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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 05-01-2011 11:52

桑兰美国打官司

中新社纽约4月28日电 (记者 孙宇挺)原中国国家女子体操队队员桑兰为当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意外受伤一事讨说法的诉状,28日已由其美国的代理律师提交给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发出有关传票。这份诉状的索赔金额总计18亿美元。

  根据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的介绍,这份诉状的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两人。

  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一亿美元,其中包括违反协议、违反美国残疾人法、违反纽约州及纽约市人权法、违反美国1964年民权法、违反纽约州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共谋、侵犯个人隐私等控罪。

  海明称,作为友好运动会的组织者,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对桑兰的受伤直接负责,组织方甚至没有给桑兰这样的与会运动员上意外保险,只保了一千万美元的医疗看护保险。即便如此,美国的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保险条约,负责桑兰终身医疗看护,过去十三年来,保险公司以只负责在美国的医疗保险为由,拒绝承担美国以外地区的医疗看护费用,这存在歧视,违反民权法和保险法。

  对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海明称,作为监护人,他们没有很好履行应尽的责任,当年桑兰只有17岁,还不到法定提起诉讼的年龄,但作为监护人应该替她去争取权益。另外根据起诉书,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担当监护人过程中,还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

  关于为什么将每项控罪的索赔金额定在一亿美元,海明解释,这在美国是很正常的,不仅代表事情的严重、危害的重大,也是确保客户损失得到完全赔偿的手段。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定。另外,桑兰如果没有受伤,或许能成为世界冠军,其中的损失很难估算。

  关于诉讼期限,海明称,18项控罪中的部分诉讼有效期的确已经过去,但也是有原因的,一些诉讼还是在时效期内。对于为什么拖到现在才提告,海明称,当时桑兰的确遇到某些方面的压力。

  据海明介绍,目前桑兰已经出现肌肉萎缩、骨关节病变等状况。这也更需要她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说法。

  海明称,并不指望18项控罪都能成立,只要有几项控诉成功就可以了,此案已申请陪审团裁决,他们会做出公正判决。

  海明称,桑兰将于今年6月来纽约,有望在美期间出席此次官司的预审。完

沧桑 05-01-2011 11:53
2008年中新网:桑兰结束美国“感恩之旅”

2008年07月30日 18:03 中新网  共有评论179条

  前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7月28日结束她的纽约“感恩之旅”,乘机返回北京。其在纽约的原华裔监护人谢晓虹夫妇特别安排一场告别会,送别桑兰。

  前中国体操委员会副主席谢晓虹及其夫君、桑兰基金会的管理人刘国生,在桑兰 返京之前专为其安排了一场告别派对,地点在谢晓虹伉俪位于纽约上州的住宅,桑兰对这里非常熟悉。10年前的7月,年仅17岁的桑兰前来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意外受伤致残,由谢晓虹担任她的监护人,曾在这里治疗休养了10个月。曾为设立桑兰基金奔走并慷慨捐款的华裔邮工协会代表许慧仁、中领馆官员王敏、高振杰领事以当年关爱桑兰的侨界人士、民众代表等,当晚均长途驱车赶抵上州看望桑兰。

  漂亮大方的桑兰当天身着一件银灰色软缎衬衫,虽然身禁轮椅,但依然掩不住她青春的活力。桑兰以熟悉的甜美笑容欢迎大家,她表示受伤10年再来纽约,就是想对谢(晓虹)阿姨全家和所有为她付出爱心的人们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  

  桑兰为谢晓虹夫妇带来了两件礼物,一是北京奥运开幕式的两张门票,桑兰将在开幕式上作为火炬手登场。另一件礼物是桑兰在雅典奥运会上所得的火炬,桑兰认为奥运会不但传递奥运精神,还向全人类传递着爱心,她相信谢阿姨全家将继续把他们的爱心传递下去。

  谢晓虹伉俪表示,当年有很多人帮助过桑兰,这个奥运火炬应该属于每一个关心 她的人、属于大家,在谢晓虹的建议下,奥运火炬当场从每一个人手中传过,象征着爱的不断延续和扩展。刘国生和谢晓虹赠送给桑兰一条有凤凰挂坠的翡翠项链,祝福她超越自己再次起飞,寻求自己的事业和爱情。

  谢晓虹伉俪在派对上还为桑兰邀请了特别来宾、前美国国家游泳运动员奎丝塔 (Crista Adamsome)及其她的丈夫和一对儿女。十多年前奎丝塔在一次比赛中受伤致残、造成高位截瘫,此后她勇敢面对人生超越生命极限,不但成功建立了自己的事业,还找到了相濡以沫的丈夫并养育了一对健康儿女。当晚这个幸福家庭出现在派对上,他们分别拥抱桑兰并鼓励她,衷心祝福桑兰同样也能建立自己的幸福家 庭。

  “桑兰基金”使命完成

  10年前设立在纽约的“桑兰基金”管理人刘国生7月28日宣布,该基金目前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经管理人向信托人提出申请并获准,将“桑兰基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全部汇入桑兰在中国北京的个人账户,今后该基金将由桑兰本人全权掌管。

  桑兰于10年前在赛场受伤致残后,由美国查扬(Yang Cha)律师发起成立以桑兰为唯一受益人的“桑兰基金”,并由纽约WOLF 、BLOCK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桑兰基金”于1998年9月在纽约正式注册成立,账户设在纽约国宝银行,这是美国迄今为止唯一为中国运动员设立的唯一受益人基金。

  “桑兰基金”有包括华裔律师孙律师在内的3名中外律师为信托人,管理人为刘国生。为了救助桑兰,美国主流社会纷纷为这个素昧平生的中国女孩解囊相助,纽约地区8个华人社团亦联手为其举办捐款活动,总捐款额共17万美元。这笔款项随后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入基金账户。

据刘国生介绍,桑兰于1999年6月回国以后,该基金每年为其提供生活补贴 费,9年来从未中断,为桑兰的康复和生活奠定了必要的保证。刘国生表示,由于桑兰已是成年人并有了工作,该基金已完成其历史使命,经由他向信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国宝银行于今年6月确认,现将“桑兰基金”账户内的资产全部汇入桑兰在北京的个人账户,今后此款项的使用有桑兰本人决定。刘国生就此特别向社会各 界报告并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

沧桑 05-01-2011 12:06
一听到这个官司,我就猜是美国的海明代理的。不知道海明长啥样,只知道他代理的官司全是不入调的官司,耸人听闻的官司。那个代表全中国人民起诉CNN,赔偿十三亿人民币的官司,就是他起头的。结果呢?不了了之。
其他还有好几个官司,让人觉得美国就这么一个华人律师。而且我觉得海明绝不是在美国法庭打官司,他的官司都是为中国的媒体打的。
桑兰也确实是脑子也摔坏了,跟海明合作。起诉其他的组织还好说,还起诉了她受伤后在美国的监护人,2008年还去感恩,据说赠送了奥运会接力火炬。三年不到,要起诉监护人赔偿一亿,是美元噢。
难怪在网上被人骂。
据说官司六月开始打。

xiaolu 05-01-2011 15:55
以前同情桑兰的遭遇,佩服她的乐观坚强。

可这次实在无语。

她以前无数次地提到她的监护人对她多么多么地好,如亲生父母一样地无微不至地照料她。

现在为了钱,竟然把人家告上了法庭。

让我想到了南京的徐老太,农夫与蛇里的那条蛇

桑兰是需要钱,但不能为了钱祸害自己的恩人吧?!  那还是人吗?

红眉 05-01-2011 17:02
前几年在电视上,看见她因为保姆的事情多次出镜,为人不够宽厚,虽说保姆不给力,但是桑兰与保姆相处还是显露出性格的缺陷

现在是病痛的折磨吧,身体的不健康,慢慢会转化成心理和精神上的别扭

黄胖胖 05-01-2011 17:23
引用
引用第4楼红眉于05-01-2011 17:02发表的  :
前几年在电视上,看见她因为保姆的事情多次出镜,为人不够宽厚,虽说保姆不给力,但是桑兰与保姆相处还是显露出性格的缺陷

现在是病痛的折磨吧,身体的不健康,慢慢会转化成心理和精神上的别扭

同意,她该去做心理干预了。

海外的同学们,做监护人和担保人要慎重啊。

maggie 05-01-2011 19:44
悲剧!

这个官司其实应该是事故出来就应该进入法律程序的,虽然桑兰当年不够18岁,但是中国体委是可以代表她的吧。感觉是被政治化了,桑兰是否也是牺牲品?本着中美的友谊还有一些高层的考虑,桑兰的利益就被牺牲了?

但是很不能理解,照顾她的那对中国夫妇,怎么也成了被告

username 05-01-2011 21:32

flyhigher 05-01-2011 21:56
蒙了。

小老鼠 05-01-2011 22:33
告监护人?

宝子妈 05-02-2011 01:16


小白兔 05-02-2011 04:41
这样做人不厚道吧。

newport93 05-03-2011 13:17
很无语。。。


newport93 05-05-2011 11:50
[转贴]曝桑兰曾遭监护人之子猥亵 经纪人发飙爆粗口
http://www.chinanews.com/ty/2011/05-05/3017120.shtml

4月28日,因在13年前的友好运动会上摔成高位截瘫的前中国体操队队员桑兰,在其美国的代理律师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状告5个机构和3名个人,向他们索赔18亿美元。其中包括了桑兰受伤后的恩人,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

  此案件诉讼对象之多以及索赔金额之巨,引起了媒体的热烈关注。5月4日上午,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在自己的微博里突然连续爆料,抨击当年桑兰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当年并没有对桑兰起到应有的监护职责,反而利用桑兰的受伤替自己牟利,甚至黄健还直言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给桑兰洗澡和买胸罩,暗示桑兰曾遭猥亵。

  太吝啬

  只顾着利用桑兰赚钱

  黄健昨天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说道:“你们(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当年浙江同乡会,要求监护桑兰,你们拒绝,都是同胞,你们拒绝什么?医疗费又不是你们花的!”

  黄健认为当年刘国生夫妇在经济上实际并没有给桑兰太多的援助,“刘国生你一年彩票赚几个亿,做了多少年,我把你当做榜样都是我太SB,你给桑兰花了几个钱?居然说恩人?你真不如陈光标,好歹人家真金白银!”

  根据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表示,之所以此次诉讼对象中包含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缘于在成为桑兰监护人之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此外,黄健透露,当年桑兰在美国治疗的医药费基本都是由美国当地的TIG保险公司负责,并不像刘国生夫妇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由他们夫妇提供长期医药援助”,“保险公司再差劲,但是桑兰的医药费毕竟还是由TIG保险公司负责,怎么到某些人的嘴里变成了长期的医药援助?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这药是你给的?难道人家没保险?往自己脸上贴金,你是恩人?”

  说到激动处,黄健忍不住开骂,“臭不要脸,但是别这么臭不要脸,你会写是吧?你是弱者是吧??那我倒要问问你,桑兰望京的房子你们出了一毛钱没有?她当初回国租的房子,你们今天说是基金出的,可是你们怎么承诺人家父母的?你们说都是你们承担的!你们不要拿着华人给桑兰捐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好吗?拿出基金花销的各种明细来!”

耍流氓

  放任儿子猥亵桑兰

  从昨天凌晨2点左右,一直到上午9点,黄健在自己的微博中连发20多条微博,绝大部分直指刘国生、谢晓虹颠倒黑白和不作为,他认为刘国生夫妇剥夺了桑兰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并且并没有履行相应的监护义务,除了在经济上吝啬之外,还在对桑兰的监护过程中存在明显失职。

  黄健特意提到当年的一个细节,“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胸罩,你这是什么行为,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你干的是人事吗?”随后又提到了谢晓虹的不作为,“谢晓虹你作为当年体操协会授权的监护人,先不管你是不是真心监护桑兰,你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好,让桑兰一个弱小的幼女和她父母和你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生活在一个环境内,你儿子用这种色情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流氓横行?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

  黄健认为,这样一对“在贡院六号有房子,在京华豪园有豪宅,在紫玉山庄有别墅”的夫妇,在没有给桑兰提供太多实质性援助的情况下,还在媒体面前“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恩人的形象”,同时对他、桑兰以及代理律师进行了诋毁,确实令他和桑兰难以接受。最后黄健在微博中对桑兰在此事中受到的伤害感到抱歉:“我发现很多人开始诋毁桑兰,甚至是我自己圈子里的人,我感觉对不起她,因为我没有跟不明真相的群众交代清楚,我有错!”


zhaofeng 05-05-2011 16:59
   事情越来越狗血了。又传出了婚外情。。

xiaolu 05-05-2011 19:21
-----> "黄健昨天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说道:“你们(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

----> 黄健认为当年刘国生夫妇在经济上实际并没有给桑兰太多的援助,“刘国生你一年彩票赚几个亿,做了多少年,我把你当做榜样都是我太SB,你给桑兰花了几个钱?居然说恩人?你真不如陈光标,好歹人家真金白银!”


真是无耻啊!!! 人家有钱就一定要给你们一亿美金吗?一定要养你们一辈子吗?凭什么?!

贪得无厌!!!贪得无厌!!! 

newport93 05-06-2011 09:19
物以类聚吧。

一声叹息~~~

柳牛牛 05-06-2011 10:04
。。。。。。。。。

peace 05-06-2011 10:20
转自文学城

桑兰巨额诉讼案近日在社会及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昨日,记者受邀赴京采访桑兰的经纪人黄健以及桑兰本人。黄健用5个多小时时间向记者透露了此案的诸多独家幕后故事。

  为何等了13年?

  记者:首先一个核心问题,桑兰的诉讼案为何等了13年,当年桑兰为什么没有及时提出控告?

  黄健:我做经纪人有几年了,一直没有听过桑兰提过这事,在她的脑海里没有这个概念,因为她很单纯,并不知情也没有建立起维权意识,在过去,桑兰总是天真的回忆那些美好的事情,对于没有念过几年书的桑兰,她根本不知道社会上的一些险恶。

  记者:那桑兰是何时建立这样的意识,想要提出控告美国友好运动会以及刘国生夫妇等18家机构呢?

  黄健:导火索就是因为一次青基会的提名,桑兰获得希望工程基础贡献奖励,推荐完后需要桑兰盖章,他们需要到体育总局机关单位盖章,但那里的人说桑兰不是我们的人,这让桑兰很委屈,从这时她便建立起了维权意识。后来,联想到了自己在美国运动会上受伤为何不为自己维权,维护正当利益,于是2010年年底找人咨询,海明是通过在博客留言,留下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联系了他。通过一来二去和律师沟通后就发现了其中的某些问题,其实那时候我们心里也是在挣扎到底要不要告刘国生夫妇,但当海明在网上发表博客要起诉美国方面,刘国生在微博上发出了一些攻击性的言论,这也坚定了我们要起诉他们夫妇的决心。

  到底发生了什么?

  记者:为何有媒体称当初选定谢晓虹夫妇为桑兰的监护人而不是桑兰父母,这样做合法么?

  黄健:无论合法与否,监护的事实已经成立了,他们自己都对外宣布了,不过很快,当知道被起诉时他们又改口风,并让他们的律师莫虎对外宣称:“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不是桑兰的监护人,他们没有受体操系会的委托,他们只是志愿者。”这是多大的一个笑话啊,13年他们都做的监护人啊,13年来接受采访他们都说自己是监护人,自己博客也这么写当年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作监护人,包括体操中心主任高健也这么说了。我和桑兰律师海明讨论过,监护人与志愿者前后有本质的区别,他们这是在逃避责任!

  记者:有说法是,桑兰被某些人控制,除了经济外,还在言论上控制,比如一些社交活动,或者被限制媒体采访自由?

  黄健:我什么也不说,就说几个例子大家自己去品吧,以前,桑兰在美国做节目,节目名字叫twenty-twenty,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主持人叫巴布拉,在节目中,台下的一个美国ABC记者随即提问:“桑兰你到底是怎么伤的?”当时给桑兰问住了,她什么都没说。其实,早在做节目前,当时的谢晓虹就曾叮嘱她:“桑兰你在美国不要乱讲话,乱讲话会吃官司的。”害怕的桑兰听后自然什么都没敢说。其实桑兰真正在媒体面前敢于直言并透露当年受伤真相是通过香港的一家媒体,当时谢晓虹夫妇不在桑兰跟前,桑兰总算放开话匣子说了一些东西,有一个罗马尼亚教练想把垫子拖走,这影响到了我,我摔了下来。

  桑兰曾被性骚扰?

  记者:为什么他们不让桑兰透露当年受伤的情况?

  黄健:当年我在总局三产公司呆过一段时间,都有听说过刘国生谢晓虹的为人,单位同事之前就提醒过我最好别管桑兰的事情,他们什么背景你知道么?当年的谢晓虹何许人,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美国乐达利公司董事长,电彩公司董事长,如果桑兰状告美国方面,势必也会影响到当时的体操协会,所以为何桑兰害怕当着谢晓虹夫妇面前透露当年受伤事情?大家都会看得很清楚,让法律去断定吧。

  记者:谢晓虹的儿子真的猥亵桑兰了么?


  黄健:刘国生在博客里提出:“我当年一个大男人还在为桑兰导尿。”既然他写出来了,让他律师调查,是否有性骚扰。你写出来了顾及桑兰的感受了么?其实,我原来不知道这事,就是因为最近的舆论对桑兰狂轰滥炸之后,她自己就回忆起当年的事,她也挺难受尴尬,有被人欺骗的感觉,他们大儿子二儿子更是如此,我在微博里都说过了。


监护人回应:桑兰是被利用 猥亵之事子虚乌有





 桑兰与当年的监护人(资料图)

  前中国体操队女运动员桑兰13年前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瘫痪,近日她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5个机构和3名个人,对他们提出18条指控,并索赔18亿美元。

  桑兰的诉讼对象包括其当年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被列为被告后,刘国生通过博客做出回应,将桑兰的行为斥为忘恩负义。随着事件的进展,桑兰经纪人黄健再曝猛料,他暗示当年谢晓虹儿子照顾桑兰时存在性骚扰,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争议。

  到底事件真相几何,桑兰的诉讼是否有效,性骚扰是否存在,这是否是一场联合炒作,为何只见桑兰和经纪人接受采访,不见刘国生夫妇现身说法。为此,今晚腾讯体育通过越洋电话独家专访了目前在美国的刘国生夫妇华裔代理律师莫虎,他代表当事人对原告的一系列指控一一做出了回应。

  接通莫虎律师的电话,他已经通过网络了解到了此案在国内引起的反响,他首先就此事表明了态度,“桑兰的律师走得不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在美国律师都有职业道德,要维护客户的利益,不会在媒体上打官司。”莫虎还表达了某种担心,“桑兰只会受害者,她的代理律师不了解美国的诉讼程序,这样做只会把桑兰拖下水,这样的做法不是正常的。”

  尤其是针对外界最为关心的性骚扰一说,莫虎代表当事人回应说,这纯属子虚乌有。他强调,这是海明律师事务所的炒作,桑兰是被人利用了。

  关于诉讼:18项指控大部分站不住脚

  4月28日,桑兰通过在美国的海明律师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状告5个机构和3名个人,他们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2人,提出了18项诉讼,并索赔18亿美元。

  针对这18项诉讼,莫虎表示,大部分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最终在法院要拿出证据来,但是桑兰22页的起诉状都没有什么证据。

  “我们经过详细的调查,有可能会把18项撤掉。因为时间过期了,纽约的联邦法院规定诉讼,有些1年就过期了,有些是3年,有些是6年过期,现在都过去13年了,还有一小部分存在,可能不需要等开庭,18项诉讼大部分都会被砍掉。”莫虎分析道。

  另外,莫虎提到作为被告还有权力让原告举证,“在美国民事诉讼还有一个程序,双方律师到都权力要求对方到办公室作证,我们也有权力把桑兰叫到我们办公室,要她提供文件,但她目前都是口头证据。”莫虎还提出了疑问,“98年的时候黄健在哪里?他没有第一手证据。”

  关于开庭:诉讼尚未生效 6月开庭是缺乏常识

  提出诉讼后,桑兰及经纪人多次强调,6月份将赴美,届时法院会开庭。得知有关报道后,莫虎大为吃惊,他发出了多个疑问,“桑兰来美国六月份开庭?法院登记的是4月26号,一个月就开庭?这是不可能的。中间还要取证,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他将这种说法称之为缺乏法律常识。

  虽然桑兰提出了诉讼,但刘国生夫妇尚未收到法院传票,莫虎解释说,“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还有4个月。海明律师恨不得在媒体上打这场官司,还没有见过一个律师在美国采取这样的手段,这样的做法早晚会出问题。”

  莫虎还表示,此案目前根本没生效,“海明律师付了350美元,还没有生效。法院不看他的桩子,盖一个章,到底有理没理没人在意,很多案子登记了隔一段时间,要么庭外和解,要么撤诉。”

  对于美国案件的生效问题,莫虎做了详细解答,“这个案子要生效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那就是被告人觉得有责任面对官司,要么送反驳文件,要么做出答复。即便律师代表被告给与答复,双方律师还要去见法官的助理,届时会要求原告的律师简单地介绍证据,今天你到底有什么证据。还有法官的助理,会给原告的律师表态,法官会给出一部分的时间,让原告给书面上的证据,还有给时间让原告取证,这是基本的程序。”

  关于性骚扰:纯粹子虚乌有

  5月4日上午,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在微博里突然连续爆料,抨击当年桑兰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当年并没有对桑兰起到应有的监护职责,反而利用桑兰的受伤替自己牟利,甚至黄健还直言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给桑兰洗澡和买胸罩,暗示桑兰曾遭猥亵。

  有关桑兰可能遭性骚扰的说法一出,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莫虎认为这是原告律师的又一炒作,很担心桑兰的形象受损,“桑兰有可能变成受伤者,不是钱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她的形象。前两个月她的形象是好的,现在海明律师搬出来,她还受到性骚扰?”

  莫虎坚决否认存在性骚扰,“说谢晓虹的大儿子性骚扰?我期望你们媒体都知道,当年7月27日,她的父母都来了美国,她是摔了,不能走路,但是她脑子是清醒的。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

乐淘淘 05-11-2011 09:37
(作者:曹长青)

桑兰要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成为中国媒体上的热门新闻。因桑兰是名人,1998年她17岁时代表中国体操队参加纽约“友好运动会”而摔伤,胸部以下瘫痪。当年这个事件被广泛报导,桑兰获巨大同情,后来她在中国获很多名誉头衔,并主持电视节目等,成为名人。她这次告美国五家机构和三位个人,索赔超过100亿人民币的天价。名人,高索赔,跨国官司,又是告美国,都是小报炒作的绝佳题材,网路更是争相转载,迅速炒成“焦点”。

但如果对美国的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并读过桑兰的英文诉状(曼哈顿法院已报导)以及她丈夫、代理律师等的言论,基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案子桑兰不仅打不赢,还会赔进她的“形象”:一个原来令人同情的伤残女孩,变成贪婪、不择手段、恩将仇报的丑妇。这可从六个方面来看:

第一,避实就虚,故弄玄虚。

桑兰提出诉讼的主要理由,是在纽约运动会上做跳马翻转动作时,因有罗马尼亚教练挪下面的垫子,使她受“干扰”而失控,一头触地造成伤残。但当时中国体委就此开过新闻发布会“辟谣”。媒体报导说,中国体操协会主席张建“对天发誓”说,当时在场的只有中国队教练,没有其他国家的教练;桑兰的话是因受伤太重,大脑出现幻觉。

中国体委出于政治或自我保护的原因,不是没有可能牺牲桑兰的利益而弄出一个说法。如果说当时桑兰年龄还小,一切服从了国家的要求,那么在她已经成人的过去这十多年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开反驳过国家体操协会的说法呢?而且这次要提告,应该首先告国家体委呵。

桑兰这次隐约说,是国家体委有人不让说。那么已事隔13年,如果她寻求真相,应该首先说出真情(如果有的话),到底是谁不让说?谁在“封口”?

明显的是,她不敢告中国国家体委、国家体操协会,就想拿民主的美国开刀。换句话说,跟没法讲理的地方(或人),她选择退却;而跟她认为可以讲理的地方和人,就想欺负文明的地方、文明的人。虽然文明人有时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让他们得点小利,但在原则问题上,靠泼皮式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在文明社会获得真正的胜利。

桑兰明确说,当时是一个罗马尼亚教练“擅自”撤跳马下的垫子。但这种说法似不合常识逻辑,其他国家的教练,怎么能去管中国运动员的事?当时桑兰不是在正式比赛,而是在赛前试跳中。她在空中翻转的瞬间,当然不可能辨认出是哪国教练,只能事后别人告诉她。那么是谁告诉的,有没有事实证据?

桑兰既然确定是罗马尼亚教练,还知道叫“贝鲁”(是罗马尼亚功勋教练),那为什么不去找这个“贝鲁”取证?在桑兰的诉状中,没有任何去寻找、查问这个重要“当事人”的内容。而且她这次到美国提告,也没有告这个罗马尼亚教练。如果桑兰的“垫子被挪动导致摔伤”的说法成立,那么对于两个关键的环节——罗马尼亚教练和“封口”的中国体操协会——她都回避、没告,却只告纽约运动会主办者、保险公司和两位华裔监护人等,这明显是“避实就虚”。

另外一个明显的玄虚是,在桑兰的英文诉状中,竟把那位“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友好运动会的“雇员”(employee)。参与比赛的各国教练,怎么成了美国运动会的雇员?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当时在场的所有中国教练和体委官员不都成了“美国雇员”了吗?这显然是荒唐的说法。但是,只有把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运动会的“雇员”,那么“贝鲁挪垫子”才能被指控为运动会“秩序混乱、管理紊乱”,才能把“责任”推到美方身上。但桑兰的诉法,到了法庭就会被戳穿,因那个罗马尼亚教练不是运动会“雇员”是显见的事实。

第二,诉讼期已过,缺乏证据。

美国和中国一样,诉讼都有时效期。中国《民法通则》等规定,诉讼时效期是二年。美国各州的情况不同,在桑兰起诉地的纽约,侵权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是六年。桑兰起诉13年前的侵权案,明显全部都过了时效期。只从这一点,这个案子就无法打赢。美国是法治社会,不会因“名人”而有弹性,像美国体育明星,好莱坞大牌,华盛顿的政要等等,都不可能因是名人而被法庭“照顾”或成“例外”。

那么明知“过期”了,为什么还要诉讼?桑兰方面的解释是,他们发现了“新证据”,说期限应从“新证据”时算起。且不论这种说法能否被法庭采纳(如每个提告人都这样宣称并成立,那所谓“期限”的限制就等于不存在),那么这个“新证据”是什么?

桑兰说,2008年时曾接到一位欧洲教练的信息,说他拍下了当时的画面。中国媒体在报导时说,“可惜桑兰放弃了观看”。这么重要的证据,如果有,桑兰怎么能放弃“观看”?桑兰对媒体说,“如果此盘录影带在我的律师那里,有些人要紧张了。”显然它不在桑兰手中,桑兰说,要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录影证据。

令人不解的是,如果真有这个“录影”,欧洲教练怎么会不拿出来?这对他能有什么损失,只是现场画面而已,又不是他的责任。在今天的youtube时代,几分钟就可放在网上,让大家评判。为什么要通过法庭迫使他交出?这种说法本身令人质疑,真有这个录影带吗?

退一步讲,如果真有,美国法庭有强迫“欧洲人”交出的权力吗?对方只要一句我没有,美国法庭又能做什么?所以,即使不谈诉期已过的问题,仅从缺乏“关键证据”这一条,这个案子也很难打赢。

第三,狮子开大口,形同敲诈。

桑兰索赔18亿美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在中国从未有过。18亿是个多大的数字,今年初中国贸易代表团到美国采购大豆,全部交易额才18亿美元;俄罗斯向中国提供石油,全年获利是18亿美元。这是大国之间的国家级商贸呵。而桑兰开口就要18亿,这哪里是要认真打官司,明显是要打“媒体效应”!

针对网上的批评,桑兰的纽约律师辩解说,“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强调桑兰的健康是不能用钱衡量的。但谁都知道,不管官司输赢,桑兰都不会从轮椅站起来,这里没有对价关系。美国当然有过巨额赔偿,但那是对当事人的每项损害累计推算的,而不是随便开价。桑兰伤残,是悲剧,但毕竟幸存了。如果一个运动员意外丧生,按桑兰律师的逻辑,打官司提出“活过来值多少钱”,难道就要索赔180亿,一千亿吗?人命无价,但蛮不讲理,就是把活人的生命变成无赖。
桑兰的英文起诉书说,“她以前既无法在中国法庭,也无法在美国法庭起诉。过去13年来她一直在中国挣扎,因没有得到合适的医疗保险,没拿到一分钱的伤残赔偿,也没有自由和资源去寻求法律公正。”但事实上,她在中国被按“公伤”对待,得到正常医疗。美国保险公司给桑兰的保险金最高额度一千万美元,并付给桑兰五万美元现金。被桑兰指控的监护人夫妇的基金会,据黄健的说法,募到17万美元,已给桑兰14万多。其余部分用于桑兰及父母往返中国头等舱机票和桑兰北京房子的装修等。这样里外算下来,说监护人夫妇贪污桑兰的捐款,以黄健给出的数字,都恐怕很难成立。

桑兰指控美国的保险公司不负责她在中国的医疗,她必须到美国治疗,说这是“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但熟悉美国情况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医疗保险,不要说跨国,很多连跨州都不行。在纽约买的保险,在加州看病,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而且保险金这种事情,都有详细条文标准,完全没有可能专门歧视桑兰这个外国残疾人。

桑兰的18项诉讼,每项索赔一亿美元。从常识来看,18项指控,每项的损害(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相同,这样“均等”要价,明显说明不是从法律出发。例如,18项索赔中的最后一项,是指控监护人夫妇“侵犯桑兰隐私”等,这就索赔一亿美元?谁见过“侵犯隐私”索赔上亿的?且不说美国华人身价亿万美元的连“屈指可数”可能都谈不上,桑兰的这种要法本身,也清楚地说明,这根本不是严肃的法律诉讼,而是“炒作”!

第四,农夫与蛇。

桑兰递交的诉讼书,虽说告美国五家机构、三位个人,但竟有一半篇幅是告她的华裔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起诉书“事实陈述”的22段中有11段涉及这对监护人)。当然外人无法从法律角度判断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只能等法庭的审理和裁决。但从常识角度,起码有几处令人质疑:

首先,即使这对监护人在维护桑兰权利上没有“尽职尽责”,但他们对桑兰在运动会上受伤致残毫无责任,对他们的指控怎么能跟运动会主办者对等篇幅呢?这明显不符合起码常理。

其次,从桑兰出事至今的过去13年间(除最近两个月外),桑兰都一直是夸赞、感谢这对监护人夫妇的,这在中国媒体上有很多报导,在谷歌可以查到。桑兰还曾跟谢晓红一起录制“随缘”这首歌,感恩她俩的“缘分”,灌制成音乐电视在中国和亚洲的MTV频道播放。2008年,桑兰说把自己仅有的两张奥运开幕式门票给了刘国生夫妇,而且把她举过的、作为纪念品的奥运火炬也给了他们。这都表明,桑兰是感激这对监护人夫妇的。

去年十月,桑兰跟黄健在北京成婚,还邀谢晓红“主婚”,只因谢当时患病住院而未能成行。甚至到了今年三月,桑兰还给刘、谢夫妇写信,通告要来美,希望六月份在他们家暂住一个月。怎么这一切在过去60天之内突然都变了呢?桑兰过去13年对监护人夫妇的夸赞和感恩都是假的?在演戏?那她太有表演才能了。如果是真的,那怎么解释这突然的大转弯,把千恩万谢的“恩人”指控为“罪人”呢?

而且桑兰的丈夫近日在博客上指控说,监护人夫妇的儿子曾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暗示桑兰曾遭猥亵。但桑兰以前怎么没说呢?她父母第一时间就抵美,也住在谢家,如真有监护人儿子给桑兰洗澡、猥亵这回事,桑兰起码也会跟自己的父母表达呵?他的父母怎么能容忍呢?到底有否“猥亵”,应以证据说话,由法官裁决,怎么能在网路博客上先造舆论,用“舆论审判”?桑兰(还有她父母)在监护人的家里吃住了十个月,即使不感恩,也不能这么“毒”吧?甚至把人家儿子的名字也在网上公布出来公开羞辱(他如今应是有妻子孩子的人了吧),这是不是太阴损了?

对监护人的儿子,桑兰曾在文章中这样写过:谢晓红阿姨“全家出动,不但自己亲自给我做饭做菜,还把两个儿子都叫过来陪我。”如果她曾被“猥亵”,就算由于惧怕或名誉损失等任何原因而没有公开撕破脸,但起码会由于反感,而不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监护人的儿子吧?

至于起诉书中说桑兰被监护人夫妇“软禁”(under house arrest)更不合常理,因在美国这样自由的环境下,长达十个月之久,谁有可能“软禁”住桑兰,不让她跟外界有任何接触,而且她父母也都在身边的情况下?

桑兰当年曾写过文章,这样描述过她的“软禁”生活:“有一次我就要进手术室,她(指谢晓红)来晚了,急匆匆地把一串佛珠塞到我手里,后来的手术过程中我就一直握着这串佛珠。后来出院住在她家更是受到了谢阿姨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做了一张卡片。当时我的手还很不方便,但我坚持自己做生日卡片,还在上面用五颜六色的水笔画画写字。”

这些网上都可查到的事实,令很多美国华侨认为桑兰忘恩负义,他们在网上表示,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美国华文网路上的读者讨论跟帖,也几乎一面倒批评桑兰,甚至有读者表示要组成“农夫团”,替这对监护人夫妇打抱不平。

第五,新婚丈夫怎么回事?

这么明显不合常理、情理,难以打赢的官司,为什么桑兰要打?这里的一个关键人物,是她的新婚丈夫黄健。这起码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质疑讨论:

首先,黄健跟桑兰的这场婚姻的动机有令人质疑之处。黄健离了婚,跟桑兰结婚后,就决定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种举动,无法不令人疑惑,黄健是为了爱情还是看到了“钱景”?像中国的另一残疾名人张海迪(也是下身瘫痪)也结婚了,但男友一直佩服、崇拜张海迪奋斗不屈的精神,他们有共同的理想精神,而且二十多年来一直在事业上合作。但在黄健这里,结婚立刻打巨额索赔官司;即使真心爱情都会让一般人感到“不像那么回事”。

其次,黄健在他的博客中谈这场官司时,那种对钱的看法,简直让人想到讹诈和抢匪。桑兰们要告的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早就解散,运动会也因资金问题十年前就停办了。但黄健却强调,友好运动会当时设了奖金,就是商业比赛,投资人是大财团,就是诉讼的对象。也就是说,谁有钱就要告谁一把。而桑兰的律师说得更直白,“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

在桑兰和黄健写给《美国中文网》的文章中明说,“我们发现,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特纳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巨富”。那逻辑就是,他是“巨富”,就该敲他一笔。且不说特纳不是巨富,在美国排名一百、一千富豪,也排不到他,即使他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他就该、就可能被敲诈吗?桑兰黄健们以为现在已经到了在美国“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时代了吗?

他们大概根本不知道,那个当年发起友好运动会的CNN前总裁特纳,早就没落,他的公司跟时代华纳合并,也等于被人收去了。特纳在股票高涨时,一时兴起(更为了要“政治正确”的名声),说美国不交联合国经费(美国国会要求联合国改革,否则拒交会费),他来解决,捐十亿美元(不是一次给,是分许多年陆续捐)。但后来不仅股市大跌,CNN也不在他手里了,他根本拿不出钱。他如今既不是巨富,更没影响力,一个快被美国忘记的边缘人而已(去开餐馆了)。但在黄健那里,还以为这个特纳有油水可榨,就要敲他一把。

而对监护人夫妇,黄健在博客中更荒谬透顶,他愤恨地说,“你们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还强调“都是同胞,你们拒绝什么?”

即使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真是亿万富翁,难道他们就得让桑兰在他们家住十年、住一辈子?这种毛泽东式的无产阶级痞子逻辑,在当今中国都早已被唾弃,而这个只有三十几岁的黄健的思维,真不知是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下,被毒化到如此恐龙的地步。

中国人说,滴水之恩,泉涌相报。桑兰黄健不仅不是报答,居然认为监护人帮助的不够,就因为他们太有钱,就必须帮助更多。更荒唐的是,用“同胞”就得帮“同胞”这种藉口。难道美国华人就应该因为是同胞就得把全中国的瘫痪都养起来?今天的中国名人桑兰,加上招摇比桑兰更富有的黄健,要不要把中国那数不清的、远比他们贫困的人们,尤其是瘫痪的,全管起来?要不要把黄健那号称祖上留下来的北京四合院,腾出来给那些看不起病的瘫痪孩子们?

桑兰黄健,不仅是以怨报德,而且他们的思维逻辑,更是荒谬到天边了!

另外,黄健在博客上对监护人的谩骂口气,更可用地痞流氓来形容:“臭不要脸,但是别这么臭不要脸,你会写是吧?你是弱者是吧?”“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胸罩,你XX你什么行为,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你干的是人事么?”“谢晓虹你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好,让桑兰一个弱小的幼女和她父母和你大儿子、小儿子、女儿生活在一个环境内,你儿子用这种色X的方法,你恶心吗,你有脸说你是恩人吗?我不告死你,让你们丫流氓横行?牛X让你大儿子薛伟森娶她啊?”

我真不知道在今天的中国,泼妇这么骂街人们听不听得下去。而能写成文字,撒在网上,天呢!桑兰嫁给这么一个低劣的家伙,而且跟这种品行的人一起,对帮助过自己的人开血盆大口,这不仅让人怀疑她的智商,简直让人质疑她本人的品行。黄健称摔伤时的桑兰是“幼女”。到底是17岁的桑兰是“幼女”(不懂得不可以让男人给洗澡),还是黄健是个完全没教养的“幼男”?所以才有这种不像成人的言行?

第六,海明的炒作。

但即使黄健和桑兰的心态有残疾,如果没有海明这个纽约华人律师,事情也不会闹成这样。这位桑兰的代理律师才更是一个值得中国人和海外华人好好关注的典型案例。炒作手段之低劣自不必说,其展示的那种带着典型的“非正常社会”教育出来的“非文明人”的思维方式,才更可怕。

他以前就这么炒作过,曾代理纽约开美容店的女老板等,状告美国电视CNN所谓“辱华”事件,索赔13亿美元!理由是他们代表13亿中国人,要CNN赔偿每人一美元。当时就有很多中国人抗议,他们根本没有授权,凭什么就被海明们强行“代表”了?

但案子根本没开庭,海明就撤案了。理由是CNN来信“道歉”了。事实上,CNN的回信,说对其评论在中国人中引起争议表示遗憾(regret)。新闻媒体的律师发出的这种例行公事的信,简直和路边的垃圾桶一样多。即使表示抱歉,也是指他们的评论“在中国人中引起争论”一事,而不是CNN的言论本身。海明当然明白这种信的性质。但因为他早就清楚这个官司根本不可能打赢,甚至都到不了开庭那一步。所以有CNN这封信,就马上借“台阶”撤案了(不要那巨额13亿了),反正代理13亿中国人告美国媒体,已被广泛报导,海明已“出名”了。

有细心人从网上查到海明代理状告CNN的卷宗资料(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案件名录),其中明白显示,海明代理案子的索赔额是999.9万美元,根本不是海明在媒体上渲染的13亿美元。为什么在数字上造假?因为按纽约法律,这类案件的最高索赔限额是一千万美元。这位细心人评论说,“身为律师的海明居然造假,将索赔金额放大130倍,忽悠中国民众。”如此作为,是什么品德?如此律师,谁敢信赖?

海明网页还刊有他的一组业务照,文字说明是“审讯高盛集团副总裁”。海明不是美国警察,他怎么有权“审讯”他人?还有照片下面说是“美国国会为海明颁奖”。是国会哪个机构颁奖?是什么奖?这些都明显给人夸大其辞、甚至唬人的感觉。

这次海明夸口说,为桑兰组织了有华裔、犹太裔、日尔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及非洲裔律师的“联合国军团”来打这场官司。这种漫天“海口”不知还能不能唬住中国人,敢在海外华人世界如此咋呼,实在有胆。

这种“忽悠”做法,也遭到被告刘、谢夫妇的律师莫虎(曾任纽约警察局副局长)的批评,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美国做了35年律师,还从未见过律师拿着诉讼站在法庭的门口给新闻记者拍照,这到底是为桑兰打官司还是为海明打官司?到底是争取谁的利益?”

了解美国诉讼程序的莫虎律师还指出,“在美国付350美金都可以去法院登记”,并举例说,当年海明代理告CNN索赔13亿轰动一时,但三个月就撤诉,只花了350美金就制造了免费广告。

由此可见,这次桑兰索赔“18亿”,很可能就是海明律师的主意,因他已经这样“玩过”。有专家预测,桑兰案也可能同样结局,等炒到一定程度,海明就会找“台阶”撤案。18亿跟13亿一样,都是用来炒作的“胖大海”,使海明膨胀出虚名。但这个虚名,通过这次案件,从海内外华人的反映来看,绝不是“美名”。

结语:

从上述六点可以预测,这个案子不会打赢,而且在美国打这种官司,拖个五年八年也是它。到时候拿不到钱,那个黄健还会继续做桑兰的丈夫吗?到时候如果黄健一走了之,海明或许还可以继续再去忽悠其他中国人(反正初来乍到美国的新移民很多),最后损失最惨重的是桑兰。

桑兰本来作为一个17岁被意外摔成瘫痪的女孩子,十分赢得人们的惋惜、同情。再加上她摔在了美国,美国媒体给予了巨大的关注、报导,使桑兰事件成为全美的新闻,为此纽约新年的著名落灯仪式都让桑兰去开启。这是无数美国名人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它展示了美国人民的一片同情、一腔爱心。

桑兰摔残这个悲剧,由于是摔在美国这个特殊原因,得到了美、中两国超出一般的媒体关注,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个完全由于主办机构的失误而摔残的北京奥运独舞演员刘岩所望尘莫及的)。因为那些关注,使桑兰成为名人,这样,那个因身体残疾而很难工作的女孩子,就可以通过她的名人身份,主持电视节目,做慈善大使等仅需要名声就可做的工作,既有了生活保障,更可以使她在虽然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仍活出一个有意义、有尊严的人生。

而这场官司一打,桑兰形象严重受损。人生是残酷的,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历史将不给你机会去弥补这种重大损失。且不说桑兰的官司打不赢,拿不到实质的金钱利益,即使能打出来养活她一辈子的钱,她的形象也和昨日是两重天了。

没有了那个惹世人怜爱的、靠个人奋斗而生存的美好形象,桑兰的价值也会和昨日完全不同。更可怕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中,桑兰明显还是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才可能更顺利地生活下去,她如此对待自己监护人的做法,那以后谁还敢帮她呢?帮不到她所期待的程度,反倒成了被她血盆大口诉讼的对象。只恐怕太多的人会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对那些想帮助别人的中国人所起到的负面作用到底有多大,实在很难预测。

网上有人把桑兰比成南京的徐老太(她摔倒被人扶起送到医院,反咬一口,说是帮助者的责任,要人家付医疗费)。好在目前这个案子还没见到美国媒体多少报导,否则,桑兰这个得到美国高度关注、同情的女孩子,这么翻脸恶告美国,指控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她,尤其是那些“打土豪、分田地”思维的疯话被报导出去,就不仅仅是损害她自己的名誉,而是丢中国人的脸了。难怪网上有人愤怒地调侃:“支持桑兰,让中国人这三个字臭遍全世界!”

到那个时候,桑兰就等于是被丈夫加律师“毁容”了,从清纯美丽的、令人同情的身残女孩,变成世俗的、令人反感的心残丑妇。当然,今年桑兰已经是30岁的女人,即使对法律统统无知,即使以最基本的健康、正向的心理去思考这件事,尤其是在对待监护人的事情上,也不会恶搞到这种地步。所以她本人在这个“毁容”事件中是负有相当责任的。

桑兰黄健打这个官司,如果不撤诉,打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起诉的时候大概只是想着,反正打不赢不付钱,但大概没想到,输了的话,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无理取闹、故意骚扰被告的话,还会强行裁决原告支付被告的律师费。否则的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漫天胡告了吗?而且,他们那些指控,尤其是“猥亵”一说,如果没有证据的话,甚至可能被反告诽谤。

桑兰黄健这次起诉,还没开庭,人们就用常识裁决了:在美国的华人,从网上评论来看,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几乎一面倒不站在桑兰一边。而在中国的一个门户网路上,几千人投票,70%说桑兰打官司是“搞笑”,选择“同情”的不到20%。

这个事件到目前来看,原告一方,从当事人到律师,全都已经在舆论形象上受挫,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桑兰。因为这之前,她是有名声,有形象的。这次等于是她在美国又重重地摔了一跤,这次摔伤的程度,虽然没法和身体致残相比,但要恢复恐怕也有相当难度了。

桑兰最近在北京公开表示,“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只怕她要“惜”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10日于美国


红眉 05-11-2011 16:51
桑兰,不能自己排尿,每天要两次导尿。这种情况,竟然结婚了??

她的新婚丈夫,为啥跟她结婚?肯定是为了钱了,结婚立马打官司

我这下同情桑兰了,被毒蝎男人绑架了,色令智昏!

newport93 05-11-2011 17:18
我承认我很8挂,这几天看这个热闹浪费了我很多时间。

以前觉得说‘岂能尽逐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就可以了。现在看来,这样的要求太低太低了。所以,没事就别去惹事。

内幕什么的我也是一头雾水,眼花缭乱。继续打酱油

username 05-11-2011 23:41
我倒

海边一沙 05-12-2011 00:39
天哪,越来越复杂了,打官司就打官司,为什么要搞出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来?

说起这个洗澡的事情,我记得在电视上看过几个镜头,在谢家一个类似室内迷你泳池里,谢家大儿子在水里抱着她,可能也是治疗的一部分,周围站一圈人,有说有笑。我想就算桑兰再傻,人家谢家也不是傻瓜吧,让二十出头的儿子给一个17岁的女孩洗澡? 但是帮忙从浴室里抱出来应该是有的,不然怎么办?  

对桑兰,有同情,这样的身体状况,真不是人过的日子,但如果被人利用了,会失去很多的同情分。


继续围观吧。


不用心 05-12-2011 01:14
引用
引用第20楼红眉于05-11-2011 16:51发表的  :
桑兰,不能自己排尿,每天要两次导尿。这种情况,竟然结婚了??

她的新婚丈夫,为啥跟她结婚?肯定是为了钱了,结婚立马打官司

我这下同情桑兰了,被毒蝎男人绑架了,色令智昏!


who is the husband?
我信息太落后了——不过这下MS逻辑有解释了。。。

peace 05-12-2011 14:30
好像是那个姓黄的。

乐淘淘 05-16-2011 12:34
(作者:曹长青)

我在上篇《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中提到,“桑兰起诉13年前的侵权案,明显全部都过了时效期。只从这一点,这个案子就无法打赢。”事实上,真的分析起来,即使那几项起诉全部都在有效诉讼期内,桑兰也很难打赢,一项都难打赢,为什么?

桑兰强调,通过打官司,法院会迫使有关机构拿出当年她摔倒致残的录影带,就可看到是有罗马尼亚教练“擅自”撤垫子导致她分心、失控的画面(即证据),由此可证明这不是“意外”,所以纽约运动会等机构就应赔偿她。

即使真有这么一个如桑兰所说的、外人撤垫子的场面,那是否就可以认定桑兰致残事件是“外因”导致,不是桑兰本人的错,因此给运动会的组织方“定罪”?

自桑兰出事至今13年来,没有任何其他消息来源证实“罗马尼亚教练撤垫子”之说,全部源头都出自桑兰一人。我们且认定有这回事。那么,罗马尼亚教练撤垫子是出于什么原因?5月4日中国《经济观察报》引述桑兰的说法是:“在我之前的罗马尼亚运动员可能在试跳时将垫子弄歪了,她的教练出于好心上前调整垫子的位置。”

桑兰说得很清楚了,这里没有阴谋,没有暗算,是罗马尼亚的教练看到“垫子弄歪了”,“出于好心”去调整。而桑兰看到“调整”就“大脑一片空白”出事了。那这到底应该算是谁的责任?

对此,桑兰自己也有很好的解释。她最近对新华社记者说,“就好像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有人出现。”这倒是一个很形象的比喻,那我接着她这个比喻讲下去:你在高速公路开车,突然看到路边窜出一个人,你一惊慌,一下把车翻沟里了,造成自己全身瘫痪。

常情下不应该有个人忽然窜出来。但这个人忽然出现不是故意要害你,也没有违反交通法。但结果却造成了你的残疾。这种情况下要告谁?告那个忽然窜出来的人?告“公路管理局”?

如果是赛场中突然窜进一匹野马,桑兰因惊恐失手,告运动会还有一定法理,毕竟是管理出现问题,才出现马跑进赛场的意外。或者,如果是鞍马上有钉子尖凸出来,扎了桑兰的手而导致动作失控,那也可告鞍马制造公司。但罗马尼亚教练“出于好心”摆正一下垫子,这算什么“罪”?怎么个告法?

推敲到最后,还是由于桑兰本人的失误,导致了这场惨剧。只不过这个失误是有一定原因的。但真追究起来,最后还是桑兰自己应负主要责任。一是比赛现场心理承受能力欠缺,二是临场应对不够果断、机智。

大家知道,任何重大国际比赛,都有很多观众,会出现欢呼、乱喊乱叫等各种情形,运动员要有心理承受能力,临场镇静。如果这时忽然有人惊叫一声,吓了桑兰一跳,她摔下去了,能告那个喊叫的观众吗?虽然“挪垫子”程度上更严重一些,但只要没有“恶意”存在,性质上是一样的。

从“临场应对能力”上来看,桑兰说,她在冲向跳马时,看到有人动垫子。这说明是在她起跳之前发生的,那已经看到“干扰”,为什么还要继续冲向跳马?这里有没有自己判断失误的责任?

桑兰还说,在冲向跳马时,自己对那个动垫子的人喊“躲开,躲开”,但她的教练却命令她“别犹豫,翻过去。”但外国教练能听懂桑兰说的中文吗?桑兰的中国教练又怎么能知道桑兰当时已经“大脑一片空白”了呢?按常理,真有外人撤垫子,就在现场的桑兰教练刘群琳怎么能不制止呢?如果来不及制止,也应该喊桑兰停下,而不是让她更猛地冲上去呀。要怪罪的话,桑兰似乎应更怪罪这个中国教练吧?

总之,无论是罗马尼亚教练的因素,还是中国教练的因素,都无论如何也没法怪罪到运动会的组织者身上。因为这不属于运动场地管理出现意外,所以桑兰告友好运动会很难成立。

另外,在技术层面,是否有记录桑兰摔下去那一刻的录影带,桑兰夫妇的说法也前后矛盾。桑兰曾对《新京报》(2010年8月26日)说,“在北京奥运会前,美国ESPN电视台请我去录制一档节目,对方给我看了一盘记录我受伤全过程的录影带。看到这盘录影带时我才确认,有这么一盘录影带存在。”

可同在《新京报》(2011年5月9日)上,桑兰的丈夫黄健却说:北京奥运会前,美国ESPN电视台请她去录节目,承诺给桑兰看记录她受伤全过程的录影,但这一计划泡汤。ESPN解释说,一位亲历桑兰受伤事件的外国教练临阵变卦,不愿公开这份证据。

黄健明显是说,桑兰没有看到这个录影带;而桑兰明确说她看过了。那么桑兰和她的丈夫,哪一个没说实话?桑兰如果真的看到带子,可否具体把每一个细节“慢动作地”描述一下?
桑兰最初说要打官司的时候,她的经纪人表示,要为桑兰下半辈子的生活打官司。这个倒比较真实。但在案子越来问题越多的情况下,桑兰和黄健又开始强调他们是要“讨说法”了。但从上述事实分析来看,桑兰有什么“说法”可讨呢?讨到最后,还是自己临场应对不够果断、机智,导致悲剧。

除了告运动会组织者无法成立之外,桑兰告运动会的赞助商时代华纳,更是牵强到“不靠谱”的地步。如果北京奥运有运动员摔伤,你告“可口可乐”、耐克球鞋?就因为他们是大公司,他们有钱,他们就应该赔偿任何运动员的意外伤亡?有这个逻辑吗?那他们还给运动员买保险干什么呢?

至于告美国保险公司,就荒唐了。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执行规定的偿付条文,你可告它违约。但纽约运动会给运动员买的保险,只负责在美国的治疗,最高限额一千万美元。保险公司的律师只要在庭上证实他们兑现了保险条文,就毫无任何责任。

桑兰告保险公司的原因,是说美国保险公司不负责她在中国的治疗和赴美治疗的机票和食宿等,是种族歧视、国籍歧视。这种说法的荒谬就如同你在北京买了张国内飞机票,然后告航空公司不让你飞纽约是“歧视”一样。如果航空公司卖给你的是国际线,不让你飞海外,你有法理告他们违约。可人家卖给你的票,本身就是不飞纽约的国内线,他们怎么有错呢?

我在上篇《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中提到,美国的医疗保险,不要说跨国,很多连跨州都不可以。美国的保险公司所以在保险条文中明确只负责在美国的治疗费用,是因为外国运动员在各自国家怎样治疗、什么费用标准等等,都是保险公司难以认定,无法操作的。

而桑兰的律师海明却在接受中央电视台(CCTV)连线采访时说,美国保险公司不管桑兰,因为桑兰不在美国,不是美国人,而是中国人,是歧视她。这完全是既外行,又更不负责任的一派胡言!

纽约友好运动会没有给桑兰们买专项 “意外险”,从后来中国体委的做法,也可以看出不是纽约运动会的责任。《中国体育报》最近的专论说,桑兰“事故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各运动队给队员购买意外保险,而国家队也给每个队员追加了一份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运动员保险制度的初建。”这说明,这种“意外保险”本应是中国体育总局给桑兰们购买,而不是国外举行比赛场地的机构。如追究,也应是国家体委负主要责任。

大概正因为他们清楚,告五家美国机构很难成立,所以,桑兰就提告了三位个人:运动会创始人、前CNN总裁特纳,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但对三位个人的提告,也是很难打赢的。

首先,对运动会创始人特纳的控告,不靠谱到令人顶多耸耸肩的地步。从政治理念上来说,我十分讨厌前CNN总裁特纳这个左疯,更讨厌他所谓给联合国捐十亿美元的作秀。但桑兰黄健(还是她的律师背后指使?)指控特纳是“一个种族歧视的、逃避责任的、虚伪的西方人”,说他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所以卖掉了导致桑兰摔残废的那家组织“友好运动会”的公司,等等。对这种喝醉了半夜起来在博客上胡言乱语的东西,哪个法庭会当真对待吗?

桑兰的起诉书说特纳“承诺”过负担桑兰终生医疗和生活费用,并向当时的中国领导人说过。且不说桑兰怎么知道特纳和中国国家领导人之间的谈话,就算特纳夸过海口,要把桑兰一辈子的生活医疗全包了,这也完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和“契约”,更不是索赔一亿美元的“法律依据”。他要不认账,桑兰以为她用告歧视,就可以硬敲出钱来?这种思路,如果不是桑兰本人思维有问题,就只有恶劣透顶的律师,才可能出这种馊主意。

在起诉大会组织者、赞助商、保险公司和特纳等都完全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桑兰案就只剩告监护人这一项了。但从他们要起诉的内容来看,打赢也是很困难的。

桑兰说,“中国体操协会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委托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做她的监护人”,剥夺了她父母的权利。被告律师莫虎也说,他的当事人不是“监护人”,只是志愿护理帮助。这和桑兰的“没经法律程序”一说相吻合,正好可以在法庭上证实他们不是法律意义的监护人。由此追究“监护人”法律层面的责任,诸如没有替桑兰争取最大权益等等,就根本不成立了。

至于起诉“侵犯肖像权”,明显难以自圆其说。桑兰和谢晓红一起灌录《随缘》歌曲(感恩她俩的缘分)放上桑兰肖像,除非她们之间有合同不可以,否则明显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侵犯”。而且,如果是“侵权”,桑兰为什么还支持歌带的发行?

桑兰指控刘、谢的另一项是:被监护人“软禁”。但桑兰当年在美国接受那么多媒体采访,都是在被软禁的情况下接受的吗?如果当时桑兰因未成年,有恐惧、不熟悉外在环境等一系列原因,不敢对媒体说出实情。但她成年回国后,十多年都和刘、谢夫妇关系很好。只要刘谢拿出桑兰本人那一大堆感恩的言论,这项指控就无法成立。因为桑兰在中国这些年来,既不存在恐惧,又不是未成年。

至于“监护人”的儿子给桑兰洗澡,她遭“猥亵”一说,被告律师莫虎说,这完全是子虚乌有。当然他的话不可作为判断依据。但以常识判断,有桑兰母亲在的情况下,成年男子给她洗澡一事似难以成立,即使有,也不直接等于“猥亵”,因为桑兰是一个瘫痪病人,她是因无法自理,别人帮忙,而不是那个男人强行要给她洗澡。桑兰不愿意,可以抗议,告诉她的母亲等。这些她不仅都没做,而且后来仍一直表达对刘谢两个儿子帮助的感激。所以,即使桑兰能“证实”有洗澡一事,顶多也只是从道德意义上,没有护士执照的男人,给17岁的女孩子洗澡不妥。法律责任几乎无法追究。

现在桑兰又提出了新的指控,说刘国生本人“性骚扰”。她的证据是,刘国生公布的四月中旬给桑兰的电子信,其中抱怨桑兰没有像美国伤残人那样努力学会生活自理时说,“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曾经为你插过导尿管。”但和上述“洗澡”同样道理,“插过导尿管”不直接等同于“性骚扰”。因为首先,当时有没有旁人?即使没有,如果刘国生(今年73岁)当时行为不良,那他为什么理直气壮地在自己公布的电子信中提到这件事?这起码给人感觉,他对这个“帮助导尿”行为很坦然。而且,更重要的是,桑兰本人没有反对和抗议。所以,如果刘有错,也和上述洗澡问题一样,很难在法律上追究。

综上所述,桑兰的案子,几乎都是no case,无案可打、无罪可究。现在桑兰高调喊“维权”,但是,维权的意思是有人剥夺你的权利,但她到美国来打官司,在美国谁剥夺她的权利呢?所以,今天桑兰的官司炒到如此地步,几乎就是个闹剧。其最根本原因,倒还不在桑兰夫妇,而在于他们撞上的那个华人代理,是一个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的“非正常”律师。

为什么说他是个“非正常”律师,我会在下篇“桑兰的恶棍律师”一文中再论。(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16日于美国


沧桑 05-16-2011 12:47
现在又追加了十五个网友做被告,说是污蔑桑兰。包括莫虎,还有写《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以及上面续篇的曹某人,并要求美国法庭查出其他的网友,越来越有趣了。

乐淘淘 05-16-2011 12:55
请问沧版主,这"十五个网友" 被告的名字里,有木有包括我跟你哈? 偶们也是转帖的人之一呢!  一亿美金,你可准备好?

沧桑 05-16-2011 13:27
引用
引用第28楼乐淘淘于05-16-2011 12:55发表的 回 27楼(沧桑) 的帖子 :
请问沧版主,这"十五个网友" 被告的名字里,有木有包括我跟你哈? 偶们也是转帖的人之一呢!  一亿美金,你可准备好?


同学,你离被告的要求还差得太远太远。坐在这小论坛的井里,你看不到外面的同学有多努力。你努力多一点,估计第二批不会有你的份,不过第三批,你也许有希望加入被告的光荣行列。
而我,崇高地把机会让给你。

乐淘淘 05-16-2011 13:35
我说么,那么容易就可以当被告滴?
本来还想让你考虑是否把这个帖子删了呢,毕竟我们都是穷人,赔不起呀,有木有? 现在看来偶是多虑了!
谢谢你的崇高礼让,把这么难得出名的机会给了我哈!

卡拉 05-16-2011 16:44

桑兰起诉书英文全文,共38页,

http://www.scribd.com/doc/55481194/11-02870-Amended-Complaint#

peace 05-16-2011 17:56
卡总来了。 欢迎,欢迎。

jtncepu 05-16-2011 18:14
cctv的一档节目说:桑兰一天导三次尿,要用导尿管、无菌手套还有什么的,三天导一次大便,要用开塞露什么的。一个月湖南体委发1600元,还有600元保姆费。她现在的保姆费2600多,很缺钱。所以她就什么都不惜了。

露佳 05-16-2011 19:25
卡总也想加入被告队伍? 呵呵...... 它认识偶,偶不认识它哈,这英文起诉书!  ......

卡拉 05-16-2011 20:09
来源:倍可亲博客
作者:岳东晓
2011-5-17

美国打官司,程序非常重要,程序错误往往是死路一条。我在跟对手打官司的时候,不但自己没有犯过程序错误,还几次揪住对方的程序错误。这没有捷径,只能RTFM。当年华裔法官郑一芳在我案子中搞错基本概念,就曾被我友好地指正。

5月2日,桑兰案法庭写道:“Case Designated ECF.” 这是什么意思?所有文件必须通过ECF递交PDF文件。不得递交纸张文件。结果呢?桑兰的律师跑到法院递交了一堆打印出来的纸张--就是那个增加15名网友被告的状纸。法庭也不客气,通知海明,其文件被REJECTED,中文就是说拒绝接收。

从案卷来看,桑兰递交了一个修改状纸的动议。这是多此一举。在被告回应状纸后的21天内(或者之前),原告可以不需法庭批准,对状纸进行一次修改。

根据案卷,桑兰还没有给任何被告送去传票,也就是说被告目前根本不须理睬这个官司。

而且桑兰律师还给法庭写了一封信,被法庭扔了出来:没有法官命令,不得递交信件。


Read more: 桑兰案状纸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联邦法院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卡拉 05-16-2011 20:14
引用
引用第2楼沧桑于05-01-2011 12:06发表的  :
一听到这个官司,我就猜是美国的海明代理的。不知道海明长啥样,只知道他代理的官司全是不入调的官司,耸人听闻的官司。那个代表全中国人民起诉CNN,赔偿十三亿人民币的官司,就是他起头的。结果呢?不了了之。



纽约海明律师


这是海明在倍可亲博客上的头像

卡拉 05-16-2011 20:20
来源:倍可亲纽约海明律师的个人空间
2011-5-17

有些不是法律专业的人士很关心我的案子。倒是也无所谓。但是,俗话说“Little knowledge is dangerous". 一点也没错。半懂不懂还不如一点都不懂,只听专家的。 例如,现在在网络上就有不懂的人,散布谣言说“桑兰的状纸被法院拒收。” 多大的玩笑呀。只能证明说这话的人的不专业。 新的诉讼状我本来想E-FILE, 就是说通过电脑传进法院就得了。但是,法院说还得亲自面交。我们已经在5月13日面交了。法院下发了新的传票,传所有25 名被告答辩。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我给法庭的Clerk就是收发员写了一封几十个字的短信,告诉说新的状纸已经交了,email 进去。法院回信说,不能给clerk 写信,写信要写给法官。如此而已。 不懂的人士以为发现了“新大陆”, 看我笑话的“新大陆”。哈哈。什么心态呀。 以下是法院13日接受的新的诉讼状,链接。 这个案子,原告被告的律师一大堆。不懂的人欢迎看热闹。但是,不要妄下结论。
http://www.scribd.com/doc/55481194/11-02870-Amended-Complaint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2032-message-111704-page-1.html

乐淘淘 05-18-2011 09:48
作者﹕曹长青

“草泥马”!给桑兰打18亿索赔官司的律师海明在他的博客中说,他因新华社记者说桑兰可能撤案“脱口而出了国骂”,是因为“我使用咱们的国骂,是因为我爱国!用咱自己的国骂实在觉得舒服和自在。离开祖国25年了。国骂只有在网上才能听到了。想念哪!”

这就是一个声称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并自称在纽约大学(NYU)做过教授的人所使用的语言。就这样一个人,不仅为了媒体炒作弄出一个18亿索赔案,最近更出格,说评论这个案子的网民们有“语言暴力”,然后制造出虚名(John Does #1至#15)把他们也告上法庭。随后大言不惭地说“如果你心里是光明的,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也应该是文明的。”好一个用国骂爱国、想念国骂、使用国骂感觉舒服自在的“文明人”!

海明在博客上说,他要提告的15个“网路语言暴力攻击者”的第一个是我。但我们看海明的文章是怎么提到我的:“有一位姓‘草泥马’,名‘长青’的家伙,在网路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就把海明这些得意的“国骂”翻译成英文,在法庭上公布一下,法官和陪审员还不得以为他们遇到一个疯子,要求律师协会查查他的律师资格是怎么拿的,即使不吊销他执照,也起码给个纪律处罚。

在这样一篇痞子文章中,他多处引用我文章的话,用双引号,却并不是原话,很多是编造、篡改;想用这种手段来煽动读者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用我的“政治观点” 来转移读者对“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一文所提及的问题的关注,更试图阻止、恐吓我对当事人以及海明本人的评论。此举可看出这个所谓的律师不仅没有职业操守,连打诽谤案的最基本常识都没有。

我是因为在中国被“封口”,所以在美国二十多年来一直特别关注言论和新闻自由问题,可能也是华文世界就诽谤案问题,写了最多文章的人之一。过去这些年来,我写过许多批评人的文章,也不是没有人声称要告,可还没遇到一个真正的“勇夫”,或者说,还没遇到那么蠢的华人。

2002年,我曾写了一组文章,揭露吴征、杨澜夫妇在学历、经历等问题上的造假(http://caochangqing.com/gb/index.php?Content=15),他们也同样试图用恐吓来封嘴。

杨澜、吴征远比桑兰、黄健有权势,吴征曾是新浪网主席,杨澜曾主持凤凰卫视,并是全国政协委员和申奥大使等;他们更远比桑兰、黄健财大气粗,他们可不像桑兰这样,找这么个颇具山寨版味道的律师,他们找的是曾代理美国《时代》周刊公司被印尼总统苏哈托状告诽谤一案的、正经八百的美国大律师事务所,而且已经把律师信用“信使”直接送到了我家里。但是我在收到吴征杨澜的律师信之后,一口气写了29篇正式文章,更进一步地揭露、评论吴征杨澜的问题,但却再也听不到吴征杨澜要起诉的信息了。

他们为什么不告了呢?就因为他们和他们的律师清楚,面对事实,他们在美国绝打不赢诽谤官司,所以还算很聪明地没有真正玩一场对他们损害更严重的游戏。

而今天,海明连我的全名都吓得不敢提,还告呢!海明声称要法院调查那所谓15个网上写作者,但既然他点出了我“攻击”他们的文章题目,并明确指出 “John Doe #1是我,是一个真名真姓、一直在公众媒体发表文章的人、一个随便都可以找到的人,为什么还装模作样地声称要让法院去调查呢?毫无疑问,这又是借所谓起诉,来一波新的炒作而已。

结果呢,桑兰的起诉网友之举,不仅谁也没吓唬住,而是在网路上(尤其是国内的)掀起了一波更强烈的对桑兰、黄健和海明的声讨。就像当年吴征杨澜要设立警察网站,全球缉拿批评他们的人一样,更惹怒了网民。这次许多网友的帖子嬉笑怒骂加调侃,实在能让人笑翻天,娱乐效果绝佳。网友们最关注的是,还来不来得及进入15人名单,他们好可以来美国当被告。而且希望能被判有罪,好让美国海豹队去中国把他们抓到美国,这样就不用偷渡了。

中国人有个形容,说某种动物如果疯了,就见谁咬谁。这海明代理的桑兰案,是谁招惹他们,他们就告谁。现在更让人喷饭,把被告的律师也告了,就因为他对媒体回应了几句有关该案的问题。这海明律师好像压根忘了,他自己从这案子一开始就在海内外华文媒体上疯言疯语。如果海明那些疯话都让美国人知道了,他可真要把中国人的脸丢尽了。

明知是一起打不赢的官司,那这个海明这么“闹”,到底要干什么?我认为主要是两个原因:

首先,想靠忽悠、炒作、弄虚作假打名声。

这些年来,的确有很多中国人在国内国外都靠忽悠、欺骗真的成了大名,或赚了大钱。这是中国特殊国情下的特殊产物。海明虽然来美国25年,但这个对“国骂”一往情深的骂主儿,明显对自己那满身的共产病菌严重缺乏消毒,不仅出口成“脏”,而且一有机会就用那身“毒素”污染美国这个相对健康、干净的人文环境。

上次他告CNN,就是这样一次污染。他明明知道CNN作为一个媒体,它有批评任何人的自由。那个主持人是表达一个观点,没有“事实指控”的错误,所以完全不存在可以打诽谤官司的问题。而且海明既不能代表13亿中国人,更没法告13亿的巨额。这点,海明如果不知道,就是法盲;如果知道,就是个恶棍,故意玩弄中国人的恶棍。

对,我在这里对他使用“恶棍”这个词,就像 CNN主持人用的“thugs and goons”是评论,是形容。海明要打诽谤官司,除非我发表文章说他“强暴了某人”、“欺诈了某客户”、“曾经贩毒、偷盗”等等,而且这些说法都没有事实根据;除此之外,海明得出具事实,表明我的文章直接使他的商业利益受损害;即使以上他全做到了,海明还得拿出证明,证实我有“事实恶意”;也就是说,我是在明知他没有强暴、没有贩毒、没有偷盗的情况下,而硬是要故意地、恶意地攻击他(这是诽谤案中最难求证的一点)。这样他才可能打诽谤官司。这么苛刻的要求,就是让人很难在美国对公众人物打赢诽谤官司,最大限度地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

这次海明代理桑兰索赔18亿、又告15个网友的做法等,就像上次他告CNN案一样,不是法盲,就是恶棍。是恶棍的成分更大,为什么?因为这两个事件都不需要有多深的法学知识才能弄明白,常识推论就不成立。这个恶棍律师这次大概的确打出了名声,只是离“臭名昭著”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其次,要煽动民族主义情绪,要靠种族情结来拉中国人的生意。

桑兰的摔伤,本来是一件和种族歧视毫无关系的意外伤残事件,无论从大会组织者,到保险公司,都和种族歧视连边都沾不上。而且在这个事件中,恰恰表现了跨越国界、种族的对桑兰的关心和友爱。海明却反过来指使桑兰告“种族歧视”和“国家歧视”。这倒真让人感到一种“恶意”。

人们只要上一下海明律师事务所的网页,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专长,就是耍弄一些煽动种族主义情绪的东西,煽动华人对美国人的仇恨。而且以作秀为主。

他声称要告好莱坞影星莎朗史东,结果没告;

他声称要告骂了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美国右派广播节目主持人林博(Rush Limbaugh),结果没告;

他声称好莱坞某部电影对华人不敬,起诉了米高梅公司,企图阻止该片拍摄和放映。此举没有下文。他以为自己是中国广电总局长,米高梅属他管。

他声称代表13亿中国人,告批评中国政府的CNN主持人,索赔13亿,结果不仅很快撤案,而且根本没诉13亿。一场欺骗华人的秀。

很有意思的是,海明一边在中国媒体上忽悠中国读者,做出一副极端热爱祖国的样子,但在这次桑兰的起诉书上,却在多处指控中国官员。大概以后中国政府也不会再买他的账了。我比较好奇的是,这个高调“爱国”的“玩主”,有没有帮中国人打过政治庇护官司?或许有心的网友去查查。

对,他就是一个“玩主”。这次是把桑兰和黄健玩惨了。可惜那两个昏了头的年轻人,还在继续协助这个恶棍律师玩自己。我虽写了两篇文章指责他们,但对他们因不了解美国情况,而被这么一个恶棍耍弄,也颇有同情。

这次海明声称要告我,希望他别像吴征杨澜那样做懦夫,我正指望能上法庭,好让法官迫使海明先回答下列问题:

第一,“纽约海明律师楼”网页上(http://lawyerhaiming.com)说,海明是“美国法学博士”,那么他是哪间名校的法学博士?鉴于他的表现过于“山寨版”,不少网友质疑他是否有律师执照,也有人怕把自己孩子送错了学校。

第二,上述网页还说,海明是“前纽约大学(NYU) 教授”。那么他是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在纽约大学的那个系做的教授?教授哪门课程?

第三,上述网页还展示:“美国国会为海明颁奖”。那么,美国国会哪个部门、给他颁的什么奖?

第四,海明说当年撤销起诉CNN一案,是因为“受到巨大压力,律师本人会被罚款一万美金,并受到纪律处罚。不撤不行。”让他回答,压力来自何方?为什么此案会被罚一万美金?是不是这种告法是不负责任的胡来?为什么会受到纪律处罚?是不是因为他违犯律师操守?他忽悠中国人的企图是什么?

第五,海明2008年起诉CNN,号称索赔13亿,到底索赔多少?如果起诉书写的不是13亿,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第六,海明说,他在2008年给中国地震灾区捐款3000美金。请他告诉三千块捐给了中国哪个部门?请他出示捐款证明——支票、银行帐单、收款部门收据。如果没捐出这个数,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第七,新华社报导说,桑兰的官司是由“华人律师领衔组9人律师团”在打。消息来源只有海明和黄健。海明说,“我们的律师团队有幸获得桑兰的委托,组成了由华裔,犹太裔,日尔曼裔,意大利裔,爱尔兰裔,印度裔,以及非洲裔的律师组成的‘联合国军团’代表桑兰调查和起诉所有相关责任人。”那就请海明把上述族裔的律师名单的英文全名列出并回答,起诉书是否由这九人签名、递交。如果没有一个所谓的九人“联合国军团”给桑兰打官司,海明是不是个骗子?

海明通过这个案子玩一圈,顶多是从“不为人知”把自己变成“臭名昭著”而已,但一再拿着诉棍乱挥乱舞的做法,最后,最重的损伤又都是落在了桑兰的身上。人们记住的,是桑兰使用这个素质极差的诉棍乱砍一气,结果都砍自己身上了。当然,那些一再反目、爆料的东西,都是桑兰自己在中国媒体抖落出来的。

也许,人们接下来要讨论的是,被“宰”成这样的桑兰值不值得同情呢?对海明这种“滚刀肉”应该怎么办呢?我实在不知道这“滚刀肉”怎么翻成英文,否则我先替他译好,为他写状子省时间。(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17日于美国

沧桑 05-18-2011 13:23
引用
引用第36楼卡拉于05-16-2011 20:14发表的  :


纽约海明律师


.......


简直是一个大帅哥,跟他代理的案子相比。

maggie 05-18-2011 21:05
越来越像一出闹剧了~~~

乐淘淘 05-18-2011 22:22
  纽约消息:桑兰索赔案的代理律师海明在美国当地时间17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拨通桑兰丈夫的电话,讲述桑兰近期心情不佳等,大打悲情牌。

  海明律师称法院已经受理桑兰索赔案。知情者表示,海明这个说法完全是罔顾事实。在美国,每一个人,付350美金,都可以向联邦法院递起诉状。挂号后的法律程序是:在120天中,原告的律师必须将所起诉的证据送到法院。法院如认为证据有一定程度可信,就会向被告发出传票。被告在20天内可反驳,也可延期 30天。被告反驳文件递上去后,法官助理会要求双方到法院去解释。据纽约多名资深律师认为,海明在“解释”第一关上难过。海明代替桑兰的这场戏码,还只能算登了个记,8月底以后也许有一点点的分晓。美国民诉官司起码要搞一年以上。    

   另外,纽约南区法院已拒绝受理他补充起诉美国中文网15名博客和莫虎律师的起诉状,号称要美国政府追查网民身份的做法显然有违美国言论自由的精神。海明在记者会上对此不敢说真话。
    
    海明律师近几年接手的几个案件让人感到是故意炒作:索赔天价金额、频繁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随意透露案情等。这些都有违美国律师的操守和准则,在案件调差阶段,律师尤其不应该向外界透露案情,或者借助媒体等外力影响案件审理。从海明律师经手的状告CNN案、留美博士翟田田涉恐案等,都海明律师如此作为,官司赢不了,搞不好会丢掉律师执照。
    
    知情人士表示,海明此举目的是让桑兰的原监护人刘国生、谢小红聘请的大律师莫虎陷入他的骂战圈套。在美国法庭阵战40多年的大律师莫虎,没中海明的诡计。

   出席该发布会的记者开始深明海明为何再三绑架媒体、利用媒体为他炒作的意图。莫虎已代表刘、谢两被告警告他,应该撤掉对刘、谢两人空虚的诉状,如不撤案,他必须面对美国司法可能的惩罚。海明曾控告CNN,同样招到CNN要惩罚他1万美元的律师信。他控告美国好莱坞明星郎诺斯通后,也被郎诺的律师指出是故意的自我炒作,要求立即撤案。海明以投降撤案收场并非这两案。

   2001年才拿到美国律师执照的海明,专业技能需要提高。从法院查看到他的起诉状,说明他的英文不过关,而从他起诉的内容发现,尚欠律师资格和一个标准律师的道德底线。他的狂妄将使他摔在自己挖掘的法律坟墓中:停牌?是吊销他的律师执照?



不用心 05-19-2011 01:54
引用
引用第40楼maggie于05-18-2011 21:05发表的  :
越来越像一出闹剧了~~~


我现在倒开始同情桑兰了,她是不折不扣的可怜。

那些所谓的帮助桑兰的人瞎搞啥呢?不是说有n个律师的团队么?怎么就海明一个人自己表演?

maggie 05-19-2011 02:04
引用
引用第42楼不用心于05-19-2011 01:54发表的  :


我现在倒开始同情桑兰了,她是不折不扣的可怜。

那些所谓的帮助桑兰的人瞎搞啥呢?不是说有n个律师的团队么?怎么就海明一个人自己表演?



是的,变成了别人利益天平上的一个砝码,被人家拨弄来拨弄去。


红眉 05-19-2011 02:10
她没受过系统教育,运动员都如此吧,容易相信读过点书的人的教唆

个性又有点偏执,被煽着了火了

红眉 05-19-2011 04:15
桑兰痛陈当年委屈:我连想要辆轮椅都做不了主http://sports.people.com.cn/GB/14663558.html

2011年05月17日18:17    来源:《新民晚报》

桑兰的天价索赔官司中,争议最大的当属状告其美国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面对铺天盖地“忘恩负义”的指责,当事人桑兰终于忍不住要为自己辩解。昨天,她一一痛陈当年的种种不快——“他们那样的做法,能叫恩人吗?”

  一纸悔过

  受伤后的桑兰寄住在刘谢夫妇美国纽约的家中。据她透露,其人身自由被两人严格限制,尤其是不允许随便接受媒体的采访,由此也错过了据理力争的最好时机。

  桑兰保留了当时写给刘谢夫妇的一封电子邮件,当中这样写道:“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只怪我当时犹豫,我做错了,我确实做了件很对不起你们的事,但根本不是背叛你们,我一定会吸取这次深刻的教训,我想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原谅我吧……”

  对于这封信的内容,桑兰解释道:“这是我当年在没有知会刘谢夫妇的情况下,私自接受了美国华尔街日报的采访,他们知道后生气并斥责我。我当时很害怕,所以就写了这份悔过书,总的意思就是想得到他们的原谅。我一直没有说这事,因为它让我纠结很久,我曾一度想把这封信烂在心里,但我做不到。”

  即便回国后,桑兰接受采访也要受限。“他们一直打电话过来,动不动数落我。比如有个媒体采访我,我没提到感谢他们,他们就说我没心没肺,没良心。”

  一次轻生

  最让桑兰难以释怀的是,自己的母亲赶往美国照顾她,却差一点因为屡遭数落,想要轻生。

  “由于我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更多的是由我妈妈代为照料,但是谢晓虹总是训斥我妈妈笨手笨脚,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好。那时我也不懂事,也跟着谢晓虹训斥妈妈。”桑兰回忆说。

  那时候,桑兰和她的母亲都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女儿的训斥,让做母亲的更加想不开。“我妈妈非常委屈,可还找不到倾诉的对象。一天晚上,她趁人不注意在家中到处找酒,最终找到一瓶国内带来的药酒,一口饮下,然后昏昏沉沉地开始用头撞墙。后来被人发现,才阻止了她这种轻生的做法。”这也让桑兰事后非常懊悔。“那一刻我仿佛长大了,我哭着对妈妈说,‘妈你死了,我该怎么办?’我差点冤枉了自己的妈妈,我不应该在妈妈最孤独的时候说那样的话。”

  一辆轮椅

  刘谢夫妇曾在博客上表示,他们对桑兰“除了付出还是付出”。对此桑兰也给予了反驳:“他们付出了什么呢?治疗费?那是保险公司的钱,住院、康复、药品等都是。”

  桑兰指出,当时在美国很多人为她捐款组成的“桑兰友好基金”,实际上一直由刘谢两人控制,直到2008年才交给桑兰本人。“不知道怎么用的,因为基金都是他们控制的,我也没有拿到任何明细账。开始他们跟我说,基金由4个人监管,他们不是监管人,结果2008年给我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就是监管人。”

  桑兰说:“还可以举一个很小的例子。我回国以后,一些海外华侨等爱心人士,为我捐助了价值1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康复器材,但是最终我什么也没得到。谢晓虹让我捐出去,以表现她的高姿态、高觉悟,却牺牲我的利益。另外,我从美国带回来的一辆轮椅,也在谢晓虹的‘安排下’被捐给了和我有一样遭遇的体操运动员刘玉婷,谢晓虹根本就没有顾及到我和家人的感受。”她无奈地自嘲道:“我一直都坐着那个旧轮椅,直到2008年才更换。我连想要得到一辆轮椅都做不了主,这多么可笑啊!”以上种种,让桑兰满肚子委屈:“说是恩人,你也要说出一二三四,恩在哪里?”

  不过,对于桑兰及其经纪人、律师的种种责难,刘国生、谢晓虹两人现在却很少出声,基本不回应和反驳。


红眉 05-19-2011 04:18
桑兰监护人给桑兰的公开信

桑兰,你要控告CNN、控告保险公司、控告美国体操协会,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但是你不要忘记,你将面临对方律师的有力反 击。有些事情海明律师可以替你抵挡,有些事情他也未必能够遮盖得了。例如,如果对方律师要把你描绘成一个“好吃懒做,不求上进”的残疾人,也许他们可以拿 出很多证据来。

美国残疾人都有很高的生活自理能力,你出身运动员,应该在这些方面表现更加出色,你敢在美国法院接受对方律师的挑战,当庭表演你这12年来所建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吗?

12 年前,你在美国纽约《西奈山》康复中心受过专门训练,教你如何解决各种独立生活的能力,例如自己给自己插导尿管,自己上床、自己上厕所、自己洗澡、自己吹 头发、自己做很多事情……..等等。如果你都学会了,你就不残疾了,成为正常人了。12年了,你学会了多少?这些动作美国像你这样的残疾人都会做,你会 吗?

美国医生知道你不可能一下子完全自理,因此特别对你妈妈也进行了培训。你妈妈是你最好的护理师,她完全胜任,我们只是担心她对你护理过头,使你自己无法建立自我照顾的能力。

你 妈妈在你身边伺候你、护理你,本来很好,但是你和黄健结识后,却要爸妈搬回宁波老家,改为聘用女佣承担护理责任,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告诉我们:“保姆 门”事件后,你家所用的保姆是家政公司免费提供的,你一直很满意,这次出3500元高工资聘用小何,因为她有来美签证,这些也都正常。但是你多次对媒体用 保姆工资做文章,好像不堪负担,这就不真实了。还有,我猜想你们最近又把桑兰爸、妈接回北京了吧?

最大的问题是12年来你没有真正努力去 建立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一切基本要靠别人。听说你到处演讲鼓吹自己如何奋斗成才,但是你连自己给自己插导尿管这样的事情都要靠别人,好意思吗?你一天至 少要插4次,完全靠别人,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曾经为你插过导尿管。12年学不会,我都替你脸红,你又如何能成为青年榜样?

你08年来纽约时,没有带你的妈妈同来,却带了保姆来,我们都很惊讶。瑞格那森医生对你进行了全面评估。你的身体很健康,除了残疾外,没有其他病痛。医生对你的生活自理能力又是如何评估的?对方律师会要求查阅的。

你和《星光电视》所签订的7年合同,其待遇之高,条件之好,是很多正常人都非常眼红的。别人花费很大功夫协助你谋到这个职位,合同没有到期你就被免职了。你说这是因为《星光电视》要倒闭了,所以裁员。真是如此吗? 我说这些话,是提醒你不要瞎说、瞎吹、瞎扮可怜。美国法官最痛恨说假话的人,你只要说一次假话,你再说99次真话,也没人敢信你了。

我本来已经在博客上停止你这个话题了,但是不得不回应你写给《中文网》的信,因为里面还是假话太多。这些假话对你很不利。
此外,我曾经劝告黄健通知律师,不要在网上公开讨论这些事,他坚决不听,似乎他和律师都很愿意公开议论,既然如此,也好。我估计很多问题律师也不想只听你一面之词。
                                                                                  刘伯 2011-04-11于上海

newport93 05-19-2011 09:37
网上看到刘老先生是56年上清华,57年就成右派了。看来年轻时就管不住嘴巴。他是伍绍祖的同学,怪不得和体育界关系密切。

这就是涉嫌诽谤和性骚恼的信吗?

网上掐架,当事人的文化修养人品素质,看客们也是一目了然。呵呵。

xiaolu 05-19-2011 09:45
我有不同意见啊。

我认为,对这件事,桑兰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她已经不是“幼女”了,是成年人了,一言一行都得自己负责,不能再推到别人身上去。

其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交什么样的朋友。 黄健这种人你都认不清?还“他说的话完全可以代表我?”

当然了,桑兰这些年的这个门,那个门,都是在黄健跟她在一起后发生的。

乐淘淘 05-20-2011 19:51
作者:曹长青

和当年写吴征杨澜案一样,我一开始也只是出于对桑兰官司的好奇(因为就她和刘岩的摔伤,我写过文章比较),在网上流览了一些报导之后,发现一些问题,就写了一篇评论。但再多读一些东西,发现更多问题,但直到读了桑兰律师提交的起诉书全文,才感到那个律师已经“疯”了,不可理喻了。

虽然现在网上多数人都已把此案当玩笑看了。但连炒带骗的律师还在混,而中国官方媒体还在认真报导。所以对这场闹剧还得再说几句。或许多几个较真儿的人,就少几个恶棍律师。

先说索赔额。在增加了莫虎、薛伟森和15网友被告之后,索赔额增到21亿美元,21项指控。

时代华纳/特纳:2亿
美国体操协会/TIG 保险公司:2亿
TIG保险公司:4亿
刘国生/谢晓虹:4亿
刘国生/谢晓虹/莫虎:1亿
刘国生/薛伟森:1亿
刘国生/谢晓虹/莫虎/15网友:7亿

这种疯人院病人的索赔额就不去提它了。单说这纸非常“Chinglish”(中式英文)、充斥语法错误的起诉书,不仅层次混乱,文字极端不严谨,而且把他们跟中文媒体说的那些“不着调、不靠谱”的胡言乱语就真的直接搬到状子里去了。起诉书通篇没有任何一项给人感觉有证据,甚至让人从根本上怀疑他们是不是要认真打官司。因为除了明显的荒谬之处,起诉状里还有多处撒谎。而谎言如果拿到法庭上,原告的信誉立刻破产,这官司就别打了。

首先,这个状子明显是用中文写好,找人翻译的,而且译好之后,海明连看一遍的功夫都没下,就送上去了。否则不可能把桑兰的名当作姓,通篇都称“兰女士”,而且还有许多拼写错误(诸如把把最近铺遍媒体的本.拉登拼成Bin La Din等)、语法错误、不通的句子,甚至有因语法错误而导致意思相反的句子。低劣的英文、低下的逻辑能力,粗劣的表达,就是该赢的官司都得被他打输。如果这是那个“明律师”自己写的,或看过英文本的状子,还这么送上去,只能说明他本人的英文很烂,看也看不出个名堂来。让人怀疑,他那个所谓的英文硕士有没有?或者也是巴灵顿的?(该起诉书可在http://www.scribd.com/doc/55481194/11-02870-Amended- Complaint 或caochangqing.com 看到)

概括而言,这个状子想在四个方面打官司:

第一,有人挪垫子,导致桑兰摔瘫(以求大会组织者赔偿);
第二,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歧视(以求保险公司赔偿);
第三,监护人失职、行为不当(以求监护人赔偿);
第四,监护人、被告律师以及评论此案的网友损害了桑兰的形象(所以大家都要赔偿)。

起诉书的矛盾、不实和荒谬之处在上述四个方面都一目了然。

第一部份:挪垫子。起诉书说那个挪垫子的人“故意地、不顾后果地、严重过失地走到了跳马区。”

但桑兰对国内的报纸是这样说的,“在我之前的罗马尼亚运动员可能在试跳时将垫子弄歪了,她的教练出于好心上前调整垫子的位置。”怎么原来说这个外国教练是“ 好心”来“调整垫子”,在起诉书里就变成“故意”了呢?如果就是为了打官司,把明知道不是恶意的举动,指控为故意,也太毒了点吧?

起诉书还说,挪垫子的人“在桑兰按到跳马上、但是落地之前,挪走了她要落上去的垫子。兰女士被分心,摔下去,她的头摔在了地板上。”

但桑兰对国内媒体是这样描述的,其一,她在冲向跳马时,有人去动垫子,而不是她已经在空中做动作时。其二,“我只记得头朝下摔到了垫子上”。说明垫子没有被“撤走”。而且现场照片显示,桑兰也是摔在垫子上,而不是“地板上”。

这里很明显,只有“故意地”“挪走了”垫子,使桑兰落在“地板上”,才能证明是大会组织者的错。所以才能让特纳赔。

起诉状说,“时代华纳和特纳做过没有含糊的承诺,要提供兰女士一生的生活和医疗。” “时代华纳和特纳无视要账的通知,没有支付。”

天哪,赖上人家了。我没学过法律,但常识是,正经法律文件起码要说:“根据我们手里拥有的、某年某月特纳先生签署的合同,由他提供1,2,3……”

可海明们居然认为靠这么空口无凭硬说,就可以赖出一亿美元?还真寄去要账通知单了?一次要多少呢?一生的总金额是多少?应分几次去要账呢?

如果就这么随便说说,唬唬美国人,就能拿到多少亿的赔偿,天呢!如果这么容易就打赢索赔官司,美国的一半职业得是律师,美国的一半公民得正在打官司。

第二部份:保险公司歧视。其荒谬我已在之前的“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和“桑兰的官司为什么打不赢”两篇文章中谈过,不再重复。只是起诉书中谈及桑兰的经济困境时有下列谎言:

起诉书说,“目前桑兰靠每月1600元人民币/约250美元生活。”而且“兰女士在中国挣扎了13年,没有正常的医疗保险,没有一分钱对她的致命的、永久性的伤残的补偿;没有寻求法律公正的自由,也没有资源。”

工资之外补助的600块保姆费哪里去了?桑兰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收入哪里去了?国家体育总局补助的20万和浙江体育局的20万哪里去了?桑兰自己的博客说她09年支付的保姆费每月2500元人民币,后来增加到3500元。哪来的钱支付呢?网上还有这样的信息,说桑兰养三条狗,每月花销约1800元人民币。这消息我没有确认。如果是真的,也不知谁付的钱。

这些资料都是网上随手能查到的。海明为什么不去核对?把谎言写进状子,是故意要羞辱桑兰吗?桑兰的经济条件导致她不能每年来美国复查身体,是非常令人同情的,我很希望她能够通过正常途径,跟国家体委交涉(毕竟她摔在美国,她的保险状况是个特例),或设法找中美两国的民间慈善基金帮助。但靠谎言哭穷,打站不住脚的巨额索赔官司,不是个正路。

第三部份:监护人的问题。起诉书说,“刘国生和谢晓虹是中国体操协会的商务伙伴,和腐败的官员从事有亿万美元的商务交易……”“刘、谢和中国体操协会主席张健合作”、“只遵照使他们成为亿万富翁的的中国老板的指示行事”等等。

我以前还真不知道,这个“明律师”还挺“反共”呢。他主导的起诉状要向法官展示,刘、谢是跟中国政府高官密切合作的、有特权的人物。这个情况即使属实,那么和这个案子的关系在哪里呢?或许要通过美国人对中国政府高官的反感,增加对桑兰的同情?这个状子明显是:左手反美,右手反中。不过,搞不好海明也会上了中国政府的黑名单呢。

起诉书关于性骚扰部份是这样写的:“最近,报纸和其他媒体揭露,桑兰女士被当时60多岁的刘国生和他的二十几岁的继子性骚扰(见附上的媒体报导)。”

报纸揭露?原来这“性骚扰”一事,起诉者(被骚扰者)桑兰本人不知道,是因媒体揭露出来之后,她才知道的,于是以此做证据,还附上了媒体报导来打官司。这可太好玩了。

状子接着说,“虽然这项(性骚扰)已过了五年的诉讼期,但是刘国生和他的继子两人在过去十年中多数时间都不在(美国)国内。我们相信,为了躲避责任,薛伟森放弃了他的美国国籍而成为香港公民。”

原来刘国生和他的继子,在十年前就知道桑兰要控告他们性骚扰了。那桑兰黄健不是在2008来美,住在刘家吗?怎么不告呢?而且刘国生只要一进入美国就可以告他呵。更何况,刘、谢还常回中国,在北京也照样可告他性骚扰呵。

而且,就像(桑兰指控的)CNN前总裁特纳十多年前就知道桑兰要告他,所以“为了躲避桑兰的伤残责任,卖掉了友好运动会公司”一样,薛伟森放弃了美国国籍,也是为了躲避桑兰的性骚扰指控。特纳和薛伟森真是“先知先觉”呵!

桑兰起诉书对莫虎的指控我就不必评论,请读者自己看吧:

“曾给过桑兰法律谘询、被桑兰称为叔叔的莫虎,背叛友情和信任,对桑兰的伤害尤其重,导致她无法弥补的精神压力,需要治疗、药物和医疗照顾。”“莫虎作为桑兰的前法律顾问,对其前客户负有特殊的责任。”

原来谁给桑兰提供过法律谘询,谁就成了对桑兰负有法律责任的律师了。你以后胆敢不帮我,我就把你告上法庭,起码索赔一亿。难怪勇接桑兰案的只有“明律师”一个。不过“明律师”也要小心,下次就该告他了。其实,我看桑兰告海明才是正事儿。

第四部份:网友们大概更有兴趣看看桑兰的状子是怎么告你们的吧:

“ 在桑兰公布她要采取行动追究所有导致她永久性伤残和性骚扰的人之后,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 John Does 1-15 合伙地、有组织地策划了一场网路战争来诋毁桑兰的好名声……” “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鼓励、参与,事实上组织了,上述全部违法活动。”“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15个网路人,故意地,不公正地,一起达成协定、联合行动,密谋策划了”这场网路战争。

这“明律师”整出上述这么个中国大字报式的状子,好像就是故意要激怒法官,以达到无法立案的效果,这样他就可以在闹得臭名昭著之后,给桑兰和大众一个交待:不是我撤案,是法院没接受。至于桑兰一分钱也拿不到,却名誉严重受损的代价,海明才不在乎呢。

这个案件中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国官方媒体,一直以支持此案的调子报导这个事件。难怪海明打出了“桑兰热爱祖国,祖国支持桑兰维权”的旗号。但那些官方媒体大概不知道,这个起诉状,对中国国家体操协会、中国政府和中国官员颇有微词。状子大力渲染刘、谢夫妇的中国官方背景,期待用美国人对中国政府的反感,把桑兰弄成个被中国政府欺压的受害者,以此得个同情票。但美国人难道会因为同情“弱者”,就给“无辜者”定罪吗?更何况,这么荒谬的状子看下来(像法盲的梦呓),同情都会变成厌恶了。

就这次官司,桑兰黄健对网友们很愤怒,但他俩迟早会知道,真正给他们带来伤害的,除了他们自己,就是这个完全不对他们负责任的疯律师。仅仅两个多星期前,国内媒体还大肆报导,“桑兰的律师团多达9人,比辛普森杀妻案还多”。事实上,除了海明这一个恶棍,其他的都在哪儿呢?!谁在欺骗一个残疾人?谁在欺骗整个中文媒体?

我在上篇“桑兰的恶棍律师”一文中说海明是个“滚刀肉”,不知英文怎么译。有读者则来信说,他连这个词的中文意思也不太清楚。那我就再努力解释一下:滚刀肉大概是东北话,意思接近的同义词还有:牛二、泼皮、无赖;或者更形象点,就是那个满身抹上粪便,到你家门口满地打滚的家伙(没跑进你家卧房就该谢天谢地了)。(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20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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