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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你是哪里人?----关于国籍之乱说
weiw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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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11-07-14   
如果中国允许双重国籍,我周围百分之百的人都想拿二本护照。 XJ?|\=]  
6Bmv1n[X^h  
若岩 离线
级别: 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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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11-07-14   
中国政府应该开明一点,允许双重国籍,不然我们这些在海外的人回国太不方便了。去年我父亲去世,我急得忙这样那样,直到订机票时都还没有意识到应该先去中国大使馆签证,尤其是回国之后,不能用身份证,感觉挺不是滋味的。真的好像自己的亲娘不认自己一样。政府拿大剪刀剪咱的护照,寒心哪!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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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表于: 2014-09-16   
邓榕就“邓小平之孙是美国公民”辟谣
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914/13111211_0.shtml 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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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4日 03:41 yx3M0Qo  
来源:信息时报   Zg5@l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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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d# 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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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遗物故事》发布会在北京举办。邓小平之女邓榕于会后接受记者采访,分享看片感悟及印象中的父亲。邓榕表示,父亲是个朴素真实的人,爱孩子却并非对孩子没有要求,而是希望孩子们学成归来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为国家做贡献。她同时对“卓棣(邓小平之孙)是美国公民”的谣言进行辟谣。 ^TVy :5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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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榕介绍,邓卓棣确实在美国出生,但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而是出生后立即向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刚满月便被父母带回中国,“也许大家觉得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但这是个误解。” K_Y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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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卓棣在北大毕业后曾到美国学习,但一年后又立即回到中国,现在仍在国内工作。”邓榕斩钉截铁地表示,“我们家不会拿外国护照,我们家人也一定是中国人。” {F6hx9?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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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表于: 2014-09-16   
驳邓榕反诬国人造谣的说辞 ------ 徐水良
http://p.t.qq.com/longweibo/index.php?lid=7645294789295714965 %&c[g O!Za  
pTOS}A[dh  
   国内媒体大幅报道《邓榕驳“邓小平孙子是美国公民”谣言》。说:“邓卓棣确实在美国出生,但绝没有拿美国护照,而是出生后立即向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刚满月便被父母带回中国”,“也许大家觉得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但这是个误解。” cm%QV?  
   2[[ pd&MJZ  
    本人在凤凰网反驳邓榕说法,但悉数被删。即使很温和的道理,都被删,留下的评论全是对邓小平和邓家的一片肉麻吹捧。中共境外媒体,比国内媒体更加无耻。 t2BkQ8vr  
   @'?<9 2A  
    邓榕的说法站不住脚,与美国法律相违。 VeA;zq  
   MkC25  
    依据美国法律规定,小孩在美国出生,生来就有美国公民权,也就是拥有美国国籍权。因此,在美国出生,当然就是美国籍。只要他没有亲自到美国及其使领馆,申请放弃美国国籍,他就是美国公民,有美国籍。 ?%{bMqYJD{  
   2fO ~%!.G  
    美国出生的出生证,比美国护照重要。 WfhQi ;r  
   L=D d`  
    在美国,护照是旅行证件,绿卡是给居住美国的外国人的永久居住的永久居留权证件;出生纸或归化公民纸,才是生为美国人或归化为美国人的国籍证件。 `8xmM A_l  
   Q pz01x  
    因此美国的国籍证件,是出生纸或归化纸。出生纸是生为美国公民的国籍证件;归化纸(即公民纸、归化公民纸)则是外国公民归化为美国公民的国籍证明。 {ogGi/8  
   '-D-H}%;}M  
    确切地说,绿卡和出生纸公民纸,也都是权利证书。绿卡是居住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利证书;而美国出生纸,实际上也是生为美国人的最原初、最根本的美国公民和国籍权利证书。 >sm< < gVb  
   |n=m8X  
    贪官需要的就是拥有美国公民权,随时可以行使公民权包括国籍权,同时又可以欺骗国人,说他们不是美国公民没有美国籍。但只要他们不放弃这个权利,他们的说辞就是欺骗。 pJ6bX4QnDX  
   Z=z'j8z3  
    美国出生纸终生有效,也代表美国籍。凭出生纸拿美国护照。什么时候去去拿都可以。美国护照有效期往往是十年。美国护照只是美国公民的旅行证件,不拿护照,没有美国护照或护照失效,都不代表没有美国籍。说没有美国护照就是没有美国籍的说法,完全是忽悠。 2!~ j(_TA  
   kR%CSLOVy  
    中国人大多数都没有护照,难道他们就没有中国籍。 QVL9 2"  
   {}D8Y_=9\  
    只有亲自当着美国政府负责相关事务官员的面,宣誓办理放弃美国国籍的手续,拿到美国政府给的证明,那才是放弃美国籍。 1jh^-d5  
   ~YlbS-  
    之所以必须亲自当着美国政府负责相关事务官员的面,办理放弃美国国籍的手续,是怕当事人放弃国籍是出于被迫,非本人意愿。 ul(1)q^  
   )$P!7$C-  
    当你拿着生为美国公民的国籍证明——出生纸,又没有亲自当着美国官员的面宣誓办理放弃美国国籍手续,你生为美国公民的国籍权利,当然依旧存在。这种情况下,却要反诬国人造谣,这就没有道理。 8 fVI33  
   58mzh82+  
    据美国报纸报道,自今年9月6日起,放弃美国籍的手续费是2350美元。那些美国出生又否认是美国籍的人,还是花2千多美元到美国或者美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美国国籍,拿到美国政府及使领馆给的证明以后,再拿出证明,证明你们已经放弃美国籍,而不是忽悠自己从来没有美国籍。还要反诬国人造谣。 LZ|G"5X[  
   j()_ VoB1  
    我比较倾向中国大陆像台湾、以及拉美等许多国家一样,允许双重国籍,主张多一点国际主义、少一点偏狭的非理性的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但是,有人根据美国法律拥有美国公民权国籍权,还要反诬国人造谣,这种做法就很不好,有点无耻。 .Ig`v  
   }LM^>M%  
    。。。。。。 YMIDV-  
   t.j q]L  
    有网友说:孩子在美国出生你不办美国护照,也未必是美国籍。 Fq&@dxN3  
   ~uqJ@#o{  
    我的看法: 4Mi*bN,  
   W6K]jIQ  
    这里似乎有一定模糊的地方。中国贪官们总是利用他们的特权和模糊之处,一方面给自己搞贪腐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同时又欺骗中国人。 *P$5k1  
   l4O}>#  
    不要美国籍,官员家属花大钱,远赴重洋,冒着危险,到人生地不熟的美国生孩子做什么? 6G/)q8'G  
    M)Yu^  
    但这里再重复一遍,持有美国出生证件,不管有没有美国护照,只要没有正式办理放弃出生证赋予的美国国籍权利,就是持有生为美国人的有效的美国国籍证件。没有某国护照,并不等于没有某国国籍。中国人大多数没有护照,但都有中国籍。 pHsp]a  
   qe"5&cc1  
    美国出生的孩子,持有美国出生证件,依美国法律,连美国政府也不能随便取消他的美国籍。除非他自己按美国法律办理放弃美国籍的必要的法律手续,否则,就仍然持有生为美国人的国籍证件——出生证。这时,他们又在中国落户入籍,虽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却形成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5V#&e\ES  
   7xVI,\qV  
    许多贪官家人到美国生孩子,需要的就是拥有美国公民权国籍权,同时又可以欺骗国人,说他们不是美国公民没有美国籍。但只要他们没有办理放弃生为美国人的这个权利,没有当美国负责部门负责官员的面宣誓放弃美国籍,他们的说辞就是欺骗。 :V HJD  
   jsf=S{^2  
    国人的说法是根据法律根据常理。邓家的人没有明确办理放弃入美国国籍的权利,拿出证据向国人澄清,却还要反咬国人造谣,这就毫无道理。 ='pssdB  
   <& 8cq@<  
    。。。。。。 rMTtPuc2  
@_FL,AC&m  
2014-09-13  []1VD#  
W+H 27qsv  
[ 此帖被乐淘淘在09-17-2014 16:38重新编辑 ]
我书无(吾)心,我写无(吾)意
bond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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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14-09-28   
学习了。 谢谢!
I can resist everything except temptation-- Oscar  Wilde  (1854-1900)
乐淘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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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14-10-18   
国人悟国籍百年三进步: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居民身份
http://www.backchina.com/blog/324841/article-201235.html eJ'2 CM6  
`q7I;w+g  
作者:矫海涛  于 2014-5-16 08:5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MukPY2[Am  
F m h;d*IT  
-- 中国国籍法与外国人入出境法改革的海外思考 1_7x'5GdA  
|WXu;uf$.u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有关国际移民与国籍、入出境的两条重要原则规定是,第十三条:“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第十五条:“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中国现行国籍法和外国人入出境法,是否与现代文明的国际移民和国籍、入出境理念一致,是否与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作为中国国民应享有的基本权益一致,是否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一致,值得深思。 0z#+^  
%j2YCV7  
国籍,是一个现代才有的理念。国籍与生俱来,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更不是居民身份。历经百年沧桑,国人终于领悟了国籍是国民身份这一现代文明理念。国民乃国家之本。“丢人”弃国民,愧对列祖列宗。几代海外炎黄子孙,痛失中国国籍国民身份,痛失身为中国人的尊严和祖国母亲的卫护,自生自灭,饱受屈辱、磨难和无奈。上千万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大陆移民回祖国不自由,不仅是对海外国民个人家庭的伤害,而且是国家的自残、民族的悲哀。有外国公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国人,这种与现代文明相悖的浅见,应该走入历史了。 Y8 m|f  
ukS@8/eJ  
自辛亥革命起,百年来国人的梦想,不外乎赶超列强,自立于世界文明民族之林。对国籍的认识,也随着中华民族改革开放融入现代文明而不断深化。居民、公民、国民,有如三个历史符号,标志着国人领悟国籍理念的三个阶段和进步。 U QXT&w  
*3S,XMS{O  
一、居民身份 %L/Wc,My  
wMt?yc:X  
现代文明国家所说的居民,实际上与国人了解的户籍无关。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一年之中过半时间居住在一个地方或国家,就是那里的居民。居民身份与住所、居住权利和居民纳税义务有关,与国籍无关。居民就是住民,未必是公民,更不一定是国民。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方,只要法律允许,本国国民和其他国家的人都可以成为合法居民;不合乎法定条件的,即为非法居民。没有本国国民身份或公民身份,可以有居民身份,包括短期、长期和永久居民身份。不管是哪国的国际移民,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在其他国家申请可居留签证,获得居民身份,享有居住权利、迁徙自由和居民纳税义务。 Y)c9]1qly  
(LL4V 3)  
早在《阿Q正传》中,鲁迅先生记录了辛亥革命年代国人对国籍的模糊认识。在阿Q眼里,出过国的人,就是“假洋鬼子”。不用说,出国住在外国不回来,那就是真洋鬼子了。 Tud[VS?99  
ku l&m|  
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过来的那代人,说起看不见摸不着的国籍,虽然不是阿Q,但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就是把中国的居民户籍放大到国家之间来理解国籍。所以,出国不回来了,或者说在国外定居了,习以为常的看法,就是改变国籍了,或者说有了外国国籍了。如此认识国籍,现在看来肤浅可笑,但改革开放前的国人,包括国家领导人的主流意识,的确就是那么回事。 Y&Pi`E9=  
0e q>  
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期,国人意识里的国籍,几乎就是居民身份,或者定居权。人们所说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很大程度上,也与失去中国户籍,在外国定居或者居住有关。虽然什么是定居,多长时间算定居,有固定住所还是永久居民算定居,法律概念并不清楚,但是,以定居论国籍,比起出国不回就等于改变了国籍的看法,还是进了一步。 )uwpeq$j7l  
_m3PAD4  
八十年代初,中国制定了国籍法。在此带有时代局限性的第一部国籍法中,“定居国外”就可以退出中国国籍,“定居在外国”、“定居在中国”等涉及“定居”的规定,在总共十几条文中,先后出现过五次。显然,这些法律规定,就是把居民身份与国籍混为一谈,很大程度上是从居民身份的层面来理解、认定国籍的。 hS*3yCE"8  
^5=}Y>EJO  
由于这部中国国籍法的影响,许多国人至今仍然没有摆脱以定居论国籍的狭隘偏见,误认为有美国“绿卡”或外国永久居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国人了,不能再当人大、政协代表。土生土长的绝大多数国人,没有法定的出生证明文件,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中国国民,习惯用居民身份证,而不是用出生证明或国民身份证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对此,连泰国人都感到大惑不解。 +wD--24!(  
Y<w2_+(  
二、公民身份 \ts:'  
}4cLU.L8O  
现代文明国家的公民,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等权利,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的人。一个人只要符合公民条件,依法向在所在国家政府登记,获得批准,就可以成为该国公民。公民身份不同于国民身份,可以与出生国家有关,也可以无关。对于大多数有公民身份的国民来说,所在国家就是出生并继续居住的国家;但是,如果一个人移民到其他国家,公民身份可以向那个新国家的政府申请获得。移民在其他国家取得公民身份,并不能改变原有的祖国国籍和国民身份。新国家的公民身份,仅仅与新国家的公民权利义务有关,并不意味着新国家是新移民的祖国。 /  DeI s  
=zqOkC h$  
八十年代初的中国国籍法,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国人和政府开始接受公民的概念,从公民身份层面来理解国籍,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原来以定居论国籍狭隘意识的束缚。 d";+8S  
SQ>.P  
但是,不足的是,这一进步,仍然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国人还是没有弄明白,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国民有国籍未必是公民,公民对国家有公民权利和义务,但未必是国民,移民新国家取得公民身份但不会改变原有国籍,不会成为新国家的国民。 ?h1]s&^| 2  
!uO|1 b  
一般来说,国民在自己的祖国出生后,并不是公民,只有到了法定年龄,才能在本国自然成为公民,享有公民权利和义务。若以公民身份论国籍,有公民身份就有国籍,没有公民身份就没有国籍,那么,中国三亿左右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国民没有公民身份,还有没有中国国籍,就成了问题。事实上,不是公民,不妨碍未成年国民生来就有在本国的居住权利和生活自由、迁徙移民自由,享受国民待遇。自愿放弃或者被取消祖国的公民身份,仍然还是该国国民。 ZS >}NN  
5{,/m"-  
反过来看,公民未必是国民。符合公民条件,国际移民的外国人,可以获得他国公民身份,成为公民,但却不能成为他国国民。公民可以归化,民族可以逐代同化,但是,一般情况下,国籍国民身份既不能归化,也不能同化,除非国际移民的祖国被殖民、被灭亡、被占领、被征服,被分割或处于多政府、无政府状态等。国际移民虽然取得了他国的公民身份,可一旦触犯相关法律,非国民的公民仍然可被驱逐回其祖国。例如,根据美国的法律,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移民或国民,如犯有叛国罪、在自己祖国或他国政府做参与制订政策的高官、在自己祖国参军与美国作战、在自己祖国军队做军官、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时作假等,均可失去美国公民身份,被驱逐回其祖国“native country”。(详见http://www.newcitizen.us/losing.html)。说白了,即使国际移民有了美国公民身份,美国也永远不是国际移民的祖国“native country”。而相对于在美国出生的美国人或美国国民来说,美国却永远是其祖国。美国人可以放弃或失去公民身份,却永远不会被否认是美国人或被驱逐出美国、永远不存在不能自由回美国的问题。 &p8K0 |  
"4`h -Y  
把公民身份理解为国籍,把双重公民身份说成是双重国籍,把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当成改变国籍,或者入外国籍,造成了极大的认识偏差和恶果。中文“国籍” 一词与国际社会公认的国籍理念两层皮,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国际社会所说的“公民身份”。被误导者甚至连美国人放弃公民身份和纳税义务,也说成是“放弃美国国籍”。殊不知,美国人放弃或失去了公民身份和纳税义务,还是美国人或美国国民,任何时候凭美国出生证明都可以自由回美国,也可以申请恢复美国公民身份。例如斯诺登,美国政府虽然声明废了他的美国护照,但是仍然承认他是美国国民或美国人。斯诺登任何时候都可入境美国,不需要办理什么探亲签证或绿卡。 b]4yFwb  
MCL?J,1?r  
中文媒体近来炒作习近平的姐姐是加拿大人,弟弟是澳大利亚人,理由就是他们有外国公民身份。在不明就里的外国公众听来,未免有点荒唐,似乎习近平的父亲与奥巴马的父亲差不多,有过多妻跨国婚姻。先有个加拿大夫人,生了他姐姐;后有个中国夫人,生了习近平;再后来又有个澳大利亚夫人,生了他弟弟。不然,习近平怎么可能会跟奥巴马一样,与他国人是骨肉姐弟家人? ReZ|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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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民身份 #96E^%:zL  
3z\:{yl  
国际移民就是选择离开,就是不爱国;数以千万计的海外炎黄子孙,有了外国公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国人和中国国民,就成了不是中国人的所谓“海外华人”,就应当老老实实做外国好公民;有了外国护照,就是入了外国国籍,国内亲人就变成外国人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丈夫妻子、兄弟姐妹,国内住房财产就成了外国人的住房财产;有了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还是中国公民,就可退出中国国籍,没有资格再当人民代表和政协代表;丈夫或妻子、子女有了外国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公民身份,国内亲人就是“裸官”;国际移民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中国不再是海外炎黄子孙的祖国,而是“祖籍”国;等等。诸如此类狭隘偏见和认识误区,皆源于把居民身份或公民身份误认为是国籍,对国籍的现代文明理念缺乏正确理解。 fcnbPO0M  
^:{l~~9iKp  
改革开放后,数以千万计的海外大陆移民走出国门,取得了外国永久居民和公民身份,成为中华民族融入世界和现代文明的生力军。由于不明不白地失去中国国籍和国民身份,越来越多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开始学习借鉴现代文明理念,深入思考研究国籍问题。最近几年,对国籍国民身份的认识突飞猛进,出现第三次进步,实现了跨时代的质的飞越。 72~)bu  
T>vHZZiO  
第三次进步,集中体现在对国籍实质上是国民身份认识的不断深化。具体说来,包括: w^G<]S {l  
}k\a~<'X  
一是国籍是国民身份,是与生俱来、生来注定的。具有某国国籍的人,就是某国的国民,或者说是某国人。 }(op;7  
Pk~P  
自从民国政府和国民党被赶到台湾,国人对国民身份越来越生疏模糊,似乎已近于淡忘。 G!XizhE  
{(ey!O  
事实上,国籍就是国民身份,是所有国人身份中最重要的身份。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讲的国籍国民身份(Nationality),取决于出生国家和民族血缘。美国有关移民的法律中,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术语 Native country,指的就是一个人出生的祖国,即国籍。一个人在哪个国家出生,就是哪个国家的国民或哪国人,那个国家就是其 Native Country,中文称之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祖国,即自己的国家。 t+m$lqm  
|5e/.T$  
每个人出生的家庭,都是唯一不变的,是张家人,就是张家人,是李家人,就是李家人。任何改变,都改变不了一个人与出生家庭和父母的血缘关系。从父母遗传下来的民族血缘基因,与生俱来不可改变。与此相似,每个人的出生地国家,也是唯一不变的。出生国家与民族血缘基因这两个自然的与生俱来的因素,决定一个人的国籍国民身份。如果一个人出生在自己国家,父母没有其他民族的血缘基因,其国籍就是唯一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改变,都无法改变自己出生的国家,也无法改变与生俱来的民族血缘基因。因此,其国籍国民身份,或者说是哪国人、哪国国民,都是生来注定不能改变的。 /Lu wPM  
^YenS6`F  
美国等现代国家证明国籍的最重要法律文件,不是护照和公民身份,而是出生证明。鉴别他国国民的国籍,也不是只看护照和公民身份,而是看出生国家。护照仅仅是官方旅行文件,不是国籍证明。有本国国民身份和有公民身份的外国移民,都可以申请护照,因此,护照不能作为国籍鉴别的可靠凭证。正因为如此,进入美国海关,验了护照,通常还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公民身份(citizenship?);第二个问题,是出生国家(your native country / where you were born?),目的就是验明祖国国籍和国民身份(nationality)。 RBt"7'  
TeHL=\L-^  
二是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更不是居民身份,与户籍无关。国际移民只改变公民、居民身份,不改变国籍国民身份。 Wf0ui1@  
ofcoNLX5c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的国籍“nationality”属于基本人权,指的就是出生国家或民族“native  country/nation”,即与生俱来的国家或民族血缘归属。可是,由于中国官方把公民身份“citizenship”与国籍 “nationality”混为一谈,许多同胞误以为,由外国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t”转为外国公民身份“citizenship”,就是改变了国籍“nationality”,“入籍”成了“外国人”、成了不是中国人的 “海外华人”。国人并不清楚,所谓的“归化入籍”、成了外国人等等说法,其实都不过是中文的误译、误解或误导,是国人自以为是的说法,背离了国际社会的共识。 o \b8lwA,  
+;:i,`Lmg  
=;dupz\7  
国际社会的共识是,如果一个人出生于英国,童年移民加拿大,申请得到加拿大公民身份,然后又到法国生活居住担任教师,那么,按照现代文明的国籍理念,这个人就应当是英国国籍、加拿大公民、法国居民。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印度、菲律宾等国国民,不会因为移民中国或其他国家,有了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而不再是其祖国的海外国民,他们任何时候都可以凭出生证明和国民身份,自由返回自己的祖国。同样,中国的海外同胞,也不应因为移民其他国家,有了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就不再被承认是海外中国人或中国国民,不能自由返回自己的祖国。 .H7"nt^  
^tc@bsUF  
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国籍,都是与生俱来,生来注定的,不是通过国际移民所能改变的。这个法理,对于没有国际移民经历,特别是移民美国经历的国人,可能还真不太容易理解。不少中国移民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去美国就业,申请美国绿卡。由于从小接受中国国籍法的灌输影响,几乎个个以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就是加拿大人了。可没想到,美国政府按出生国家认定国籍,将所有中国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划归中国人排队,等候绿卡配额,一等就是几年,无一例外。有了这个经历,中国移民才恍然大悟,搞明白公民身份不是国籍,自己还是中国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有中国国籍、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海外国民。在现代文明国家,在外国政府和民众看来,只要出生在中国或者有中国血缘遗传,就是中国人(Chinese)。外国人只认Chinese,不分什么中国人或不是中国人的“华人”,根本没有华人不是中国人的概念。想成为外国人,除非再转世托生一次,出生在外国。 f IQ$a >  
)l[ +7  
CWCE}WU>4  
三是双重国籍仅适用于国际移民后代,与第一代移民无关,与改变公民身份无关。 )"t=sFxaB  
"LP4)hr_`  
Z%(aBz7Et  
出生国家和民族血缘,这两个自然的与生俱来的因素,决定一个人的国籍。因此,一个出生在祖国以外其他国家的移民后代,由于出生地国家与父母的祖国、民族血缘不一致,或者是父母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或民族的混血儿,一出生就带有双重国籍问题。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在海外或他国出生的移民后代,成年后本人有选择国籍或者改变国籍的权利。除了战乱、迫害、亡国等原因造成的难民、无国籍人士外,“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也包括与生俱来的双重国籍,成年后有选择改变国籍的权利。人们热衷于谈论的前美国驻中国大使和名人们在美国出生子女的国籍问题,就属于这种情况。只有他们才有双重国籍问题,才有成年后选择改变国籍、国民身份的权利。 Wj.)wr!  
j#-ZL-N  
中文常说的“双重国籍”,即移民申请获得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后“改变国籍”,从而导致所谓的“双重国籍”,实际上不是双重国籍问题,而是“双重公民身份”问题。双重公民身份就是双重公民身份,不是双重国籍。后天移民取得的双重公民身份与先天与生俱来的双重国籍,显然不是一回事。偏离与生俱来的国籍和双重国籍的正确含义,纠缠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后有没有“双重国籍”,完全是误导或认知误区。 i @+Cr7K,  
D~NH 4B  
由此看来,从法理意义上说,双重国籍问题,仅仅与出生有关,与改变公民身份无关。通常所说的有双重国籍问题的第二代、第三代、第N代移民后代,即在海外他国出生的移民子孙,实际上已经不属于国际移民,而是当地国民或者待本人成年确认的某国海外国民。中国承认或者不承认双重公民身份,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有关;而承认或者不承认双重国籍,则只与在祖国外其他国家出生的移民后代有关,与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没有半点关系。第一代国际移民不可能在新的国家重新出生一次。因此,海外大陆移民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就有“事实双重国籍” 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gf:QX!  
>9<h?F%S  
四、现代文明的国籍国民理念,应该成为改革中国国籍法、外国人入出境法的出发点。 F~W*"i+EZ  
~}8 3\LI}  
-Zocu<Rs  
改革中国国籍法和外国人入出境法,解决了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其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T|+mKxZM  
RX?Nv4-  
(zk'i13#6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籍法,最大的问题,不是不承认双重国籍,而是根本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国籍,什么是双重国籍。国籍是国民身份。以定居或公民身份论国籍和双重国籍,不承认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国籍国民身份,把数千万海外炎黄子孙自动放弃给外国,才是最大的问题,必须彻底改革。 f+fF5Z\  
9e=F  
按照现代文明的国籍国民和双重国籍理念,毫无疑义,在中国出生、成长起来的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是中国人、中国国民,他们的血缘后代,也有选择做中国人、中国国民的基本权利。不管有外国公民身份还是永久居民身份,他们都仍然是中国的海外国民,不是外国人或者什么海外华人。 xx!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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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外国人入出境法,首先应该明确谁是外国人,谁是外国人入出境法的管理对象。改革开放后出国的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不是外国人,就不应当被纳入外国人入出境法的管理范围,成为被该法治理的对象。颁发海外同胞证,或者海外侨胞证、海外中国国民证、海外中国人证,敞开国门,欢迎海外亲人自由回国,免签证常回家看看,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合乎世界文明的潮流和民族团结统一复兴的天下大势。 d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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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外国人入出境法应与户籍、居民管理脱钩。外国人入出境法,顾名思义,是入出境管理的法律,不是户籍、居民管理的法律,应当符合入出境的国际惯例。把外国人入出境管理与国内户籍管理、居民管理挂钩,是入出境法的重大原则失误。按照国际惯例,在美国、加拿大等现代文明国家,外国人只要持合法签证入境,在签证有效期内,不论居住在何处,都是合法的,也是自由的,不存在非法居留问题。现代文明的外国政府从未有立法规定,中国人持合法签证入境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警察机关登记报到。依外交签证对等原则,中国规定持有效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须在24小时内与刑满释放者一样,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到,否则就按非法居留惩处,无异于画地为牢的山寨法,是蛮不讲理的。 KkJ cH U  
S3)JEZi  
国以民为本。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资源。国际移民,从本质上看,就是国际人力资源、人才资源的流动争夺。越是强国,不怕人才人力资源雄厚,越是吸引国际移民。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不在乎国际移民是外国人,不介意国籍和社会意识形态差别,精心挑选批准的中国大陆移民,其祖国反倒视之为外国人,限制其探亲回流报效祖国的自由,不能像善待港澳台胞一样善待海外大陆移民同胞,连探亲免签都不肯放开,令人百思不解,更令千万海外中国心冷寒。没人逼没人抢,没有殖民战争,只是政府嫌国民太多,“丢人”弃国民,一丢就是几代几千万,把国际移民变成自动割弃国民,剥夺海外同胞生来注定的祖国国籍国民身份,不承认中国是海外大陆移民的祖国,不但断祖根,而且断归路。此类不合现代文明潮流深伤民心、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政策,与民族复兴大业南辕北辙,导致中国在国际移民和人才争夺中只输不赢,成为名副其实的人力人才流失大国。祖国政府与海外炎黄子孙渐行渐远,不能同心同德,这种状况,恶果累累,绝不能再延续下去了。 dE/Vl/:  
s) V7$D  
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民族复兴大业,靠海内外同胞万众一心。恢复承认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国民身份和国民待遇刻不容缓。颁发海外同胞证,或者海外侨胞证、海外中国国民证、海外中国人证,承认海外同胞的中国国民身份,敞开回国自由探亲免签的国门,必将一举收回千万中国心,有助于改变国际移民和人才流失的困境,形成新的改革开放和人才技术资金引进的大潮。 @_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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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于2014年5月15日,美国纽约州) J>!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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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14-10-18   
“双重国籍” 纯属错译误导  海外大陆侨胞实属无国籍
http://www.backchina.com/blog/324841/article-165138.html ',juZ[]_ {  
作者:矫海涛  于 2012-10-26 22:2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uLb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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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为了开通海外大陆移民回国自由之路,寻找常回家看看的真理,本人设计并发起加拿大大型双重国籍网上民意调查,向祖国政府呼吁对应承认双重国籍。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对国籍问题的理解,真是很肤浅,甚至根本没弄明白什么是国籍。经过十年曲折探索,直到今年,龙年,龙的传人才开始真正研究龙族遗传基因标记--中国国籍。 ~5p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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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以来,海外民间对中国国籍的研究势如破竹,不断深化。从批驳不承认双重国籍转到吁求恢复中国国籍,又到出生国籍,再到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天赋人权,最后认识到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的准确国籍身份,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不是外国人。量变不断积累引起质变,日前,终于又有了新的重大发现。 ->8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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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9日,一个收获硕果的日子。为了准备欢迎国家侨务政策调研宣讲团的发言,本人在认真整理研究《谏逐亲令》和有关资料时,思绪豁然开朗,发现了中国国籍认知混乱、矛盾百出的根源,原来是没有搞清楚“国籍”到底是什么,把英文的“双重公民身份” (dual citizenship),错译成中文的“双重国籍”。 A4(^I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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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概没有哪一个大国,国籍问题引起海内外国民如此关注。占人类人口近四分之一的中华民族,特别是近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讲了半个多世纪不承认“双重国籍”,被中文错译的“国籍”(citizenship)概念害苦了,实际上却还不知道“国籍”究竟是什么,令人深感悲哀。 4XX21<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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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错误翻译和理解的“双重国籍”定义,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入了外国国籍。但是,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关于国籍(nationality)的国际官方定义,国籍仅与民族血缘、出生国家有关。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今生今世都只有中国出生国籍,不存在加入外国国籍(nationality)的任何可能。如果中国政府不承认、不归还被“自动放弃”的中国出生国籍,近千万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真实确切的国籍状况,不是双重国籍,而是无国籍。这是海外大陆侨胞没有权利自由回国的根本原因。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所讲的中文错译“国籍”,根本就是“假冒伪劣”的偷梁换柱,是地地道道的假命题。无的放矢地谈论中国特色的假伪“双重国籍”,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和资源,以假乱真,误导公众,掩盖海外侨胞无祖国籍的现实。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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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万海外侨胞,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乃至整个中华民族认识到“双重国籍”是中文翻译错误和假命题,海外侨胞亲人事实上已无真正国籍,必将带来一次国籍观念的深刻变革和思想解放,对于国家改革国籍法和侨务政策,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将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其社会价值,怎样估计都不为过高。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五千万海外侨胞为之付出沉重血泪代价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将从今失去立足根基,彻底崩盘。海内外中华民族跨越被不承认“双重国籍”割裂的鸿沟,重新家家团聚,已经为期不远。 q'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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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文双重公民身份被中文错译为双重国籍 t kNu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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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是随着现代国家发展而来的概念。毫无疑问,中国国籍以及相关概念,几乎全部来自西方文明社会,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很多就是照葫芦画瓢,直接翻译成中文。 >A2& M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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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最先把西方的两个有关概念翻译成中文“国籍”,已经无从考证了。现在,汉英字典里有两个英文词,都被中文翻译成国籍。一个是 “nationality”,直译为国籍,与民族血缘、出生国家有关,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使用的“国籍”专用词,国际官方通用。另一个是“citizenship”,直译为公民身份,与公民权利、义务有关,但一直被中文错译成“国籍”。 2Q1* 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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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所说的“双重国籍”,实际上是从英文“dual citizenship”错译而来,而不是从国际官方通用国籍专用词“nationality” 而来。海外侨胞只要懂英文,都会知道“dual citizenship” 的准确中文翻译应该是 “双重公民身份”,而不是“双重国籍”。 Y`lC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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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与公民身份是两个完全不同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有合法的出生国籍,自然有本国公民身份。但是,移民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却不能消除其固有出生国籍。因此,中文把“citizenship”翻译成国籍,实际是以讹传讹的假伪国籍,不是真正的国籍。这是中英文翻译错误,同时是国籍常识错误。 b!7"drge:  
"uZ'oN  
有了外国的公民身份“citizenship”,根本消除不了固有出生国籍“nationality”,没有切身体会,可能不容易理解。举一个亲身经历,可能会有所帮助。例如,本人在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后,申请美国绿卡时,美国政府就仍然按照我的国籍“nationality”,把我排在中国人里,等了好几年移民配额。加拿大的“citizenship”,对申请移民美国不起作用,因为,一填写出生国家是中国,国籍“nationality”就已经铁板钉钉是中国,这是与生俱来不能消除的。正是这一经历,使我顿悟,不管定居海外,拿到绿卡、枫叶卡也好,还是已经取得他国或多国公民身份也好,都消除不了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出生国籍。不管你移民到哪个国家,人家都始终认你为中国人。 H26 j]kY  
I&1Mh4yu  
根据各国法律不同,对双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有一个承认或者不承认的问题。在一定情况下,例如,严重犯罪或者恐怖分子通过移民取得的公民身份,甚至可以被取消剥夺,按照其国籍驱逐回出生祖籍国。但是,国籍“nationality”却不能剥夺、或者取消、放弃。  0A pvu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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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一代移民,终生不会有双重国籍“nationality”问题。只有在外国出生第二代、第三代及以后的移民后代,由于父母民族血缘和各国法律原因,或许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双重国籍“dual nationality”认定问题。那不是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现在需要研究和考虑的问题。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属于联合国认定的基本人权。对所有国民来说,不要说出国取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就是判了死刑也不能剥夺。移民到其他国家,取得公民身份,可以自愿申请放弃原有的中国公民身份,但是,中国国籍或者出生国籍,是与生俱来无法放弃的。 >Oi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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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存在没有出生国籍“nationality”问题,但通常不存真正意义上的双重国籍或者双重出生国籍争议。国籍,或者出生国籍,与民族血缘和出生国家有关,一目了然,不能剥夺,从法理上严格说来,不存在承认或者不承认问题,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 QbOm 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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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不承认自己海外国民的公民身份,不承认海外侨胞出生国籍的更是极为罕见。 Ai#W.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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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万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或许生来就命中注定命途多舛,生于自然灾害、文革动乱之年,经历土插队、洋插队不说,好不容易熬到外国公民身份,就被祖国政府“自动放弃”了出生国籍,成为有外国公民身份却无(祖)国籍的一群天涯游子。 {/R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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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某些国家,非法移民出生时得不到合法国籍,也成为无国籍人。这些,都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国籍”的原则要改造和消除的目标。 )I!l:!I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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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纯属误导,源于不理解国籍“nationality”的准确含义 p9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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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平民百姓,对现代国籍概念认识模糊,分辨不清国籍与公民身份、居民身份的不同,可以追朔到辛亥革命前后。鲁迅笔下的阿Q,就认为出过国的,就是“假洋鬼子”。五十年代初,新中国刚刚成立,政府对国籍常识一知半解,甚至把国民、国籍与居民、户籍概念相混淆,提出不承认双重国籍,与居住在外国的海外侨胞划清界限。 j q1qj9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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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政府也没有搞清楚国籍是什么。由于缺乏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了解,更谈不上认同,也没有改革开放大规模国际间移民的经验,80年出台的中国国籍法,甚至把定居外国作为退出中国国籍的条件,根本不清楚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公民身份与出生国籍的关系,更不清楚海外侨胞取得外国公民身份,实际上不是“入籍”,国籍并没有改变。他们拥有的仅仅是双重公民身份,而不是双重国籍。 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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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对国籍准确定义不能把握的情况,似乎已经积重难返,逐步发展到不承认海外大陆侨胞是中国人,发明了海外华人、外籍华人等专用名词,把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看成“入籍”,把“华人”变成了华裔外国人的代名词。 m#%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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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解国籍“nationality”的准确含义,当然不能理解取得外国公民身份不能消除原有国籍或者出生国籍。出生国籍才决定民族血缘属性的本质,是判断海外侨胞国籍的根本标准。显然,有外国公民身份的海外侨胞与外国人不同,他们虽然取得了外国公民身份,但本质上,由于出生国籍是中国,他们并不是外国人,而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 (">! 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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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永远都是中国人,终生都是中国的海外侨胞。中国永远是海外侨胞的祖国,随时都应当敞开国门,无条件欢迎自己的海外侨胞自由归来。由于历史局限性,中国政府五十年前不了解什么是国籍,可以谅解。三十年前,搞不清楚什么是国籍,也还说得过去。今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中国政府如果还坚持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继续剥夺海外侨胞唯一真正的祖国籍,使近千万海外大陆移民处于无国籍状态,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自圆其说了。 y}#bCR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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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外大陆侨胞无国籍悲剧必须尽快终结,颁发海外侨胞证与“双重国籍”无关 H Q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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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保护国籍、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是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之一。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㈠人人有权享有国籍。㈡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㈠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7sHt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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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海外侨胞证,与承认不承认“双重国籍”毫无关系。海外侨胞取得的是外国公民身份,不是外国国籍。随着对海外侨胞国籍身份讨论的逐步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晰地发现,中国国籍法和出入境法,对海外侨胞的国籍身份认知,最大的原则性失误,就是混淆了外国人与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误将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统统当成外国人,制造了一个五千万“海外华人”不是中国人,不是海外侨胞,统统被剥夺中国血缘出生国籍,没有权利自由回国的旷世大冤案。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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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把英文“dual citizenship”双重公民身份翻译和当作双重国籍,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实际上不承认中国出生国籍,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害得五千万海外侨胞,特别是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得了外国公民身份就丢了唯一的真正的中国国籍,被祖国母亲自动割弃给外国,犹如可怜的弃儿,漂流海外,自生自灭,与祖国渐行渐远,世世代代不能自由回家。这种历史悲剧和苦果,主要是中国自己酿造,必须尽快终结。 wond>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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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近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海外大陆移民,满肚子委屈不平,可惜,被剥夺了所有国民权利,诉苦讲理都没人理睬。不难理解,海外大陆侨胞为什么痛感委屈不平。所有外国政府和民间社会,都把自己当中国人对待,为什么只有自己的祖国一口咬定自己是外国人,千方百计地盘剥、折腾大陆骨肉同胞,而同样有了他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台同胞,却始终被认定为中国人,可以领取侨胞证,享有进出中国免外国人签证的权利和自由? {yspNyOx  
6pr}A  
显而易见,中国国籍法关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和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以及中国出境入境法把海外中华儿女当作外国人对待,用外国人签证等办法限制自己侨胞回国自由等等做法,与《世界人权宣言》是相悖的。中国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国籍原则和回国自由原则,尊重和维护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的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明确海外侨胞是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海外第一代大陆移民永远是中国的海外侨胞,必须按海外侨胞对待,享有回国自由,不能按外国人对待,特别是不能让海外侨胞去领什么适用于外国人的中国绿卡。 -qx Z3   
N;Hf7K  
某些既得利益人士坚持不承认所谓的“双重国籍”,不排除存心从假伪国籍概念出发,误导公众,强化海外侨胞入籍外国对祖国不忠的印象。当然,所有对海外侨胞的歧视和不公,都与把英文“公民身份”错译成中文“国籍”密切相关。至于某些反对所谓“双重国籍”的既得利益人士声称,提高海外侨胞回国签证收费、难度等等,是向美国等文明国家学习、与国际接轨、体现国家主权云云,纯属无稽之谈。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历来只对双重公民身份有规定,对承认出生国籍没有规定,毫不含糊地尊重承认,不允许有任何种族、国籍(nationality)歧视。所谓“入籍”、“外籍”、“海外华人”、“外籍华人”、“双重国籍”等等,都是中国人自己别出心裁,用中文错译编造出来的说法,纯属自欺欺人,误导忽悠海内外同胞,既浅薄又可恶,与美国、加拿大等文明国家毫无关系。所有现代文明国家,对自己国家的海外侨民,从来不存在剥夺出生国籍和公民身份问题,更没有限制其回国自由。海外侨民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等,没有任何条件,绝对自由,不需要办理任何回国签证、许可,更谈不到收取国外侨胞入境签证费用。中国国籍法、出入境法,如果要与国际接轨,首先,应该在承认海外侨胞中国出生国籍方面接轨,在消除海外侨胞无祖国籍问题上接轨,而不是打着接轨旗号,盘剥、折腾自己的骨肉同胞,限制其回国探亲、工作、生活、求学等自由。 CHBCi) '6h  
VZ_ 4B *D  
时代在发展,中国在前进。海外中华儿女在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前夕,高兴地听到,温家宝总理和国家侨办高层已经在公开讲话中,改称“五千万海外华人”为“五千万海外侨胞”。五十多年来,祖国终于承认五千万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为侨胞,朝着与时俱进改革侨务的正确方向迈开了步伐。 ;y"E}h  
8V~w3ssz  
如果国家高层和侨务部门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国籍与公民身份的不同和联系,果断走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误区,迅速填平海内外由于国籍认知失误造成的民族割裂鸿沟,不再把海外大陆移民当外国人对待,不再为五十或者三十多年前历史遗留下来的包袱、恶果买单,尽快调整落实海外侨胞政策,在明确承认海外大陆移民是海外侨胞的基础上,颁发海外侨胞证,给予海外侨胞回国自由,一定会带来人才回归海内外同心同德民族复兴的新高潮。中国要合天理,得人心,顺应世界潮流,就应该这样与国际接轨。十八大如果能够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海外侨胞回国自由,常回家看看的梦想,变成现实的希望就更大了。只要不断推动官方与时俱进改革国籍法和侨务政策,同时海内外民间万众一心坚持真理不懈努力,曙光就在前头。 &Hh%pY"  
ly,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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