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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一石激起千層浪﹕孙维声明引发网上“朱令事件”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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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2-30   

一石激起千層浪﹕孙维声明引发网上“朱令事件”大讨论 

十年悬案“朱令事件”牵涉人物孙维在[天涯杂谈]上发表声明

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作者﹕孙维声明  2005-12-30 22:18:00
來源﹕天涯雜談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未完待续)

  五 关于所谓“动机”
  
  投毒总得有动机吧?!如此恶毒的想要致人于死地,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给我编造的动机竟然是竞争演出机会,这纯属莫须有。
  
  此消息的作者原话如下:“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事实上,朱令弹的是古琴独奏(而不是古筝),同时也参加中阮伴奏。古琴我根本没学,进民乐队后才开始学习中阮.更重要的是中阮只是伴奏乐器,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我记得有一次清华民乐队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朱令和我们另外的中阮是一起上的台,这些都有民乐队演出的照片和录像为证。
  
  而且我在大三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自然没有参加94年底民乐队一二九的排练和演出。民乐队应该有我参加活动和退队的纪录,很容易被核实。这些情况在我被调查时,已经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过。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有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好嫉妒。
  
  
  六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网上盛传我爷爷去世前最高领导去探望,爷爷“拉着最高领导的手”请求“放了我的孙女”。而“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麻袋里放出来”,云云。如此绘声绘色,好象作者就在现场。如此恶毒而居心叵测的编造令人发指。事实是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而我爷爷1995年12月9日已经去世,如果这位“作家”所说属实,岂不是阴阳两界真能对话了?!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关过,根本谈不上“放出来”。
  
  97年4月2日那天,公安问到我的家庭成员,我只说了父、母、哥哥,再问其他人时,我只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连名字都没提。
  
  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他一生爱国、敬业、正直、廉洁,最痛恨腐败。生前多次留下遗言:遗体做医学解剖,捐献有用的组织和器官,其余作肥料,绿化祖国,丧事简办,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献。他的骨灰撒在树下,没做任何标记,积蓄全部捐献给家乡的学校。
  
  对于这样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在他身上编造这样的虚假故事是十分可耻的!
  
  
  七 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包庇我
  
  网上盛传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读者无不义愤填膺。事实是公安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包庇。
  
  朱令94年底中毒,由于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是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可以想象公安当时一定面临巨大的破案压力,他们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对上级领导和朱令家人能有个交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
  
  由于对我的调查迟迟不给结论,我和家人都非常着急。我还年轻,总不能长期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日子吧。于是我们不断要求公安对我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与有关人员当面对证,对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核实,希望还有什么疑问就尽快提出来,我好解释澄清,但是公安机关从1997年4月2日以后再也没找过我讯问任何问题。
  
  我和家人一直想在基层解决问题,第一个电话是97年4月4日、第一封信是97年4月5日,都是给清华派出所的。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反复打电话、写信或面谈,后来也曾向几乎所有相关部门反映,但事情仍无进展。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
  
  那天我家亲戚来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他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竟然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烧制加工的,有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见照片)。那位亲戚恰巧是搞机电的,又爱好无线电,一看就知道是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
  
  既然安装了窃听器,我家附近还应该有窃听接收点,这么复杂的事看来大概只能是公安所为,估计我家的电话也被监听了。这个意外发现并没有让我们生气,反而觉得是件好事,因为我问心无愧,把我的真实情况让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这些也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和高层领导不但不象网上传说的包庇我,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是在严格侦查之后才解除了对我的怀疑的。
  
  
  八 我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次讯问、安排对证和测谎,但始终没能实现。
  
  97年4月29日晚,因收到恐吓信我和家人去学校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接待我们的两位办案同志提出对我测谎的要求,他们没有答复。之后我们请教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和应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接着再提了。
  
  1998年7月29日北京晚报登出我国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报道中说:8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就曾试用过国外引进的一台测谎仪,准确率90%左右。1991年研究机构和北京公安局合作研制并鉴定过此种仪器,还办了培训班,后来又不断改进,经过8年努力,终于可以大胆亮相了。但通篇没有提国产设备准确率,所以需要确切、全面的了解。后来终于咨询到有关人士,他们说:准确率相当高,但准确与否还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风险的。尽管如此,在案件没有侦破的情况下测谎是能还我清白的最好方法。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因此尽管公安机关从未提出过,但我仍然主动要求对我进行测谎,却未被接受。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在14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直到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我才明白公安早已使用了更有力的侦查手段,事情清楚了,当然不必再给我测谎。
  
  
  九 朱令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是“凶手”并曾对我进行恐吓
  
  我97年4月2日被卷入案件,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我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我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他马上改口:“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我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我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
  
  详细的通话记录我们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4月26日,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
  
  我们请教了一位律师,她说:这是明显的恐吓,你们可以起诉他,另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现在甚至花几百元就可以雇凶杀人,而且还可以伪造成意外事故不留痕迹。家人十分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要求我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我迫于毕业压力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没有追究。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朱令家人自己都承认没有证据,却认定我是“凶手”,并广泛散布我是“凶手”的舆论,对此我十分不解。
  
  我曾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日思夜想,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我们。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十 我对网上传言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对我的朋友们说,其实这些在网上伤害我的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他们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只是出于义愤希望惩治凶手而被各种真假难辨的流言所误导。
  
  当然也不难看出其中有很少数人一直在挑起和引导舆论的发展,只要有人持比较客观的观点或者质疑这些所谓“证据”,就立刻会被揪出来甚至遭到谩骂,或者被说成是我的“发言人”。对于这些引导舆论发展的人,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善良的,是为了帮助朱令,但如此不负责任地蓄意造谣中伤动机令人不解。
  
  对于网上那些客观理智的网友,我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够客观地思考和评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很抱歉,让这些不相识的朋友为我挨骂。
  
  不加思索的轻信与盲从,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造成了多大的民族灾难!在网络上虽然每个人只是一个虚拟的ID,仍然应该理智客观,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十一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
  
  网上流传着各种版本。我一如既往地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被打扰,而且我的私人情况与案件无关,我没有必要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十二 我的愿望
  
  1. 公安机关尽早破案!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2. 愿朱令早日康复。
  3. 希望大家客观理智地对待网上的各种传言。
  4. 我和家人希望过上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
  
  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
  
  既然大家都和我一样真心希望早日破案,请你真名实姓,把任何证据或者线索,尽早提交公安机关以便调查核实。在网上以讹传讹只会误导别人,伤害无辜,拖延破案的时间,并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在对我此起彼伏的叫骂声中也许真正的凶手正在偷笑吧。朱令家人多年来一直发动大家收集“证据”,因此生成了一些哭笑不得的说辞,不值一驳。
  
  怀疑和推测绝不等于事实。前不久的佘祥林“杀妻”案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死者”家属揪住不放,上访要求严惩凶手,之后又找到了一具女尸,而且被死者家属指认了,结果却是一起冤案。
  
  案子没有破,每个人都可以怀疑,我也有自己的怀疑,但我从未为了洗脱自己不负责任地到处散布。在《天妒红颜》这篇“经典著作”中,除了多处杜撰和全篇“据说”外,skyoneline还说到“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人命关天的案件难道仅凭“多少知情”就能“明确认定”吗?!更何况我们班上一些了解情况的同学多年来一直替我不平,这次知道我决心发表声明,都很支持。
  
  Skyoneline的说法如果不是不负责任,就只能是别有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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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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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12-30   
自稱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的帖
作者:太阳正暖   2005-12-30 22:22:28
来源:天涯杂谈

  我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我很同情朱令和她的家庭,也非常痛恨真正的凶手!并且和大家一样,迫切希望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还朱家也是世人一个公道。
  
  但网上流传的越来越广的关于孙维是凶手的说法,就我所知,其中有相当多的不实之处和仅仅建立在传言之上的推论。我想一定会有人问为何你到现在才出来讲这个话,我后面会对这一点做出说明。
  
  我下面针对几个我看过的帖子里和事实不符的地方,说一下我的看法。说明一下,我尽量客观和严谨,因此我记得不是十分清楚的部分或是不太了解的情况我就不提了,并不是说我没有说到的地方我就认为是事实。
  
  1.关于实验室的管理问题。我在97年作毕设的实验室和孙维在94年课余做实验的实验室是在同一栋小楼里,这时候的实验室管理应该比94年规范和严格,但距滴水不漏也还差着很远。细节我就不再重复了,就我工作过期间的经历来说,我认为孙维的叙述是客观和真实的。
  
  2.因为是同宿舍的,因此孙维有更容易下毒的机会。我想说,住过大学宿舍的人都知道,同学间相互串门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一个物(不是现在大学公寓里的套间!)住好几个人,房间里没人但门没锁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当时化学系女生宿舍都在一楼,人从门前来来往往的很多。要真有人存心想做点什么手脚,不是不容易的。另外,朱令在宿舍的时间也比较少(见下面第3点),为什么非要认定只有在宿舍里才能下毒?
  
  3.人际关系问题。(1)
  朱令比较有能力,古琴弹得很好,从一入学开始就加入了民乐队,来往的朋友很多。可能是因为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都很多,基本上在宿舍的时间很少,到大二以后,一般都是在12点关楼门之前才回来(当时应该是10:45熄灯,然后关楼门,12点最后开一次)。并非是象大多数人的大学生活(在谈恋爱以前哈)那样,同宿舍的吃住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多。可以说,朱令和同宿舍同学,或是同班同学的生活有交集,但不相交的部分比很多人要大。(2)
  孙维和朱令并没有矛盾,好吧,严谨起见,我没有发现有过矛盾。同宿舍几个同学的关系是很好的,说实在的,比一般女生宿舍的关系好很多,当时有好几个同班女生都说过羡慕这种宿舍气氛的话。朱令因为在宿舍的时间比较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亲密,但与舍友关系也是很不错的。当时还有一本舍志,就是谁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儿甚至自个儿做的傻事就写下来,还是朱令提议并买的练习本儿,朱令住院以后,一起去看她的时候还把本儿带去过,念以前那些特搞笑的事儿给她听。(3) 关于争登台机会的问题。这个实在是很可笑的。朱令专长是古琴,应当是民乐队的一个台柱子。而孙维只不过是朱令介绍进去现学中阮的。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大学里好多音乐社团都是这样,有原来就有特长的玩儿得很好的,也有稍微有点基础(比如会读五线谱,或以前学过点儿其它乐器),现招现学的。总之两人根本不在同一“档次”上,没啥可“竞争”的。
  
  4.关于孙维其人。先说客观的。(1) 关于孙维是高干子弟。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家算不算高干。但她绝不是大部分人印象或想象中的“高干”子弟。比如说,她周末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我从来没见过小车来接送;吃穿用度上都不是讲究的人,挺朴素一孩子。她很佩服和尊敬她爷爷,自然有时候也会谈起她爷爷的一些事情,但从没让我感觉过她是在炫耀这些东西。(2) 孙维在97年突然被公安叫走之前没有被关押过(除非公安很体贴,就赶到寒暑假或是周末关了,hehe),而孙维的爷爷在95年秋天就去世了。那个临死前向领导人求情的事儿实在是,哎,太会编了,活灵活现的。开个玩笑,要是最高领导人法外施恩的事儿这么容易就叫咱们知道了,公安可真就是吃白饭的了。 现在说一下主观成分大一点的。(3)
  对孙维的印象。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具体的事儿太多了,我就不讲了,就举个例子来说,我家信里或是寒暑假回家,很自然会经常谈起学校和同学的事儿,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
  :)。她家我也去过好几次,我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她家里和比较近的亲戚里,除了她爷爷外,我印象里没有从政的,很多都是搞技术的。另外一方面,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当然,若有人非要在做业余侦探逻辑一把的同时还说没准儿是“无动机”作案,那谁也没辙儿。)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作为她的朋友和多少知情的人,我认为我也有必要对她进行支持。我认为孙维帖子的内容中,凡我知情的部分(包括上面提到的和一些没有提到的)是写得非常客观、诚恳和克制的。我想多说一句,这么多年,我们班这么多同学绝大部分都没有出来说话,孙维和班里同学也有远近亲疏之分,怎么可能有这麽大这么深且行动这么一致的“内幕”或是“黑幕”?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
  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在最后我想说明,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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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5-12-30   
自稱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的帖
作者:forthetruth   2005-12-30 23:09:24 
来源:天涯杂谈

   一个同学的声明

  这么多年来每每看到网上讨论这件事,作为曾经与她们生活在一起的同学,我都很痛心,既为朱令,更为孙维。朱令的现状让每一个人都很难过,而看到孙维在网上被根本不知情,根本不想知情,甚至不在乎知不知情的过客作为发泄愤慨的对象,我更加为她感到悲哀而又无能为力。因为现实中的人还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尊严生活下去,谣言、中伤难道不是比真刀真枪更有杀伤力吗?!那么,每一个在网上都说得很过分而又没有试图去获得真实信息的人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和目的呢?是否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呢?我常想,如果换成是一个性格脆弱的人,摊上这种事,受不了这个压力而选择了另一条绝路,那么网上所有曾经不负责任的人是否都愿意承担那个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责任吗,会自责吗,会因此而受报应吗!这跟凶手没什么区别。这是我最想对网民说的话,希望有理智的人慎用你发表自由言论的权力。我们不能放过凶手,也不能冤枉无辜。

  现在孙维决定出来澄清,我非常支持她。

  关于事情本身,我想就我所了解的客观事实说两句。我和孙维同窗五年也是好朋友,她一直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对于看不惯的事务和人从来不惮于留情面,想说就说。熟悉她的人也会因为这个而喜欢、信任她。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会有心理黑暗的一面,她远比那些嘴上不说,脸上不露的人来得光明磊落。尤其在大三那样一个时节,每个人都憧憬着美好的前途,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没有任何动机和利益冲突能让一个人去致别人于死地,从而带来一辈子的心理负担。所谓害人的动机,我无法想象,从孙维的为人来看,也不可能。

  另外,正如孙维所说,朱令在宿舍呆的时间很少,大一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大家还会一起聊聊小说,记记宿舍日记,还算开心。朱令生病的时候,舍友去给她念社志,她总是听得很高兴。以后因为朱令一直练琴,参加了社团,大多数时间开始在外面活动,也有了男朋友,很少参加班里的活动,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因此除了上课以外和同学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自从她进入社团以后,我们聊天的机会越来越少,关于她在外面怎么样也少有了解,她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班机活动也很少参加,在当时我们班的同学中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

  而且她第一次生病期间也还是出去练琴,在外面煎药,回来只是睡个觉。那时我们都不知道有那么严重,对她关心也不够,也没问她在外面都有什么接触。所以突然有一天说是投毒都吓了一跳,觉得无法接收。又过了几年,看到网上的流言,简直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这个案子本身,我想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可理解。因为我们每个在身边的人看到的都只是一点点事实,对于推断案件本身来说微不足道。例如我们从不了解她在外面的朋友,也没和她外面的朋友探讨过这件事,她外面的朋友也没和我们接触过。我们看到的就是她突然患病、回来休养、再次患病、最后离开学校。这段时间里一切都很正常,因为大家一直不知道她的病因,也劝她还是回家休息。然而她中毒确诊后公安局就开始调查,但最后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以后从网上和其他渠道才听说认定是二次投毒,所以推断是身边的人干的。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多次,觉得这个推理是有问题的,当然我没有问过公安局,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推断的,在学校的时候甚至没想过这件事。从朱令的表现上来看,是二次中毒,这个与二次投毒是有重要区别的。二次中毒直接推断出毒源被使用了两次,但是不是投了两次就很难讲。如果第一次的毒源不小心又被被害者用了一次,表现出来就是二次中毒,而实际上只投了一次毒。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毒源一直没有被找到,也是不能破案的最大障碍。我想如果是二次投毒,那目的就一定是要置之于死地,没有一点心理疾病或者大仇恨的人都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我无法想象是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人做的,无法理解。孙维的人品和性格我都了解,这样的事不可能是她做的。

  当然,所有在大概半年时间里曾与朱令有过接触的人都已经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大家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人能出示证据和人证说明自己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来没有接触过有铊的物质,这是无法证伪的。

  关于这件事的总总,所有牵扯到的人当时都应该已经跟公安局汇报了详细的情况,如果能有定论,早就应该有了。可悲的是,我就了解的微不足道的一点情况在这里讨论对现状已经没有什么帮助,如果再因此引起一些人“自作聪明”的推理断案、谩骂和发泄,那更是无聊。

  想想朱令还躺在病床上,凶手却逍遥法外,是人都会痛心,但作为多少还了解一些情况的人来说,我也非常担心孙维的能否承受这么大的伤害,没有证据的指责和冤枉应该是网上每个实体都不愿意,也可能无法承受的。将心比心,在如此严肃,涉及生命的一件事上希望大家对自己负责。如果你真的觉得有天大的不公和坚决的推断,请你写上你的名字和身份,让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知道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让你身边的人因此更加了解你,这才对朱令和孙维公平。现在对所有人来说,最力所能及、最可以负责任的事就是为朱令捐助,为了她和她的家庭付出一份爱心。如果你还在关心这件事,也在网上表示过同情和愤慨,同时请你也为她做点更有用的事,为她捐助。至于凶手,老天一定会给他报应,我相信。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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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12-30   
孙维张贴的窃听器照片
有人说这是个发声装置,因为有喇叭。
图片:1184208_582083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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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5-12-30   
相关新闻: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
作者:skyoneline 提交日期:2005-11-30 16:24:00
来源:『天涯杂谈』

 十年前,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曾经通过当时的媒体知道了朱令的故事,当时就曾经为这个优秀而不幸的女孩感到万分痛惜。她曾经是一个使人瞩目的优秀女孩,聪明,漂亮, 1992年她考上清华化学系,学习成绩相当突出,是该系的高才生。她多才多艺,自小学习钢琴和古琴,并加入清华大学民乐队成为主力队员。据清华民乐队的同学回忆,朱令在音乐上相当有灵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了弹奏民族乐器阮,而且弹奏得相当悦耳,流畅,使指导老师和乐队同学全都刮目相看。朱令出事前高大匀称,身体非常健康,据说她在运动场上的飒爽英姿曾使具有田径二级运动员水准的同学也自叹不如。此外,她还是游泳高手,曾经在清华的校运动会上多次得到名次。许多同学对她的评价是:聪明美丽,举止高雅,近乎完美。
  然而,离奇的中毒事件彻底改变了一切。94年底,朱令出现了奇怪的中毒症状:秀发脱落、面肌瘫痪、发音含混、四肢无力,被送往医院,医院束手无策,没有采取主动的治疗而延误了病情。此时,朱令高中时的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诚和几个同学将朱令的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Internet向世界发信。他们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回信1500多封,其中不少回信认为她是“铊”中毒,后经专家诊断证实。但是确诊并没有使她的病情立即好转:昔日相貌秀美、聪慧可人的女孩几乎变成了植物人。尽管当年摄入的铊剂量足以夺人性命,但是这个女孩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十年后,我又想起了那个曾经使我牵挂的素不相识的女孩,在网上查找了她的许多资料后,十年前对她的怜惜和对这次没有结论的投毒事件的出离愤怒,重新涌上心头。我还清楚地记得,十年前,当国内媒体试图调查朱令事件的时候,因为学校通过学生干部告诫过同班同学不许乱说,朱令的同学,尤其是具有投毒嫌疑的同宿舍同学,曾经对记者的采访采取了冷漠,回避的态度。当时我曾经对那些没有人情味的同学感到愤怒。然而,十年后的今天,我理解到了许多同学的苦衷,毕竟,连学校和公安局都没有力量对抗的政治干扰,不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所能对抗得了的。若隐若现的真相,通过她周围的同学和许多当事人,已逐渐浮出水面,展现在我们面前:
  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和朱令同属校民乐队的成员。据网上清华同学透露 朱令中毒那段时间只有孙维因为跟教授作课题的缘故能接触到铊这种重金属,而且因为和朱令关系亲密,客观上来讲具有更便利的作案条件和更多的作案时间。据网上传言,孙维的祖父曾任民主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孙维作为最大嫌疑人曾接受警方调查。据说孙维祖父死前,最高领导人去探访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孙女放出来。又据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在麻袋里放出去。据清华同学透露,孙维毕业时并没有拿到毕业证,没有官方原因。孙维毕业后清华除了没有发孙维学位,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这对于一个普通学生来可以说是毫无道理的刁难,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孙维在校期间做过后果非常严重的事情,失去了做一个清华毕业生的资格,而清华出于义愤给予该学生力所能及的惩罚。之后,很多人一直在尽力阻止该名嫌疑犯出国,先后阻止了她在美国、英国、新加坡使馆获得签证。在前年她和一个美国人结婚了,再次申请出国,美国使馆要求同仁医院对她的精神状况进行检查;这是1999年的最后消息了。如今,在网上甚至有清华同学主动提出,为了多年前的良心,作为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可是,因为政治的干扰,真相从未被晓之天下,嫌疑犯依旧消遥法外,据说为了逃避舆论谴责,已隐姓埋名,从了夫姓,改了名字。有时候我很恍惚为什么老外总会愿意娶一些人品很差的中国女孩(当然也不是绝对),对此我只能归结为文化差异。我想孙维的美国丈夫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妻子是个多么可怕的嫌犯,因为阴暗自私的心态毁灭了多么健康美丽的女孩的一生,给一个原本就已经遭受过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不幸。朱令的姐姐曾经和朱令一样聪明美丽,她考上北京大学,却在一次旅游中意外失足坠崖。谁能想象得到,她们的父母承受着怎样的打击与痛苦呢?朱令的妈妈说,当时看着已经没有了意识的朱令,她只有一个想法:“我已失去了一个女儿,不能再失去这惟一的一个了。”然而,这对通情达理,却又无权无势的知识分子夫妇只能用伟大的爱来照顾半植物人的女儿。他们根本没有能力为女儿讨回公道。对于已经年迈体弱的父母来说。看着昔日如此健康,优秀的女儿沦落为半植物人,心理上的折磨自然不言而喻。照顾这样一个几乎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女儿,其体力上的消耗也是难以描述的。朱令的妈妈一直悉心地照料着朱令的起居,辅助她做治疗和锻炼。她描述到朱令的现状并说道:“我们已进入抱不动她的年纪,只能依靠保姆。盼望她快些好起来”2004年初,朱令的母亲不慎摔了一跤,情况严重到连医生都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是这位坚强的妈妈硬是挺了过来,康复情况连医生也为之惊异。她一定是放心不下朱令吧!我曾经在网上看到她父母照顾她治疗和锻炼的录像,实在使人感动肺腑,潸然泪下。
  现在的朱令已不是原先的朱令,她的身体因为中毒留下了许多后遗症,多次徘徊在死亡的门槛上。她全身瘫痪,双眼近乎失明,面目表情呆滞,昔日苗条挺拔的身材也变得臃肿不堪,但她每日坚持做一些简单运动,试图使自己早日站起来,早日恢复健康。她最大的愿望是回校读书,但这已不可能了,因为她现在由于中毒的后遗症,视力很差,智力也只能恢复到几岁孩子的水平,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孩被自己的同宿舍同学摧残成这个样子,实在是让人痛心!
  尽管朱令的病情有所进展,她的现状仍是不容乐观。有限的医疗条件和医疗费用也限制了她的治疗进程。每个月5000元左右的治疗费对于这个依靠父母退休金来维持的家是一笔巨大的负担。经过十年治疗,朱家现在早已是家徒四壁,捉襟见肘了。当年她第一笔治疗费用就高达50万元(讽刺的是,基本上都用于协和的误诊,真正用于救命的费用只要四十来元),而据朱令同学在网上留言,朱家父母都是有事情尽量自己解决,很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当年朱令出院后,面对巨额医疗费,考虑到清华学生自己还是学生,经济能力有限,朱家父母甚至没有让学校在校内募捐。
  如今,一些认识和关心朱令的朋友们已通过各种形式筹集基金和医疗信息。他们于2004年三月成立了帮助朱令基金会,建立和维护了有关朱令的网站。迄今为止基金会共筹集到募捐款项一万八千余美元;其中部分捐款已送达朱令家庭,作为她的康复治疗费用。请您也伸出援手帮助朱令!经济援助、医疗信息与医疗资源、甚至帮助传播朱令的故事都会帮助朱令早日康复。
  希望大家一起帮助这个坚强不幸的女孩!希望大家将爱心用到真正值得帮助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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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5-12-30   
本坛以前有关这一事件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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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5-12-30   
帮助朱令的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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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5-12-30   
『天涯杂谈』 转贴贝志城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
作者:花沐兰 提交日期:2005-12-31 9:58:00    
   
  我不太认为此事应当在网上解决,但是既然有当事人作了声明,我也有必要说几句,请朋友转贴到这里
  我在这里只指出孙维原贴明显不对的地方

  1、孙维声称公安部门仅在1997年调查过她,这肯定不是事实。事实上朱令1995年4月底被诊断出是铊中毒,公安部门就已经开始调查。而且包括我在当年7月份也接受过公安的询问,在当年底之前我就知道怀疑是孙维,并且公安部门已经在询问。

  2、关于她爷爷托话、高层干预,这个事情朱令的父母和我都从公安部门的不同渠道得知过,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或者有意造谣。而且朱令父母今年上访希望重查此案,公安部门私下给的答复也是上层当年有过批示,不可能重查。孙维关于此事的描述肯定有问题。

  3、关于她们宿舍关系很好云云更是有问题,首先我要承认95年底传出孙维被怀疑,她的同学基本不相信,因为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关系不好的女生另有人在。但是要说宿舍同学关系好那就是胡说了,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要知道她们是朱令的同学,而我北大的同学跟朱令素昧平生,在这件事情上却经常通宵熬夜处理邮件。所以,我对朱令的女同学们和清华有很深的成见既来自于此。

  这一点,在多年之后,朱令的一位男同学给我的邮件里更加证实了,我只摘抄几句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物化2很多人不愿提朱令这件事,我想原因可能很多。有些人不了解情况,有些人因为在漩涡中心,感情上不愿提,或者担心自己卷入此事太深,也未可知。
  ”
  4、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

  5、我个人了解的情况让我深信孙维是凶手,但有些东西我不能公布因为很容易从内容里看出是公安部门的什么人和孙维的什么同学透露的。但我站在客观的角度也要承认,如果我是法官,我知道的事情并不足以让我100%的肯定孙维是凶手。

  这个案子我担心恐怕是悬案了,我希望重提此案如果能够让大家有心促进中国的进步,避免政治干预案件的重演,那样下一个朱令案件可能就能尽早抓到凶手,同样如果孙维是无辜的,也能尽早洗清她的冤枉。而不是留下一个疑点重重的案子给我们。

  这件事情我可以确定无误谴责的是清华和协和。尤其是协和当年的ICU主任,是他拒绝进行进一步的重金属中毒检查,甚至在发现协和误诊之后,毫无内疚之感,居然在医院会议上说:“这件事是西方反华势力企图利用此事搞臭中国医疗界”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5-12-31 10:24:25 
   
  再转贝志城的一段话:
  我刚看见孙维的贴子里的一段话,应该说我非常愤怒,如果说原本我还多少怀疑你不是凶手,你的撒谎已经打消了我的怀疑了

  大家来看一看:“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孙维,如果你是冤枉的,替自己辩解就好了,胡说八道还给自己脸上贴金这是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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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5-12-30   
网友对窃听器的分析
作者:景丿丿丿 回复日期:2005-12-31 06:43:28 
   
  多年前的老帐又被翻出来了。当年的互联网求助事件,我还是在《南方周末》上看到的,学会了上网后,在一个BBS看到过这个事情的转贴。不想多年后,当事人之一终于发表声明,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是,我想就“窃听器”这个证据谈谈我的看法:
  
  楼主所给出的“窃听器”链接如下:
  
  图片中有两个杯子,右边的有淡黄色的杯底,左边的杯底已经与杯子分开,并取出一个“窃听器”。
  
  对于雀巢咖啡的赠品,我不是很了解,不清楚98年的时候,雀巢是否有这样的赠品。请了解的网友进行考证。
  
  至于“窃听器”,我觉得不太可能是真的,从图片中可以辨认出的元件是:
  1、电路板。(因为看不到背面,所以也可能是微型集成电路)
  2、1/8瓦电阻一只。(色圈似乎是“棕、黑、棕、金”,不知道是多少欧姆,我忘记应该如何换算了)
  3、三极管一只。(黑色小方块)
  4、纽扣电池两枚。(电路板的左边和右边)
  5、压电陶瓷片一只。(贴着“QC 9”的圆形)
  6、不明元件一个。(电阻左边的那个)
  
  我认为,如果将窃听器放置在一个普通杯子底部的中空位置,这样的窃听器应当使用的是无线话筒的原理,也就与我们在卡拉OK中使用的无线麦克风原理相同。无线麦克风的电路构成基本是:拾音器->信号放大->调频->发送。那么,图中所示的窃听器,至少有三个元件可能缺乏:拾音器、频率发生器和天线。
  
  假设它的确是个窃听器,那么:
  
  通常压电陶瓷片都是用来发音,而不是拾音的,比如我们过节送给朋友的音乐贺卡,使用的就是压电陶瓷这种发声装置。非常勉强的说,压电陶瓷片也可以提供拾音器的功能,假如我记忆不差,大约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的电子杂志中,见到过这样的应用。原理是将压电陶瓷紧紧的附着在某个物体的表面,当人们说话时,声波会震动这个物体,于是物体表面的压电陶瓷片便会产生微弱的电流,可以将这种电流还原成为声音。不过,这种逆向应用的拾音效果极差,因为压电陶瓷片本身就是为发音而制造。在少有电容拾音器的年代,一些电子爱好者发明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应用,不仅如此,他们还曾经将收音机里面的小喇叭当作电感拾音器来应用,其效果可想而知。
  
  如果那个电路板是个微型集成电路,那么我们假设它能够完成拾音器的信号放大作用。
  
  音频信号有了,接下来是调频工作。我们需要调制一个可以发射的频率,比如调频97.4兆赫,将音频信号叠加在其中并发射出去。当周围有人打开收音机,调至97.4兆赫时,便可以还原收听音频。简单的调频发生器,必定要有高频三极管、线圈和电容,振荡起一个高频;好一些的,就不用线圈、电容,而使用石英晶振,振荡高频就更稳定。石英晶振体积小,圆柱形,有两只引脚。在便宜的电子手表中,多半都有一个石英晶振。可是在楼主的图中,我们既没有看到普通线圈,也没有看到圆柱形的晶振。
  
  那么,我们再假设高频振荡部分的电路,也集成在了电路板的微型集成电路中。
  
  然后的要素是发射天线。如果窃听器有天线,可以将信号发射到稍远的距离,如果没有天线,空旷地最多在10米之内。如果是室内,有钢筋水泥墙壁的阻隔,距离更短,在隔壁才能勉强收到。当然,不排除接收装置灵敏度极高,室内接收距离也能达到10米。
  
  最后是电源部分。根据楼主的图片判断,这个窃听器使用的是两枚纽扣电池,通常纽扣电池的电压是1.5伏,两枚串联,就是3伏。3伏的电压可以满足窃听器的需要,但是,3伏的纽扣电池决不会使用太久,如果应用在图中这个永远通路的“窃听器”上,使用压电陶瓷的拾音器、1/8瓦的电阻和普通民用三极管,再加上不知名的高功能集成电路,最多上24小时就会耗尽。
  
  照楼主所言,这个杯子是98年收到,2002年发现其中的装置。在这四年中,至少1460天内,这个“窃听器”的工作时间充其量不过1整天。我不懂得这样的“窃听器”能够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
  
  
  
  所以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窃听器,不是一个音频接收发射装置,这是一个音频发声器倒是更合理一些。比如,杯子里倒进热水,假如水温过高,热敏元件(那个不明元件)感应到热度,导致电路接通,集成电路中固化的某支乐曲,经过三极管放大信号,通过压电陶瓷开始发音;待到水温降低,热敏元件失去作用,电路恢复为断路状态,音乐停止。于是,这个时候的水温合适,可以喝了。在我们的笔记本电脑中也有相似的应用,当CPU温度过高时,热敏元件工作,电子风扇转速提高;CPU温度降后,热敏元件失去作用,电子扇降速或停止。只有这样常断路,偶尔通路的应用,两枚纽扣电池才能够保证长时间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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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5-12-30   
看样子是贝志城的帖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5-12-31 11:12:26 
   
  我先要来这个ID,作一下回应:

  我和同学是1995年4月10日发的求助信,到4月20日,回应已经主要指向铊中毒了。

  由于协和当时声称没有检测手段,所以我们需要把邮件中提到的关于铊中毒各种检查办法翻译出来。

  因此我和同学们去了清华,我还记得在物化女生宿舍楼下我们找到了其他系的女生说了这个情况,那个女生指着三个女孩子说她们就是朱令的同学。然后我们过去找她们,请求帮忙翻译,记得她们的回答是“哎呀,这几天我们事情特别多,而且我们五一都约好了要出去玩,实在没时间”。无奈,我们只能回来。

  后来,我的一位同学再次去了清华,这回找到了朱令的班干部,一位男同学。根据他回来的描述,这位男同学是答应找人翻译,但是很勉强。

  4月28日,朱令的家人找到了检测的地方,马上检测出是铊中毒。

  这时候,协和由于完全没治疗过铊中毒,再次提出采用一种错误的广谱针对重金属中毒的药物,并要朱令家人协助寻找。

  我们把这个消息发给邮件列表的国外医生后,引起轩然大波,大部分医生指出普鲁士蓝是治疗铊中毒的特效药,而且很容易得到。反馈给协和,协和又要找要用普鲁士蓝,然后国外专家又指出最普通的工业染料普鲁士蓝就可以。这样折腾到5月2-3日,终于开始给朱令使用正确的治疗方法。

  从诊断出来,到最终使用正确的治疗方法这几天里面,我的同学一直在连夜翻译英文信件,一边寻找出最好的治疗方案和协助协和和国外医生的沟通,这个时候我的同学又给朱令的班干部打了电话,希望协助在信件中寻找治疗方案,并询问了翻译进度。记得他是支吾以对,说正在翻译云云,但是由于太多医学专业术语,进度很慢。我的同学询问是否有任何翻译出来的东西,他说还没有!!!!

  我的同学是在连夜翻译,我们也并非学医的,我知道如果连夜翻译,进度会是怎么样的,但是从4月20几号到5月3号大概10天期间,我连清华同学翻译的一个字都没见到,这就是你们连夜翻译的效率吗?而且更令我们怀疑的事,5月3日以后,已经没有翻译信件的需要,我们想把给到清华同学手里的打印件要回来归档分类(但是我们都没什么钱,打印也是一笔费用),居然告诉我们找不到了!!!

  以上就是我所记得的事实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5-12-31 11:28:07 
   
  我是贝志城,我对我说的话负责任,解答几个问题:

  1、公安的确窃听孙维家里了,这点我听公安的朋友也说过,但是不是她发现的窃听器我就不知道了。

  2、孙维家找高层干预、公安局长说的话,我听朱令的父母说过(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一名公安局的老干部,最近已去世),也听到在市公安局的朋友说过。除非消息来源都撒谎。

  3、朱令父母在北京肯定算无权无势,要说公安这么起劲的调查,还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影响。

  我作为个人认定孙维是凶手,事实上看了她声明里面大量的谎言后更加认定,我为我的言论负责。我同时也承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证据不足。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5-12-31 11:39:46 
   
  作者:独孤九绳 回复日期:2005-12-31 11:34:07 
    贝志城先生,你说孙的声明里面有大量的谎言,但我看了一下,好象只有翻译信件这个问题上有出入,其它并无太大出入。请问能否详细列明哪些是谎言?
  ===========================================================
  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5-12-31 11:49:32 
   
  继续,她说她爷爷没有向高层求情,这也肯定是撒谎,请注意,之所以她前面说95年没有传唤她,就是为了让她说她爷爷没有求情这个谎园一点。

  她爷爷曾任民革副主席,其实应该说不能叫做真正又有影响力的高干。客观地说,高层的批示就是要秉公办案。

  但是在中国,按照公安的朋友的说法,虽然此案证据不足,按当年的公检法水平,一是肯定会逼供、二是旁证也足以判了。但有高层这个批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放人。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

  所以我说的,我中学是朱令的同学,后来又深深卷入此事,说我没有偏见那是胡说,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但她这次撤谎之后,我很难说如果在美国陪审团制度下会怎么判他。
[ 此贴被卡拉在2005-12-30 20:2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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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6-01-02   
据说是孙维朱令同班的团支书薛钢的帖子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6-1-2 21:57:19   
  
  在孙维声明发表之后,我们很多同学一直在关注天涯的这个帖子。我也已经就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介绍发表了相应所知的一些事实。与众多网友一样,多年来我们深深痛息于朱令铊中毒这个极其残酷的悲剧,努力支持和帮助朱令苦难而坚毅的家庭,虽然我们没有说过太多。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对我们另外一位同学孙维的指控。许许多多的流言与我们所知之实情相去甚远,对孙维多年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也是我们非常不愿看到的。由于网友的很多传言都源自贝志诚,我想在此汇集贝在天涯的发贴,罗列所言及的论点,与我及我的同学所知所思做一对应。只求能够去伪存真,以正视听。
  
  文中所引贝之言论全部摘自贝在本贴的回复。同时,我恳请众网友冷静阅读所有发贴,务求以求实为主旨,而非肆意相互攻谪,切切。
  
  1.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2.
  贝---- “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详情请阅贴: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4.
  贝---- “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p.1)
  作者:独孤九绳 回复日期:2005-12-31 10:10:14 (p.2)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2:07:56 (p.2)
  作者:加菲猫vc 回复日期:2005-12-31 23:41:34 (p.5)
  
  5.
  贝----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薛----与事件的出入,在我先前贴子里已经详细叙述。简而言之,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非打印稿),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由班里的同学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当时,系领导是我们与协和所有联系的中间渠道。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6。
  贝---- “事实上朱令1995年4月底被诊断出是铊中毒,公安部门就已经开始调查。而且包括我在当年7月份也接受过公安的询问,在当年底之前我就知道怀疑是孙维,并且公安部门已经在询问。”
  
  薛---- 据我所知,正如孙维声明中所言,孙维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在95年被问询过。但是唯一一次讯问(注:讯问和一般的问询是有区别的)是在97年4月2日。就此事,我们班女同学“太阳正暖” 了解较为详细:
  
  “太阳正暖”---- 如果我没有及时回答的话,抱歉,绝无有意回避。95年孙维和我们一些其他同学一样,被叫去派出所询问和调查,据我所知,在97年4月之前,她没有以不同于这样的方式被介入过此事的调查,包括被公安讯问。97年4月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讯问一事,我印象很深刻,因为她当时一晚上没回来,事先也没和谁说过,同宿舍的同学都觉得挺奇怪的(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谁要是晚上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来要给其他人打声招呼,否则时间再长些就要找一找了),过后她告诉我们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了,后来她可以回家时已经非常晚了,说的时候她情绪还是在很震惊的状态,不知道怎么突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并给我们说了一些讯问中的事情,象公安不让打电话回家、长时间一点不让休息的讯问、反复问同一件事等等,我印象很深刻。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2 21:12:13 (p.11)
  
  
  7、
  贝---- “关于她爷爷托话、高层干预,这个事情朱令的父母和我都从公安部门的不同渠道得知过,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或者有意造谣。而且朱令父母今年上访希望重查此案,公安部门私下给的答复也是上层当年有过批示,不可能重查。孙维关于此事的描述肯定有问题。”
  
  薛---- 对此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只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出处。另望贝告之“当年有过批示”是95还是97?若是97,孙维的爷爷已于95年去世;若是95,为何97年4月可以审讯而后则不可“重查”?
     
  8.
  贝---- “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关系不好的女生另有人在。”
  
  薛---- 且不言“关系不好的女生” 是否确有其人,如2所述,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详情请阅2。
  
  
  9.
  贝---- “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要知道她们是朱令的同学,而我北大的同学跟朱令素昧平生,在这件事情上却经常通宵熬夜处理邮件。所以,我对朱令的女同学们和清华有很深的成见既来自于此。”
  
  薛----与事件的出入,请见5。
      
  10.
  贝---- “朱令的一位男同学给我的邮件里更加证实了,我只摘抄几句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
  
  薛---- 关于我们的班级,我于12/31/2005 14:59:54已予回复。特复制于此。另外,不知贝可否赞同物化2是否优秀与孙维是否凶手似乎没有直接逻辑联系,因为如你所言,“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 
  
  附贴:“至于我们的班级,我还是可以坚定地说,我们至今还是引以为荣。不是因为我是支书,不是因为所获荣誉,而是因为我们一同走过难以磨灭的日子。今天,在论坛里有我们现处世界各地的同学。我们坚定地在一起支持孙维的勇气,支持让能思考的人们能更多了解方方面面的事实。我无法否认,有些同学之间会有摩擦,就象由于种种原因,我自己和个别同学也有过不快。可是难道会有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发展会是一帆风顺,和谐与共吗?为什么仅仅抱住个别的言论,而完全忽略这里这么多同样是朱令和孙维同学的声音呢?这也正是我诚恳地希望您能平静地审视一下你自己,避免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的原因。”    
          
  11.
  贝---- “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
  
  薛----同样,对此番论述我一无所知,无法证实或是证伪。只是记得在校园宿舍里大家共享一些零食饮料的确是常有的。但以此作为指控证据应该相差太远。
  
  12.
  贝---- “我个人了解的情况让我深信孙维是凶手,但有些东西我不能公布因为很容易从内容里看出是公安部门的什么人和孙维的什么同学透露的。但我站在客观的角度也要承认,如果我是法官,我知道的事情并不足以让我100%的肯定孙维是凶手。”
  
  薛---- 首先我无法赞同贝所言之逻辑,既然“客观上不是100%肯定”,为什么主观上又深信不疑?其次,为了做客观的评价,还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内容及出处。
  
  13.
  贝---- “公安的确窃听孙维家里了,这点我听公安的朋友也说过,但是不是她发现的窃听器我就不知道了。”
  
  薛---- 这与孙维怀疑咖啡杯底装置为窃听器好象所言一致。但除了与孙维声明真实性的关系,与案件本身无直接关联。
  
  14.
  贝---- “孙维家找高层干预、公安局长说的话,我听朱令的父母说过(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一名公安局的老干部,最近已去世),也听到在市公安局的朋友说过。除非消息来源都撒谎。”
  
  薛---- “听说”之事未必可以“听信” 的道理可以说浅而易见。再次希望贝能仔细确认消息的真伪,毕竟三人之言可以成虎。在此之前,望慎言。
      
  15.
  贝---- “我作为个人认定孙维是凶手,事实上看了她声明里面大量的谎言后更加认定,我为我的言论负责。我同时也承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证据不足。”
  
  薛----我仔细阅读了贝在此所发的所有贴子,除了“民乐队演出” ,“翻译电邮” ,“审讯次数” ,未见其指谪的其他“大量的谎言” 。此三项在3,5,6有所评述,贝所言与我所知有较大出入。不知是否因为贝从没有直接接触过当事人。
  
  
  16.
  贝---- “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
  
  薛---- 我们班同学所了解之始末,请见6。
  
  17.
  贝---- “但是在中国,按照公安的朋友的说法,虽然此案证据不足,按当年的公检法水平,一是肯定会逼供、二是旁证也足以判了。但有高层这个批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放人。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
  
  薛---- 此番论述我实在无法苟同。  
  
  18.
  贝---- “所以我说的,我中学是朱令的同学,后来又深深卷入此事,说我没有偏见那是胡说,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薛---- 离开了翔实的事实,谁也无法确证自己的观点总能不偏不倚,就这一点我可以了解贝。但是贝明知自己的观点有失偏颇,却一口认定并四处散布,误导了舆论,我认为贝就实在一些不付责任,对当事人也是极为不公平了。既不会“判孙维有罪” ,又“认定孙维是凶手” ,的确只能因为贝的“偏见”了。
  
  
  19.
  贝---- “首先,我的同学肯定是希望你们把翻译的资料汇总给我们,因为我们也在翻译;而且当时协和的态度是不接受任何资料。你现在说通过系里面转交给协和了,这叫死无对证。何况我的同学事后找你们要翻译好的资料,你也一直没给出来。谁在撒谎一目了然”
  
  薛---- 关于事情的经过,我在5已经做了陈述。如果查看qqww2000在1/1/2006 09:54:16转的几个贴子,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可以证实,包括过夜陪护。如果贝的同学事后接触的是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据实告之。只是我得承认对事后的这次接触,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所以实在无法仔细描述。不过,翻译结果的确没有转交予贝。这里我所做的只能阐述我当时的切实经历,如果贝一定要指责其为谎言,只能一声叹息了。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0.
  贝---- “这位朱令班上的团支书,我非常的鄙视你
    这是当年我一位同学在美国遇到你之后发给我的邮件: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这就是你对朱令被人下毒的最大遗憾?”
  
  薛----对此,我已与12/31/2005 14:59:54予以回复。由于只涉及我个人,与案件本身无关,不在此缀述。有好奇的网友可以查询该贴。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21.
  贝---- “而且跟朱令有矛盾很大的女生至少有两个,她们甚至在朱令整个患病期间坚决拒绝看望她。而朱令的同学在猜测时更多的猜测是这些人。”
  
  薛---- 如我在原贴所回,虽不知此言出处,但绝对混嚣是非。我们同学都曾数次探望住院中的朱令,不仅是在协和时,还有在海军总院。从未有人"拒绝看望"。如我前述,住院初期,几位女生也曾排日彻夜看护。qqww2000转贴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有提及。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2.
  贝---- “关于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结果是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彻底清洗过。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
  
  薛---- 对于咖啡杯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但“太阳正暖”作为孙维和朱令的同班女生,目击了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物件的全过程,特转贴于此。而我非常清楚“太阳正暖” 的真实身份,可以负责地说绝不是有网友所言孙维的马甲。另12/31/2005好象是贝第一次提及咖啡杯,但我不确定。
  
  “太阳正暖”--- “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
  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1 19:15:15 (p.8)
  
  
  23.
  贝---- “我最后要说的是,我对诽谤的定义很了解,如果我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那是诽谤,但是我说出我的判断并不叫诽谤,哪怕这个判断不对。”
  
  薛---- 我不想与贝争论诽谤的定义,只是想摆出我所知的事实,是否诽谤,或是贝这句话的逻辑,还是交由他人判断吧。
      
  
  24.
  贝---- “我说了,我的看法肯定有偏见,包括我说出的事实很多人认为据此不足以怀疑孙维是凶手。我也得说他们的说法不无道理。”
  
  薛---- 同上20。贝所言似乎有些自相矛盾。
  
  
  25.
  贝---- “孙维在那次129文艺汇演里绝对是朱令的替补,这一点当时民乐队的和后来公安的朋友也都证实过,这也算公安的旁证吧。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清华的民乐队我想未必每种乐器都有两个人练习,文艺汇演如果朱令身体坚持不住让使用其它乐器的孙维作替补并非不合理。这点孙维很清楚,所以我认为她在民乐队事件上本质在撒谎。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薛---- 如3,贝坦承“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亦不了解清华文艺社团的运作,而且自言“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而由文艺社团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  
    
  详情请阅贴: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最后我想引用我们的同学的一段话结束这一个贴子,因为她写这段话的时候感情是真挚的,也因为她道出了我们众多同学及网友的心声。
  
  “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寄请:
  祝福朱令,祝福清白的人心灵安宁!
  帮助朱令,帮助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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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6-01-02   
参加论战的朱令班上的同学
作者:朱雀道 回复日期:2006-1-3 0:47:15   
  
  统计一下,现在朱令班上已经有六人报道,三男三女,并彼此证实了确为同班同学
  
  三男均公布了真实姓名,三女均未公布
  
  鉴于此前得知,物化2班只有20多人,女生仅六七名(有待证实)
  所以个个女生都是重嫌犯,她们不愿公开真实姓名的心理可以理解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我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我很同情朱令和她的家庭,也非常痛恨真正的凶手!并且和大家一样,迫切希望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还朱家也是世人一个公道。
  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作为她的朋友和多少知情的人,我认为我也有必要对她进行支持。我认为孙维帖子的内容中,凡我知情的部分(包括上面提到的和一些没有提到的)是写得非常客观、诚恳和克制的。
  
  作者:forthetruth 回复日期:2005-12-30 23:09:24 
  一个同学的声明
  我和孙维同窗五年也是好朋友,她一直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对于看不惯的事务和人从来不惮于留情面,想说就说。熟悉她的人也会因为这个而喜欢、信任她。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会有心理黑暗的一面,她远比那些嘴上不说,脸上不露的人来得光明磊落。
  
  作者:邱志江 回复日期:2005-12-31 01:25:02 
  看到孙维的申明后,我更加坚信孙维的清白。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2:07:56 
  我是孙维在清华的同班同学,曾任物化二班支书。
  我们坚定地在一起支持孙维的勇气,
  PS:我的名字是薛钢。
  
  作者:shoptodrop 回复日期:2005-12-31 12:21:08 
  有很多人毫无根据的质疑我们班同学和朱令的关系,我有必要站出来澄清事实.我是朱令的同班女同学,我记得很清楚当时班里英文好的同学都有参与翻译,其中包括孙
  
  作者:好人有好梦 回复日期:2005-12-31 16:02:52 
  物化2班 寇鹏
  作为同学,我非常同情朱令的遭遇,但通过五年的相处,我也相信孙维并不是那么阴险狡诈的人,以致于这么多年都没有丝毫污点泄露出来,并且胆敢向公安主动要求测慌器检查!至少我现在还这么认为。孙维虽然平时牙尖嘴利,但在班级有需求在其它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却是个真正的热心人,绝不可能狠毒到为了什么一个演出就要致同舍好友于死地的地步。
  ==========================
  
  另外还有一名女生也出来作证,因为没有其他同学证实她发言的真实性,暂不记入
  
  也许因为贴子太多,朱令的同班同学看不过来,没有发现“小熊皮埃尔”同学的发言,如果其他同学对其真实身份也能加以证实,那么现在已经有三男四女公开支持孙维
  
  作者:小熊皮埃尔 回复日期:2006-1-2 14:16:14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清华化学系物化二班的一员,朱令和孙维的同班女同学。
  
  我想补充的是我所认识的孙维不可能这么小肚鸡肠,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虽然是个伶牙俐齿的女孩,但心地善良、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
  
  我和孙维不在同一个宿舍,但经常去她们屋串门,说实在的我非常羡慕她们的宿舍关系,朱令社团活动较多,在宿舍时间少,但和大家相处得也很融洽。我觉得这种宿舍不可能发生投毒的事情,所以我总是在想朱令会不会是在别处中的毒。另外有没有可能是误服。现在网上有很多质疑二次投毒的声音,而且也有专业医生的意见认为有可能不是二次中毒,更加深了我的这种想法。
  
  我很佩服我们班几位男生真名实姓的勇气,但看到网上确实有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肆意攻击,所以我很抱歉不说出自己的姓名。
  
  
  
  
  最后,重量级炸弹
  
  作者:美女大佬 回复日期:2006-1-3 00:23:30 
    作者:为朱令不再沉默 回复日期:2006-1-3 00:13:13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我们宿舍的关系,应该说,表面上正如别人说得那么好.
      可是,女孩子之间的很多很多东西,谁能说得清楚呢.
      警察来我们房间搜过一次,不过"太阳正暖"并不在场.后来我也没有告诉过她.
      其他的事情,等我整理一下思绪再说吧.
  
    作者:还能说什么呢 回复日期:2006-1-3 00:14:23 
      恩,"为朱令不再沉默" 是我老婆.
      这件事情,这么多年,一直是压在她心头的一个阴影.
      她现在说出来,也算有所解脱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们两个就是在朱令班级通讯录上不再露面的那一对。
    为朱令不再沉默" 是你们班一年级时候的班长,还能说什么呢是那个喜欢踢足球的。
    这些都是我看的前面帖子里的内容推断出来的。
    我相信自己应该没有搞错。
    理解你们过去的沉默。
    祝福朱令和朱家父母。
  =============================
  
  如果所说为真,那么现在又有两位同学“为朱令不再沉默”“还能说什么呢”现身,并提出极有可能不同的看法
  
  但是你们的说法得经过另外七位同学的旁证才能算数哦(加上孙维本人是8位)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六六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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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6-01-03   
鲜活的生命,不容忽视。

究竟谁是凶手,公安机关应该给说法。也为让孙维洗脱罪名。否则她也活的不舒坦。
累嗳,不想说话。。。
六六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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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6-01-03   
经过大量的资料阅读,看了双方的举证及意见,我的判断如下:

孙维有罪。

大家还记得近期发生的清华大学女副教授在楼道口被杀的案子吧?凶手是外地流窜的无业游民。杀人无目的,选择对象随机,杀完就走。在这种没有监视器,没有目击证人的案件中,都能将一个无名之流在五天内抓获,证明公安机关绝对不是吃干饭的软蛋。

有些案子至今无定论,我看有相当一部分是背景问题。

朱令同学的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作为一个化学系的学生,她非常有可能误服,以该结论定案是最圆满的结局。为什么没有这么处理?因为公安人员知道答案。为什么知道答案而不处理?非常明显是因为处理不下去。因此这个案子作为悬案吊着,这是有良知的公安人员作为内心不平的无声的反抗方式,并且还是期待有朝一日凶手能够昭示天下,还朱令一个公证。

孙维同学说,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抓住凶手,以还她清白。作为公安机关,哪怕就是维护无辜群众的权益,本着不让人背黑锅也该调查清楚,现在这么不阴不阳吊着,我想就是想让某些人难受。人家惩罚不了你,还不能让吐沫吐死你?

孙维同学吧,我觉得活得够健壮,心理上够过硬。背着这么大的黑锅能忍辱负重活十年,还说自己从没辩驳过,我觉得这种心理素质就能做凶手。搁我,不是我干的,谁敢说我一句我就跟他干到底,我拼着这一辈子不出国不结婚,把刀架在人公安人员脖子上,都得找出凶手来替我洗名。否则我活着都憋出癌症了。或者我为洗刷我的清白,我现在从50层楼上跳下去,以死告白天下。

同志们各抒几见吧!我跟孙维那些同学一样,我身在国外,也不怕人封我嘴,我就把我的感觉说明白。
累嗳,不想说话。。。
鹏飞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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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6-01-03   
引用
下面是引用六六于2006-01-03 05:49发表的:
经过大量的资料阅读,看了双方的举证及意见,我的判断如下:

孙维有罪。
.......


俺不懂法律,‘主观臆断’是否有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有人起诉,能否从名人那里捞到好处?
人嗳,仁爱,忍捱,刃挨~~~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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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6-01-04   
『天涯杂谈』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城
作者:花沐兰 提交日期:2006-1-3 14:07:00    

  我是贝志城,朱令的初中高中同学。朱令大学同学们口中的“谣言”制造者。1995年4月,朱令二次中毒,4月8日我和5名中学同学一起去医院看望她,我们每次一个进入ICU,那个我们熟悉的美丽、活泼、多才多艺的朱令,头发全秃,全身插满管子躺在那里,昏迷不醒。我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双腿发软,想跑又跑不动。一个男同学说,我们一定要救朱令。那时我刚刚接触互联网,就和朱令的父母说了,要通过互联网求助,确定朱令的病因。朱令的父母对互联网一无所知,并没有表示出很大的兴趣。

   1995年4月10日我们开始通过互联网求助,就此我开始卷入此事。

   我第一次在网上明确表示怀疑孙维是2002年,在这之前我甚至没有在网上谈论过,因为这是一个非常不愉快地回忆。不知道朱令和孙维的大学同学们说我每隔两三年就散布“谣言”有何根据。

  怀疑孙维并不是我的臆断,1995年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孙维是谁。朱令铊中毒距现在已经11年了,警方透露给朱令家属的唯一嫌疑人,就是孙维。并不是我以及朱令家属怀疑孙维,警方才开始调查孙维,而是警方长时间地调查孙维,我们才知道了孙维是这个案件的嫌疑人。

   朱令的大学同学们,都表达了自己的美好祝愿,愿朱令活下去,健康起来。但你们可能忽略了,朱令和其亲属还有另一个愿望,那就是要知道到底谁是真凶。

   2005年的时候,朱令的妈妈还去市公安局信访,市局口头答复,此案上级早有批示,不可能再查了。

   对于这个11年未破的案件,孙维是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线索了。

   所以负责任的做法是说出自己知道的真相,哪怕是点点滴滴。你可以不怀疑孙维,但你用什么担保就不是孙维。我坚持自己的怀疑,从警方和清华透漏的点滴信息没法不让我坚持这个怀疑。

   我曾经试图和朱令的大学同学联系,希望尽量接近真相,找到真凶,也不希望冤枉好人,得到的答复大多是不知情、不爱讲。现在我被群起攻之指责为“谣言”制造者,那么如果果真是谣言,你们的沉默和冷淡是不是也是这“谣言”产生的一个因素呢?
  
   下面我就我所掌握的事实做以下说明,鉴于国内的现实和对知情人的保护,请恕我不能如“团支书”所要求的那样给出消息所闻的明确出处,但不代表这仅仅是道听途说。
  
  1,孙维如何被怀疑?
  
   调查之初,没有人怀疑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都没有怀疑孙维。而是班上另两个女同学,跟朱令有矛盾,甚至在朱令重病时都坚决不去看望。包括朱令的男友当时怀疑的也是别人。

   警方把孙维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清华大学出具的材料:孙维是唯一接触铊的学生。民乐队,她是朱令的替补。

   这并非是我造的谣言,这个孙维应该很清楚,被警方问讯时,应该已被告知。
  
  2, 朱令的杯子在床下孙维的箱子中翻出
  
   这个事实我第一次得知是1998年,朱令的母亲亲口所说。

   消息来源是市公安局的一位离休干部。为朱家世交。太阳正暖只能证明派出所取走宿舍内属于朱令的东西,并不能证明警方没有搜查过孙维的物品。
  
  3 朱令父亲走私铊传言
  
  中国的重重社会关系,直面很困难的,我站出来了也就准备付出代价。警方调查之初,我的一位关系很好的大学同学,女友在清华且和朱令班上一些女生关系不错。说清华传言朱令中毒是因为他爸爸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当时,我想这个谣言如此恶毒,实在不像是无聊的人可以编出来的,告知警方调查出谣言的来源有助于此案的侦查。好友因此差点和我决裂,我被讯问时警方态度很友好,他的女友被询问警方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对同学很抱歉,但是这件事还是要做。同时,我补充一点,谣言的来源最后查到了,确定为孙维所为。
  
  4 翻译事件
  
  救助过程中,我们专门编写了一个软件分析写邮件人的严肃度(包括是否医生、他判断是那种病、回信频率),在怀疑铊中毒之后,也用关键字搜索分类,把不同的诊断方案、治疗办法分出来,最后治疗方案也是这样。所以,当我们需要朱令同学帮助翻译时,我亲历的情形上个以前帖子已有详细描述,朱令同学的表现令人心寒。第二次我的同学吴向军和她们的团委书记应该说得很清楚,第一协和不接受材料,第二翻译的结果必须我们拿回来处理和甄别后才能有用。但是我们几次催要都得不到任何翻译的结果,现在这位团委书记解释说是直接交给协和了,我相信他?不管是因为他是党员习惯循规蹈矩还是清华北大的俞亮情节,显然他把这些摆在了他的同学安危之前。
  
  5 朱令的班集体
  
  朱令的班集体,恕我直言,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无论是在翻译事件的所作所为,还是后面我贴出的朱令的同学给我的邮件。在我看来,都是一个重视集体荣誉超过一切甚至同学的生命的班集体。现在这么多自称是她同学的人跑上来起劲,第一我希望你们用真名发言,无论是你们想洗清孙维的怀疑还是希望找出真凶,真名发言都是效果最好的。第二,希望你们跳着脚证明孙维人品的时候,能够把这十年来你们没做的工作补做一下,清华到底对铊盐的管理是怎么样的,同学中谁能够接触。请不要在11年之后,告诉我,朱令是自己不小心误服的,其实那个真凶是不存在的。
  
  6 关于孙维被清华扣发毕业证及不出具出国证明
  
   孙维自己的帖子已经证明我所言非虚,孙维的同学的帖子也证实了她已出国多年。
  
  7 孙维的爷爷有没有干涉此事
  
   95年下半年,警方已告知朱令父母在调查孙维。孙维声称警方97年前都没问讯过她,并以她爷爷1995年12月已经去世,证明没有涉及此事。此事的正确时间线索是,95年下半年,警方已明确锁定孙维,当时的最高国家领导人不是邓,中国人都知道,在中国最高领导人是总书记。
  
  8 我为什么坚持怀疑孙维
  
  我接受警方问询仅一次。我没有向朱令家人提供过任何潜在怀疑人的信息,朱令家人对孙维的怀疑来自警方。我和朱令的父母通过不同渠道看到了一些证据,我怀疑孙维就是凶手,但不是100%确定。很多人希望在这里提供证据,我说了一些可以说得,但是第一中国的政治和现实不允许我提供更多的,第二很多证据我相信嫌疑人本身也不知道;我在这里提供了只会让可能的凶手掌握更多的资料,更好的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的消息来源主要来自警方、校方提供给警方的证词,以及朱令的父母、或者是刚才那位我的同学的女友,我没有理由怀疑他们造谣。如果没有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明说明清华作了伪证,我不会收回这个怀疑。更何况一些信息是从两个不同渠道得到了证实。孙维的同学有的写的言之凿凿,以前说根本不了解情况的不也是你们吗?有的证明比较可笑,例如,太阳正暖同学愤怒的证明水杯事件是子虚乌有的,其实你能说的只是,这件事我不知道。警方调查的结果不可能透露给你,警方搜查的时候也不可能让你在边上看着。包括还有一些自称同学的人居然提出来让我登出警方案卷这样天方夜谭的要求,我很不理解你们这么做的原因。我希望你们提出证据的时候,不是用一堆马甲互相证明,为什么能证明,拿出证据来。你们身在国外,不存在面临的政治压力等等。无论为了孙维还是朱令都希望你们用真名站出来说清楚。
  
  9 清华的责任
  
  协和治疗过程中,极度抗拒外面的协助,记得我把整理好怀疑铊中毒的资料交给他们,在医院走廊等了一上午,所有医生都拒绝接。事后他们解释误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清华,说清华矢口否认朱令可能接触到重金属盐。另外由于是两次中毒高峰,当时想不到投毒的可能,没人会想到重金属中毒的症状是这样。警方调查,又是清华指证只有孙维因为参加一个项目可能接触到铊,如果孙维说不只他一个人能接触铊是真的,那我认为此事无论朱令的中毒和迟迟找不到凶手都是清华责任最大。
  
  10 网上洗不白孙维
  
   我不认为是我一直在造谣言,孙维彻底洗清自己的嫌疑也不应该是在网上。

   如果朱令事件还能有个水落石出之日,我希望孙维勇敢地向校方和警方讨还自己的清白。

  孙维的同学们,最应该做的,也不应该是和网友对掐,而是应该尽可能地回忆一下当年的真实情况。到底谁能接触到铊、谁有可能下毒、铊盐的致死量差不多一克下去要什么条件。或者能够让舆论客观的调查此事,形成压力,让警方重新调查此案,让清华在压力之下将真实的情况还原。

   朱令被投毒,总得有个投毒者吧,不要告诉我是上帝。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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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6-01-04   
朱令孙维的同学给贝志城的信件
作者:花沐兰 回复日期:2006-1-3 14:13:49 
   
  朱令孙维的同学给我的信件

  贝志城,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网上的流言说孙维是因为和教授做课题而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呢?就像我上次说的,如果她能接触到,那么我们班上其他人同样能接触到。我个人并没有注意过铊盐在实验室的分布,但是有同学说这是很普通的试剂。就像后来北大的投毒案的铊盐也是从化学系拿出来的。那么这个流言的出处到底是哪里呢?
  
  另外,我注意到你在bookjunesnow讨论组上对于孙维的嫌疑用的是“警方通过各种证据怀疑到”,给我的回信中也是说“在调查中将嫌疑指向她”。我相信你说的话,我也相信警方作了很多调查,但是警方的介入程度有多深?是否可能忽略了其他的因素?因为,对于警方介入这件事我原来可以说是可以几乎不知情;后来有些报道说朱令的同学冷酷,实际上可能只是采访了一两个当事人,因为我们男生那边事件上也没有人接受采访,我只记得班长张利曾拒绝了香港《太阳报》的采访。还有一些因素应该考虑,比如是否和朱令孙维关系密切的人或者班干部,系领导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隐瞒了一些细节和事实。
  
  我也不知道你们是否还在追查凶手,收集证据,手头的证据是否足够强硬。我想很多情况你或者警方肯定比我了解得多,但是我想也有些情况可能你和警方都不了解,也许对于揭开事情的真相有帮助。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件事情背后迷雾重重。在我没有见到直接的证据以前,请原谅我不能称呼孙维为“凶手”。我了解你的心情。我也深信朱令中毒案中一定有人是凶手。可能就在我的同学之中。
  
  一位和孙维交往甚密的同学告诉我她不相信孙维是凶手。我还是很信任她的。我不知道警方有没有考虑过这样一种可能:有人害了朱令之后,嫁祸于孙维。我之所以有这种怀疑是因为上面那个流言。如果这个消息是你们的同学透露的,又是来自警方的,那么,存在可能这个人误导警方认为只有孙维能接触到铊盐。而他才是幕后真正的凶手。是不是有人在把水搅浑呢?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取证有多深入,有多可信?这些证据如果从有人嫁祸的角度来看是否合理?
  
  说实话,我对于情况了解不多,我作这样近乎无端的推测只会让人觉得我鄙夷,让外人对物化2班的印象更为不好。如果投毒的是另外一同学,又嫁祸于人,只能更让人对我们班失望。我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希望事实的真相能大白于天下。
  
  另外我对于June Snow的书有一些看法和建议。因为我的大学同学已经有一些人加入到那两个讨论组中,我不太方便发言。而且我想这里面很多都是你的同学和当年救治朱令过程中的人,所以也许你出面讲更好一些。
  
  首先是关于June Snow的写法,是纪实报告还是虚构小说的问题。写书的目的无非两个,其一是记录这个悲剧,试图揭露事实的真相或者暴露出些什么。其二是筹钱为朱令养病。我不否认Eagle Wing文笔还是很不错的,“团支部书记”一节单纯作为小说来看写得很好。但是其一,很多心理活动只是他主观描述,事实是否如此不可知,臆想成份太多;其二,这半纪实的小说是否能出版,出版后是否会导致当事人的诉讼?我个人以为写成报告文学,多些客观事实,少些臆测更有震撼力。因为这个案子过程实际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以为光是记录这些事实就足以构成一本书,没有必要像Eagle Wing那样虚构一些什么。而且这涉及真人真事,虚构之后很容易引起其他问题。书可以出中英文版,对照。
  
  如果是纪实,必然涉及对于当事人的采访。现在bookjunesnow上贴的物化2班的通讯录过时了,这也是只有一个人回信的原因。因为已经有同学说他不想被这样公布,而且我现在手头也没有多少人的联系方式(物化2是个非常奇怪的班级,这点我下面再讲),所以我也不准备告诉你我知道的地址,但是我可以告诉你5460.net上还有一个物化2的通讯录。你在那里可以找到大概10多人的联系方法,还有一些比我班低一级的学生的通讯录。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找个有正义感,肯追根问底,但是政治背景又比较淡的记者,(我不知道《南方周末》的记者怎么样,)参与对相关人士的采访,因为我发现很多同学实际上不愿意回忆这件事,尤其是对于非正统报纸的记者有自然的排斥。我的大学同学里大概还有10多人在国内,今年暑假之后有些很快也将出国。
  
  如果孙维是嫌疑,这件事情更麻烦一些,因为这就不可避免地牵涉一些政治因素。在国内任何事情一旦涉及政治,其结果都是不可预期的。所以,我以为政治色彩要尽可能浅。有些麻烦能避免的还是应该避开。
  
  我再说些物化2班的情况。这些是我私人的观点,可能未必客观。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干部也是变迁的。薛刚张利因为入学就是党员,所以一直是核心干部。政治辅导员主要还是通过这两人来了解同学的情况。但是大一班长,班副是刘丽敏和左晨。大二时因为一些利益上的冲突和各种各样的矛盾,刘和左退出权力中心,此后两三年主要由薛和张全面掌管班级事务。 到大四大五,支书是潘峰,班长是李现平。中间可能还有短期人员更换,已记不清了。
  
  左,薛,张,潘还有杨春光是同屋。大四大五之后杨成为刘的男朋友。左晨可能是班里唯一了解情况比较多但是还敢直言的人。他的离职实际上是因为看不惯薛张的一些做法,而且他在政治上属于“小资”倾向严重的人。而物化2的政治辅导员祈是很讲马列的。顺便提一句,祈好像是物化9的。物化9人才辈出,池宇峰就是该班的。他们班当年太活跃,以致于和系里矛盾,系里对他们印象很不好。但是恰恰是他们班出了很多人才,而优秀班集体物化2众人却表现平平,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左晨出国后在West Virginia University, Dept. Chem., 师从Paul W. Jagodzinski,从事Raman光谱方面的研究。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毕业了,我以前和他联系过,但是没有联系上。但是他的导师必然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我想你们可以从他那里了解更多有关物化2,薛刚,张利,女生之间矛盾的情况。最好是你们有信得过的人和他当面接触,了解一些情况。
  
  刘丽敏作为大一时班长,对于女生之间的矛盾应该知道很多。她和杨春光毕业后结婚,随后就不知去向,按理应该是去了国外留学。毕业的时候他们在同学的毕业留念册上几乎很少签字,甚至连通讯方式都没有留下。毕业后,开始还有人不很确切地知道一点情况,后来就什么消息也没有了。5460.net上有个访客杨威,是化学3班的,上面有联系方式。他和杨是老乡,也许知道杨春光的去向。但是我没有和他联系过。说实话,我觉得他们的不辞而别是非常奇怪的。刘和班干部固然有些矛盾,但是在男生这边并没有不好的印象。杨春光和薛刚张利同屋,平时似乎也不见有甚矛盾。而且杨春光足球踢得很好,为班里出过不少力。他们两人没有理由不辞而别。还有一个细节,我有印象刘丽敏曾在校合唱队呆过,具体可以找人核实一下。朱令是校民乐队的,她们应该比较熟。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物化2很多人不愿提朱令这件事,我想原因可能很多。有些人不了解情况,有些人因为在漩涡中心,感情上不愿提,或者担心自己卷入此事太深,也未可知。
  
  我现在想到这些,告诉你,希望能对你们查找线索有点帮助。在重重迷雾之中,我也不知道到底隐藏了什么,但是也许你们知道的东西越多,对于朱令一案最后水落石出,找到真正的凶手帮助越多。
  
  另外,这次信件的内容请你一定不要把我的身份泄漏出去(删去若干字)一方面,我现在无法判断背后到底有什么阴谋,我自己还没能积蓄足够的力量对抗万一可能出现的险象。另一方面,我今后可能留在国内也可能去国外,我的同学知道我讲了这么多可能会孤立我。虽然这些事情我已经尽可能客观描述,但是人看问题总会有个立场的问题。而且许多细节涉及某些人的形象,我以为客观的,他们以为我在诋毁他们也未可知。虽然我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但是,这件事情毕竟是谨慎为好。
  
  如果你还有什么情况需要了解,我知道的,可能的情况下我会尽量告诉你。
  
  2002.3.19
  
  我的大学同学给我的信件
  Hi: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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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6-01-05   
『天涯杂谈』我对孙维朱令事件的看法
作者:孙维同班同学 提交日期:2006-1-4 15:07:00

  首先声明一下, 我是孙维同班同学, 因为这个事件的敏感性, 本人不便公布身份,我本来决定保持沉默。 但是看到网上这么多讨论, 就忍不住出来说几句。
  
  首先, 我对此事了解不多, 包括孙维是嫌疑人, 也是大学毕业后才慢慢知道的。
  
  其次, 我想说的是, 我们班同学关系的确很差, 很多人毕业后根本不愿意和同班同学联系。 有的人干脆不和任何人联系。
  
  再次, 我们班的儆娜肥悄承┤说母鋈巳儆?除了少数人之外, 我们班绝大多数人不以这个班为荣。
  
  最后, 站出来支持孙维 的七位同学中, 其中有两位是不知情的善良同学, 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同学如此。。。 其他的我想大概都是知情者。 他们应该很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只是有一部分人在支持孙维, 不要以为我们班都在支持她, 要知道我们班有31人, 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总结: 以本人对我们班的了解, 我认为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 而且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 和孙维关系很好的。
  
  恕我大胆猜测: 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 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 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 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向贝志诚先生致敬。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刻意抹黑这位执着的追凶者。
  
  最后在说两句, 以我对孙维的了解, 如果没有有力证据的话﹐我不认为 她会平白无故接受不发毕业证书, 不发护照的待遇。换了任何人都会斗争到底的,更不用说她的特殊背景了, 她选择了十年沉默, 这又说明了什么?
  
  物化二的同学, 如有冒犯, 请多见谅, 看着事态的发展, 忍不住出来说几句良心话, 想扔石头就请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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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维同班同学 回复日期:2006-1-4 22:52:32   

  证明身份: 孙维住6#114。我们班三个女生宿舍分别是6#116, 6#114, 6#123。 我们班十一个女生/ 辅导员祁金利。班主任王晓元。 王清刚也当过辅导员。

  敬请版主不要公布本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包括IP。 因为此事关系重大。 本人怕受害。 正如有的人说的, 化几百钱可以雇个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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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志江 回复日期:2006-1-5 00:53:58 

从楼主的描述来看,确实比较象我们班同学。不过,如果楼主不反对的话,希望能和我联系下,我保证不向其他人泄漏(包括我们班其他同学),然后来这里回帖证明你的身份。

假定楼主是我们班同学,我觉得你的发言里描述如下几点:

1/ 你怀疑是孙维投毒。

2/ 我们班同学间关系不佳。

3/ 其他同学在支持孙维的事情上面,可能是事先说好的。

我的个人看法:

1/ 你怀疑是孙维,但无证据证明;这和我支持孙维,但无法证明一样。仅代表我们个人的意见。

2/ 我们班同学间的关系,与孙维是否投毒,没什么关联。

3/ 其他同学我不知道,我的发言是完全独立的,我是在我班同学通知我孙维发表申明后,在这里看贴回贴。完全是我个人的言论。

另外,我不觉得你的这番说法,会遭到我的石头(其他人的石头有没有,这个我不知道,呵呵)。起码你是从帮助朱令的角度出发,执着于查出凶手,我敬佩你的做法!

其实我觉得有一点,也是很多网友都提到的,希望警方能够重新调查。这个应该是你我,贝志城,孙维都希望的(这里我还是先假设孙维是无辜的)。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设法通过同学联系孙维。

希望能够通过重新调查,揭露事情的真相,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无辜者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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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志江 回复日期:2006-1-5 11:06:34 

因为楼主写了我们班的班主任,辅导员的信息,所以我才觉得“从楼主的描述来看,确实比较象我们班同学”。

考虑到楼主的顾虑,可能不会与我联系,这里我再提几个问题,希望楼主回答下:

1/ 我在大学期间,都在哪些宿舍住过?

2/ 我们的舞蹈课,是和哪个班一起上的?

3/ 我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哪些课的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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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维同班同学 回复日期:2006-1-5 16:14:19   
  
再次证明我的身份:

  邱老六,你的问题太细了,别的同学也未必能全回答出来。你的隐私我不回答。

  舞蹈班是和外语系英2班一起上的。

  你是老六,薛刚是老二,陈忠周是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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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志江 回复日期:2006-1-5 16:57:46   

  
  呵呵,关键问题是第2个。其他问题我是故意问的。

  我确认,你是我们班的同学。

  以后有空联系我吧,我的Email:qiuzhijiang#tom.com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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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6-01-05   
请教一位老公安对于清华MM朱令一案的一点看法
发帖者:老公安 (时间:2006-01-03 03:53:51)

【八阕】

好奇,特意请教了一位退休的老公安,谈了网上一些事情,下面是他的一些看法, 下面的本人指老公安:

      1。孙维家庭背景很大,这是大家公认,在此情况下,清华内部怀疑, 后来公安把这么
      有家庭背景的人单独挑出来8小时询问, 作为最大的嫌疑犯,应该是有相当间接证据指
      向孙维, 而苦于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下的一种策略,孙维认为清华内部管理松懈,清华完
      全是为了推卸学校的责任,把她这样一个有如此显赫背景的学生单单推出来作为学校或者
      公安推卸责任的牺牲品, 本人认为这种说法值得怀疑,考虑到孙的背景,我认为这和佘
      祥林“杀妻”案中作为完全弱势一方的佘祥林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清华和公安集中怀
      疑这样一个显赫家庭背景的女生,是需要有相当的勇气和挑战性的,否则真像孙的辩解所
      说,那我只能认为清华和公安那些人都是疯了。
      
      2。贝的说法感觉个人色彩强烈,不能全信,但是本人估计,在朱令中毒后神志清醒的时
      候,她很可能谈到孙维作为最主要怀疑对象的可能性,包括多次送咖啡的事情,估计可能
      是确有其事,估计公安和学校保卫部门主要的怀疑孙维依据就是:1。 孙维有接触铊的条
      件,和知识, 2。有多次送咖啡的经历
      
      3。 投毒朱令的应该是熟悉朱令的熟人,并且能够深入她的宿舍或者生活环境, 应该不
      会太多, 该投毒人行事缜密,思维严谨,冷酷无情,能够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巧妙掩
      盖他/她的罪行, 测谎仪可能不完全管用,犯罪人的性格不大符合“性格非常直爽,心直
      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的孙维自己的性格描述,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嫌疑人
      
      4。 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和她同宿舍同学的关系一定非常冷淡,甚至不大受同宿舍同学
      的欢迎。这是否完全是嫉恨,不得而知,应该只有朱令,孙维和他们宿舍的女生自己知道
      。但是这种宿舍关系,实在令人胆寒。
      
      5。关于孙维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
      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
      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
      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孙认为这个事实又对她非常重要,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
      黑锅,这个事情非常不寻常, 很少有常人会这么做来为自己洗刷嫌疑犯的罪名,其实这
      个辩解比较可疑,关键问题是要有了结毒品的专业知识,和投毒的各种便利条件,
      
      6。 总之,应该是有相当间接证据指向孙维作为最大嫌疑人,但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
      向孙维, 按照无罪推断的原则,不能认定孙维就是罪犯。
      
      7。 关于孙维辩解的发表时间,估计可能是她摇出来活动,比如回国,或者其他重要变
      化,变更, 毕竟这样躲躲藏藏的10年日子,有点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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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6-01-05   
中国的辛普森案件?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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