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自远方来
前些年,我们住在西北部兔子不拉屎的乡下地方,鲜少有亲朋好友远道来访。只除了来美国探亲的我家母亲和到西岸开会,拐个小弯,做短暂停留,看看我变没变样的楚梅。
我母亲那次,原定在美国停留一年,只住了一个星期后便跟我说:“不住一年吧,半年就好了,省得续签。”
又一个星期后,母亲犹犹豫豫地告诉我:“嗯,那个啊,半年是不是也长了点,三个月就差不多了吧?”
再一个星期后,母亲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我住两个月就回去,你看好不好呢?”
结果是一个月之后,母亲就催着我改机票,两个月不到就急慌慌回国去了。
原因自然是空气虽然新鲜,花儿也开得娇艳,房前屋后看得见松鼠和野鹿,但不会开车,不懂英文,耳不聪目不明腿脚不能动的日子实在也太过寂寞了。
楚梅那次则不然,她说她喜欢小城市的宁静,喜欢上班只有几分钟的车程,中产阶级工薪阶层,也只有住在这种地方,才能买得起大城市里百万富翁们才有的硕大房子连带可以踢足球的庞大院子。
记得那年,有大学同学到美国公干,我曾在电话上热情相邀,结果同学问:“你那里离洛杉矶好莱坞有多远啊?”
我答:“一南一北,看起来比较远。”
“离赌城,拉斯维加斯近吗?”
“不近。”
“首都,华盛顿DC呢?”
“更远了,时差都差着好几个小时呢。”
“纽约?”
“不好意思,从纽约来我家,要横穿美国大陆。”
“哦,那你说说看,你那里有什么好玩的?”
“有山有水,安静平和,可以钓鱼,也可以打猎,可以逛逛土著印第安人的市场,更可以坐在我家后院的草地上,喝我煮的大麦茶。”
“这样啊,那以后再有机会怎么样?这次时间短,就不去了,我还是先看看美帝国主义的花花世界。哎,你回国的时候,记得到我家,我也可以带你钓鱼,打猎,可以请你坐在我家后阳台上喝雨前尖,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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