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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短评

罪与罚

 

罪与罚


日前,中国出了一桩杰出科学家杀妻分尸 200知识阶层人士呼吁枪下留人的事件。理由如下:该科学家杀的是其妻子,虽然将尸体大卸八块,但对社会危害不大,且该犯人曾对中国纺织业的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建议留其项首戴罪立功。 

我对此深不以为然。法律是尺度是准绳,不应该为个别人的才华或金钱或权力所左右,否则执行起来就不统一,松紧随意,人的意志凌驾于法之上了。 

三国里有个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说的是某次他率军出征,正值麦熟,曹操立下了践踏麦田损坏麦子者死的军令。官兵前行无不小心。不料草草自己的马受惊踏田,曹操向执法官请罪,执法官不肯,最后曹操割下自己的头发以示惩罚。这一幕颇有雷声大雨点小的作秀嫌疑,实证明了曹操是假君子真小人。若此意外发生在一个不相干的士兵身上,怕不会有那样的幸运,一定会被捉来开刀祭令。这种同一事件尺度不一,有重罚有轻判只会造成两种局面:让一部分人有恃无恐,让平头百姓唇亡齿寒。这样的法令不过是上演的一出戏,不同的阶层品出个中的滋味也不同。 

中国有句古话刑不上大夫,意思是刑罚不能用来惩罚那些为官的读书之人。中国治国之道长久以来都不是遵循法制的概念而是人治,所谓人治就是因人的不同,对待同一件事物的标准是不同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就成了口号和幌子,只在需要的时候动用。法律成了政治与情理的玩具。执行的标准全凭当权者的意志或情感。 

与曹操相反的例子是春秋时期的李离。掌管刑法的官员李离因误判一件疑案,白白断送了一条性命,便自己脱了官服换了囚衣戴着枷锁去向晋文公请罪。在晋文公赦免以后他还是坚持有罪必罚自刎谢过。此举震动朝野,鼓舞百姓,朝廷上下人人自省。 

中国近几年连出大案要案,从赖昌星的红楼到后来的杨斌被判,矛头直指要害。前几桩案子都是鼓点紧密而落幕稀疏,让看戏者由叹惋到后来的见惯不惯,而叫演戏的平生点胆子,既有前车,又何怕后鉴?中国惩治贪污惩治腐败几十年,形势到是越来越坏,应的是有令不严,有禁不止,即便被捉,也是砍掉点树桠,根系毫发无损。若哪天真是狠心拔起了大树,估计树倒猢狲也散了,旁的树也当头棒喝。 

今日再看中行香港分行行长刘金宝被双规,巨贾周正毅落网,另一场大案要案正在拉开序幕。究竟是曹操翻版,忙半天做个样子敲山震虎,还是李离再现,令行禁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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