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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对幸福我怎能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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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04-12   

对幸福我怎能麻木

            网友穷经皓首在跟帖中问我,什么时候说说你们恩爱夫妻之间的故事啊?啊,我真的很动心很动心。我知道把夫妻之间家长里短的琐事搬到网上,肯定会遭人嗤笑和不以为然,可是我真的很想说,愿意说。此刻我刚刚起床,头疼欲裂,昨晚加班到10点才回家,今天我本应该继续去办公室,因为两天后办公室搬迁,我该去继续整理、打包。可是我不想去,就像个赖学的孩子,尽量拖延着做那些明知根本无法躲避的事情。我亲爱的朋友,请原谅我的任性吧,请原谅我宁愿赖在电脑前敲下这些细琐的文字,它们是我的历史、现在和将来。我要承认,在忙碌的生活中,在因为工作压力而焦灼烦躁的心绪里,这些文字无异于是一帖治疗剂,清凉,微温。
  
  N大中文85级的人数属于史无前例——共有98名学生,后来的每一级本科生人数好像也再没超出过这个记录。因为人多,这个集体就显得很涣散,尤其是男女生之间,从开头起就没有建立起一种良好的联系和氛围,除掉部分活跃非常的男生与女生,其他人基本属于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
  我在中学时代是个争强好胜、只知念书的书呆子,根本没有培养起与异性交往的一种最基本的能力,进入大学后,这方面的欠缺就显示出来了,跟男生说话脸都会红。因为本来就是很自尊的性格(它深层的心理是自卑),所以干脆就采用了闭关锁国的政策,在路上遇见本班男生亦像不认识一般,遑论主动去和他们交往。
  第一次听到T的名字,是听其他女生议论:“看那个T呀,头发烫成那个样子!”“看那个T呀,穿那样的牛仔裤,像个痞子!”当时我只知本班男生中有个叫T的,无锡人,除此之外什么印象也没有。他成为女生议论的焦点,全部的原因是他的头发和穿着,从她们口中,我知道了这个男生有一头卷曲的长发,穿细长瘦窄、绷得紧紧的牛仔裤。在1985年,这副形象有多引人注目是可想而知了。为此,T成为整个年级极个别的一分钱助学金都没有获得的学生之一。
  当现在T早已成为我最熟悉和亲密的人,我才知这事情有多么荒诞和幽默。迄今,我没有见过比T更温和更宽厚、更内敛更纯净的人,他根本就是一个纯净水一般的孩子,最早却给人这么一种张扬印象,这当中他的一头天生卷曲的头发要负相当的责任。他后来告诉我,大学毕业他分进机关,他的女上司也用异样的目光盯他的头发盯了两个月,后来终于断定它们是自来卷,这才不再看他的头发了。
  至于牛仔裤,倒是的确与他的趣味有关。T是处女座,这是个富有想像力与艺术气质的星座,T从未学过绘画,然而随手勾画一点什么,那线条的流畅、呈现出的空间想像力总是让人惊讶;我们这个新家的装修事无巨细都是他一手筹划,而且这是我们第一次装修房子,结果朋友来我家,会有人问你们是不是请了专门的室内设计师。在着装上T自有他的品味,简单地说就是痛恨一切正式的装扮。在十多年前,他就穿棉布的便西服,短短的麂皮夹克,黑色泛白的水洗真丝短袖,颜色一定是内敛的冷色调,式样一定是简单而经典的。记得在他成为我真正意义上的男友之前,有一次他来我宿舍玩,里面穿了一件深蓝的棉绒套头衫,外面是蓝灰的棉布便西服,那股子既温文尔雅又落拓不羁的气质令我在心里暗暗惊叹,不知这男孩有个怎样的家庭、怎样的生长背景,何以会养成如此的品味。我和刘莉都是天秤座,这个星座不可救药的特性之一就是爱美,我真的不能忍受不会穿衣服的男人,不修边幅的男人。
  T的长相是有点像外国人的那种,卷发白肤,窄长脸型,额头宽阔,鼻梁高而挺直,眉眼挨得特别近,眼窝深陷。加上身型挺拔,穿正式的西服也应该是很好看的。我有时候试图说服他:你穿休闲衣服是很好看,可是为什么不尝试偶尔穿得正规一点呢?他说,穿西服、系领带的话就得开车或者步行,穿得那么正式再骑个自行车上下班不觉得可笑吗?——这就是他坚持的趣味,我亦觉有理,遂不再勉强。
  高级领带与正规的衬衫、西服在我们家不被需要,直接而良好的后果就是省了很多钱。也使得我们两人在服装上的开支极其不成比例、而在家庭总支出上达成平衡。如今他身上轮换着穿的几条裤子,价值均为15元,全是他在专门倾销外贸服装的15元店淘来的。有一次他算他全身上下的行头,价格统共没有超过百元,真是好恐怖。
  
  一说到衣服就扯远了,继续回到大学时代吧。同学四年,如果我没有记错,与T总共说过两回话。一回是因为选修的电影课,考试内容是把大家分成组,每个组要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一个小品。我和语嫣、刘莉、赵美眉以及四个男生在一个组,其中就有T。大家先围坐在草地上想剧本,我记得我简直“文思泉涌”,飞快地想出几个创意供大家选择,创意之一是关于抽烟的,场景一:男生甲背靠一棵大树,一边抽烟一边等待女朋友。女友甲从他身后悄悄过来,一把夺过他嘴边的香烟,扔到草地上,男生甲为了表示迎合,还走上前去把烟蒂狠狠踏上一脚。场景二:男生乙与女友乙坐在草坪上相谈甚欢,男生乙忘形之下掏出烟来抽,女友乙立刻变脸,男生乙莫名其妙、不知所措。场景三:男生丙与女生丙……到底怎么样我已经忘了。场景四:男生甲乙丙与女生甲乙丙一对对亲密走过。场景五:三个红红的烟蒂排在一起,寂寞地燃烧。场景六:男生甲乙丙与女友分手后,一一回来,将烟蒂捡起,继续吞云吐雾。
  我这编剧之蹩脚可笑是勿庸置疑的,可是大家要求都不高,一致通过。通过之后就是争着当导演,谁也不想当演员。我申明既然采用我的“本子”,我理所当然是导演,可是他们不答应,最后只好抓阄。老天有眼,真的让我抓到了“导演”的纸条!再除去一个担任摄像的男生,其他人正好组成三对。
  T与赵美眉分饰男生甲与女生甲。T靠在树上抽烟,赵美眉蹑手蹑脚地上去,抢过烟一扔——她扔得太远了!那烟蒂找不着了。本来该是顺势踩上一脚的,结果成了两人一前一后相跟着去找那颗烟蒂,终于找着之后再踩上一脚!你说这有多么可笑吧。
  语嫣与男生H饰女生乙与男生乙,按照剧情,在掏烟之前两人该有一些对话,H是个内向寡言的书呆子,简直没法张口,亏了语嫣大方,主动找些话说:“你觉得【芙蓉镇】怎么样啊?”“最近看什么电影了呀?”可H还是紧张,没说两句就一个劲地说:“我要掏烟了,我要掏烟了!”这些对话全部被录了进去!
  刘莉扮的女生丙,她就不用说了,从头到尾笑场。
  人行道上三对人儿该是亲密无间地走过来,可事实上每一对之间都隔了一米以上的距离,哪像三对情侣啊,根本就是一支小型的松散的游行队伍!
  因为演员的演技之差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最后我们组拍的这个片子一致被认为是“抽象派”,因为没人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与T有接触的这大概是第一回,可惜我又不是与他分饰男生甲女生甲,如果那样大概还有点纪念意义。总之,这次接触之后对T仍然停留在“没有印象”的状态,如同他对我也一样。
  这当中有一年元旦系里将男生宿舍与女生宿舍两两安排在一起联欢,我们宿舍正好与T所在的宿舍搭配在一起。当时T所在的宿舍一个个都是高大神气的男生,笼统的印象是觉得“挺傲的”,所以我们觉得绝不能主动去找他们,而要由他们主动来约我们,本来也应该是这样嘛。我们呆在宿舍里,暗暗怀了一点点不确定的期待,最后的结果是,别的宿舍的女生都联欢去了,只有我们,只好自己设法“寻欢作乐”——他们宿舍根本就一点动静没有,根本没过来找我们!
  恋爱后我愤愤然地对T提起此事,责怪他们太无绅士风度。他对这事懵无所知,只说大学时每逢节假日不是回无锡的家就是到南京同学家里大吃大喝一顿,补充油水。
  第二回打交道一直到了毕业前夕。临毕业前,男女同学之间的坚冰明显松动,不管认识不认识的、熟悉不熟悉的,都以“同学”二字为纽带,依依难舍地一次次相聚、一次次道别。当时男生住11舍,旁边有块小小的水泥球场,球场旁边就是学校后门,我们上街都常从后门走。
  某天,我和刘莉从街上回来,进得学校后门,发现本班一群男生正坐在球场旁边的一堵矮墙上吃西瓜,有人叫住了我们,于是我们也坐过去,也开始吃西瓜。坐在我旁边的正是T。我用勺子挖了几块西瓜吃后,又挖了一块瓜肉,然后连勺子连那半只西瓜一起递给旁边的T。再也没想到的是,他并没有接过那半只瓜,而是特别自然地俯身低头,就着我手里的勺子吃掉了那块瓜肉。他这样做,就相当于我喂他吃了一口西瓜!我在猝不及防的同时,心像个单摆似的震荡了一下:这个男生好乖呀!那种自然温和的举止,有一股可爱的孩子气。
  这就是对T最初的心动了。因了这点心动,在他递来的毕业留言册上,我写了一首惠特曼的诗,大意是:
  陌生人啊,如果你从我身边走过,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呢?我又为什么不和你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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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04-12   
            那个夏日黄昏瞬间的心动,其渺小程度相当于宇宙间的一粒尘埃,它不知所终的几率远远大于在你的生活中积淀下来的可能性。我屡次想,我与T擦肩而过的概率,真是几百倍于最终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呀。可我们居然真的在交错而过的瞬间幸运地抓住了彼此,还生下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可爱女儿,一家三口“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说它是童话又有什么为过呢?
  中学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好,一心想考北大,结果高考当中发挥得不算好,没敢填北大。后来知道如果当初冒险填了,也未必就一定不能录取,每想到这一点,心中总有说不出的憾意;我所在的中学,是从我那一届才开始有初三和高三,这样我不得不在中学多呆了两年;而事实上,高二那年我考当年的高考试卷,数学记得是考了118分(总分120),也就是说如果高二就去参加高考也定是能考上的;到了大学后,又一连碰到语嫣刘莉两个16岁就上大学的天才儿童,心里不是不懊恼的,——本来明明我也可以16岁就上大学呀,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流落到了N大中文85。
  然而,如果不是这些偶然的因素,我就不会和T成为同学,就不可能认识T,我的命运将完全改写。只要一想到这点,我就会对命运的安排彻底地释然,一切懊恼都不复存在了。我愿意把这一切解释为天意,是我上辈子做了善事,老天对我的酬答与成全。
  
  语嫣在文中说过,中文85赶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间毕业了。那一年的分配去向是前所未有的糟糕,我进了语嫣口中的“三闾大学”,开始了活到今天为止最有挫折感的三年。T算分得好的,进了省级机关。那年所有分进机关的大学生都被要求到基层实习,所以T一报完到就立刻离开了南京,到下面一个县城锻炼。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想象,那个球场边矮墙上瞬间闪过的心动,是不是渺小得像一粒尘埃?我和T差不多就是陌生人,大家就算在毕业留言册上互留了地址,也断不会有人先写了信去。就这么各自融入茫茫人海,像盐消失在水中。
  一年以后,下去锻炼的同学纷纷回城,这里面有男生W。在我以前的帖子中,已经出现了W的踪迹,他就是曾陪我绕南京城散步一周的那位。:)W是南京人,他家离“三闾大学”很近,所以他回城之后就来看我。这以后,当我凄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去他家找他。在他那儿,我碰到了另外几位大学时代的男生。后来他们聚会游玩的时候也会来约我,渐渐地,我也成为了他们那个小团体中的一员。
  这对于我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毕业以后的日子,没有这个小团体的支撑,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熬得过来。团体中的几位男生,都是非常非常优秀的人物,其中核心人物是男生Y。Y如今已官至正厅级,在当年,单位分给他一间木头搭建的小披屋当栖身之所,那刮风时漏风、下雨时渗雨的小木屋成为我们的据点、大本营。直到如今回想起那间小屋我都觉得充满了感情,因为它凝聚了我青年时代最值得珍视、再也不会复返的一段时光。
  有一天晚上,下放到连云港的男生N来宁,要乘第二天凌晨5点的轮船返回连云港。W和Y约我一起去送N,说索性不睡觉了,大家一起去看场通宵电影。我们早早到了和平咖啡馆,刚坐下Y便说,T也已经从下放地回来了,单位宿舍就在附近,待他去把T喊来。
  不一会,我看见睽违一年多的T跟着Y一起走进了咖啡馆。裹了一件黄军大衣,脖子里塞了一条小细格子围巾。大家打了招呼,坐下来喝咖啡,随便地闲聊着,然后就进场看通宵电影去了。
  电影共四场,前面两场是【苔丝】上下集,我以前看过的,情节上完全没有了新鲜感,再加上不习惯熬夜,我很快就昏昏欲睡,根本不知银幕上在演些什么。到三点多钟,开始放一部台湾片子,好像是叫【少女与色狼】(会叫这个名字吗?可能是我记错了吧),当然是部不怎么样的片子,可好歹我没看过,又很通俗,所以我反而清醒了不少。刚看起劲一点儿,到N去码头的时间了,大家纷纷离座出了影院。
  Y说,有他和W送N去码头就足够了,我和T就不用去了。大家道过别,不一会儿影院门前就剩下我和T了。
  我惦记着那电影的结局,就对T说,我们进去把电影看完吧。T迟疑了一下,然后说,你还想看吗?那好吧。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我注意到了他最初的迟疑,顿时慌慌张张地说,不,不看了。
  他说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因为刚才遭受了那个打击,我坚决地表示不需要他送我回去。我们在冬天凌晨5点空旷清冷的大街上草草地告了声别,便向着相反的方向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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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3-04-12   
            那个当年赶着回连云港的同学,在我和T结婚后屡次要求我们请他的客,因为他认为他该算我们的媒人。
  可是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真实的情况是,我独自一人走在冬天的清晨寒冷灰白的街道上,心情也像这街道一般寂寞、寥落。多年来,我一直自怜自伤于自己在恋爱上的运气之差,而脆弱如我,又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我,帮助与呵护我!而我又是多么挑剔呢,多么任性乖癖、不好伺候呢,我既不特别美貌,更没有钱财、地位,我惟一有的,只是一颗赤子之心。如果硬要再找点别的吸引力,那就是如果我欣赏对方,同时对方也喜爱我,在满足这样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呈现出天性中丰富、活泼、有趣的一面。
  如果少女时代的我能够具备今天的我所拥有的坦然自信,我想我一定会这样说:“是啊,我很想把电影看完,你陪我一起看好吗?”“当然,我需要你送我回去。”那时的我就像一株含羞草一样经不起触碰,或者像一只刺猬一样外表坚硬、内在柔软。自尊永远是第一位的,它既是我的矛,又是我的盾。而在爱中,恰恰是既不需要矛也不需要盾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自信哪里是凭空得来的呢?没有他九年如一日给予我的温柔呵护、关爱支持,我又怎么可能拥有今天的自信与美丽?
  
  西瓜与通宵电影“事件”,某种程度上都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任由着一些微渺的情愫在内心翻江倒海,而对另一个当事人,这一切压根儿都不曾存在过!——T是个特别晚熟的大孩子,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我之前。在我之后当然就更没有。:)我曾“不怀好意”地问他:“大学里面那么多男生都有女朋友,你那时不想有个女朋友吗?”他说,进了大学就觉得特别好玩,整天玩都玩不过来,用来玩的时间都觉得不够用,所以既不寂寞也没有交女朋友的强烈愿望。他特别爱看电影,说是创下过一年看300场电影的记录。我跟他回忆当年陪N看通宵电影一事,他会非常委屈地说,“你开始是说要回去把电影看完,我说那就去看,你又硬是不肯再去了。”“你不肯让我送你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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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04-12   
            唉!写着写着就忍不住要叹气了,这都写了多少字儿了,离两人真正“好上”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什么时候才能说到我们的幸福生活呀?怎么就这么磨损啊?
  日子就这么急不得躁不得,按部就班一天天过下去。我和T依然伙在那小团体中一起活动,彼此友好而“清白”。
  1990年的某天,接到Y的电话,他说T打乒乓球在花岗岩地面滑了一跤,骨头折断了,让我有空去看看他。
  这当然是责无旁贷。我那时教书,不坐班,时间比别人都充裕些。一天上午没课,我带了两包话梅、一本刚买的三毛的书《我的宝贝》去看望T。
  他一个人在宿舍,穿着白色圆领汗衫,打着石膏绷带的腿僵硬地搁在椅子上。东一句西一句地聊了会儿天,到中午吃饭时间了,我问他是否需要我去替他打饭,他笑着说不用麻烦我,会有武警学雷锋替他把饭端来,同事也会帮忙。我表示大家是朋友,理应帮忙,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请不要客气。他很有礼貌地表示应该抱歉的是他,他应该招待我吃饭,可是他这样动也动不了,就没有办法留我用餐了。大家礼数周全,临告辞前,他坚持让我把桌上别人送来的一些奶片、巧克力、牛肉干之类的东西带走,我用两包话梅换了一大袋子零食,而且是“他的”零食,心中窃喜。
  过了两天我又去“探病”了。哈,这是表示同学之间互助互爱的时候,多去两次何妨?万万没料到,此一去我遭受到了一个沉重打击,从此断了我的“生路”。
第二次去探病,两人之间固然熟络自如了几分,但依然还是那个老调调:友好亲和的,矜持自尊的,彬彬有礼的。到吃午饭时间,正要告辞,他的同屋回来了。同屋也是中文系85级的,只不过是师大的。T为我和同屋做了介绍,那同屋笑咪咪地说:“原来你就是章红呀。上次你来我就听说了,一直说什么时候见见你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暧昧,使我一下就领悟到了他话里真正的意思,我当时就把脸羞得通红,不知怎么胡乱应付了一下就夺门而出!
  走在路上,那种被羞辱的感觉仍然非常鲜明。我想,他不就是在暗示我喜欢T,我来看望T其实是在找借口追求T吗?!他凭什么这么认定我?!他凭什么会觉得我对T……难道我的举动不是正常得再正常、得体得再得体吗?!
  当时觉得很羞辱而且忿忿不平。现在回过头来想,或许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那么恼羞成怒,可能恰恰是因为T的同屋火眼金睛看透了我。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心思会在冷不防间被人暗示出来……连个不相干的外人都这么看,那T自己会怎么想啊?他不更要以为我对他有点那个那个什么……
  当时的我,绝对没有成熟到可以坦然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不不,我绝对不是说女孩子不应该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不应该主动追求异性,恰恰相反,我是认为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在爱情中更加主动一点,主动地选择自己所爱,主动地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特别美好的事情,只有自信成熟的女性才能做得恰如其分。我一直相信,如果女性在爱情中能少一点被动,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幸福的婚姻。
  前些日子南京的报纸在连载席琳·狄翁的自传【我的生活,我的梦想】,一般说来我从不看报纸上的连载,那日一边吃早餐一边翻阅【现代快报】,结果席琳的一段叙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当她的丈夫勒内还只是她的经纪人时,两人已暗生情愫,但勒内一直彬彬有礼。有天晚上,她的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勒内来到她的房间,按惯例亲吻她的脸颊、与她道了晚安之后就要离去,“……我想今天晚上我绝不能放他走。”席琳奔到门边,拦住他,紧紧地拥抱着他,说,“你不想亲吻我表示祝贺吗?”她缠绵地紧贴着勒内,热烈地亲吻着他,后来勒内艰难地推开她,走了出去。她立刻给勒内的房间打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席琳不停地拨电话,那头终于有人接了,她不待对方说话就说:“如果你再不接电话,我就会去敲你的房门。”电话里勒内说:“如果你一定要把我们之间变成那样的关系,那么请还是让我主动吧。”
  这次演出结束之后,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在机场,许多记者围着他们采访,有记者问到勒内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位,勒内说:“就算拿全世界的黄金来换我这个位置,我也不会换。”
  我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故事,欣赏这样的故事,那种两情相悦是多么美妙动人,一个因为爱而变得像一团火焰一样炽热的女人又是多么美好多么具有吸引力!只有心智强大、本身具有热力的女子才可能这样去爱。在她的映衬下,男人的含蓄内敛又别具一种美感,亦是动人。
  我夹进了这么一大段议论,实在是因为我很为当年的自己遗憾。和大多数女子一样,我习惯于把自己收束得紧紧的,如果,如果,在别人(包括T本人)眼中我先喜欢上了T,而T对我是什么态度我还一无所知,那是多么羞耻的一件事啊!我无论如何是不能让自己冒这样的风险的,那不是我的自尊心所能承受的,所以,我几乎是当即、立刻、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再也不去T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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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3-04-12   
            我很好地遵守了对自己的诺言,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去看望过T,导致的结果是我们之间的联系完全彻底地中断了半年之久。
  半年以后,他的腿完全康复了,又可以出来活动了。记得那是寒假前的最后一天,在Y的“英明领导”下,小团体安排了一次包饺子活动,地点就在我的单人宿舍。人一一地到了,房间里热热闹闹,欢声笑语不断。当某一次门被敲响的时候,我去开门,T笑微微地站在门口。那是自上回仓惶离去后我第一次见到他。
  大家擀面的擀面,剁馅儿的剁馅儿。馅儿是芹菜猪肉馅,剁好之后,男生们异口同声地喊,“让T来拌馅儿!他是无锡人,会弄这玩艺。”T也一副当仁不让的样子,糖一勺盐一勺油一勺的毫不手软犹豫,又动手找了点儿榨菜、豆腐干剁成丁儿一起拌在馅里。等到饺子下好后一吃,咦,还真是不错,不咸不淡,鲜美得很。看来那帮男生还没有看错人。
  我忍不住要自曝其丑的是,那天我还专门买了一只鸭子,炖了一大锅老鸭汤,可是因为我是一个生活能力很差的人,鸭子尾部没有切干净,结果那锅汤在浓香之余,还有一股浓烈的骚味!我们的“核心人物”Y不停地抽吸鼻子,说:“哎呀呀,这汤好像有股很浓的什么味道哎……”惹得我既尴尬又很不高兴,我觉得既有鸭子汤给他们吃,那就有味道也要装嗅不到,统统喝下肚了事!
  那时候我已下决心离开“三闾大学”,准备考研究生。因为中学把自己给“学伤”了,到大学后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厌学的孩子。记得大四时考完最后一门课,我在宿舍把课本往天花板上抛,有一个念头:“好了,我这辈子再也用不着考任何试了!”每念及此,就狂喜得想要飞起来!所以,当宿舍里刘莉等人都在准备考研的时候(只不过刘莉最后关头当了逃兵),我根本连这个念头都没有,跟班上一个女生结伴跑到海南玩了一大圈。
  一旦走出校园才发现自己的确是出了象牙塔,要面对一个严峻得多的现实。拖拖拉拉延搁了三年之久,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安于这种消极被动的生活,想来想去,改变的惟一途径还是参加考试。
  然而,毕业三年,浑身的骨头都早已散了架,要把它们重新归归拢,拿出斗志来复习迎考,这真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情!从决定去考到考试之间时间又特别短,我担心自己会考出一个匪夷所思、贻笑大方的成绩,连母校的老师都不敢去联络,硬是把这事死死地瞒住所有人。
  我至今不大能理解自己的是,我很在意我与这个小团体之间的友情,他们对我也非常友善,大家是朋友呀,别人会笑话我,我知道他们是只会帮我,断不会笑我的。然而,考研一事我对他们也只字未露,直到成绩出来知道自己考上了才告诉他们。
  92年元旦前后,南京连降几场大雪,市政府的扫雪工作组织得不怎么样,使得出行异常困难。元旦前一天,W踩着雪来到我宿舍,说Y还有他们大家邀请我到Y那儿去迎新年,元旦晚上大家一起聚一聚。当时正是我准备考试期间,一个星期有好几个晚上要去大学上辅导班。就在前晚上课的路上,我一共摔了13跤,还被自行车撞到了,正觉得苦不堪言呢,觉得在大雪天不用出门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所以一口就谢绝了这个邀请。
  不巧的是,W来的时候,我宿舍里正好有一位男士坐着,W就去向那个小团体宣布了:“章红不来。她屋里有个彪形大汉!”这话说得,真是好让人猜疑呀。
  
  有一天晚上,T单独一人到我宿舍来了,这是他第一次独自来找我,其原因还是因为我托他询问一件事,他专门来给我一个回话。当时我正处于等待成绩的过程中,心理上既忐忑又孤独不安。他来我宿舍的时候,我正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晚饭。
  我招呼他坐下,问过他吃没吃饭,然后他坐在那儿,我继续吃饭。我吃的过程中,他很有兴趣地问了两遍:
  “这是你自己做的菜吗?”
  是啊,那是我自己做的菜——西红柿炒青菜,难道营养不是很全面吗?
  当时就发现他有点忍俊不禁的样子,但他并不曾说什么,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觉得有什么可笑。
  后来有一回小团体聚会,W和Y都对我说:“什么时候可以吃到你的西红柿炒青菜啊?”T在一旁笑咪咪地说:“真的,那么有创意的搭配,我第一次见到。”这帮臭男生!
  
  还是回到那个晚上,我一边吃饭一边听他讲替我打听到的情况。我的饭吃完了,他的话也说完了,一盏台灯之下,两人都有了些不自在。勉强延搁了一会,他站起身来告辞。当时我就看了下时间,刚过8点,还很早呢;我是那么孤独,我多么希望他能再多待一会儿,孤男寡女的,来都来了,干嘛不在一起度过一个更有趣的夜晚呢?可是他是如此的有礼、得体,我只能比他更有礼更得体。我连挽留一声都不曾,立刻站起来送客人出门,嘴里说:
  “有劳你跑一趟,谢谢呵。”
  “不客气。再见啊。”
  门在他身后静悄悄地掩上了,我回到房间,动手收拾那盛过西红柿炒青菜之类东西的碗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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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3-04-12   
            开学不久就是中秋,我们那个小团体的另一名重要成员J邀请我和T去他家过节。J大学时与T一个宿舍,两人是割头换颈的弟兄,T早已在他家蹭过无数顿饭,我倒还没有机会去过。
  中秋节那天下午,T先到N大来找我,然后我们一起骑车去J家。J的家挺远,在中华门外,我们几乎要穿过半个南京城。去的路上我一直在东拉西扯地找话说,那种默默无言的状况总会让我觉得尴尬。
  到J家,他的父母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吃过饭,三人又意犹未尽地散步到了雨花台。天色漆黑,雨花台除了秋虫的唧唧鸣叫安静得有点糁人,我和T对此地都不熟,只随着J直向纵深走去。两边都是黑许许(那个正确的XU字打不出来)的灌木丛,高大黝黑的树影摇曳,一条道路阴影重重,不知所踪。不久到了纪念碑高大的门柱前,月色下隐约可见朦胧灰白的碑柱,冒着凉冰冰的寒意。眼面前骤然开阔了,开阔的广场,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在黑夜中因为杳无人烟而散发出荒寒的气息。三个人随意地说说话,听见自己清清朗朗的声音像无数抛出去的小石子,在空中叮呤噹啷地碰撞在一起。四周的黑色太过浓重,倒省却了眼睛张望。就在这样的暗黑中,清洌的空气里突然浮出一阵阵馥郁的香气,那香味华美高昂得有如一曲【欢乐颂】。三个人同时叫起来,“这里有桂花啊!”
  真是一个美好的中秋之夜。
  11点,我们离开雨花台,我和T又开始了穿越半个南京城的归程。T照例是温文沉默的,而我突然就生气了,心里想,男孩女孩在一起,男孩子本身就负有活跃气氛的责任,凭什么每回都要我来找话说?凭什么你就不该找点话让大家维持一种正常自如的交谈?怎么你就可以坦然地沉默?所以我打定主意在回去的路上一句话都不说。话不说,心里的气就更无处可出,于是我把车踩得飞快,理都不理他。他当然不能落后,也得把车踩得飞快跟上我;他踩得快我这边更不能松劲,愈发起劲地踩……最后我们把回去的旅程变成了一场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竞技比赛!
  到停下来的时候两人额头都直冒热气。进行了这么一场高强度的赛事,浑身倒也很爽,到达N大的时候,我的气消了不少。下了车,他只说一句:“哗,你骑得好快。”我们道了别,各回各的宿舍了。
在那个中秋晚上,饭桌上J曾说,章红,你现在回到大学了,如果学校放好电影别忘了我们啊。
  10年前还远不是像现在这样盗版VCD、DVD碟片满天飞的年头,若想看场自己想看的电影并不那么随心所欲。那时校园里经常放一些外面看不到的经典名片,所以J会有此言。不久学校果真搞了个世界经典影片回顾展,共有二三十部电影,排队购票的队伍排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我想起J的话,便也加入了购票人群,排了一上午队,买了三套票。
  然后就给J和T打电话,说给他俩每人买了一套票,请到N大来看电影。第一场电影,J和T都来了。第二场电影,J说那晚要值班,不能来。第三场J也没来,第四场也没来……从第二场以后他再也没来看过电影,不是要值班,就是有应酬,或者家里有事……到后面也无需特意打招呼了。
  就这样,我和T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一起看了二三十场电影。电影6点30开始,散场的时候一般都不到8点30,时间还早,我们总是到校园门口的小卖部喝瓶酸奶或者吃点什么,有时候一起到大街上散步。这当中有一回走在汉口路的巷子里,一辆汽车闪着雪亮的车灯迎面开来,T伸手揽住我的肩护住我,我屏住呼吸,假装完全没有在意这个举动,心里盼望着这样的姿势能够持续得长久一些,再长久一些。然而,汽车开过之后,T就放下手,我们之间又恢复了相谈甚欢、彬彬有礼的原状。
  一转眼就是元旦了。元旦之前的一场电影散场后,走在北园的主干道上,两旁巨大的香樟树在寒冷的冬夜静静地散发着一种奇异的芳香。我们并肩走在路灯下,“元旦你有安排吗?”他问。
  一种温暖的预感袭击着我,使我相信这是本该来临的一切终将来临的信号。对于这个从无恋爱经历、家里也没有姐姐妹妹因而缺少与女性相处经验的大男孩,问出这句话已经是他跨出的巨大一步,我觉得自己应该帮帮他。我说:“怎么呢?难道你想请我吃饭吗?”
  他说:“是啊,如果你没有别的安排,我想请你去我那儿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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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3-04-12   
            31号晚六点钟,我骑车去T的宿舍,就在中山北路上,离N大10分钟车程。到他那儿时,他一个人在,同屋回家了。一张小茶几上已经做好了三四个菜,一碟咸鸭肫片,一碗奶白的鲫鱼汤,一盘青碧的炒芦蒿,还有一个记忆深刻的菜,是一盘金黄喷香的“涨鸡蛋”。“涨鸡蛋”的做法是将鸡蛋打散搅匀,拌上切碎的海米粒,然后放入油锅里闷。鸡蛋一放入滚热的油锅,立刻蓬蓬地“涨”起来,故名“涨鸡蛋”。是当晚最得我青睐的一道菜。结婚以后T屡次尝试再做“长鸡蛋”,然而不是糊了就是没“涨”起来,再也没做成功过。
  当晚已经约好,第二天去爬紫金山。
  元旦早晨9点半,T来到我的宿舍,等我一起去爬山。我读研究生时,宿舍里有个高我一年级的女生,身材就像模特儿,气质好,人也聪明伶俐。她见到T后,对我说,你男朋友还蛮帅的嘛。又说,他的眼睛不会乱瞟人。学姐因为人长得漂亮,大概早就习惯了男生的注目礼,而T那种文雅镇静的气质,有时候是接近于柳下惠的坐怀不乱的。
  我们骑车直奔紫金山,把自行车停在山脚,就开始登山了。那天下着蒙蒙细雨,山上的人极少,而且越往上爬人越稀少。前不久从报纸上看到,南京市民中突然流行起爬山运动,每个双休日紫金山上都有好几万人。看得我直咋舌:那不把紫金山给踏平喽。谢天谢地,那年头山上远没那么多人。
  爬到头陀岭时,蒙蒙细雨变成了淅沥小雨,山风飒飒,携来刺骨寒意扑打在身上。我们在一个少了两堵墙的石头垒砌的屋里暂避,并肩站着,面对眼前白茫茫的山峦。整座山上好像就我们两个人,在雨声风声中显得那么孤单渺小。这样的时候只有身边的人是可以互相温暖的吧,但是我们仅仅是并肩站着,谁也不敢把自己的心意流露出来。
  雨小了一点之后,我们开始下山。没有走现成的路,而仅仅跟着感觉,逢坡下坡,遇坎跳坎。这方面我向来是不大娇气的。后来遇到一个较高的坎,T先跳了下去,当我往下跳时,T在下面伸开双臂接住了我。
  我站稳脚跟,装作丝毫没有在意这个举动,他也装作不在意,但这以后我们一直牵着手,再也没有放开。彼此羞赫得根本不敢去注意那两只牵着的手,但也不愿意放开;不敢看对方一眼,只是开心地说着笑着,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奔跑的速度跑下了山,仿佛不能停下来,也无法停下来;心像鼓满了风的帆,在山中回荡着猎猎的声响。
细雨中的紫金山掀开了新生活的序幕,18舍门前飘满落叶的台阶也成为了某种见证。无数个夜晚,他在台阶上等待我下楼;在宿舍大门关闭之前,我们也总是站在台阶上依依道别。山还是那座山,台阶还是那个台阶,人也还是那个人,但生活,却因为爱情从此不再是过去的生活了!
  记得夏天的傍晚,我总是在约定的时间来临之前慌慌张张冲下楼,手里抱着一个原本盛雀巢咖啡的巨大瓶子,里面灌了满满一瓶加了蜂蜜的水。有时候不是水,是一瓶洗净的红艳艳草莓。我们都是不喜欢改变的人,总是循着一样的路线散步:沿图书馆后面的小路,穿过林间小径,到北大楼的草坪,然后经过外文系门前,到排球场,再到体育场看台……要论恋爱,有什么是比校园更适宜的地方呢?N大校园因草木繁多,连空气都比周边地区清新了不少度!那里的草草木木两人都是无比熟悉的,那里的大路小路四年中早已走过了成千上万次!一想到我们曾经在一个共同的时空里生活在这个校园,彼此却一无所知、毫不相干,总有说不出的遗憾和古怪感觉!多年以前,如何会料到会以这样一种方式重返校园?多年以后,我们依然都在原地,也足够让自己惊叹了!
  我曾经对他感慨:“要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好上了那该多好!”
  他说:“不一定噢,那时候还没有成熟。”
  他一说出,我立刻觉得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答案。爱情说到底大概是个时机问题,在适宜的地点遇到适宜的人,这都是不够的,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适宜的时间。
  据我所知曾经有两个女孩子喜欢过T,一个是他的邻家小妹一个是他的中学同学,我对她们都充满了好感。尤其是那位中学同学,我看过她给T的信后,便开玩笑地把她称为我的“同情者”——这是【围城】中的说法,两个喜欢同一个异性的人便是“同情者”。在信中,那个女孩详细讲述了另外一个男孩是如何追求她,而她对那个男孩又是如何不以为然,偏偏那个男孩也是T的朋友,所以她是多么害怕T会误会她;她说:“……今天我收到你的信,你的字写得真好……”最后一封信中她写道“……如果我问你是否愿意和我结婚,你一定会害怕吧……”
  我几乎能够领会这个女孩最最细微的心理活动,明了她的所有期待与痛苦,所以我喜欢她,尊重她。我问过T,“你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她吗?”T困惑地说,不是的,其实我和她之间并不了解,但是在她写信给我的那段时间,我刚毕业,立即下放,心理上处于一种不安的状态,根本没心情和女孩谈论感情……
  我想,我惟一比那个女孩幸运的是,我正好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遇到T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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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3-04-12   
            时间在平顺幸福当中总是走得特别快。对于恋爱过程,我反而觉得没什么可说的,无非像这尘世中的一切饮食男女,约会,聊天,逛街,看电影,郊游,一起吃饭……终于有一天,那是研二的时候,T热切地问我,“你愿意嫁给我吗?”我毫无推却忸怩地说:“我愿意呀。”
  谈恋爱的日子本身没什么不好,本可以一直这样继续下去的,会在那时结婚,有一个重要原因是T的单位面临分房。(后来房子迟迟分不下来,而我们的生活却已全然改变,此是后话。)
  我们当时就约定,星期几一起去民政局领证。那是7月19号,既不逢双,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就是一个随随便便的日子,惟一的原因是那天我没课,他也比较闲。我记得我穿了一件蓝白色调的扎染背心,这衣服和7月19号这个日子一样随随便便。上午先到医院体检,下午去民政局领了证,晚上两人在N大旁边青岛路上的一家小饭馆吃了一顿饭,以示对自己结婚的庆贺。从此7月19号就成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结婚之后,我们分头给家里写信,他写的是:“……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家里多了一口人了……”我写的是:“爸爸妈妈:你们好!我结婚了……”
  双方家里都被我们惊得一愣一愣的。但我们的估计没有错,双方父母都是质朴单纯的人,都坚信只要是自己的孩子挑中的人,那一定错不了,所以都写来信表示由衷的祝贺和喜悦,没有一点点责备。
  对我和T来说,因为我们都离家多年,独自在外一切都得靠自己,所以做出这样“先斩后奏”的举动倒也觉得自然而然。
结婚的时候,我是一文不名,T呢,有3000元存款,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家当。一天中午T和同事到街上配眼镜,在山西路百货大楼,验好了光,选好了镜框镜架,配眼镜的说你们先去转一圈,待会儿来拿。就这转一圈的功夫,兜里揣的700元钱给偷了,弄得拿眼镜都是找同事借的钱。这一偷,就偷走了我们家产的四分之一。
  奇怪的是倒也并不觉得匮乏。两人住的是集体宿舍,吃的是大食堂,需要花钱的地方有限。平时还经常下下馆子,只是看到那灯火辉煌高大华丽的门脸儿就绕道而走,去的都是学校周围私人开的小饭店。
  
  有一次我现在的上司来学校看我,当时我是她的作者兼朋友。她得知我结婚了两人仍然分居在各自的集体宿舍,很是同情,认为这种状况颇不“人道”,于是很仗义地牵线,把她朋友空置的一套新房借予我们。这样,在别人的房子里我们暂时有了一个自己的私人空间。
  结婚半年后的一天,我到楼上一位熟识的女博士那儿串门,她给我看她的影集,影集里的一张照片上,她坐在床上,头上戴着帽子,看起来像是在坐月子的模样。我知道她并没有孩子,便问她这照片是怎么回事。她说那回有了孩子,因为两地分居不能要,就把孩子打掉了。
  她的话一下触动了我的心事,便问她怀孕是怎样的感觉。她说,会变得畏寒怕冷,抵抗力下降,很容易感冒;口味会改变,平时爱吃的东西不爱吃了,平时不爱吃的东西倒爱吃起来……她所说的和最近我自己身上发生的反常举动每一条都吻合了,我是发现自己变得很怕冷,正在重感冒,本来最痛恨面条的,现在简直只要是面食都喜欢……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校医务室去做验孕检查了。当我拿到检查结果,发现上面写着“阳性”二字,就如五雷轰顶。我站在电话亭子里给T打电话,告诉他,我有孩子了!怎么办?!!
  结婚之前,我曾经对T说,我以后不要孩子的。T说不要就不要吧,他也赞同的。我们还一本正经地商量过,如果老人那儿通不过怎么办,他说慢慢说服就是了。
  孩子却是这么意外地就来临了,不由分说。整整一个礼拜简直是像噩梦一样的日子,我们无止无休地反复讨论:到底要不要这个孩子?
  他说,听你的。
  我说,不,我要你拿主意。
  他犹犹豫豫地说,现在不是要孩子的时候……要不,还是不要了吧?
  我大怒: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他说那就留下来。研究生可以生孩子的。
  我又大哭:留下来怎么办?没有钱,没有房子,这孩子如何能要?!
  
  回想起来,是孩子的来临使我们真正地进入了生活。在这以前的生活仿佛具有一种不真实的质地。对我来说,我不能承受扼杀一个小生命带来的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痛苦,所以,我们不顾一切地留下了这个孩子。如今,她已经是个八岁半的三年级学生,长得像一个美少女,我经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怎么也看不够那张清秀可爱的脸蛋。她的幸运是从出生之始就决定了的,因为她是那么意外地来临,被她的父母不顾所有现实条件的限制留了下来;她一天天长大,生活在一个相亲相爱的家庭,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匮乏,自然而然地有了快乐活跃、率真大度的性格……
  但对她的父母来说,那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就这样远离了盛着蜂蜜水与草莓的瓶子,远离飘满金黄落叶的台阶,远离草木葱茏的校园小径,开始进入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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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3-04-12   
            借住的房子离学校较远,不大方便,所以我们很快把房子还给人家了。T的单位早说要分房,那房子却是怎么也分不下来,后来还是T的同屋主动搬出,把集体宿舍让给了我们。
  那宿舍在中山北路上,算是市区中心,还是国民党时期建造的平房,被四周高楼挡着,虽然三面墙上都有窗户,但终年不见阳光,屋内阴暗潮湿,白天也需要开着日光灯。如果我说那是个被垃圾堆包围着的房子,那绝对不是夸张——紧邻房子一面的是机关的花房,花农沤肥的场所就在我们的窗户底下,所以把蚊子养得又肥又大;另一面窗户被一些废弃的堆得高高的旧家具挡住了;第三面窗户外面呢,是一些鸡笼,我到现在也不能理解市区中心怎么还能允许人养鸡。现在就剩门这一个出口了,一出门走不了两步,就是大院的厕所!
  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个四面被垃圾堆包围的房子,居然充满恋恋之情。如今它已经不复存在了,在一场城市格式化的潮流中,它变成了瓦砾,六七年了,瓦砾上长满了野草,规划中的大楼始终没个影。现在回想起来,那个院落真是不乏让人留恋之处,不仅仅那儿曾是我们的家。小院套在一个大院落里,从国民政府华侨招待所的大门进来,绕开主楼,经过一片小小的杉树林,就是小院的入口处的门廊,门廊顶的钢木构件上悬吊着一台四片扇页的西门子吊扇(你见过四片扇叶的吊扇么?),只有起风的时候,它才会徐徐转动。再往里,就是一片整洁宽敞的水泥地坪,被白墙黑顶的平房环绕着。我们房间的窗户小小的,绿色的窗纱固定在花形繁复的铸铁窗格上,木制的推拉窗上了年纪,开合很不方便,一动就吱吱扭扭地响。窗外景致兼气味均不佳,因此窗户常年闭着。太阳一出来,屋里虽照不到阳光,整个院子倒是会成为阳光的容器。冬天,搬个椅子,到院子里晒太阳看书。夏天院子里就炙热难耐,而只要一进屋,关了门,就能感受到老房子特有的阴凉。
  我在这里度过了孕期中的大部分日子。对于孕妇来说,我过着一种非常不健康的生活——我每天看书至午夜,并不是有什么非看不可的书,而仅仅是用看书来消磨时间,因为晚上我睡不着。而白天的整个上午,我通常都在睡觉,一直要睡到T下班回来进了家门才被惊醒。白天睡得多,晚上就愈发睡不着,只好看书;晚上迟迟不睡,白天自然起不来……这样的循环一旦形成,就怎么也改不过来了,整个就是过着一种晨昏颠倒的生活。学分修满之后,我根本也不怎么去学校,平生第一次进入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每天就等他回家,盼着他带些报纸、杂志、书籍来看。我不爱出门,整天呆在阴暗平房里,渐渐有了被世界遗忘的感觉;毕竟生活中面临一个没有退路的巨大改变,未来似乎是莫测的,心理上有种失衡的感觉。虽然有T,但那似乎是不够的。
  有一次一位女友来看我。她一进门就拿出一双平底布鞋递给我,说,在街上看到,觉得这鞋穿得挺舒服的,就顺便给你也买了一双。她那种自自然然的口吻,让我有一种姊妹般的感觉。然后她又陪我去机关浴室洗澡。在浴室里,她也是特别自然地蹲下来,给我搓脚。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幕。女友是个内向自尊的人,虽然彼此很信任,但我们并不交谈很多的私事。我知道她那段时间心里有一些不痛快的事,但具体情形我并不清楚,她不说,我也不问。洗完澡回到宿舍后,我们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房里很阴暗,有一会儿我们没有说话,目光相遇,对视了一下,又一下,然后就犹如心意相通一般,两人同时痛哭了起来!
  去年我们一家曾请女友一家吃饭。在饭桌上,我说起布鞋、搓脚,当着一桌兴致勃勃的人的面无法克制地哽咽不能语。女友也是眼睛通红,喃喃地说着:“……我想我是太自闭了,本来我们该多多联系才好……”
  人啊人,你们永远是相互需要的!我想起张爱玲,我一直觉得她是神,她的身上有一些神性,所以她才能够弃绝众人,遗世独立;而平凡如我,远不足以坚强到靠自己独立支撑自己,我知道我永远无法弃人间的情谊而去,而且我依靠他(她)们存活。
怀孕期间我变得很丑陋,其丑陋程度有一件小事可资证明。一天晚饭后我和T去散步,巧遇同学N。过后N对同学W说:“你千万不要去看章红。你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变成那样的样子。”结果W还是来看我了,而且无心说漏了嘴,说:“N对我说让我千万别来看你……”至今N一见我就(虚伪地:))夸我漂亮,以弥补当年的直言。其实我并不见怪,一则他说的是实话,二则我能够理解他那种心态,——当年怎么说还算得上秀雅可爱的女同学,转眼间就变成了肥胖臃肿、不修边幅的孕妇,这对尚未结婚成家的男同学,的确会构成心理上的冲击,那种不适感使得他认为“宁愿不要见到”。
  那时候我连一面能照见全身的镜子都没有,有也不想照,精神上处于一种异常萎靡不振的状态。我相信我那时很丑,除了W的话,还因为我妈妈都说我“不好看”,替我难过。我妈妈是那种绝对感情用事的人,一辈子也没有学会“理性地爱孩子”,一般说来她永远认定“女儿是自己的好”。所以,连她都说我丑,那是必丑无疑了。
  这当中惟一一个持异议的是T,至今,每当我万分伤心地说起我怀孩子时候的丑陋,他还是说:“没有啊,我不觉得你那时丑啊,胖乎乎的孕妇,不挺好的吗。”唉,让我说什么好呢,只提醒自己以后要把这个人的赞美全部打五折来听。
  语嫣写了关于我的搞笑文字《她的日子是这样来临的》贴在网上后,刘莉等大为赞赏,直夸语嫣写得好,比我写得好。我也谦虚地承认了这点。而T不以为然,道:“王语嫣、刘莉和你三个人中,当然数你写得好。”我大为惊喜,立刻把这话原封不动地告诉语嫣和刘莉,语嫣在电话那头当即叫起来:“哎呀,这个T,我以后再也不理他了!他说这话显得很不知性(“知性”是语嫣刚从台湾学来的用语,就是“理性”的意思),虽说他坚持认定‘老婆是自己的好’可以理解,但总不能没有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吧……”刘莉则说:“我还是认为语嫣写得好。”我坚持道:“可是T说……”刘莉郁闷道:“你要宁肯信他那你就信吧,你这样怎么进步哟……”这刘莉就有所不知了,我只爱将好听话照单全收,是否能进步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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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3-04-12   
            怀孕期间印像最深的,一是自己的丑,二是当时物价的贵。我记得鲫鱼小的7元一斤,中等的9元一斤,大点儿的12元一斤;冬天砀山梨要卖到1.7元一斤。而那时又是我们最穷的时期,所以鲫鱼亦成高档补品了。如今比起我们的收入,鲫鱼早已价贱得不值一提,但我们反而很少买。倒是女儿,时不时会想起鲫鱼,嚷着要喝鲫鱼汤,被我们嘲笑为“品味好差”。
  到怀孕后期,我变得极度不耐烦。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个在我肚子里呆了这么久的小家伙到底是个怎样的小东西;我迫切地想摆脱这种“大腹便便”、行动不便、还不能穿高跟鞋与漂亮衣服的状况。一个孕妇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她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是啊,我最迫切的,就是需要重获自由。
  我没有想到,在重获自由之前,我需要经过一场炼狱般的煎熬——这么说是毫不夸张的,生孩子的过程,那当中所经历的痛苦,想像中炼狱也就无非如此吧。
  
  1994年8月12日下午5点,T陪同我到鼓楼医院办好了入院手续。当晚12点,肚子开始一阵阵疼,先是每隔20分钟疼一次,然后隔15分钟疼一次,再接着是10分钟,5分钟疼一次……到午夜三点,我们敲开值班室的门。
  医生检查了一下,然后说,早着呢,明天再来。
  我们返回病室,这当中,走几步路就疼得直不起腰来。终于回到病床上,辗转无眠一夜。第二天一早,医生把我推进了病室,开始挂催产素。
  挂催产素的病房,家人还能呆在身边,妈妈和T都陪着我。阵痛越来越剧烈,间隔时间越来越短,到后来疼痛几乎连成了一条线,不给我喘息的余地了。我的脑袋在枕头上疯狂地摇动着,似乎想把疼痛摇掉,但这是不可能的。每当疼痛稍稍减轻的片刻,我就对守在旁边的妈妈和T说,“我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闯不过这一关了……”妈妈噙着眼泪说:“不会的,你能闯过来的……”后来我开始疯狂地咬东西,把床单、枕巾塞进嘴里咬,以减轻痛楚,T见状,立刻把他的手指塞进我的嘴里让我咬!幸亏我还残留了一丝理智,只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几个牙印。
  挂完催产素,我被推进了正式的产房,那儿家属不能进来。
  进了产房,但并没有立刻上产床,我孤立无援地躺在床上待产,剧痛像个恶魔彻底俘虏了我的身心,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阵痛不阵痛的了,疼痛连瞬间的缓解都没有,每时每刻、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痛!我撕心裂肺地狂叫着:“我痛啊……医生,救救我……我要死了……”如果当时面前有把手枪,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夺过来,朝自己砰的开一枪!当时就是觉得自己会被痛死过去,而且那种痛法,真不如一了百了,死了算了!
  大概我叫得实在太厉害,医生来给我打了一针吗啡。可是没有用,简直一点用都没有!痛楚太巨大了,完全湮没了吗啡小小的安眠的力量。我乞求医生再给我来一针吗啡,被严辞拒绝了。
  我疼得从床上滚到地上,又在医生的呵斥之下从地上跌跌撞撞地爬回床上,如此反复。一个女医生进来,冷冷地说:“我跟你讲最后一遍,你不要这样叫,你这样使劲叫,把力气都叫光了,对大人不好,对小孩也不好。”她以为她这样说了我就会掂量轻重,不再喊叫。而事实上是我根本不理她,对她的话置若罔闻,继续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那种喊叫当中已经完全没有了人类的理性,那是一头母兽的叫声。
  前些天和同事聊天,一位孩子刚出生不久的男同事说到老婆生孩子的过程。他妻子也是在鼓楼医院生产的,现在鼓楼医院章程有点变化,只要交200元丈夫可以到产房陪同妻子生产全过程。但他妻子早就说好,不许他进去。当然不是舍不得200 元钱,而是不愿意他看到自己的狼狈样。
  妻子生孩子的时候,他就等在外面,听着妻子在里面鬼哭狼嚎。后来他再也坐不住了,他说“感觉那个叫法子是要出人命了”,掏出200元塞给医生,人就冲了进去!
  后来在家庭生活中他每有不是,诸如躲懒不做家务之类,他妻子都感念于他当时的一冲,而不再计较责备。他说:“那种时候就不能再听她的了!管什么好看不好看,哪儿还能顾得了那么多……”
  是啊,疼痛会把一个人降成纯粹生理意义上的人,人处于那种剧烈痛楚当中,什么羞耻感、尊严感都是不复存在的。
  倒是从此觉得,比较人性化的生孩子过程,是应该有丈夫陪同在妻子身边的。紧紧握着的手,或者,一个温暖的怀抱,那是来自亲人的讯息,会大大增强对痛苦的耐受力,它在精神上起到的镇痛作用,应该是远甚于吗啡吧。
  
  几天以后,我出院了。我们坐在出租车里,怀中多了个小毛娃。车子驶向那个小院落,那幢平房,也从此开始了我们生命中艰难的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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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3-04-12   
            大概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了太多的体力,回到家的头几天,我不分白天黑夜只想睡啊睡啊,怎么也睡不够。我经常在深沉的酣眠中被妈妈摇醒,说“毛毛又要吃奶了”。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让神智清醒过来,从那个幽秘深远的睡眠的王国,被唤回到现实的情境中。
  妈妈是少小离家,一手把我们孩子拉扯大,她并不懂许多规矩;而我和T就更不懂、更不在意了。做月子期间,我完全没有遵循民间许多口耳相传的规矩,照样刷牙、洗头、出门、抱孩子,据说这都是做月子期间不能做的事情。我是个手笨的人,老也学不会抱孩子的正确姿势——大概是要用手臂抱着吧,而我始终是手腕用力,结果在四个月以后,我的右手腕居然因为抱孩子抱出了踺翘炎!不得不到医院去打了一针封闭。
  妈妈那时还没有退休,伺候我做完月子后就不得不回去了。婆婆接替她来帮助我们带孩子。三代同堂,吃和睡都在那间20平米的宿舍里,条件之恶劣可想而知。所幸婆婆是那种特别质朴友善的人,我们相处得非常非常好。我很感动的是,虽然我这个0岁孩子的妈妈也当得很辛苦,但我几乎没有洗过尿布,都是婆婆和T抢着洗掉了。
  有时候想,一个男人怎么对待他的妻子,可能跟他的父亲怎么对待他的母亲有关。孩子四个月时被送到无锡公公婆婆家,这时婆婆就不再洗尿布了,此事已由公公“承包”。我每次到T父母的家,他父亲的许多时间都是呆在厨房里,洗呀,刷呀,很任劳任怨的。一上饭桌,公公总是对我说:“吃啊吃啊,这是妈妈烧的排骨,很好吃吧!”有一次我把一叠我、T和孩子拍的照片给公公看,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每一张都要看很长很长时间,终于看完了,他又拿起第一张,重新再看一遍!
  T温文的个性,对女孩的缺乏经验,使得他在恋爱之初并不是一个最佳的情人。女孩子总是有一些浪漫情结,觉得两人既是心心相印,那么你什么都不说他也该明白你的心意,一旦说出来就没意思了,所以总盼着对方会自发自愿地做出令你惊喜莫名的浪漫举动。而这种念头在T那儿是多半要碰壁的。他会特别尊重你,绝不愿有一丝一毫的勉强你,为此他经常丧失一些最基本的判断能力,比如他不能判断你说“不”的时候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反正他就按照他的标准来听,当你在生闷气的时候,他还坦然得要命,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错呀,你怎么这么爱生气呢?到现在我已经把他的脾性摸得透透的,再也不会生闷气了——我有什么要求就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从来没有不能如愿的时候。
  对于每一对年轻的夫妇,初为人父母大概是他们面临的夫妇关系中第一次严峻的考验——一个孩子的降生,意味着家务事成倍增长,生活进入一种超负荷运转的状态;意味着人际关系不再那么单纯了,会有更多的人(比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直接介入你们这个小家庭;意味着经济上的压力、住房上的压力;还意味着孩子一下成为生活的重心,而夫妇双方在忙碌的生活中是否依然能够感受到彼此的爱意,保持一种精神上沟通的习惯?
  对于我和T来说,简简单单结婚,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有了孩子,我们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对这两桩人生大事早有周全的计划、安排,我们简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所以,现在我归纳出的随着孩子而来的以上诸多“考验”,在当时根本就是毫无意识的,只是懵懵懂懂往前走,指望着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就是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我们一点点完成着我们自身的成长。我们两人都是晚熟的人,即便在结婚以后很多地方都还像孩子,带有浓重的不愿长大的痕迹。孩子的降生,逼着我们调整自己,应付改变了的生活;逼着我们一点点成熟起来,心智强大起来。带大孩子的过程,也就是我们自身成长、我们的婚姻成长的过程。想想我们这两个怠惰软弱的孩子,也能像模像样地当起父母来,当得还不错;不仅把一个婴儿养大成一名小学生,还拥有了一个特别好的婚姻。如果要给自己这段人生打分,我想至少是可以打个99分吧。
  T在进入真实艰苦的生活之后,会有如此“上佳表现” ,是连我也始料未及的。是在这以后,T的优点才源源不断地展现出来。孩子刚出院回家不久,或许是因为我们带孩子没有经验,使她的生物钟颠倒了,晚上不睡白天睡。为了让我睡个好觉,T就成夜成夜地抱着她在屋里踱步,一直到孩子睡着为止。
  我家的这个女儿,毫不夸张地说是个抱大的孩子。在会走路之前,只要她醒着,就没有独自安静地在床上躺过5分钟。一般她躺个两三分钟,就开始踢腾着小腿,速度由慢到快,表示她需要人抱了,而且要求越来越急切!这时候就会有人抱她起来,不是妈妈就是爸爸或者奶奶。我们是那种典型的对着书本养孩子的夫妇,我比较相信西方的一些育儿理论,比如我相信婴儿也有心理需求、情感需求,多抱抱孩子会使她有安全感,满足感;还有如果孩子哭,一定是她有不舒服的地方,如果一个婴儿身心健康,生理与心理上都获得了满足,她基本上是不哭的。我讨厌和不赞成那种说法:哭也是种运动,可以锻炼婴儿的肺活量。噢,不,婴儿有无数种方法使肺活量获得自然的发展,不需要使用哭……关于育儿,我还是在这里打住吧。
  孩子四个多月的时候,那是1995年的元旦,婆婆提出要回无锡。她是虔诚的信奉佛教的人(在江南有许多老年人信奉佛教),每年都要参与一些重大佛事活动,所以非回去不可。当时我的硕士论文还没有完成,婆婆走了,又要带孩子又要写论文是不可能的,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做出将孩子送到无锡的决定。
  把孩子送走,从无锡回来,我和T一起去了躺南大。在北园草坪遇到师兄和他妻子,我们就一起合照了几张照片。照片洗出来后,我大吃一惊,照片上我和T真是形销骨立,两人全变成了刀条脸,腮帮子都往里凹陷,连眼睛都瘦大了。想起怀孕时那么胖,当时最担心的就是以后瘦不回去,这不就几个月功夫,那些肉都跑哪儿去了?!
  0岁孩子的父母,本来就是世界上最辛苦的职业,何况当时经济窘迫,住房条件极差,我的学位他的工作也都是压力……所有这些集中到一起,也真是够我们俩消受一阵子的了。种种风花雪月的小儿女情态转瞬之间恍如隔世,但精神上的联系彷佛更加紧密!彼此在用行动传递着一种关爱对方、共分忧愁的讯息,心底里莫名其妙有一个共通的信念:那就是相信这些困难都是暂时的,我们会有一个很好的前景。
  如果说我们的婚姻像一棵大树,那患难与共的10个月就是处于滋养根系的时期吧。
  
 现在写这个东东,已经变成了和网上朋友的一种交流,就像聊天一样的。所以我也很放松,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对了,带小孩过程中闹出的笑话我忘了说了,先补充两件非说不可的糗事。一个笑话是我闹的,有一次我抱着孩子从外面回来,进屋的时候,我忘了我怀中横抱着的是个婴儿,就用她的头去抵门!把门抵开一条缝后,恍然想到这用来推门的家什不是一块砖头,不是一摞书什么的,而是我女儿尚未长硬的脑袋!吓出一身冷汗。至今她爸爸经常对女儿旧事重提:“你小时候你妈把你当敲门砖使来着……”
  第二件糗事发生在她爸爸身上。一天半夜,T起来给孩子把尿,朦胧睡眼怎么也睁不开,他就那么迷迷糊糊地抱过孩子,嘴里“嘘”着,半天,尿没撒出来,婴儿倒哇的一声哭了,他这才发现——他把小孩抱倒了!小孩头朝下,脚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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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3-04-12   
            写论文伊始我就选了作家作品研究这种特别偷懒讨巧的方向,趁孩子不在身边,抓紧时间炮制了洋洋数万言的论文出笼。论文答辩那天,我穿了一条最喜欢的人造棉面料、绿色底子黑色小花图案的连衣裙(一两年后这裙子穿起来已不那么合适,被我淘汰下来后轻易地送人了,这是我至今想起来都后悔不已的。我是多么想念那条裙子,它的颜色、图案、款式都在想念之列,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再有这样一条裙子了),留着在校园里永不过时的长直发,老师们坐在我的对面,一个女老师微笑着说:“呵,年轻的妈妈。”——他(她)们都知道我已经有了孩子。答辩之后,那位女老师又很善意地说:“这篇论文你好好改改还是有可能发表的。”我笑笑,谢过她——回去我就把论文摔到角落,从此再也没看过它一眼。
  参加一场又一场的人才招聘会、递简历、面试,论文答辩,毕业典礼,接着是各奔东西……一切快得就像走马灯,喧腾、忙碌,在当时有一种麻木的充实,在记忆中则只留下一连串淡薄的影子。
  
  6月,久分不下的房子终于分下来了,我们拿到的是西康路上一套75平米的套房,坐落在一个坡上,二楼。房子比较老旧,但正因为老,层高比现在的房子高多了,房间显得非常敞亮。两个15平米的大房间都朝南,阳光从早上七八点照射进来,流连到下午四五点方走,充足极了。
  我们简单地弄了一下就住了进去,当时一是没有钱,二是迫切需要改变居住环境。女儿在无锡呆了四个月之后被我接回了南京(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们身边),住在原来的平房,光蚊虫就让我们对付不过来。
  T借了一辆三轮车,戴副眼镜文质彬彬的他很滑稽地成了一名三轮车夫,除此之外他还是木匠、电工、油漆匠、搬运工……新家惟一的“装修”就是请了两个工人把墙壁粉刷了一遍,在一个朝西的小房间新开了一扇窗户,全部工价800元。T自己买来油漆,把门窗油漆了一遍,这一项省了1000元工钱(他打听过行情)。厨房的一扇窗坏了,他一脚踩在灶台上一脚踩在窗台上,一手拎着悬空的窗,一手拧螺丝。
  “那窗重得一塌糊涂,幸亏我还有把子力气。不过手也快拎断了。”他说着,孩子气地微笑着。我发现自己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怜惜,还有无边无际的柔情。
  T踩着那辆借来的三轮车在中山北路与西康路之间跑了几个来回,就把我们那点可怜的家当全部搬运过来了。我们算是安居下来。第一次在厨房里做饭,空闲下来的时候注视着对面楼房的灯火,嗅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油烟味,只觉得感慨万端。这样的生活也真是很平凡吧,万家灯火,家家户户都这么过着,我们,真是没什么特别呢,我们所拥有的,是别人早就拥有的平凡生活。然而,我的心里依然无法遏止地泛起激动与喜悦的涟漪,因为,在这个城市,我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写到这里我想起有网友问我有没有过痛苦的问题。怎么可能没有呢?这么多年只身在外那种孤独的挣扎,本身就是对心性的一种戕害,也因此才会对平凡温暖的日子怀了深深的渴望,当它来临的时候有着诚挚的感恩。)
  
  在西康路的头几年是迄今为止我度过的最快乐的日子,乃至只要一提起那几年时光,记忆中就有阳光在流泻,仿佛数年光阴中从未有过风霜雨雪的变幻,每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明媚日子。
在西康路的头几年是迄今为止我度过的最快乐的日子,乃至只要一提起那几年时光,记忆中就有阳光在流泻,仿佛数年光阴中从未有过风霜雨雪的变幻,每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明媚日子。
  那几年,我对自己的写作还没有很高的期许。我很早就开始写作,18岁开始的吧,那时候刚刚脱离中学时代进入大学,对青春期的苦闷还有着鲜明痛切的印象,所有的作品都是在诉说一个青春期少女尖锐的痛楚(等什么时候有空,我把那些发表在【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上的小说【白杨树成片地飞过】、【惑】、【为什么不长大】、【高三那一年】打出来贴在舞文:) )。就这么写到大四,关于中学生活想说的都已经说完了,自此停笔。
  这一停就是许多年。这许多年里,更多地是在进行一种生之挣扎,要谋生,还要谋爱,每日都在进行的生存斗争没有刀光剑影,但隐痛和伤痕肯定是会出现的,前面我已经说过,那种孤寂的挣扎本身对心性就是一种戕害。和绝大多数女人一样,我忍受孤独的能力很差,我曾经在日记中写:“没有爱情,我就无法写作。”(不过在多年以后的日记中又出现过这样的字句:‘……有了爱情,我依然无法写作……’)
  停笔多年的结果,使我渐渐淡忘了自己在文学上曾经有过的信心与抱负。搬到西康路的头几年是心理上最知足与安适的时光:学业完成,对工作颇有兴趣和激情,丈夫温柔体贴,孩子天真可爱……真有一种安居乐业的喜洋洋气氛,缠绕内心多年的焦灼感一扫而空,生活像一块逐渐成型的杏黄色蜂蜜蛋糕,很平凡,很家常,但爽口而甜蜜。
  每天下班,我都是经由湖南路、山西路,从颐和路旁边的一条小巷进入珞珈路,然后一拐弯就到了西康路。西康路一带是原国民党使馆区,青灰的矮墙隔成一条条形貌酷似的道路,像个迷宫。有一次打车碰到一个出租车司机都说他到了这一带有时候都会钻不出去。矮墙中全是两三层的别墅式小楼,现在当然一幢楼里多数住了好几户人家,但总的说来,这一带人员流量明显稀少,从喧闹的山西路一拐进珞珈路,立刻有天上人间般的讶异,耳旁巨大的轰轰声突然消失了,代之以幽静沁凉。
  我们所在的西康路北端,是短短一段难得地保留了原先风貌的道路。路两旁全是两人合围那么粗的法国梧桐,浓阴遮天蔽日,在春夏的时候连空气都仿佛被染绿了。那几年车辆远没有这么多,路上相当安静;傍晚以后,路灯昏黄的灯光钻过树叶的罅隙撒在地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静谧意味。
  我上班的地点比T上班地点略远,所以每天都是他先我一步到家。他一到家,立刻就抱女儿出门,到路上来迎我。每天一拐进颐和路旁边的小巷,我就开始留心寻觅他们父女的身影,常常是远远地就看见了,T也看见我了,只有女儿,毕竟是个婴幼儿,眼力神慢了一步,还没得及发现我。这时候她爸爸就立刻一闪身,抱孩子躲在一棵梧桐树后面,等我经过的时候突然冒出来,孩子骤然间看见我,立刻乐得咯咯直笑……
  这样的游戏每天每天继续着,从春到冬,从秋到夏,从孩子10个月到她两三岁……从无厌倦。每天傍晚在那路上相遇,永远都像第一次遇到,那样的惊奇喜悦从没有打过折扣。
  即便是在当时,我都已经意识到了这种相遇当中蕴含的幸福的滋味。那墙角大丛大丛的牵牛花,梧桐树斑驳的树干与浓密的树荫,青灰的砖墙,幽静的小道……这一切都与路上的相遇联系在一起,成为幸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实在是太美太好,即便在当时,我也已经意识到它不会永远持续下去,有一天,它会成为记忆。在当时我就提醒自己,要永远记住这样的幸福呵。
  果然,如今的我们,一如当初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我们依然相亲相爱,但生活毕竟不一样了:孩子长大了,家搬到市区中心,生活中有了许许多多其他的内容,许多的改变……那样的纯净单纯的快乐真的成为不可追寻的往事。
  呵,记忆是靠不住的,这是我第一次用笔记下这些往事的细节。我真高兴我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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