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引发的思考
来源:解放日报 15版:朝花 作者:沈敏特 2009年12月28日
一套房子的渴望,引出了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引出了主人公连带着父母亲友的命运的展示,引出了社会问题的热议和思考,这就是电视剧《蜗居》。
房子当然是社会的一大问题;所以,多少万年前的传说人物———发明“远古建筑”的有巢氏,至今还在人们的记忆中;大诗人杜甫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至今仍为人们传诵;“上无片瓦”,是人们达不到生存底线的哀号;“安居乐业”,是人们评价一个社会稳定与否的基本标准;而发生重灾时,能不能及时把帐篷和简易房运到和搭起来,也成了一个政府应急功能是否达标的重要参数。
想要一套房子,理所当然;想要一套好房子,也无可厚非。特别是那些已安居在豪华别墅里的幸运儿们,更无权将他人安居的希望指责为妄想。剧中的海萍想有一套能够和丈夫、特别是孩子在一起共享家庭温馨的房子,天经地义。支持这理想,是一个社会共同的道德准则,更是一个公仆型政府的责任。但怎样选择实现理想的途径,每个人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从保护自己保护亲人的根本出发。
我斗胆明说,对大多数普通职工而言,买一个三口之家住得合理(这合理是包括已懂事的孩子不和父母同居一室的常理)的新房,是一道过不去的关口,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海萍就属于这个庞大的群体。
你可以抱怨,现行的分配制度有欠公平,为什么公务员、垄断企业职工拿得比我多,为什么领导干部有特殊的待遇?应该说,高层也听到了这样的抱怨,也开始着手来缓解、来解决。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关注了分配问题,并且还是重点问题。但何时能有彻底的解决,又有谁能拍胸断言呢!最乐观的估计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你可以批评房价畸高,远离普通人的承受能力。你可以抨击某些房地产商的言论太残酷,说什么“商品房的开发,本来就不以低收入者为对象”。
然而,在你一时改变不了这个现实的情况下,你又如何自处呢?
中国有句老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人总要先保护好自身,才能谈得上自身之外的事情。可悲哀的是,有那么一些人,还很不少;说太多,也不离谱。他们是心甘情愿、如痴如醉地被人为制造的观念牵着鼻子去奔走,去折腾,去拼命。仿佛一切的人生价值,就在于有没有一套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子;甚至人生价值的高与低还取决于这套房子的价格的高与低。一想到别人问自己有没有房产时,若只能回答“没有”,就仿佛把自己钉在了耻辱柱上一样;一想到只能对心仪的姑娘说自己没有房产,就仿佛承认自己是个大骗子曾经骗取了芳心一样;人品、才学如果没有房产相配,就仿佛都成了“假冒伪劣”。
为了实现这明摆着力不从心的观念所体现的价值,出现了行为的偏离和怪异,甚至造成了大大小小的悲剧。《蜗居》就是一出悲剧。
为了一套有产权的房子,家庭整个的正常生活被搅乱了。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可以带来家庭欢乐的一切生活环节之中;该吃的、该穿的、该有的文化生活都压缩成了难得的奢望;甚至夫妻之爱也大打折扣。因为,对房子的态度成了对妻子对女儿是否关爱的“试金石”,而丈夫压根儿没有买房的支付能力,这个丈夫在家里能领受的,只有“不合格”的自卑感。家庭的维系面临危机!
为了一套有产权的房子,爱老的孝道也受到冲击。夫妻二人必须转化为“啃老族”,要把双方老人积攒多年仅有的小钱,全部剥夺。古人的苦恼是“忠孝不能两全”,如今变成了“房孝不能两全”。
丈夫不忍心剥夺老父老母的小钱,又要维系这个有妻有女的家庭,不得不冒着风险筹借于高利贷;结果自然是雪上加霜,这个家庭几乎崩溃。
妹妹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想方设法要帮姐姐了却买房的心愿,不惜自我牺牲。于是,两小无猜的爱情牺牲了,独立创业的前途牺牲了,不知不觉地当上了实实在在的“二奶”。
人有三种认识,对自然界的认识,对社会的认识,对自身的认识。幸福也好,理想也好,欲望也好,都离不开这三种认识,都不能背离这三种认识。房子问题也是如此。我们还处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初期,基本解决安居是可能的,人人都获得高档房屋的产权是不可能的;即使如欧美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没有达到这样的境地。怎样使自己对房子的需求与这样的客观现实统一起来,是一种健康观念、健康自我的养育。
对房子的需求,说到底是一种使用的需求;安居与否,在于有无使用权。是买来的,还是租来的,其重要性只对观念发生影响,毫不影响使用,更不影响幸福与否。我有一笔钱,用来租房足以租一套第一流的房子,如果用来买房,只能买一套三流的房子。从使用第一的角度看,租房属首选。如把占有产权放在第一位,把有一张产权证放在口袋里当作无上的幸福,那当然是买一套三流的房子。观念不同,幸福不同,理想不同,欲望也不同。
我有一个亲戚,在美国已居住了近20年,他的收入与积蓄足以买一栋别墅,可他至今租房,至今没有买房的打算。理由是:一、工作不一定永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变,居所变,买进卖出太麻烦。二、老住一处也腻,住用那种装修好的公寓,换起来很方便。三、有钱主要用来享受生活,物质的,精神的;只要一套房子,放弃丰富多彩的享受,傻瓜!这至少给我们一种启发:人不能完全没有物质基础,但大多数人都不是富豪,怎样以成本最小化、效果最大化的途径获得幸福,观念具有决定性。
当然,应予诅咒的是那些没良心的房地产商,一方面竭尽全力抬高房价,使大家根本买不起,一方面以那种诱人的广告,煽动起如潮的房产占有欲,以不断扩大市场,造成了庞大的痛苦的人群。
最后,我突发奇想。如果我们不陷在力不从心的房产占有欲之中,我们以力所能及的物质与精神的支付,投入生活的享受,使自己健康和快乐;投入学习与创造,使自己丰富而充实;也许我们将更具有买一套好房子的能量。我的结论是,认识的差误,使我们颠倒了人与物(房子)的关系;把房子放在首位的人,将失去重于房子的一切,本质上也失去了房子!
(作者沈敏特原为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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