很直率,容易激动,喜欢打抱不平,做事容易冲动,有话绝不会藏在心里,而是会直愣愣硬梆梆地说出来。
我报考大学的时候,陆卡思小姐帮了我不少忙。我所有给学校寄去的论文都是由她过目修改的。她严格把关,给我找出一大堆文法错误。但是她对那些论文显然都非常欣赏,把修改过的文章都要去了一份作为纪念保存,说将来作为范文给明年班上的同学看。还向我索要我平时的诗作,开玩笑地说:到时候你成名了,我也有得可炫耀了。学年中间,报考大学告一段落,我和陆卡思小姐开始互通电子邮件,因为天天见得着,所以信件来往并不频密,几个星期之间,偶尔心血来潮,才会打一封通过网络发给对方。
就在我和陆卡思小姐的私人关私越来越密切的时候,她和我们全班同学的关系却一步步地恶化。
我觉得,这是她在一开始就下错了棋。她当时太随和了,尽力想跟大家搞好关系,而12年级,半大不小的青春期青少年一向是容易蹬着鼻子上脸的,觉得她好欺负,对她没有尊重,在班上一次比一次放肆。有时甚至到了陆卡思小姐宣布今天的课程是什么,而全班居然乱哄哄地反对的地步。有时,“自由化”到了这种程度:争执今天的课到底上什么内容,就要花去十多分钟的时间——而且常常是老师向同学们妥协,把原定计划改变。学生们则更加得寸进尺,如果陆卡思小姐某一次没有迁就他们的要求,就对她大发怨言。到最后,陆卡思小姐大概成了全年级最不受欢迎的老师,几乎是同学一提起她来就嗤之以鼻;除了我以外,也没有人提得起兴趣上她的课,课堂讨论也一塌糊涂,同学们动不动就把矛头直指向她,这是我在高中上课从来没有过的事。
我作为跟她有私交的学生,在课堂上看着她把事情越弄越糟也只有干瞪眼。有时,陆卡思小姐甚至会向我求援,在给全班讲课时会突然不得体地向我抛来一句:“你说呢,是不是?”好像要从我这里得到认可,弄得我时常也尴尬无比,不知该说什么好。不过,我也会尽量给她解围,在她提问题时举手回答,或是在同学反对她时与之争论。现在想起来,这样其实也不是明智之举。同学们的印象是:陆卡思小姐与我关系特别“不同寻常”,有人甚至风言风语,说我故意讨好老师,或是老师故意向着我之类的话,我听了也只好不把它放在心上。
同学对陆卡思小姐的反感,刚开始她还一无所知,但后来,在班上气氛越来越不愉快时,她也渐渐地感到了不对劲,在午餐时屡屡问我对她上课的感觉,而我大概也一直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终于,二月份的一天,陆卡思小姐一进教室就宣布今天的课暂停,她要跟我们大家好好地“谈一谈”。她对同学们说:她觉得班上同学许多都对她,或是对这门课有意见,有时上课十分地不合作。她不知道同学们究竟为什么不快,也想不出自己作错了什么,于是想利用这堂课跟大家好好地交交心。说到激动时,她眼里含着泪花,声音也哽噎了。
可是,这堂课并没有达到陆卡思小姐预期的效果。她非常希望同学们能在她诚恳的谈话后,对她的态度好转,可是,当天在课堂上对她“交心”的同学,大部份都是直言不讳地谈他们对这门课、及对她本人的意见,有些话讲得十分不客气,连我听着都替她难过。许多人说觉得上课“无聊”;有几个人批评课上选读的作品“没有意思”;还有人(如格莱格)干脆就对于她到底有没有资格对同学们写的论文判分提出质疑,因为“反正都是各人自己的观点嘛”。陆卡思小姐听着听着也就生气了,跟同学争辩起来。最后,下课铃响,大家仍是不欢而散。
那一年剩下的时间算是较为平稳地过去了,没有出什么大风波。大家仍对陆卡思小姐怨言有加,说如果期末考试或者英语预科考试(AP)考得不好,“全都赖她”。但由于我们毕竟已是即将毕业的学生了,大部份人染上了“毕业懒散症”,把心思花在打听大学录取、开派对、以及学年终了的毕业舞会上,陆卡思小姐的课,在他们看来,大概只是12年级一个小小的不愉快的花絮。偶尔会有人调侃我几句:“你当然是她的高材生了……”
我和陆卡思小姐的友谊则一直保持下来,与她和维斯基夫人共进午餐,是我对12年级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在6月份,快要放假时,陆卡思小姐还特地送了我一个别致的毕业礼物——一本名为《续集之书》的幽默画册,里面有《傲慢与偏见》、《小王子》、《呼啸山庄》、《等待戈多》等许多名著的幽默续写和好笑的插图,书中充满了美国人一贯的玩世不恭和诙谐风趣。比如《小王子》的续集名称是《又胖又丑的老王子》,惹得热爱小王子的维斯基夫人大声抗议。
我上耶鲁之后,还与陆卡思小姐不时地互通电子邮件、互报情况。在送走我们毕业班后,陆卡思小姐大概真是大松一口气。她信中不时提到:“今年的英语班学生比你们去年那帮人要容易对付得多,学生们都很有礼貌。”有时她也向我坦白:“去年一年的遭遇,简直让我对教书这一行业产生了怀疑,不过今年的班级又让我重新发现信心。”
最近,陆卡思小姐的好事一桩接着一桩——她与他多年同居的男友比尔在年初结婚了,她的名字也从陆卡思小姐改为马丁纳克夫人(但我对她的称呼,已从带着尊敬的“陆卡思小姐”改成了带着亲昵的“凯西”)。她年底就生了一个胖呼呼的男孩,起名为约瑟夫。初为人母,她幸福陶醉得不得了,还把婴儿的照片从电子邮件中寄过来让我看。最近,她的丈夫也被我们的高中聘为老师,教戏剧课。我读到这些,真是打心眼里为她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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