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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喜欢非马“有诗为证”
非马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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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1-19   

喜欢非马“有诗为证”


喜欢非马“有诗为证”

邱丹燕


忍俊不禁。
 
我喜欢非马。

正如非马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比现代更现代,比写实更写实”。如果说注重诗的社会性和现实性的非马属于“写实派”,那么同样注重诗的艺术技巧的非马则属于“现代派”。

但,在我心中,非马是无所谓派别的。他就像一把尖锐的匕首刺入我的心脏,血流满怀,超级痛快!就是一匹马,一个儒雅的骑士,嗒嗒嗒嗒……的进入我的世界。

可是,若说主义,那么,他的主义便是人道主义了。看吧!《黄河》那“挟泥沙而来的/滚滚浊流”“其实源自/亿万个/苦难泛滥的/人类深沉的眼穴”;听吧!《运煤夜车》“彻夜不眠地,咳咳/咳咳/咳咳”却“照例呼不醒,泥醉的黑心”;民族的苦难,同胞的《白色的梦魇>,还有那《电视》上“逐渐暗淡的荧光幕上”“仇恨的火种/骤然引发/熊熊的战火/燃过中东/燃过越南/燃过一张张/焦灼的脸”;“咕咕咕咕”的《和平之鸽》“被战斗机群霸占去了的/蓝天上”;《非洲小孩》“大得出奇的胃”发出了“我们以为无声/其实是超音域的/一个/惨绝人寰的呼叫”……

正如非马在《为谁而写》里所说的:“如果一个诗人不是生活在梦幻里,而是把双脚坚实地插入现实,同群众一起呼吸,深切地感受到时代脉搏的跳动,却又能清醒地保持自我的信念与面目,不随波逐流甚至丧失自我,那么他为自己小我所写的东西里面,一定会有大我的存在,无需特别去强调标榜。”非马便是这样,身在美国,注视著台湾,遥望着中国,环顾著全世界,这是一种多么浩阔博大的民族精神,国际精神!

英国作家福特(Ford Maddox Ford)说过:“伟大的诗歌是它无需注释且毫不费劲地用意象搅动你的感情;你因而成为一个较好的人;你软化了,心肠更加柔和,对同类的困苦及需要也更慷慨同情。”

非马做到了。他从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事物出发,平易近人,用浅白得近乎口语的语言写出,但,“毕竟,再真摯的感情,如果不讲究技巧的追求与创新,而只一味平铺直叙地全盘托出,要想感动一个处在现代如此复杂社会里的心灵,真是谈何容易!”关键是,他能“毫不费劲”地笔锋一转,塑造出一个意象,把诗带入一个新奇神妙的世界,让你感情激荡,拍手叫绝,恍然大悟甚至惊异以至自言自语:“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为什么我们就迟钝无知到视若无睹的境地呢?”

如《山》:“小时候/爬上又滑下的/父亲的背/仍在那里//仰之弥高”
如《春雷》:“半夜里把我叫醒/说/听/我蠢蠢欲动的心”
如《醒》:“醒来匆匆上完厕所/又钻回温暖的被窝//刚才梦到哪里了?”

父亲呀,春雷呀,半夜梦醒上厕所呀……这些不都太稀松平常了吗?“父亲的背”是“仰之弥高”的“山”,谁想到了?“我”还要在“山”上“爬上又滑下”;半夜听响雷,不是害怕,是用来互聊“蠢蠢欲动的心”的,谁想到了?上完厕所钻回被窝,原来是用来讲“醒”与“梦”的,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来着,谁想到了?而“山”“春雷”“醒”这一个个的意象先是让你一惊一赞叹,转而又让你想到什么更多的东西,进而来对诗进行再创造了。非马在《诗人工作坊》里说:“一首成功的诗总带有多层的意义及足够的空间,让读者各凭自己的生活体验,去选择去想象去填补去完成去共享创作的乐趣。诗不是电器使用说明书,我们不能太执著,要求它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首好诗应该能带给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空下以不同的感受。一旦把诗意固定套牢,这首诗便不再继续成长而变成一首僵化的诗。”非马做到了。他塑造的一个个原始意象已拓展成千万读者的千万意象。

更让我佩服的地方是,非马只需用很精简的文字就能塑造出如此深刻的意象。
如《砖》:“叠罗汉/看墙外面/是什么”。十个字,够少的吧,砖一直叠的意象有了,渴求探索的精神出来了,五彩缤纷的墙外世界魑魅魍魉般的向你施了魔法,看你还不意志坚定韧性十足持之以恒地叠下去吗?

当然,“如果九行便能表达诗思,是否要凑成十行?反之,如果非十一行不可,是否要削足去适履?”

如《海上晨景》:“从一动不动的黑眸里曳出/一条耀著阳光的/白线/一只小海鸥/穿梭盘旋/把蓝天与绿海/缀得/天衣无缝”。你不能为了“求短”,便把它减成“海鸥把天海缀得天衣无缝”对吧?总不能那么意境文盲,情调文盲,对吧?所以,“精简”与“短”还是有区别的。所谓“恰到好处”“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并传达人类最深刻的思想与感情”!

非马的帅气之处,不仅文字精简,还在于行文潇洒,如他自己在《漫谈小诗》里说的:“诗的韵律应该是无形的、内在的、随著诗情的发展而起伏游动的。缠足也许还能满足今天某些人的审美需要,我们也无需去干涉或禁止。但毕竟这是个自由开放的时代,千变万化的现代生活内容需要有千变万化的诗形式来配合、来表现。”

人家是“心如平原走马,易放难收”非马是,诗如平原走马,能放能收,全在驾驭呀!如他的《梯田>,要“登/天”是可以的;如他的<看划龙船>,要“一
起一落/一起一落”也未尝不可,体贴得犹如身体,自然得好似心跳呼吸,强
哪!

对于我喜欢的非马,帅气是不够的,前面我说过,他就像是一把匕首,是的,尖锐!

如《一千零一夜》:“听一个故事,杀一个妻/杀一个妻,听一个故事/这样的天方夜谭/幼小的我/竟深信不疑//人,总有长大的时候//诵一段经,杀一批异教徒/杀一批异教徒,诵一段经/这样的天方夜谭/现在的我/才深信不疑//人,总有长大的时候”

这,这,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除了“尖锐”!除了“好棒啊”!我就不再多说了。

我喜欢非马。

非马喜欢诗,诗是他的根本,他的最爱,如他在《有诗为证》里侃道:  “如果有人问我,我生平的‘本行’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诗’!”“啊秋啊休”诗是他“鼻腔里难忍的/痒”“啊秋啊休啊朽”这《喷嚏》都是诗招来的。他说:“我希望,有一天会听到人们在提起非马这个名字的时候,说:‘这个人还可以,有诗为证。’”

那么,如其所愿。我说:我喜欢非马,有诗为证。

当然,我同时希望非马不要老操匕首,犹如乔丹改打高尔夫球,或者,耍耍倚天屠龙,变换文体,写写长篇小说,毕竟诗虽精粹,却是不比《红楼梦》来得恢弘。

哎,但看了非马翻译的《头一级》,恐怕我是说了白说,注定希望落空。

我喜欢非马。

(作者简介: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02级广电本科生)

注:这是本学期“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课程的一篇作业。这学期,关于非马及其诗歌,讲了两个课时,课后有学生告诉我,她很喜欢非马,看得出,她是真心喜欢。她的文章离专业评论还有大的差距,只是感想的即兴表达;可能有些稚嫩,但是很率真。你能从中感受到一种活力,而且知道:在这个非诗的时代里,华文诗歌的力量仍能打动年轻人。——朱立立

非马按:朱立立教授是国内一位有成就的评论家。年前接读她寄来的这篇学生作业,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她在注末所说的:“在这个非诗的时代里,华文诗歌的力量仍能打动年轻人。”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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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ublemake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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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1-19   
我喜欢飞马老师对诗的独特解读

还有对人生的态度
非马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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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5-02   
谢谢TROUBLEMAKER 的阅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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