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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父亲的村庄--章红
Wen W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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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2-31   

父亲的村庄--章红






父亲的村庄
  
  需要仔细推算一下才能想起那是哪一年,应该是——1987年吧,弟弟刚刚考上大学,我读大二,姐姐则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三年,对,就是那一年的春节,姐姐的男朋友即将变成我的姐夫,准姐夫找了一辆吉普车,使我们得以去了一次我父亲的村庄。
  那是我记忆中惟一一次去我父亲的村庄——据说当我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的时候去过一次,但那基本上与我本人无关——去我父亲的村庄是件挺不容易的事,因为它在乡村的腹地,它的名字就叫中腰里。先要到所属县城,再搭车到乡里,然后在乡间的砂石公路边上等待毫无规律可寻、随时可能会来、也可能这一天永远不来的拖拉机,前往那个叫中腰里的地方。
  这种可以预期的艰难漫长的旅行,使得多年来我父亲都不曾下决心领我们去一次他自己的老家。也许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并没有这样的强烈欲望。如果在1987年的春节,不是姐夫正当其时地弄到了一辆吉普车,可以把我们全家人都装进去,那么那趟老家之行或许依然不会成为现实。那么我将永远与我父亲的村庄失之交臂——在那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一直盼望着能够再去一趟,包括现在我都这么想,但事实上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乡间的砂石公路到了尽头后,在狭窄的黄泥土路上颠簸了两个来小时,吉普车在正午的时候进了村。我们先到了我姑姑家。
  我姑姑是我父亲在老家仅存的两个亲人中的一个,但多年来她和我们家少有来往。她的景况一直艰难,但她从没有试图求助于我的父亲。
  关于我父亲和他的老家之间的过节,多年来我从父母口中隐隐约约有所觉察。这个漫长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我父亲降生在一个穷苦贫困的农家,他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因为家里太穷,他父母决定把他送给别人当养子。收养他的是村里一对没有生育子女的地主夫妇。所谓地主,也就是靠苦扒苦做置了几亩薄田的人家,平时过日子依然是节俭成性。幸运的是养父母对我父亲视如己出,尤其是养母,对我父亲十分疼爱。我父亲始终把养母没有活下来享到他的福引为人生至大的恨事。
  土改开始后,养父母的阶级成分被划为地主,成了斗争的对象。某一天,他们双手大拇指被麻绳拴起,然后被挂在房梁上吊打。从梁上放下后的当天夜里,这对夫妇双双跳到自家屋后的水塘把自己溺死了。在寻死之前,养母曾经把我父亲揽在怀里,告诉他,“儿啊,以后娘就不能帮衬你了,你要自己好好过日子……”可惜我父亲那时毕竟年龄还小,虽然觉得不对劲,半夜还是睡死过去。等到第二天醒来,他已经孑然一身,一夜之间失去依恃。
  我父亲那时还不能自立,转而去找亲生父母(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我祖父拒绝他的回来。祖父害怕这个血液已被玷污的儿子连累全家,不愿意再接纳这个儿子。那时祖父还有一个儿子,是我父亲的哥哥,祖父觉得靠这个儿子养老就足够了。
  我父亲转而投奔我姑姑——他的已出嫁的姐姐,但我姑姑也没有让这个弟弟进门,姑姑盛了一碗米给他,然后在他面前关上了家门。
  我父亲能够免于饿死冻死,是因为恰好赶上了征兵。本来当兵这等好事是轮不到他这个地主阶级的狗崽子的,问题是那是1953年,村里乡里的干部都知道,这一批征兵的对象统统都是要开赴朝鲜战场,参加抗美援朝的,于是他们慷慨地把这个机会给了我15岁的父亲。我父亲自知别无出路,在报名的时候非常聪明地给自己添加了两岁。
  我父亲侥幸地活了下来,生儿育女。老家于他就像体内的一块结石,年深月久,永不溶化。时空的阻隔使最初的怨愤慢慢演变为生疏、隔阂、冷漠。
  他的哥哥,也就是被我祖父寄托希望的那个儿子,在27岁那年因为一场不遂的恋爱自溺于井中,祖母忧伤过度早早去世,丢下祖父孑然一身。尽管这样,他从来不曾向我父亲求助过。父亲数次提出将祖父接到身边奉养,祖父都坚决地拒绝了,宁愿在村子里当五保户,靠村人的接济苟活。每年我母亲会给祖父寄一个大包裹,里面是随着着季节更替给他准备的一些衣服被褥,外加几百元钱。除此以外,似乎也无法为他做得更多。
  
  姑姑和父亲长得很像,都有凹陷的双眼,高高的颧骨。对着我们这些犹如从天而降的客人,十几二十年不曾谋面的弟弟,姑姑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双手在围裙上搓着,手足无措。然后就忙着杀鸡割肉,准备午饭。端上桌的一大海碗鸡肉根本嚼不动,因为时间仓促,也因为柴草对于姑姑都是匮乏的东西。
  父亲领我们去的第二个地方是养父母的坟地。事实上坟地已无处可寻,他凭着记忆领我们到达的是一块菜地。在菜地中央,父亲跪下来,对着泥土磕了几个头,嘴里说着:“爷,娘,我把媳妇和孙子孙女都带来了。孩子都听话争气,有出息……你们要还活在世上能看到就好了……”他哽咽得说不下去。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我父亲流泪。我母亲经常责怪他是一个冷漠的人,“不懂感情的怪物”。
  最后要去看望的是祖父。在一间低矮小屋里,我见到一个即便佝偻了依然高大的老人,目光浑浊,牙齿被旱烟熏得焦黄,身上穿着我母亲寄给他的棉袄、棉裤和解放鞋。
  领我们进屋的村民大声跟他说,“你儿子带媳妇、孙子孙女看你来了!”祖父一幅茫然懵懂的模样,显然不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村民又反复地跟他解释,然而,他好像怎么也无法明白拥进他屋里的这一大堆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不认识我的父亲了!他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泪水渐渐在眼眶里蓄积着。面前这个已无法指望和他有任何交流、身背佝偻却依然高大的老人,是我的祖父。我的第一次谋面的祖父。我们素不相识,而我的血脉却来自于他。无论我们本该有着怎样的关联,却永远不可能再重新认识,岁月将不再给予我和他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擦肩而过,仿佛比全然的隔绝还要令人感到悲怆。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相认的机会,这个老人的懵懂恍惚中竟然蕴含了如此浓烈的悲剧意味。
  我们把带来的食品、衣服、钱交给他。村民们羡慕地望着那些东西,凑趣地赞美着祖父的福气,场面热热闹闹,却再也无改悲剧的本质。一个小时后我们准备离去了——我们不能留下,因为这里没有地方供我们这么多人吃住;而且,即使是我父亲,也已经再不能忍受这里的生活,哪怕是一晚。
  我向车门走去。几十步路中,我频频回头张望,张望留在身后的老人和他的小屋。在我们要走的时候,老人好像隐约意识到了这一群人和他的关系,他好像终于有点明白过来,他跟在后面,随着我们一起往前走,看我们钻进车子,他停了下来。他明白自己是该留下的那一个。
  我坐在车里最后一排,我的头一直向后扭着,眼睛一瞬都不肯放弃地注视着那个呆呆地站在车后、脸上挂着终于来临的依依不舍、缓慢迟疑地挥起手臂、刚刚有点明白却紧接着又被抛下的老人。我再也忍不住冲闸而出的泪水,放声痛哭起来。
  是在那一刻我意识到了血缘不讲理的巨大力量,意识到这世上任谁也无法左右、无法割断的永恒存在。谁有勇气去裁决与评判亲情呢?无论怨恨还是隔绝都改变不了什么,它存在着,在那个我平生只去过一次的村庄里生生不息地延续着。
  车子慢慢驶离村庄。在村口,我又看到了那四棵巨大古老的樟树。冠盖如云,树干要数人合围那么粗。在整个童年,父亲经常对我们提起村里的老樟树,说小时候他经常钻到中空的树洞中玩耍。对父亲村庄的想象从来就是与老樟树联系在一起的。一眼望去,绿树掩映下的村庄,真的一如父亲所述,美丽得像一曲田园牧歌。
我祖父与姑姑原本是有一个机会将自己从凄凉晚景中解救出来的,可惜,那个本该充当救世主的人拒绝了他的职责。
  我姑姑的长子,比我大二十多岁的从未谋面的表哥,在当地算得上是个“出息”了的人物。在当时的农村,他是少有的接受了教育读到高中毕业的“文化人”,因为能写会算 ,能说会道,在70年代他已经是乡长、公社书记。对于城里人这大概是不值一提的乡官,在某一个小范围内却也可算权倾一方。按照中国的现实逻辑推演,他应该多少可以拉扯一下自己的家庭,使自己的母亲、外祖父在生存线上挣扎得不致太过凄惶。表哥从小学念到高中,均是由祖父供养,按照中国人的伦理观,表哥因此多多少少对祖父负有赡养的责任。
  然而表哥并不愿意饮水思源。他后来对待姑姑、祖父,包括对待他自己弟弟妹妹的态度,让人想到一个逃亡者,拼尽全力要逃离他所出生的家庭,连回头张望一下都是不情愿的。他的仕途一直还算通达,后来从乡里到了县里,当了县城一个单位的头头。他的妻子据说是个精明厉害的女子,非常反感丈夫的农村亲戚;他有一儿一女,据说都已经考上大学。
  完全可以想象出这个男人的生活图景:在单位担任领导工作,住在单位分的三室一厅的房子里,有妻有子,生活小康。他的背景是那一大堆嗷嗷待哺的农村穷亲戚构成的风景线,可他是多么愿意忽略掉它啊。
  我相信他一定有他的难处。他的今天也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他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他的富足是相对的,有限的,分一杯羹给农村亲人,就意味着自己的生活质量下降一点点。
  除此以外,他曾经历过的乡村生活,他长大的那片土地上无边无际的苦难,带给他的是否还有一种心灵上的伤损,以致使他怨恨一切想把他重新拉回那种境地的人、事?
  他宁愿漠视,漠视,忘记,忘记。如果要彻底地逃开,就要斩断一切可能的关联,甚至包括记忆。他每年给自己母亲100斤大米,这是他不得不尽的孝心量化后的数字;而且他不肯把这一百斤大米送回乡下,每年,他要他的母亲或弟弟妹妹自己上城里来拿,——如果他们不想放弃这100斤大米的话。
  他基本上不回家乡。那100斤大米,就是他跟自己出生的家庭最后的牵扯。他逃离的姿态是如此决绝,使得弟弟妹妹们从最初的抱怨迅速走向了绝望。他走了,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他。从此他是与他们无关的人,最好能够相忘于江湖。这一定是表哥所希望的。
  那樟树环绕、田园牧歌般的村庄,就这样如同一片遭受诅咒的土地,本该绵密无间的亲情,却渗透了令人绝望的无情无义。这大概是生存真相一种吧。长辈们当年对父亲的决绝,在多年后表哥对待他们的方式上重演了。乡村的孩子离开了乡村,以一种永不回头的决心。乡村注定要失去他们。
姑姑的第二个儿子与我同龄,文革正如火如荼的时候出生,故取名卫东。那次回乡我应该是见过他的,但现在已是毫无印象。他的妻子,我就更加无缘得见。
  记得是前年的冬天,在办公室接到的电话,得知卫东妻子的死讯。
  办公室中央空调的旋钮,永远是旋到最大位置,在冬天,室内比真正的春天还要温暖。整整一天,我看了许多稿子,回复了一些信件,接了几个电话……我平静熟练地做着这些,它们就是我日复一日的工作……直到电话铃再响,我拿起话筒——老家的消息就从电话线那头传了过来。
   呵,那并不是一个最近的消息,事实上,它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电话里妈妈告诉我,卫东的妻子死了,喝农药自杀的。
  卫东妻子刚嫁过来的时候,我母亲见过她一次,说她有一张红苹果一般的俊秀脸蛋。七八年后我母亲再见到她时已不敢相认,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提前衰老的憔悴悲伤的农妇。
  有一次采访刘震云,谈到他的小说【塔铺】中的一个细节:一个农村女孩子在割猪草的间隙掏出一面小镜子来照。他反复地谈论着这个细节,动情地重复着那个场景,说这里面有一种特别动人的东西,因为,“农村女孩子,她们的青春总是特别短暂。”
   不光如此,她们的生命,似乎也是格外脆弱。犹如命悬一线,无论哪个方向的风,都可以让她们坠落。
  卫东的妻子死了,在30岁刚刚出头的时候。自杀的直接原因是她头天晚上,因为家务事和卫东拌了嘴,她说觉得累,家里又那么穷,生孩子落下的妇科病老不好,活着没意思,不如死了算了。卫东没有劝慰她,反而冲了她一句:“想死你就去死。”
   第二天中午她悄悄喝了农药。喝完药照常下地,把地里该干的活都干了,然后回家给孩子做饭。做好饭,她把在别家玩的孩子喊回家,揽到身前,叮嘱他们听话,好好念书。
   吃晚饭的时候药性发作,家里人才知道她喝了药,这时候要救都来不及了。
   一个与我同龄的女子,出生在贫瘠的红土地上,青春转瞬即逝,生活中除了劳作没有其他内容,而贫穷像一块巨石,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生活是如此枯燥,如此无望,令她倦于忍耐。
  像刘震云反复谈论着那面镜子,我反复地在脑海中重现那个从未谋面的女子在生命最后一天的举动:喝农药,下地干活,做饭,与孩子诀别。没有呼天抢地,没有欲罢不能,没有悲伤,没有犹豫,这一天平静得像她生命中的任何一天。
  泪水缓慢地蓄积着,把眼眶撑得饱涨而疼痛。然后它们一颗接一颗地滴落,硕大沉重,洇湿了苍白的稿纸。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而哭泣。为了那平静背后无边无际的绝望?为了她抛舍不下而终于抛舍的母爱?人的生命力是多么顽强啊,然而,在无边的绝望面前,一名原本热爱生活的女子还是背转身去。
  我起身走到窗边,开启窗户,寒风像只巨灵之手,一下攫住了我的身心。 底下是车流、人流,那都市之流中的每一滴水分子,都该是有一个发源之地、有一个老家的吧?我想到,和我的老家,我是多么隔膜啊。然而,毕竟血脉相连,总有一些东西,会让我们无法彻底忘却那遥远村庄的存在(虽然,我已经忘记得够久了)。
  
  后来,祖父的死讯,也是通过电话得知的。但那一次我没有掉一滴泪,甚至连悲伤都没有。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个念头:死了好。死了比活着好。
  我宁愿他死去,也不愿看见他活着受罪。
那次回父亲的老家,我们还去了一户人家。把这户人家放在这文章的最后来说,是因为以他们作为这乡村故事的结尾我觉得是恰如其分的。
  我们要去看望的人与我们毫无血缘关系,我父亲称他为“发阴哥”——这只是谐音,究竟是哪三个字不得而知。他和我父亲算是儿时的玩伴,小时候一起放牛,一起疯玩长大的。在我父亲养父母去世,亲生父母和姐姐都不愿收留他的时候,是发阴哥收留了他,一直送他参了军。发阴哥是有恩于我父亲的。对于乡下人,我父亲的状况也基本够得上衣锦还乡之说,如果说我父亲偶尔的确会冒出“衣锦还乡”的念头,那也是因为发阴哥——我听过他说:“如果发阴哥看到我现在这个家,不知该有多高兴呢。”
  我们一行人向发阴哥家走去。因为是春节,家家门口贴着鲜红的对联,门前泥地上洒落着爆竹的碎片,只有发阴哥的家不合情理地冷清。没有对联,没有声音,进了堂屋迎面是一具黑色的灵牌。
  生活比小说还要来得富于戏剧性。就在一个礼拜前发阴哥过世了,因为临近春节,他的老伴和儿子们觉得不应该把这个消息通知我父亲,以免打扰我们家过节的兴致。
  发阴哥和我们家一直有来往。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叫平牯一个叫篙牯,都是五大三粗的小伙子,坐在我们家的饭桌上头都不抬地往嘴里扒饭,从来不肯吃菜。我父母招呼着“吃菜啊吃菜啊”,他们吭哧吭哧地答应,还是坚决地不肯吃菜。我母亲见光喊没用,就动手往他们碗里搛菜,这下就见平牯或者篙牯涨红了脸,呼地站起来,端着碗逃到一边,三口两口地把饭吃掉。搞得我妈连搛菜都不敢给他们搛了。
  那时候家中也并不宽裕,他们来了也没多少好东西送给他们,无非是一些旧衣物、旧家什什么的。作为回报他们每次来都是挑着一麻袋一麻袋的新鲜花生或者红薯,一大桶一大桶的茶籽油来送给我们。小时候放学回家如果看见客厅里杵着几只撑得饱饱的麻袋,就知道爸爸老家有人来了。
  父亲终于没有实现他“衣锦还乡”的梦想,因为老家惟一令他心存眷恋的人物发阴哥匆匆离世,就在我们到达前的一个礼拜。全车人都为此黯然了好久。
  也许,父亲回家乡的日子,毕竟拖延得太久太久了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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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儿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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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01-01   
想起故乡,内心总有一种解不开的情结

永远忘不了那把割草的小镰刀

铁路边从不断流的小河

外婆挑着粪走在田埂的小脚

还有2分钱一支的糖水冰棍。。。。。
无所谓 离线
级别: 新兵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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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4-01-01   
8年以前, 有一次行内难得的盛大聚会在系里举行, 我问三位最出色的系主任, "如果让你建议每天都花一点时间做一件事, 你建议做什么事?"

我们系主任的回答是"每天和最普通的老百姓接触接触!"

说得很对, 这样不管走多远, 我永远也不会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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