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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六六诉《读者》伤的是读者

六六诉《读者》伤的是读者

来源:深圳商报 第C05版:场论  作者:张敬伟  2011年05月09日


图为涉嫌侵权的两期《读者》杂志。

女作家六六近日发现,新一期的《读者》杂志未经其授权刊登了她在微博上发表的语录。六六表示,希望通过法律解决此事,也填补此方面法律空白。她说,“我已在微博及博客和MSN上告知《读者》杂志请勿使用、引用、摘抄我的文字,他们却视而不见。”在她看来,因为有这个声明,所以《读者》杂志未经允许就发表其微博言论涉嫌侵权。

作家六六现在热得滚烫,她的《王贵与安娜》、《双面胶》和《蜗居》很畅销,甚至被誉为继张爱玲、虹影之后第三代海外华裔女作家的代表。尤其《蜗居》触电后,不仅引发了一场公共娱乐潮,而且和当今房市形成现实主义的民生共振,激活了民声的共鸣。在快餐化、庸俗化的写作和影剧界,六六的作品让读者(观众)欣悦地体味到一种超越大众娱乐的社会责任感。

微博时代,六六也是超VIP级的红人。微博的速写属性,决定了要靠凝聚粉丝和多转快引才能达到几何级裂变传播的舆论效应。在此载体下,《读者》引用六六的微博,应该没有道德上的瑕疵,虽然《读者》是纸质出版的刊物,有商业属性。

须知,《读者》本身就是文摘类的杂志,而且其主旨也很确定,就是选撷短小精悍意蕴隽永的美文,刻意打造其心灵鸡汤的社会效果。《读者》摘六六博文,是对其文章的认可,而不是对其权利的侵害。

《读者》转摘文章,向来是双付费的,既付给摘者稿费,也给予原创者稿费。这意味着,《读者》不是一个“偷稿”者,而是有着一贯的知识产权意识。既然微博建构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六六微博被海量的粉丝转引,六六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方式要求《读者》支付稿酬,而不是通过诉讼去填补所谓的“法律空白”。

如果说六六真的填补了微博时代的知识产权空白,微博上将会爆发知识产权乱战。因为法律规范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每个微博作者都可以去维权。果如斯,微博恣肆的舆论张力和网络穿透力岂不是受到了阻击和扼杀,这个信息时代的新媒体也很难生存了。

因此,六六诉《读者》颇有些偏执任性,也许经过这场笔墨官司,会带来一场娱乐热炒,甚至法律会裁定《读者》败诉。但六六即使胜诉,也会伤害众多读者和网民。毕竟,《读者》有众多的铁杆拥趸,六六得罪的就是这帮读者。一旦伤及读者,靠读者吃饭的六六也是得不偿失。

如果六六此举引发网络媒体的连锁效应,微博发言就会变得风声鹤唳,如果真是这样,网民们是不会认可和原谅六六的。

作家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值得肯定。但是如何维权,维什么权,作者应该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见地和更宽广的胸怀。微博言论,兴之所至,言简意赅,加之网络交流,众人皆可转引,我看只要不被歪曲,尽可广泛传播就是。何况《读者》口碑不错,本身就是靠文摘生存的刊物,六六何必当真?关键是,微博维权确实无法可依,六六紧盯《读者》不放,难免会让人产生炒作的联想。

六六的成名之路也充满艰辛坎坷。别看六六现在号称“中国最贵编剧”,但据其口述,她在写《双面胶》时,剧本费一分钱都没拿,编剧名单里都没写她,“那活儿是我白送的”。既然六六那么较真,在其未成名之时,更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委曲求全。

“女人从求新、求变、求美到求舒服的时候,就是老了”,这就是《读者》选摘的六六的微博。六六为这句没有法律依据的“微博言”而维权,让人觉得成名之后的六六真有些“老了”。

http://szsb.sznews.com/html/2011-05/09/content_1558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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