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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三年后初恋再相拥,叹我已历女人无数。。。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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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02-22   

三年后初恋再相拥,叹我已历女人无数。。。

【按】经六六推荐,我特转贴在[天涯杂谈]上目前较火的一篇小说,该小说目前还正在创作中。小说又名《我这个鸟人!》,《男人的一半是沉沦》。 作者自叙,“《三年后初恋再相拥,叹我已经历女人无数》当初写的时候本来是打算写3000字左右。但下笔后,才觉得要吐露的东西太多,所以加入了许多其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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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之美[暂定名]

作者:东南亚海啸
来源:[天涯杂谈]

隆冬初暮,独上高楼;华灯绽放,车流如梭,夜归客脚步匆匆,寂寞人黯然神伤。低头抚面,手中酒瓶空空荡荡。脚下是繁华似锦的广州夜景,但谁又知道喧嚣背后的落寞与悲伤。匆匆三年而过,回首往事,恍然如梦,梦醒后事如故,人已非。
  
   一 . 离别的站台最伤人  

  三年前,毕业时分,同学少年,激扬酒坛,整天昏昏然不知所谓。毕业前的四级考试前夕,睡我下铺的兄弟对我照顾有加,破天荒请我吃大宴,席间,酒酣耳热之际,我爽快地答应他替考四级。毕业一别,不知何时能见,兄弟有求于我,能不答应吗?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揣着假身份证迈入考场,不到一个小时,在他惊恐地眼神里,我走出考场。事情败露,取消学士学位,记大过一次,“红帽子”被摘——取消党员转正。那一刻的我,似乎有点绝望。穿着大棉袄仍然瑟瑟发抖。不过心里已经打算好:这个消息,年过花甲仍然在田间吆喝的老父亲是不能告诉的,身体多病匍匐着挖红薯的老母亲也是不能告诉的,等待奇迹出现吧,说不定一觉醒来,这是一个噩梦呢。但事实上,噩梦一直都没有醒来,我的意志也越发消沉,酒喝得越来越多。
  
  几月晃过,正是初春,桃花开得正艳。在暮春的暖风里,我见到了她:一袭白色碎花裙,披肩秀发,淡淡的带着少女的芳香,她对我微微一笑,我的骨头顷刻就软了。第一次见面在咖啡厅,记忆已经零碎,但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她坐在我对面,头枕着手臂看着我,纯净的目光,恬淡的笑容,一尘不染,看我唾沫星子乱飞。我讲小时候怎样用泥巴砌小屋,在夏夜如何抓泥鳅,如何用树杈做弹弓,用树根做陀螺。说我如何被人脱掉裤子,然后把裤子绑在母狗身上,让我光着屁股,晃荡着小鸡鸡拼命地追母狗;我神情高昂,四眼放光(戴着眼镜),向她吹嘘我跟老爸俩个轻松地给200斤的猪放血;向她解释如何给鸡拔毛,给猪配种……农村的琐事在她眼力成了好奇的神话。她的小嘴微微撅起,我能看到她红唇上淡淡的纹路,整齐的牙齿,像一颗颗可爱的小贝壳,被嘴唇轻轻的包围。随着她的呼吸,饱满的胸布轻轻起伏。刹那间,我看的呆了。
  
   在臭豆腐飘香的小巷子里,为了迈过积水,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柔软、光滑,小手似乎没有骨头。牵着她的手,胸膛里像有许多水草,在轻柔地招摇。
  
  而第一次拥抱她,则要惊险和血腥许多。那天,和她刚从校门口的小饭馆出来,忽然听见后面声声断喝“砍死你,砍死你”,伴随着凌乱的跑动声。我一惊,回头看,只见两个黑衣男子,一人手持菜刀,一人握二尺长砍刀,追杀一个穿运动服学生模样的青年,青年满脸是血,没命地跑。说时迟,那时快,血人就跑到了我的身后,白晃晃的砍到同时向我飞来,我下意识的把身旁的她拉近。思维停顿两秒,回过神来,那两个持刀的厮已经擦着我的身体掠过,砍刀也没有误伤到我。虽然才几秒钟,背上已有冷汗冒出。忽然感觉怀里软香阵阵,原来慌乱中,我紧紧的搂着她,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前,两个圆圆的肉乎乎的东西,像是一团火,灼烧着我的血管。第一次近距离看砍人,第一次与女孩近距离接触。
  
   那年,我大四,她大一。
  大四的时光是用来消磨的,大一的时光是用来消沉的。不在寂寞里变态,就在消沉中恋爱,我们似乎不是在恋爱,却有着恋爱的心情,有着恋爱的暧昧。我知道,我和这个城市的缘分即尽,而她还要在这个冬天寒冷彻骨,夏天热气逼人的城市里再过三年。时空的错乱,注定爱情的错乱。
  
  毕业的心情是落寞的,毕业时的恋爱是浓烈的。我们并没有划定彼此的界限,像飞蛾一样飞向火焰的中心。我的初吻遗落在校道旁的树林里,三年后的今天,那片小树林还在,但我丢失的吻,却再也找不回来了。初夏的夜晚沉闷得很,嘴唇有点发干,但身体里的液体却汩汩地往外冒,散发着荷尔蒙的气味。那天的路灯稀稀拉拉,树影班驳洒落在路边的石凳上,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团火在燃烧。我们贴得很近,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她的嘴唇微微张开,吐气如兰,那是我至今闻过最心醉的气味。但彼此都不知道如何开始,她脸红到了脖子根,如我家后面盛开的山丹丹花。最终,我的嘴唇重叠了上去,她的唇像是两团棉花糖,温软甜蜜,我的脚下似乎踩了棉花,轻飘飘的。龟裂的大地被春雨尽情的浇灌着。我碰触光滑而坚硬的东西,有如光着脚丫拨弄着五颜六色的贝壳。
  
  我要寻找甘甜的源泉,我要找到芳香的所在,我的意识开始朦胧。“把舌头给我”,我从嗓子里发出声音。她的小舌头听话听话地迎了上来,像温顺的小兔趴在大布垫子上,听由主人慈爱的拨动、翻滚。我的身体慢慢膨胀,血液像锅炉里的热水热气腾腾。双手慢慢往下移,当我碰到两团软软、挺挺的所在之时,她打开了我的手,嘴唇咻的分开。音乐嘎然而止。树影仍然班驳地打在我们脸上。
  
   想不到斯文如我的人,也会使用暴力,并且是打老师,一切皆因为她。此事,说来话长.
  
  大学的学生会是个锻炼人的地方,三教九流,阴阳汇合,高尚有之,丑恶不少。刚入大学的她,不通世事加入了学生会,虽然我打心眼里反对此事,但看她坚决的心情只好作罢,心想让固执简单的她吃点苦也好。主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是一个龌龊的人,满脸坑洼,身材臃肿,头发由于经常不洗油光可鉴。最可恶的是他的好色之品,恶行众人皆知。虽然我多次提醒她,但她一脸天真地说:“老师也会这样么!我相信老师!”我无言,心痛,也很担心。
  
   担心终于变成现实,她告诉我,一段时间来,该老师总是找他谈话,说是要考察新人,充实队伍。考察谈话的时间,由下午3点逐步向晚上7点推移。5月的一天,她告诉我,晚上9点半,要去系办公室谈话。我心里明白,好戏要上演了。
  
  晚上6点,我跟死党铁牛来到校门外“东方餐馆”,叫了3瓶啤酒,点了火爆腰花、湘西土匪鸭,一碟油炸花生米。吃完已是晚上8点半,两个人红光满面,眼角倒吊,步履蹒跚。铁牛1米8的个头,粗壮,手臂的肌肉条相当于我的大腿,但是天性胆小,3瓶啤酒下肚还照样出言谨慎,大着舌头说“今……今晚我主要是……是陪你壮胆,其他的事情你自己做。”我心里想,看来这辈子铁牛注定如此,再给他喝半瓶估计会不省人事。
  
  全副武装,晚上9点45分,我来到系办公室门口,推门竟然是锁上的,贴着门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凭直觉,肯定有事。一时,怒从胆边生,全身力气集中于右脚,奋力踹下去,门轰然洞开,眼前的一幕让我七窍生烟:辅导员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右手撑在桌面,一脸淫笑。瘦弱无助的她,正试图挣扎着站起来。
  
   “*你妈的,住手!”我的声音大的让让自己都吃惊,胸中的怒气似乎要喷薄而出,把牙齿冲掉,变成子弹,射穿那下流的家伙。当时我的形象估计也让对方感到恐怖:头发凌乱,酒气熏人,面目扭曲,最主要的是手里还提着半块砖头。
  
   我接下来的举动似乎有点卤莽,不计后果。拎着砖头就往他冲去,全身的力气由右脚转移到右手,目标只有一个:爆他的头!
  
  事后回想起来,还得感谢体壮如牛却胆小如鼠的铁牛。在千钧一发之际,默不作声的他冲上来,夺走了我的砖头。虽然没有了最锐利致命的武器,但我还是冲那畜生冲过去,一拳砸下。料想不到,来自农村的我,久未劳作,力气小了不少,准头的不太好。拳头最终只落在那厮的肩膀跟脖子的交界处。等我发起第二轮攻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似的跑了,边跑边骂“神经病”,嘴巴还挺硬。
  
  意犹未尽的我拉着mm,红着眼睛离开了战场。暴风雨过后一切如常,几天后铁牛告诉我,办公室的门已经修好。从那以后,那个龌龊的老师考察新人的名单上就再也没有mm,我也没有再见过他。今天的这个时候,其实我已经原谅了他,每个男人骨子里何尝不是好色的呢?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委琐,如果他高大英俊,家财万贯,或许对他的评价就不是龌龊,而是风流倜傥。
  
  毕业的时光一天天的流逝,我也意识到和mm分别的日子也快了。离别的愁绪像潮水般涌上来,又被甜蜜的爱情强压了回去,时间就在这样的矛盾中跳着舞。在mm 身上,我一扫四年的郁闷之气,大男子主义卑劣的雄风逐渐蔓延,mm是独生女,父母是国家干部,自小性格温顺柔弱,没有主见,在何我一起的时候,让我充分享受到决策人的痛快。我似乎变成了他的长城,她曾经说过,如果我没了,她心中的长城也就塌了;我似乎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威武大将军,只是手下的小兵是个柔情似水的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这堵破墙倒了之后,她心中的长城并没有倒塌。女人其实是最坚强的动物,至柔实为至刚。
  
  毕业前,我的利好消息不断,首先得知我顺利被录取为某重点高校的研究生,其次是由于本人开创了全校考研成功之先河,学校破例为我“平反”,处分被取消,学士学位恢复,并顺利转正为正式党员。一系列的好消息连环冲击我的神经,走在校道上,阳光打在脸上,心里温暖无比,路边的古树似乎也要弯下腰来摸摸我的头。美好的心情总是难以忘记,所以至今我仍然无比怀念当初的狂喜,其实考上研仅仅为我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上帝是一个扳道工人,将我的火车引向另一个方向,未来是福是祸,谁又能知道?
  
   离校前半个月,我和mm去爬山。她喜欢绿色,喜欢清新的空气;我喜欢林间飞翔的小鸟,喜欢草丛里啾啾而鸣的虫子;她喜欢坐在草地静静地发呆,我喜欢顺着树干爬上爬下。树林,或许就是为我俩而存在的。
  
  生活的精彩在于你永远不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mm向来耳朵灵,连耗子咬食的声音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她甚至能听出来耗子是几只,是肥是瘦。下山的时候,我们抄近路,走一条比较偏僻的路。山上的植被保护得很好,路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即使埋伏着千军万马可能也难以被发现。她忽然对我说听到旁边有奇怪的声音,像动物在啃东西。我心一凉,糟糕,莫非有大熊出没,但据我了解,如果真有大熊,这屁地方还不得成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派人严密把守,不会至今仍然半死不活,游人稀少吧。心中坦然,拉着mm拨开杂草,往密林深处探望。看到的景象瞬间让我嘴张得老大,半天也没有合上。树林里面,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抱在一起,沉浸在云雨世界,全然不知身外事。我颤着声对mm说:“我们看会吧”,mm的脸早已红得像熟透的苹果,紧咬着嘴巴对我点点头。仰躺的是个男的,大概20多岁光景,腿毛浓密,但头发很短,身上的肌肉线条分明,“靠,身材比我好”,我暗自想,猛吞了一大口口水。女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大部分脸蛋,到最后我都没看到庐山真面目。女的伏在男人的两腿间,正专心致志地上下运动,胸前的小兔子欢快的蹦着。忽然间,女人抬起头,男人的东西便昂扬朝天,骄傲而大气,如同巍峨高山之颠上屹立的宝塔,直冲云霄,威风凛凛。我赶紧去捂mm的眼睛,发现她自己已经捂上了,但手指缝里的眼睛清晰可见。此后,男人翻身上马,女人开始呻吟。此时的我,如芒刺背,再也待不下去了。拉着mm匆匆下山,到了山脚才发现手心里全是汗。回家的路上,彼此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送她到宿舍楼下,默默的离开。我们看到的是别人的精彩,但带给自己的却不是精彩,而是尴尬。三年来,在城市的钢筋水泥路上,再也没看到天人合一的激情方式。不知道mm遇到相同的情景会不会再捂上自己的眼睛,从手指缝里偷看呢?
  
  平心而论,毕业前的我仍然是一个处男。我和mm发乎情,止乎礼,除了亲密的动作之外,再也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在我的心里面,她是一块璞玉,但我不是一个好的工匠,不敢妄自雕琢;她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我则是一只刚出炉的小蜜蜂,不知道从哪采起;甚至,她在我心里圣洁得被浓缩成一个符号,不容亵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总之,我带着破碎的心离开了母校,留下完整的她。
  
   6月底离校,我是最后一个,送走一批批的同学,看泪水飞扬,我眼眶甚至没有湿润,我坚信只是短暂地离别,在未来的某天某个角落故人仍会重逢,感情依旧。但我错了,过去了的人和物终究过去,在也回不到当初。走的那天傍晚,我没有告诉mm,背着行囊,踏出宿舍,回首,背后明灯初现,看着熟悉的一花一草,心忽然抽动的厉害。
  
  走到校门,远远地看到mm的身影,单薄而无助,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她已经打听到我的行程,已经守株待兔一个钟头。轻拉着她的手,mm仰头看我,早已是满脸泪水。她默默将一大袋我爱吃的零食塞进我的背包,轻轻地抽泣。一只调皮的橘子从袋里跑了出来,在水泥地上跳跃,mm连忙跑过去追赶,但总追不上。她终于蹲在地上,捂着脸泣不成声,泪水大滴地落在坚硬的地面。我的心又开始绞痛。
  
  离别的车站最是魂牵梦绕,至今我每看到站台,总会想起mm滴在我心里的那些泪。永远忘不了那天,火车站台上mm撕心裂肺的哭声。在路上她只是低声的哽咽,火车开动,无情地拉开我们的双手,她终于哇地哭了出来。一直跟着火车跑,无助地喊“不要丢下我”,我拼命的挥手,但无济于事,mm终于消失在我的视线,窗外闪过的是低矮的民房,杂乱的电线。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我连忙用手挡住,但发现也是泪流满面,十多年没流的泪水一旦冲破堤岸,果然势不可挡。邻座的大妈戏笑:“又不是生离死别,怎么这么伤心呀,过几天不又可以见面了吗?”。我苦笑,无言,我也不知道此去一别,还能否再见。
   轻轻地我走了,我挥一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
   亲爱的,我走了。不要想我,我会回来的。
   我在心里默念。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三年,我再也没有回去。
[ 此贴被卡拉在09-17-2008 20:0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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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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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02-22   
二. 幽怨风骚的堂嫂 
 
   我一直迷恋自慰,那甚至是我的精神乐园。
  
  男女之事我知道得很早。初二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录象厅看打打杀杀的片子,或者是香港的肥皂剧。有时候晚了,学校大门锁上,干脆就看通宵。到了深夜,高年级的学生就开始叫嚷:“老板,来点刺激的!”,“老板,放个生活片嘛!”。年幼的我,并不知道生活片是何物,也跟着嚷嚷。秃头老板便拿着录象带,神秘兮兮地说“要看的每人再交3块钱,不看的就回去。”交了钱之后,我才觉得后悔,因为看到的东西并不刺激,就两个人没穿衣服的人动来动去的有什么好看,这就是生活片吗?生活似乎不是这样的啊?想着这些问题,我便斜斜地睡着了,中间偶尔被呻吟声吵醒,随后,就是散场,然后回教室睡觉。
  
   在A片重复地刺激下,我对性的意识终于被唤醒,开始胡思乱想。上课的时候看着前面女同学的背影发呆,看着肥硕的英语老师也发呆,“英语老师脱光了,会不会也呻吟呢?”那时候,脑子里总萦绕着这些幼稚的疑问。
  
  高二那年冬天,在灰暗的澡堂里,我终于探索到了自身的秘密。小小的我,蜷着身体,在墙角抖动着,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白色的液体喷薄而出,在空中画出优美的线条。洗完澡,我是蹦回宿舍的。心里暗喜: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来人生还有如此美妙的事情,原来快乐还能达到如此程度。我细细咀嚼着画抛物线时的快感。那晚,偷偷在被窝里又试了一次,然后酣然入梦。第二天一睁开眼睛,继续温习一遍,然后洗刷上课。忽然发现,老师的课上得好精彩,习题其实很简单。从此,我便爱上了自慰。
  
   多年来,我试过很多种自慰的方式,右手,左手,左右开工;甚至借用自然道具为己所用。在一切可能隐蔽的地方,都留下了我的喘息和味道。自慰,让清贫无比的学涯滋润无比。
  
   在离开mm的日子里,我疯狂的自慰,以排遣对她的思念。记得在许多深夜,伴随着喷薄的快感,泪水也无法抑止。
  
  毕业后的暑假,我回到两年不见的家乡。正是傍晚,稻田里的禾苗绿油油地成长着,炊烟袅袅升起,放牛娃吆喝着往家走。山如故,水如故,只是当年的放牛娃已长大成人。无论如何,我与这片贫瘠的土地已经血脉相连,梦里、猛醒都是它的影子。历史的演迁或许就是这样。在这个与现代文明隔绝的地方,淳朴的民风一直没有流失,人类高尚的道德情感没有丢失。什么是文明呢?大都市里,凶杀、掠夺、吸毒、卖淫每天如电影般地上演,冠冕堂皇的背后隐藏着权利勾结、投机倒把、权利寻租、诋毁、攻击,难道这就是文明吗?或许文明的定义应该重新阐释。
  
  方圆十里,我是有知名度的,甚至成了家长给孩子树立的典范、学校教师的教材。并非我有多优秀,而是我见证了一名贫寒的乡村少年经历了彷徨、堕落、奋发图强,从而走出山村的过程。我的表现其实不好,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偷家里的大米,和我的伙伴文聋子一道,在十里之外的商店换成香烟和酒,偶尔也换成糖果之类的东西。文聋子确实是聋了,不过只聋了右耳,所以我经常走在他的左边跟他大声地说话。与他在一起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幻想,我们幻想着如何把咱村建设成“乌托邦”王国,虽然当时并不明白什么是乌托邦。我们幻想着,等我们有了上万块的钱,就把咱村周边垒上丈二高围墙,拉上铁丝网,隔50米一个炮台,哨兵持枪日夜把守,村口置大铁门,狼狗来回巡逻。村里的人大量养猪,养鸡,种玉米,卖钱,有了钱再把围墙加高,村里每人配一台手扶拖拉机,天天吃肉。因为乌托邦王国涉及的细节太过烦琐,我俩往往争得面红耳赤而没有结果。所以,经常逃课。
  
  那年我的数学考了16分,父亲没说什么。他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拉着我,挨家挨户的展示我的成绩单。“大家瞧瞧,我儿子考了16分”。一整天,我耷拉着头,红色的16让我羞愧不已。心里的火种在慢慢地燃烧。第二年,我考上县城的省重点中学,学校在100里开外。我开创了记录,我成了榜样,朴素的榜样。
  
  在初二,高二两年,我同样经历了人生的起落。初二迷上录象、桌球、溜冰,荒废学业。班主任通知我父亲去领人。早自习的时候,父亲来了,花白的头发,褴褛的衣衫,提着蛇皮袋,在教室门口张望。他仍然没说什么,跟我去了班主任家,默默地听,默默地点头,默默地写保证书。送他去车站的路上,父亲从内衣里掏出35 元塞在我手上,说了句:“回去吧,你还小,不怪你!”,然后就走了。35元半年后我没有用,一直藏在我的裤兜里,它似乎成了父亲的眼睛,慈祥而严厉。初三考试,顺利升上本校的高中。高二的时候,虽然古惑仔还没有盛行,但我已经爱上了打打杀杀的感觉,与学校里的问题学生厮混。后来统计,与他们混了5个月,此中,打架5次,勒索10次,打架的时候我负责把风;勒索的时候,由于我个子小,不够杀气,仍然把风,没分到钱。高二下学期,我们一帮子5个人,开除了4 个。在一位“慧眼识珠”的老师力保下,我没被开除。这件事情,父亲至今都不知道。高三的时候,我的成绩逐渐名列三甲,但高考一役,身患肺炎,举步惟艰,最终,只考上了一个三流中的一流学校。父亲朴素的教育方式,屡屡让我悬崖勒马,或许,朴素、简单就是世间最锐利的武器。
  
  回到家,见到父母,欢快地为我张罗晚饭。饭间,和父亲对饮,听母亲絮叨,感觉很幸福。第二天早上,仍然在睡觉,屋外向起爽朗而夸张的笑声,“哟,**回来啦,今天中午去我家吃饭。”、“说定了啊,不要答应别人。”那是堂嫂,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知道,我的饭局之路又要开始了,每当我回家,邻里乡亲都会挨个请我去吃饭,如拒之,他们会一请再请,直到答应为止,每每只好答应,又于心不忍,我似乎成了搜刮乡里鱼肉百姓的人。总之,十分矛盾。父母倒成了我的经纪人,详细地为我安排日程。
  
  堂嫂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故事的精髓就是偷情,关于她偷情的细节在村里已经变成一本经典的故事会。她长着双丹凤眼,皮肤白皙,个头小巧,但一对奶子却丰硕无比,夏天的时候从来不穿内衣,薄薄的衣服下面,两座大山高高耸起,虽然生过一个孩子,但仍然挺拔有力。圆黑的乳头若隐若现。有时候她俯下身,两团白花花的东西便一览无余,甚至,山包上细微的青筋、山顶上细密的小颗粒都可以清晰的看到。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如果能把头枕在双峰之间,美美地睡一觉,那滋味肯定消魂。
  
  最初和堂嫂发生故事的是养羊大户“黑萝卜”,黑萝卜是个光棍,30多岁。没有妻儿,生活倒过得很殷实。这家伙,生性脸皮极厚。他家门口是大池塘,长宽十丈有余,每逢夏日炎热,他便赤条条一丝不挂,纵身入水,畅游个半天,累了,就躺在池塘边晒太阳。他的宝贝就软绵绵斜耷在两腿之间,宝贝长且大,他曾经用手给我比划过,两只手抓住仍然未尽,硕大的头颅完全不受外衣的约束,大剌剌地暴露在外面,发着暗红色的光芒。宝贝根部卷而密的毛发,尴尬地簇拥着一团,众星捧月般衬托着那根怪物。“黑萝卜”的绰号因此而来。每当有年轻的女人经过,黑萝卜便挑衅似的站起身,身上的“萝卜”便来回摇摆,啪啪有声。结婚的妇女大多笑骂几句,或者挑剔地看看,然后说“你个死黑萝卜,蛮大的啊。”,那些没结婚的少女,往往绕道而行。
  
   由于淳朴的价值观念,大家对黑萝卜的行为多为一笑了之,并没有道德上的谴责。而一些丈夫外出打工,或者是年轻的寡妇,却和黑萝卜越发熟悉起来。
  
  堂嫂的绰号叫花妹子,娘家在30里开外,说起嫁给我堂哥,中间还有一段曲折的经历。堂哥性格懦弱,寡言少语,家境也十分潦倒,经常几个月才能吃上一次猪油,娶媳妇成了老大难。1997年,枝头喜鹊叫,走南闯北的牛贩子带回来好消息,说他在30里外的毛冲村给堂哥物色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当天还在对方家里吃了中饭,那女子就是堂嫂花妹子。花妹子已到了待嫁年龄,只是未找到合适的男人。牛贩子本来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花妹子及其父母面前,把堂哥吹嘘得玉树临风、八面玲珑、前途不可估量。对方一听,也就动了心,。堂哥和我们听了自然喜上眉梢,忙着张罗彩礼。按道理,男女在确定关系前应该见个面,但苦于路途遥远,大家闲麻烦,再加上牛贩子如巧簧之舌,不断鼓动。花妹子的父母也欣喜的收下堂哥哥托媒人陆续送过去的聘礼。话说三个月后,花妹子的父母也是明事理之人,托其两个侄子微服私访,扮成两个过路人来我村里讨水喝,暗地里打听堂哥家的情况,也在20米开外偷偷地对我堂哥进行实地考察。最后,摇着头回去了。几天后,传过来话,亲事取消。牛贩子几经疏通,均无功而返。
  
  消息传来,村里顿时掀起轩然大波,这还了得,彩礼都送过去好几次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村中长老群集于堂哥家,义愤填膺者有之,主动请缨者也有之。最后大家得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你不义在先,休怪我不仁在后,过去抄她的家,牛牵走,猪抬走,然后两清。次日,村里15名青壮年在带头大哥的领导下,浩荡向毛冲村进发,带头大哥并非浪得虚名,该人矮矬个头,肥头大耳朵,一身横肉,曾经当过3年兵,号称会气功,可以拿扁担在肚子上随便砍。他的传说故事很多,但我一件也没有亲自见过,但这次抄家我倒是亲身经历了,想起来还心有余悸。那次战役后,带头大哥的威名从此扫地。
  
  那天,月黑风高,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我们一声不吭摸黑前进,一切计划在事前已经安排好了:带头大哥负责一掌击死对方门口的母狗以防聒噪;黑萝卜负责去牛圈牵牛;其他三人捉猪,剩下个人把守四周防范来人。一路上,但见带头大哥一身黑衣,疾步如飞,后面个人早已气喘如牛,但群情甚是激昂。
  
   万万没有料想到,事情正在起变化。风停了,夜色也渐渐明朗起来。
  
  还有大概10里路就到毛冲村,我们穿过一片油菜地,走入山林,山林很密,有10多分钟的路程。稍作停顿,带头大哥用火柴点了一根烟,火光中他神色严峻,煞气逼人。忽然,刹那间四周喊声雷动,树林里黑衣幢幢。几十个人冲了出来,手上都拿着家伙,如猛虎下山,向我们扑来。我在队伍的最尾,看到情况不妙,迅速伏倒在草丛里,事后回想起来,不得不佩服我在紧要关头的发应能力。我清楚的看到,带头大哥一声闷哼最先倒了下去,气功好象并没有发挥作用。一时间,噼里啪啦,我们的队伍毫无招架之力,纷纷倒下。顷刻,黑影们迅速散去,毫无踪影。一会的时间,完全换了个世界,像是做了一场梦。但哀号遍地,我才确信我们的队伍遭到伏击了,可恶的伏击。所幸我并没有受伤,忙着找人,一阵忙乱,清点人数。带头大哥伤得最重,头上的血汩汩地流,浑身是泥,牙齿也在流血。其他个人伤势不一,但以轻伤居多。此后,一伙人轮流抬着160斤重的带头大哥,如丧家之犬般往回赶。带头大哥的血流了一路。
  
   原来是我村长老会议开了以后,风声就走漏出去了。对方的村子比我村大得多,青壮年自然也不少。因而,事先准备好,半路伏击,一招致敌。
  
   我们吃了哑巴亏,但事态的进展却出乎任何人的意料,喜鹊又开始叫了。
  
  伏击事件发生以后,由于对方考虑到是自己先下手,觉得理亏。主动捎话过来寻求和解,双方约定在中间人家会谈。当时我已经读高中了,算是一个文化人,能说点话。人也长得高大,具有一定震慑力,所以也参与了和谈,我们曾经试图叫上身受重创的带头大哥,他的存在,多少会加大对方的愧疚感。但是,带头大哥昔日的锐气已荡然无存,打死了也不愿一同前往,只好作罢。
  
   双方参与和谈的约有20人,两张桌子都没能坐下。毛冲村的几个妇女在忙着杀鸡杀鸭,厨房里也是酒香阵阵、肉气诱人。看来,要么是鸿门宴,要么是好兆头。
  
  双方长老入席,其次是各主谈判手落座,每一个姿势每一个动作必须至善至美,一有不甚,可能会显露了本方的胆怯,增长了对方的锐气,严重地甚至会丢了本方的大村风范。互相敬酒,酒过三巡,开始步入主题,双方的长老头脑都清晰的惊人,论点、论点、论证方法都非常规范而严密,并且不失文采和谦恭之风度。
  
   此后,形势开始转变。双方开始称兄道弟,酒一壶壶的加上,菜一盘盘端上来。两个长老之间已经互称“亲家”了,让我着实吃惊不小。
  
   具体的细节我已忘记,只记得就在那天花妹子正式确定为我的堂嫂。我们离开的时候,毛冲村的人还放了一挂鞭炮。
  
  但殊不知,花妹子进村,又掀起了一阵波澜,花妹子当时虽然是黄花闺女,但眉目间流动的风情,已让村里的男人蠢蠢欲动。洞房之夜,村里好事之青年贴着房门听了一晚。第二天在村里大肆宣扬。根据他们的复述,新娘子先是不肯脱衣服,扭扭捏捏的,折腾了许久,蟋蟋索索之后,终于把衣服脱了。然后堂哥竟然怕丑,害羞着不肯脱下裤子。新娘子这时候却大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命根子,说了一句让旁听者吐血的话“我以为是黄瓜,怎么是根四季豆呀!”。接着是,娇喘吁吁,春意连绵。此情暂且不表。听房者的描述是否真实难以考证。但堂嫂的风骚确是不争的事实。
  
   平时她总爱跟村里的单身汉打情骂俏,有时候说话非常大胆。有一次,黑萝卜涎着脸凑过去,嘻嘻地笑说:“你今年种了黄瓜没?”,堂嫂这时候也不气恼,回了一句:“死萝卜,有种把你的鸡巴掏出来比比,只怕是根蚯蚓子。”黑萝卜顿时无语。
  
  谁也不知道她跟黑萝卜何时搞在一起,或许是某个夏日目睹了黑萝卜的伟岸身躯后,而大动凡心了吧。而窝囊的堂哥最终被她赶到广东打工去了,有一次,堂哥打工回到家,刚进门,便听到里面房间里有节奏的摇床声,夹杂着低低地呻吟,带着啧啧水声。堂哥终究是个男人,气愤地把茶杯摔得粉碎,但里间的女人竟然一点都不怵,坦然地说:“你回来啦,锅里还有饭,你自己热了吃!”
  
   我想象不到可怜的堂哥是如何忍受如此耻辱的,对于一个男人,能否得到女人的身体并非关键,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女人能否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在性上没有尊严的男人,已经被抽掉了脊椎骨,再也站不直了。堂哥婚后明显的憔悴,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
  
  暑假回到家的第二天,中午饭在堂嫂家吃。让我想不到的是,堂嫂的房屋破旧不堪,但房间里却布置得干净清爽,餐桌擦得油光发亮,柴房里的干柴码得整整齐齐。我去的时候,她正在灶台边烧火做饭,鼻子上挂着细密的汗珠,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晕。听到响动,她抬起头,轻柔地说:“来了啊,在屋里坐吧,这里灰多!”想不到堂嫂对我说话时竟然带着些许腼腆。我乖乖地坐在外边等她,一会,三个小菜便上桌了,一碟小炒羊肉,一碗炖鸡,还有青椒肉丝,加一壶米酒。嫂子还挺细心的,知道我爱喝酒,菜也合我的口味。
  
  吃饭的时候,她不断地给我夹菜倒酒,动作轻柔得像我的姐姐,她温柔的目光让我不舍对视,怕看多了就会喜欢上。我们悠闲地拉着家常,她听我讲大学里的故事和对未来的规划,我听她讲发生在家乡的事情。夹菜的时候我忽然注意到她的手指,并不像普通农妇般粗糙难看。她的手指细长,富有光泽,淡红的指甲散发着少女的光芒。我心里忽然涌起邪恶的想法:黑萝卜粗大的东西在她细腻光滑的手掌间,随着手指的搓揉慢慢涨大跳动,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光景。吃饭的时候这个念头像魔咒般挥之不去。“弟,你觉得我下贱吗?”她幽幽地问。面对这个问题,我措手不及,就像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提问一样的难堪。“为什么这么问呢,我不觉得啊!” 半天,我挤出这句话。我分明看到堂嫂的眼里有亮晶晶的东西一闪而过。“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就好了。”堂嫂说了这句话后就再也没有继续。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理解她的话。现在,经历了各种荒诞不经的灵与肉的冲击后,我似乎懂了。一个女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当这种权利得不到正常地满足,必定会通过其他非道德的渠道予以发泄。堂嫂跟堂哥的结合对吗,跟黑萝卜的偷欢有错吗?世俗的道德就是至上真理吗?真的好难回答。或许,女人就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方程式,将来也是一样。
  
   从她家回来的路上,我忽然好想我的mm。我拔腿就跑,像只疯狗一样,看不见周围的任何事物。我要给mm写信。
  
  当时我村甚至周围的村庄都没有电话,电线也是1992年才很不情愿地爬进村,所以一直至今,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电视。每当mm跟我探讨电视剧的时候,我显得十分弱智。我有千言万语要跟mm说,我要把心掏出来寄给她。信写了十页,期间好几次几乎落泪而不得不停笔,我一遍又一遍地念着mm的名字,在信封上郑重地写上地址,心里盘算,大概十天后就可以收到信了吧。空间真是一个残酷的概念,可能有四维空间,但人目前还到达不到,但对我来说,即使在三维空间里,也有许多不能到达的地方。十天后,或许又是另外一番心情了,信也就失去了当初的意义。
  
  我一直在磨桃核,我要给她做一个漂亮的桃核吊坠。我没有钱,买不起绚丽的钻石,不敢奢望耀眼的白金,但满屋子的桃核随处可见。于是,我选择了桃核。要挑一个合适的桃核并非易事,有些显得笨重,有些过于纤细,挑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深褐色的,周边的纹理规则乖巧,形状呈标准的椭圆形,像mm的眼睛。我蹲在家门口的石板上,使劲地磨,母亲给我搬来小板凳,并放了一盆水在旁边给我洗手,他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但他们坚信,儿子正在做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一天后,周边的纹路被我磨掉,桃核光滑得像一颗灰色的钻石,这样的钻石,总有一天会温顺的挂在mm的脖子上,如同我的双唇,轻轻地吻着她的胸脯。铁丝被烧得通红,然后小心地穿过桃核的顶端,再系上红丝线,大功告成。那年的暑假,它便一直挂在我的脖子上,陪我睡觉,和我一起发呆,回忆跟mm在一起的点滴心情。我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而激动,我相信,已经找到了最贴切mm的吊坠,我坚信,把钻石跟桃核与钻石摆在一起,她一定会选后者。
  
   但是,桃核并没有完成它的使命;现在,它仍然躺在我的书架上,如同主人一样寂寞。
  
  信寄出的几天后,我收到了mm的信,她并没有收到我的信。紫色的信纸,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她疯狂地喜欢紫色,她的床单、床帘都是紫色的,内衣也是紫色。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喜欢琼瑶的一帘幽梦,她也有自己的一帘幽梦,而梦的颜色就是紫色。为了讨她开心,我曾经试过穿着紫色的衬衫在她面前招摇,但结果她笑得直不起腰。笑完后说我只适合白色,只有白色才是她心目中最安全的颜色,白色也是紫色的原色。现在我衣柜里的衬衫全是白色,但实际上我最喜欢的是黑色。mm的信里夹着一片玫瑰叶子,信纸被透湿,上面印出美丽的玫瑰形状。在mm的手里这片玫瑰是鲜嫩的,但我所见的分明是一朵枯萎的玫瑰。
  
  她在信里说我很残忍,把她抛弃在无人的角落,让她找不到生命的支点。我觉得自己确实很残忍,对着镜子,里面的人面目十分可憎。我开始不明白感情是什么东西,感情的目的是什么,感情是为了结婚生子吗。现在我明白了,感情就像是女儿红,在坛子里珍藏得越久就越香,一旦揭开瓶盖,在空气无情地嘲笑中,味道会逐渐变淡。很多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喜欢揭开瓶盖探个究竟,懵懂中一饮而尽,咋巴嘴之后味蕾便没了感觉。在坛子里的是女儿红,倒出来之后便成了黄酒。婚姻就是一杯黄酒。
  
  第二天天麻麻亮我就起床,翻过n座山,在镇上的邮电局给她家打了电话。电话那头,是她妈妈慈祥而威严的声音,她并不在家,几天后才回来。回去的路上,感觉腿被灌了铅块,身体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掏空了。太阳斜斜地照在身上,身上的毛孔在释放着它们的眼泪。半路上,山林里,我对着太阳自慰,喷薄而出的抛物线,在空中划出彩虹的颜色。
[ ������卡拉��2005-03-26 21:24���±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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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5-02-22   
三. 踏上广州的土地 
 
  研究生入学的前几天,我家举行了盛大的庆典活动。高朋满座,鞭炮声声,觥筹交错,喜气洋洋。席间,我来回地敬酒,重复着同样的谦恭和感谢之辞。我像是一个崇高的傀儡,行走在无谓的荣耀旁边。考上研究生在乡亲的眼里等同于高中举人,他们已经把现代社会的改变抽象为简单的符号。认为从此我会飞黄腾达,将会拥有数之不尽的银两,拥有天下的美女,祖坟将世代冒烟。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在现代社会的机器链条中,我甚至称不上是一颗合格的螺丝钉,在权力与金钱的搏弈里,我一文不值。
  
  曲终人散,归期已至。我又踏上人生新的征程,还是那些山,那些路,我的扁担两头多了厚重的行囊。年迈的双亲送我到村口,我很想跪在他们面前,但膝盖终究没有弯曲。回首,父母的身影似乎被凝固成两棵不老的青松,它们永恒的互相守望,而儿子如同手里的风筝,总会挣脱绳索的羁绊,去亲吻无垠的天空,坠落消失。
  
   广州,梦里的广州,我将扑向你的怀抱,是福是祸,决不后悔!
  
   “广州火车站”,几个红色的大字让我确信已经踩上广州的土地,以后的故事将会在这片土地上演出。“保卫祖国,统一中华”几个字,我看了想笑,祖国的概念是明确的,但中华的意义我们的国人显得不够大度,但转而似乎有点感动。
  
  厚重的行囊,匆匆的脚步,纷乱的人群,可疑的目光,喧嚣的吆喝……广场上仍然弥漫着车厢里的尿臊味。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面孔,但这张面孔显得丑陋,看来要整容。一个警察用脚踹倒一个形容委琐的年轻人,然后解脱年轻人的皮带,反绑着他的双手,把他扔在岗亭的角落里,年轻人的大半个屁股露在众人的眼光里,胖嘟嘟的两个大脸蛋可惜没有眼睛。据说委琐的年轻人是个小偷,但身上并没有搜出赃物。我下意识地摁了摁腰部,那里有我的肾脏——俗称是男人幸福的源泉,当然,那里还藏着一千元。又一个警察从身旁走过,据目测,这位大哥至少有200斤,脖子上的肉挤着大脑瓜子,我暗然失笑。或许他会气功,受村里那位带头大哥的影响,我一看到胖子变联想到气功。心里也多了份安全感。好可爱的警察。
  
  离报名还有一天,于是在广场买了一张200卡,拨给在广州打工的儿时伙伴。拨号,对方无人接听。挂上,电话竟然旋风般地响了起来。“刚才谁打我电话?” “红砣,是我啊,我是……”我报了自己的小名。“哦,哦,他刚出门了,我是他的同事,知道你今天要来,你坐***路车到康乐村下车吧,我去接你。”康乐村,小康人家过着快乐的生活,多好的名字呀。直奔公车站,上车,投币,入座。看着一车人漠然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个城市好可疑。一种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赶紧下车,至今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我下的车。当时,下了车之后,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再次打刚才的电话,通了,终于明白是骗局,哎!多好的康乐村就被这些畜生给糟蹋了。上天保佑,感谢神灵。那次以后,我一直气愤难消,为了戏弄骗子,多次装扮成刚下车的模样,在广场的电话亭拨电话,然后放下,如此反复,但旋风般的电话铃声再也没有响起。
  
  第二天,报名入学。行走在校园里,塌实而沉静。校园里的女生形形色色,目不暇接,其中不乏穿着暴露者,似乎是许多呼之欲出的肉粽,在眼前来回晃动。低着头上楼,隐约见前面有四条白花花的大腿,抬头望,果不其然,两个女生穿着极短的牛仔裤,这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短的裤子,其实,那更适合做内裤。再细看,屁股的位置竟然剪出许多细碎的小洞,明显是人工所为,短裤的里面似乎都没有穿内裤。随着她们步伐的移动,屁股上细嫩的皮肤不断挑拨着我的神经。两对玉腿根部也是细腻无比,看来没点身体资本还是不敢露的。幸好,在三楼的时候她们就转身与我分道扬镳。我不敢保证再过几秒钟,我是否会变成一只野兽,疯狂地扑上去,用凌厉的牙齿撕碎仅有的几根布条。
  
   当晚,正式扎根,心情寂寥难奈。爬上楼顶,极目远眺,夜色中的广州城像张开的血盆大口,顿时感觉害怕,转身快步下楼,眼前不自觉地浮现出mm的影子。
  
   算了一下,跟她分别有两个多月。世上两月,我心千年,她成了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只留下淡淡的影子。我们的感情像桃核一般,渐渐地失去了轮廓,只剩下模糊的外壳。
  
  我给mm打电话,故意逗她:“你还记得我吗?”这是玩笑话,但也是我潜意识里真实的感受。电话那头是她的沉默。事后才知道,我的这句戏言伤透了她的心,她苦苦等待的,不是这句话。我一直想说的也不是这句话。世界上的事情大多如此,不想知道的偏偏凑过来,想知道的却讳莫如深。
  
   我说,我很想你!我也很想你,她说。我满足地睡去,醒来的时候太阳高照,像慈祥的老人,乐呵呵地对我微笑。穿衣服的时候,忽然经意识到,我的mm被时间弄丢了。
  
  几天来,我一直在构思一个大的计划,我要给mm买上999朵玫瑰,然后鬼魅般地出现在她面前。我仿佛已经看到她当时幸福的表情,她一定会扑进我的怀里,用头摩挲我宽厚的胸脯,然后我们激情地拥吻,不管白天黑夜。计划构思得差不多了,我才想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交了住宿费之后,所剩无几。但999朵玫瑰,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钱,可恨的钱,我疯狂地爱着你,需要你,你却不爱我,你爱的是并不需要你的人。999让我的思维陷入了死胡同,其实,999朵跟 1朵除了数量上的不同,又有什么区别。但当时的我根本没有考虑那么多。我很固执,这是我的缺点。
  
  接下来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如何凑够这笔数目。行走在广州街头,“招聘男女公关,月入2万”的小广告曾经让我眼前一亮,一个月,就够我完成计划了。公关公关,不就是开诚布公地关门做爱嘛,做爱正是我最渴望的事。我用手拧了拧自己的屁股,感觉肌肉饱满有力,似乎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暗自记下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在地下通道,我看到一个魁梧帅气的男子弹着吉他卖力地唱;在街边,我看到一个年轻人跪在地上,不断磕头乞讨;在菜市场,我看到孔武有力的屠夫挥舞着双臂奋力砍排骨;公路上,我看到送水工淌着汗水艰难地挪动。此刻,我明白,恐怕这月薪2万的公关并不是那么好做,在市场供求规律下,这样的机会也轮不到我。
  
  活着很累,但必须有尊严,我一直这么认为。但尊严好比女人戴着的卫生巾,不可或缺,但也不可示人。当你把尊严口口声声挂在嘴上,其实已经丢掉了尊严,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心情郁闷地我,只好泡在网吧,我把QQ的名字换成“我需要钱”,在一个叫做“广州酒吧”的聊天室里发泄情绪,我跟每一个网友都发着同样一条信息“我的心事,999朵玫瑰明白;我需要钱,你能明白吗?”几分钟后,屏幕上显示的都是“切”,“芳村跑出来的?”(注:芳村区有家精神病院)“晕死”之类的语句。只有一个网友“黑色的女人”给我回了一句“我明白”。我在心里想你明白个鸟,但是键盘上打出来的却是“呵呵,我只是开玩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跟黑色女人聊了很多,最后,不晓得是谁起的话题,我们聊到了性。我说我还是可耻的处男,我精力旺盛,我每天自慰;她说她和老公没有激情,老公是跨国公司的经理常年出差,她说她很想找个人一起喝酒,问我愿不愿意。我身体的某个部分开始变化,某样东西似乎要冲破不堪一击的藩篱,一跃而出。我不假思索答应了她。她问我在哪里,我告诉她在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旁边。“15分钟后,你站在麦当劳门口好吗?”然后她就下线了。15分钟后,我真地站在了麦当劳门口,里面灯火通明,一对靠窗的情侣在互喂着鼠条,吃的津津有味。可能他们的手长得太长太长了吧,以至于喂不到自己嘴巴里,不得不互相服务了。街道上流光溢彩,车流不息,我的身影被街灯照耀得光怪陆离,我不明白我站在这里等待什么?但我明白,在街道的某个角度,肯定有双眼睛在远远地注视着我。
  
  不久,我便见到了“黑色的女人”,其实她不黑,相反皮肤很白嫩,一看就知道常年受着各种化妆品的滋养。“很高兴认识你”,她对我嫣然一笑,我痴呆般地点着头。她告诉我,其实她提前5分钟就到了,只是在车里观察了我许久,觉得挺不错才出来打招呼。我想起家乡集市上待售的牲口,一字排开,买主一只只扳开它们嘴巴,观察里面的牙齿。
  
   “跟我上车吧”,她用手轻轻拨了我一下背,嘴里的气息轻柔地扑在我的脸上,有点像mm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牵引着我的双脚不自觉地往前迈。走在她的身后,我仔细地打量她:1米6左右的个头,头发并不长,乖巧地收在耳后,黑色的真丝T恤包裹着小巧的身躯,紧身牛仔裤把双腿衬托得修长,两瓣圆圆的屁股撅着小嘴对我撒娇。老实说,她并不漂亮,但很诱人。
  
  她的车和人一样,很乖巧地停在树荫下,车内散发着女人特有的芳香,挂在车前的小铃铛丁冬作响。很奇怪,我俩并没有陌生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她年龄比我大,让我少去了许多拘谨;又或者,是因为我们之间具有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寂寞。寂寞让爱人越来越远,却让陌生人越来越近。
  
  我坐在她的旁边,她在左边伸过手来,帮我关好车门,又帮我系上安全带,手指头不经意间轻拂我的胸膛、小腹,像春风吹皱了一池静水,我浑身软绵绵起来。她抬起头,对我微笑,眼睛眯起来,细细小小的,他的眼神从我的脸开始往下移动,定格在我的腰上,忽然用手戳了一下我的腰,恶作剧般的说:“小鬼,身材蛮好的嘛,整天想着做坏事!”我的双手下意识地去挡,脸噌地红了。“嘻嘻,还害羞呢!”,她干脆趴在了我的双腿上,像一团棉花软软地覆盖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双手听话地搭在她的背上,如同捧着一件珍贵的瓷器,一动不动。
  
  当晚,并没有去她家。在这样甜腻的夜晚,那个小窝只属于他和老公,陌生人的贸然进入,是一种亵渎。车子悄然地爬上了白云山,车行缓慢。车内弥漫着特殊的温情,车外,茂林修竹,流水淙淙,峰回路转,景色一道道呈现在眼前。树林草丛间的野虫在歌唱着,我身上的细胞却懒洋洋地想睡觉。在天南第一峰处,我们下车,四周很安静,那个位置刚好可以看到广州最繁华的街景,万家灯火如同天上的星星,安静宁谧,又像在黑暗里闪动的眼睛,传递着无限风情。蓦然间,感觉一切都离我远去,我像是在天堂里俯视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此刻,这个城市的点点滴滴都和我无关。就在这种心境下,我听了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很长,她讲得很投入,一包纸巾全用光了。她28岁了,16岁就从湖南来到广州,12年间,前面6年,她活在地狱里,仰望天堂;后6年,她梦醒是天堂,梦里是地狱。16岁,她来到了广州,在一间发廊安了家,那时侯的她想出不了三年,就会带着一身的手艺回老家,开一间美发厅,将大城市的美丽带回故乡。当然,三年后,她得到的是浑身的伤痕。
  
  她居身的发廊共有两层,10来个小姑娘,却不见有多少理发的工具。后来才知道,生意兴隆的不是理发,客人喜欢躺在二楼享受服务。在广州举目无亲的她,幼小,无助,惊恐。其他的姑娘轮番地来劝她,用自身的经历来安慰她:又不是跟客人做什么,只需要用手就可以了。于是,16岁的她屈服了。身体甚至还没有完全发育好的他,第一次见到了男人可怕的东西,这对她幼稚的心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她永远记得第一个客人,一位30多岁的男子,她颤抖着褪去男人的内裤,粗大的阳具赫然入目,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人身上竟能长出如此巨大的东西,模样也甚为怪异可怖,像吐着舌头的毒蛇,轻轻碰触,立即会哧地咬人。
  她闭着眼睛,哆嗦着抓着那个坚硬滚烫的东西,按照姐妹们说的那样,上下套弄。她开始听到男人粗重的呻吟,感觉一阵眩晕,腿肚子一直抖着。朦胧中,听到一声长叹,看到一条白练在男人小腹间升起,因为没有经验,手上粘满了腻腻的东西,甚至脸颊也未能幸免。屋子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第一次之后,她开始适应。一个月后,她便彻底地接受了男人的东西。这样的生活,她辗转过了3年,她对我说,她见过的那东西不计其数,下至毛头小孩,上至白发老者,千奇百怪,充辱不惊。见惯了许多变态的男人,曾经有一个男人经常来找她,他的要求很怪,就是要用穿着尖头皮鞋的脚使劲踢小蛋蛋,痛感在他那里变成了快感;也有花甲之委琐老人,下面胡子都白了,疲软得如同小孩子手里的橡皮泥,可以随便捏成各种古怪的形状,我想,看着一个长者在自己的手下呻吟,那肯定是一件非常违背良心的事情。对于她来说,阳具却等同于柜元机,随着机器快乐地抖动就会吐出花花绿绿的钞票来。
  
   3年后,她的双手便彻底解放了,因为双手赚钱的速度显得太慢,于是开始用整个身体来赚钱。19岁,她死守的贞节轰然坍塌。在男人身下,她的身体发育得极快,出落地阿娜多姿。这个时候的她,如同春天后的泉水,汩汩地冒着清流,赚钱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22岁的时候,她彻底地穿上了衣服。由于手里有一定的积蓄,她得以参加了会计考证班的学习,屡败屡战,终于拿到了初级会计证,然后进入了一家小企业,从仓管做起,然后做文员。穿着工作服,她开始感觉自己活在人间,工作也特别地卖力,业绩不断增长。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之间富贵贫贱的区别,仅仅是生活平台的不同,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嘲笑一个搬运工或者妓女,如果把养尊处优的你放在那样的环境下,你可能连做一个妓女都不够格。
  
  几年后,她跳槽到另外一个大公司,因工作上的机缘,认识了现在的先生。此后的故事,平淡无奇,跟千万对情侣一样,拍拖,结婚,过着殷实的生活。至今为止,老公并不知道她以前的故事。但是,我并不认为她欺骗了老公。她的老公幸福而无知地活着。有些人自以为自己很精明,什么都明白,但恰恰是,你被整个世界欺骗了。
  
   她的故事讲完了。夜风吹起来,感觉浑身透凉。我伸手搂住她,在心里感动她和我分享她最私密的故事。她的双手缠在我的腰上,像大病初愈的人,虚弱无力。
  
  我把她抱回车里,她趴在我的腿上,像熟睡了一般。我把外面的牛仔衬衣脱下来,盖在她有点发冷的背上,靠着椅背,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感觉很奇妙,才短短的几个钟头,我却深入地走进了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她的故事不美丽,但十分动人,我很愿意听。过了一会,她便醒过来了,用手梳理着被夜风吹乱的头发,她身体没有挪动,仍然趴在我腿上。头发梳理好了,她的手却没有放回原处,而是覆盖在了我的裤裆上,细长的手指开始轻柔地移动。
  
  我以为她是无意碰触到那个地方,或许感觉到我身体的不妥就会知趣地把手移开。我把身子往后挪了挪,试图离她的手远一点,但是她的小手如影随形,反而贴得更紧了,手指摸索着去找裤子的拉链。我嘴巴发干,沙着嗓子傻不拉唧地问:“你要做什么!”,她终于抬起头,扑哧一声笑了,眼角仍有隐约的泪痕。“傻瓜,这么紧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她的手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没有再去拉裤链,还是把我的皮带解开,把牛仔裤拉到膝盖处,黑色的三角裤便露了出来,“我喜欢黑色”,她梦呓般地说,轻轻咽着口水。嗓子里痒得很,像许多虫子在爬,我的手无措的摊开在椅背上,使得整个人呈一个扭曲的“大”字。晚风透过窗户吹在我的大腿上,才发现我最后的屏障已经被她剥离。她第一次见男人时紧张地发抖,但历经世事之后,开始带着鉴赏的眼睛去观察男人,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我这个男人,却在她鉴赏的目光里瑟瑟发抖。她细细地把玩着我,似乎有点爱不释手,眼睛里没有任何淫秽的色彩。“修长,挺拔,干净,跟你的人一样!”她下着评语,手温柔地活动起来。我身体深处的火山开始冒着热气,不由自主地哼出声。我看着她的手如同蝴蝶在花丛中上下翻飞,飞累了,就慢下来在花茎之间缓缓滑动,又忽然跃起,飞快得舞动起来。我身体内的火焰烧得越来越旺,闭上双眼,似乎和mm共撑一叶轻舟,在碧波无限的湖面悠闲地荡漾,又像是踩着滑板,在浪花间欢腾穿越。小腹一阵怪异的抽动,火山终于爆发,岩浆喷涌而出,连绵不绝。我的屁股不断的挤压,要把身体的激情耗尽。一声叹息,我疲惫地靠在椅子上,她拿着一大团湿湿的纸巾调皮的逗我:“好多啊,力量又大,打在我手上都有点疼。”
  
   长久以来支撑着我的东西忽然垮掉,我抱着她,暴风疾雨般的亲吻。我心里想的却是我的mm,所以一直没有睁开眼睛,我怕睁开眼,看到的并不是mm;那一刻,我甚至悲观的想到,我此生真的与mm无缘了。因为,mm冰清,我却沉沦。
  
  她嘴里吐出来的气越来越热,低低地呻吟。我开始解她的裤子,手却抖得厉害,解了半天也没成功,忽然感觉很沮丧,内心深处的落寞像潮水般的涌来,熊熊燃烧的火焰被彻底的浇灭了。她拨开我的手,阻止了我的进一步行动。整理好衣服,她盯着我说:“小弟,我知道你心里想着别人,我不想玷污她。”看我失落的样子,她又转换了语气,很淫荡地抓了我下面一把,打着圆场“我都湿了。好想跟处男做呀。”
  
   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说话,相拥着沉沉睡去。天亮,朝霞满天,我们下山。从倒后镜里,我看到自己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下山后,留下她的电话号码,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路的尽头,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环卫工人挥着扫把,败叶飘舞,心绪随着树叶起起落落。
  
   兜里还有100元,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坐上公交车,半路给一个孕妇让座,听着她对我说谢谢,感觉自己还比较高尚。


四 关于贫穷的记忆
  
  口袋里的钱一天天见少,我的心情也一天天的郁闷。回想起来,这么多年我心情的好坏总与钱紧密相关,身无分文的时候都不敢抬头见人,生怕别人看出我钱袋里的 “小”来;身上揣个百来十块时,总感觉自己是只骄傲的公鸡,神采奕奕。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口饭吃就成。我成长的历程其实就是一个与贫穷抗争的过程,贫穷在我心里留下了一道道的疤痕,深得用硫酸也冲洗不掉。现在,每当夜深人静,回想起以前的困苦,总不自觉地会心微笑,因为,相比过去,我现在很幸福。
  
  仍然记得自己与贫穷抗争的点点滴滴。中学时代,冬天不管有多寒冷,我总是穿一双破旧的解放鞋,在冰天雪地里,鞋内积水重重,脚板跟大脑一样都停止了思维。每当看着别人穿着黑色的棉鞋,鞋底上还钉着厚厚的橡胶,在校园里自信地踱步,全身就更不受控制地缩成一团。我清楚地记得初三那年的那件事情,我已经三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饿了就用自己的饭盆去食堂的锅炉房里接热水喝。当时想,课本上描述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也就这么饿吧,怎么解放都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还这么饿。上课的时候,我就一遍遍地幻想食堂里泛着油光的青菜、发黄的米饭、清澈见底的汤水,肚子里咕咕做响。奇怪得很,没吃什么东西,屁却很多,在最讨厌的物理课上,看着物理老师惊愕而无奈的表情,屁恶作剧般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屁声所产生的震动力远远大于他的讲课声,终于,忍无可忍的他把我赶出了教室,我哭丧着脸喝着凉风,继续放屁。
  
  饥饿终于促使着我采取行动了,晚上宿舍熄灯以后,我借口上厕所,溜出宿舍。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闪电般往教室奔去。我知道,晚上的教学楼只锁大门,教室是不锁门的。而许多同学的餐票都放在文具盒里。三天没吃饭的我,这时却异常勇猛,哧溜翻过铁门,晃进教室,摸索着打开第一个抽屉。在黑暗中,我跳见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感觉血直往头涌。第一个抽屉里连文具盒都没有,很失望;继续颤抖着打开第二个抽屉,有了,揭开里面的文具盒,指头触摸到餐票状的东西,捏在手心。然后再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勇气了。于是快速离开。跳出铁门,没走几步,便听到不远处有人的脚步声。不容多想,我迅速卧倒在满是泥泞的灌木丛里,一动不动。脚步声远去,紧张才有所放松,发现满脸的水珠滴滴哒哒往下掉。挣扎着爬起来,逃命似地往宿舍逃窜,鞋子里的泥水发出支支嘎嘎的声音。
  
  在厕所昏暗的灯光下,自己已经浑身湿透,分不出是汗水还是雨水。攥的死死的手心哆嗦着打开,发现是5张4两的饭票,两斤米!心脏如兔子般跳动着,紧张害怕混合着些许的欣慰。出厕所门的时候,不小心踩着一大砣屎,黄黄的秽物甚至溅到裤管上,老是有半夜起床的懒鬼直接在厕所门口大便。在厕所外的草地上使劲的擦了半天,才感觉脚底清爽,于是低头跑回宿舍,大家都入睡了,谁也不知道就在几分钟前,我做了生命史上的一件大事。当晚,那5张饭票一直攥在手心不敢松开,本来是偷来的可耻的东西,瞬间变成了自己的血汗,似乎也是我付出艰辛的努力得来的。现在想来,做小偷是好可耻的事情,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幸亏只是饿极下产生的疯狂行为,并没有成为一种可怕的习惯,我并没有成为职业小偷的心理素质和潜力。
  
  第二天,被偷的同学没有声张。我偷偷地观察到,她打开文具盒的时候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变化,可能早就忘记了曾经放过餐票这回事。早餐的时候,我第一个冲出教室,往食堂方向一路狂奔,终究多日不食而体力不支,一只鞋子被甩出老远,光着脚丫匆匆套上鞋,发现有好几个人远远地超过我了。我打了八两米饭,然后用其中的两张饭票折算成菜票,买了一份小菜。刚吃了几口,忽然剧烈地打起饱嗝来,吃一口便饱嗝几声,听着牙齿畅快的歌唱声,听着嚼烂的饭菜在食道里发出惬意的滑动声,浑身的细胞开始复苏。吃到快完,意犹未尽,于是又跑回窗口,用掉了剩下的最后一张饭票。
  
  关于贫穷的细节太多太多,只是这一次的经历最为惨痛。当然,考上大学以后,我仍然没有摆脱贫困,相比少年时期,大学期间的贫穷对人的影响要深刻许多。衣食足而知礼节,仓禀足而知荣辱,这个时期,虽然衣食不足仓禀空荡,但可怜的礼节和荣辱是决不可少的,在这样的极端之间,对人性的摧残可想而知。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我为摆脱贫困的局面做了不少努力,在努力的过程中,技术含量也高了好几个层次。
  
  最惊心动魄的举动发生在1999年。毋庸置疑,四级考试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考试,无数的学子荒废了本身的专业,潜心英语学习,大多数的本科教育其实可以称为英语教育,语言本身是一种工具,但这种工具却被异化为学生的枷锁,无情地奴役着学子的智力。从这个怪圈里,我看到了无限商机。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放松了监考的力度,这为我实现商机提供了最为关键的前提条件。
  
  四级考试前一个月,我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在省城的重点院校物色英语高手,最终确定了两个人选,一男一女。在对方学校的饭馆里,我跟他们进行了郑重而秘密的会谈。两位同学都很腼腆,怯生生的的样子,这更坚定了我选择他们的决心,因为越是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人,做起大事来,更为沉稳勇猛。经过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蛊惑,以及每人一千元的激励,他们答应了我的要求。会谈气氛友好而热烈,我们三个因为情绪高昂,脸庞红得泛着油光。最后,就相关的事宜我再做了仔细吩咐。
  
  考前半月,在地下办证市场为他俩办了假身份证,他们分别替两位同学考试。被替考的两位同学素来成绩极差,本来也没有想考的打算,在每人500元的诱惑下,爽快地让出了考试权。考前一个星期,我开始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我将出售四级答案的消息,这个消息在绝望的人群里像星星之火一样的传散开来,由于事关个人之直接利益,每个消息传递者都保持着极大的私密性,并且自发的防范了各种泄密之可能。考前四天,我从通讯市场租来40台传呼机,上了同一个号码。40台传呼机除了10台免费提供给几位好友之外,剩下的30台一天内即告罄,领取传呼机时现场交款,每人300元,共筹集9000元。考试正式开始,一个小时后,两位外语方面的高手便交卷,同时将答案带出。最重要的工作便开始了,通过信息台,十个答案一组地通过电波传递到40位等得心急火燎的人们那里。
  
   考试结束,一位兄弟惊愕地告诉我,我脸色苍白得如同白纸,嘴唇发乌,两鬓汗水直流。我双手合十,感谢整个过程的圆满结束。送走两位英语高手,踩在坚硬的水泥路上,我才感觉回到了现实当中。
  
   几个月后,考试成绩出来了。陆续传回来的消息让我感觉很恐怖,世界末日似乎来临, 40个人全部没有通过四级考试。我左思右想,终究想不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其中有三种可能:一是所谓的英语高手技艺不佳或者心理脆弱,在强烈的压力下发挥失常,二是我在传送答案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中间谬误了一个答案的位置而满盘皆输。三是我可能出现了幻觉。当时的情景由不得我细想,如何应付汹涌而来的讨债狂潮才是最棘手的。第三种可能一直没有变成事实,迫不得已,我搬出宿舍躲避风头。
  
  可幸的是,时间终究会消磨一切。在东躲西藏了两个月之后,除了极个别难缠的主儿之外,其他的人都没有退款。可能人家心觉得本身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或许也是怜悯我为整个事件的呕心付出。总之,这件事以后,我兜里多了五千元,交了当年的学费,还颇有赢余,应付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基本不成问题。
  
   以后的日子仍然窘迫,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解决方法。接下来的经历,今天回想起来更让我心酸不已。
      
    我大学就读的城市,服装批发生意非常兴旺。下一个学期,因某种机缘,我认识了学校附近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小本生意。曾经到过她的住处,发现两个房间里都是成堆的半新不旧的衣服,感觉很奇怪。后来才知道,这些衣服都是所谓的洋垃圾,从海外一船一船的走私过来。他的丈夫,一个短小精干的男人,每个月都跑去汕头一趟,论斤两的把这些垃圾买过来,然后翻新出售。衣服大小不一,大多数却是名牌货,这些牌子都是贫穷的家乡父老闻所未闻的,衣服经过翻新处理,仍然不失鲜艳靓丽。想到这,我眼前一亮,不如倒一批回去,看是否能卖掉。
  
  女老板很爽快的赊给了我300件衣服,大部分是女装。用黑色编织袋打了三个大包,深夜,我登上了回家的卧铺客车。车顶装货,车内装人,等我吊着胆在车顶上捆绑好三包衣服后,车子已经蓄势待发了。走上车,几乎全是进货的服装商贩,都是打扮妖艳而俗气的女人,半老徐娘,血红的嘴唇,有点蓬乱的或红或黄的头发,廉价而暴露的衣着。女人们臃懒得斜靠在床铺上,高跟鞋凌乱地躺在满是瓜子壳的地板上。环顾全车,我才发现“单门独院”的好位置全给别人占了,只好来到车尾位置,那是环境最差的座位,四个铺位连在一起,空气也十分的污浊。让我最失望的结果是,就连这四个位置靠两侧窗户的“黄金”位置也没有了。左侧躺着一个人,不冷的天气里却盖着厚厚的棉被,把整个头都遮住,只露出乱蓬蓬的头发,肉眼看应该是个女人。右侧是一个30来岁的妇女,纹着细细的眉毛,瓜子壳魔术般地从嘴里翻飞出来。她眯着眼瞟我,似乎在猜测我的身份。我谄媚似地对她笑了笑,然后敏捷地爬上床,坐在中间。
  
  车行了两个小时后,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开始担心车顶上的几包衣服会不会被打湿,烦躁地翻来覆去,眼睛干巴巴地瞅着窗外。躺在旁边的年轻女子,用手肘碰了碰我,第一次开口说话了:“你也是进货的?”我点点头,哦了一声。“看你的样子,倒像个学生嘛。不用担心,现在雨小,等雨大了,司机会盖上雨布。”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塌实不少,感激地对她笑笑。
  
   “你睡过来点吧”,她忽然神秘地对我耳语,“旁边那个人得了重病,大热天的浑身打摆子呢,莫是什么传染病。”一听此言,我感觉空气骤然湿热起来,像是有许多病毒在张牙舞爪,身子不自觉地往她靠,蜷起来的双腿不小心顶在她的屁股上,又敏捷地收了回来,她似乎没感觉到什么,翻身侧睡,把肥厚的屁股对着我。
  
  闲着无事,我便饶有兴致地欣赏起她的屁股来。她穿着紧身弹力裤,内裤的花边清晰可见,有些人说被人看到内裤的花边是不雅的行为,但此时这轮廓分明的花边却是寂寞行程里最雅的风景。她肉乎乎的屁股,像是一个笑逐颜开的胖脸,随着车行不断的颤动,深深的股沟如同紧泯着的嘴唇,再往下看,是鼓鼓的所在。她把手伸到后面,提了提裤子,屁股却越发显得翘了。我自作多情地想,或许她是故意给我看呢。正想着,膝盖便不由自主地顶了上去。她发出轻微含糊的声音,屁股就更亲密地搭在我膝盖上。虽然如此,我却一不小心睡着了。一觉醒来,她不知何时已经翻过身来,一条腿搭在我的腿上,而我那不争气的左腿正夹在她的双腿间。她似乎仍在熟睡,长发遮住双眼,还有几缕拂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感觉她的双腿之间,热气腾腾的地冒。我一动不动,坚持了许久,终究忍不住,一只手慢慢地探往自己的裤裆内,抓住那条早已硬邦邦的东西,小心地蹭弄起来,手掌摸到了湿湿的东西。车子的颠簸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开始用力。感觉自己两颊热得冒火,但快感却不甚强烈,涓涓细流远不如以往勇猛,像是一个厌学的小孩,极不情愿地磨蹭着走出家门。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经醒来了,正直勾勾地看着我,似笑非笑,腿仍然没有挪动。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后悔。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湿滑的内裤腻得难受,以致于我不得不叉开腿走路,像是刚割了包皮。
  
   转了两趟车,我首先回到了镇上。沿着小街道,一家一家服装店推销自己的货物。我计量,如果能说服几家服装店购买甚至是代销,我的衣服销售的速度要快许多。但是,一个下午,我一件衣服也没有脱手,很沮丧。于是叫了一个亲戚,和我一道把衣服挑回了家。
  
  第二天,我只好采取第二个方案,那就是背着衣服挨村挨户的叫卖,这样售卖方式,尽管劳动量很大,但效果却很明显。在空旷的田野里,我扯着嗓子喊“卖衣服喽!”“卖衣服喽!”,一阵阵的狗叫与之相呼应。犬吠似乎起了作用,农妇们开始从家里探出头来,打量着门外的不速之客,狐疑地说:“真的假的,看你像个读书的啊!”于是,我便大声的回应:“是真的咯,衣服质量好,价格也便宜。”说实话,由于进货成本低,衣服卖得确实很便宜。我满脸堆笑,殷勤地为她们挑选,看她们试穿,说着赞美的话,农村的妇女们大多身材严重走形,衣服的款式对她们来说,不存在美化作用,颜色倒是最重要的因素。可幸的是,半天下来,陆续卖掉了几十件衣服。
  
  傍晚时分,走在林间小路上,身边鸟虫呢喃,清风拂面,心情欣慰而轻松,脚步轻盈。山坡上,放牛娃吆喝着牲畜准备回家。看着那些脏兮兮而纯真的面孔,听着稚嫩的喊声,一阵热热的东西在胸腔酝酿着,我忽然有大声呼喝的冲动。若干年前,我也是放牛娃中的一个,时光流转,我变了,但山坡上的放牛娃仍然年复一年地存在着。这片曾经印满我脚印的山坡,还是那么绿,公牛咆哮着追逐母牛的情景如同十几年前。历史的火车一行驶到农村,就会变成牛车,显得格外慢,所以在广大的农村,一百年等同于十年,或许等我老到牙齿掉光头发全白,再回到这片土地,仍旧会一切如故。在几乎没有精神文化生活的地方,人们的业余活动就会显得古怪无聊。
  
  所以,看牲畜交配成了人们最热衷的业余生活。对放牛娃来说,看牛交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每当自家的公牛开始喘着粗气歪着脖子四处寻觅,或者母牛屁股后面湿答答乱成一片的时候,好戏就要上演了。一到山上,公牛们开始在母牛后面蹭来蹭去,而内心春情勃发的母牛们,如同一位淑女,虽然想得要死,但面子上却装得毫不在乎、忸扭捏捏,甚至还无意识地学会了欲擒故纵的伎俩,撒开蹄子扭着湿漉漉的屁股,就在山间跑开了。中了计策的傻公牛便越发斗志昂扬,红着双眼狂追,肚子底下钻出一个红红的尖尖的长东西来,上面还挂着晶莹的水珠。长东西欢快得甩,透明的水珠便酣畅地浇灌着草地。
  
  母牛终究敌不过公牛的速度,或者是母牛故意放慢了脚步,总之,公牛追上了母牛。胜券在握,公牛一个飞跃,前腿准确无误地架在母牛背上,长东西直挺挺,夹带着千钧之势,呼呼地撞将过去,一插到底,场景甚是壮观,看得我们几个半大的小屁孩心潮澎湃。但万物总有遗憾,没持续几秒钟,公牛便败下阵来,低着头在原地踱步,带着满意的表情。母牛的屁股早已泛滥成灾。
  
  一些村里的多事青年和永远寂寞的光棍们,却显得更为无聊。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把正在发春的母牛和公牛从圈里牵出来,而此时劳累了一天的公牛却无心恋战,茫然不知所措,白天被“喂饱”的母牛的情绪也不高。为了让它们加班工作,再加演一场,光棍们不择手段,用长长的木条去捅公牛的腹部,不多时,公牛那个红色光鲜的东西又伸了出来。像吃了伟哥的AV男优一样,公牛翻身上马,但母牛却不领情,不断走动,使得公牛的那根宝贝无法定位。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想出了一个阴招,找了两棵并排的“姊妹”树,把母牛的头夹在中间,让它不能动弹。这样一来,公牛便能精确定位,一蹴而就。听着牲畜的闷哼,寂寞的青年们发出酣畅的笑声,羡慕得眨巴着嘴巴,七嘴八舌:“看啊,进去了。”、“没女人的日子,还不如牛犊子呢。”
  
   这些不知情的牲畜们被一代又一代成长起来的青年愚弄着,而我作为其中的一员,终于走出了小山村,遗憾的是,我却落入跟牲畜一样的命运,被如同牲畜一般的人愚弄着。
  
  那次的衣服生意做的不好不坏,最后,剩下75件衣服再也无人问津,于是,我重新打包,返回学校。除去各项开支,仅赚了几百元,不过,也算是对艰苦劳动的略微补偿吧。
  
  一想到过去,我的思绪就会飘得很远很远。但是,再多的回忆也不济于事,过去了的事情就像写在雾气蒸腾的浴室玻璃上的字,只会逐渐模糊,慢慢消失,等再次被水雾冲击,也依稀难辨了。记得有段时间,每当洗澡的时候,我便会在浴室玻璃的水雾上,写上mm的名字,旁边再划一个大大的心。
  
  在走进广州的头一个月,我甚至没有心思欣赏校园的景色、繁华的市容,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解决温饱问题。在新的环境里,出于对未知事物自然的恐惧心理,我再也不敢去做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事情。在饱经煎熬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黑色的女人”的电话,上次在白云山脚分别的时候,我知道她姓王,于是叫她王姐。王姐的声音淡淡地响起,疲惫却带着欣喜:“小鬼,怎么,又想我啦?”
   “嘿嘿,是有点想呀,我想……”我不由地结巴起来。
   “看你紧张的,怕姐姐吃了你不成,小处男”,她还是一副调戏我的语气。
   “我想跟你借点钱。”话一出口,我反而轻松了许多。
   “要多少?”她问得很干脆。
   “500就好了,我的钱包掉了,不然也不会找你救急。”撒谎或许可以维持我一点点可怜的矜持。
   “好啊。你自己过来拿吧。”
  
  就因为这个理由,我终于走进了她的家。当然,只有她一个人在。客厅装修得大方豪华,但是以冷色调为主,因而显得异常冷清,光亮的地板模糊地映着我忐忑不安的脸庞。她正在卧室里整理衣服,把我引进去之后,又继续整理。卧室与客厅恰好相反,素洁的床单,紫色的窗帘,精致的摆设,看到紫色的窗帘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床边的书桌上竟然摆满了书籍,仔细瞅了几眼,大多是一些财务类的书籍,和张小娴的小说集,里面竟然还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我想,通过艰辛曲折甚至是下贱的渠道跳出农门的她,内心深处和我一样,仍然舍弃不了那种虽然艰苦异常,但自尊自强与贫穷抗争的生活。张小娴与《平凡的世界》是对她充满矛盾之性格最好的阐释。
  
  整理好衣服之后,她竟然与我探讨起财务问题来。她问起为什么会有净利润大于税前利润的情况,于是,我给她仔细做讲解。我坐在桌前,她用双手支起下巴,靠在我旁边,像一个孜孜求学的小学生。她的头发垂下来,遮在额前,两眼亮晶晶的,让我不敢与之对视,于是眼睛往下移动,她的脖子,细嫩光洁,没有任何瑕疵,散发着另人心醉的光芒,两片肩胛骨小巧玲珑,弱不禁风,对比《十面埋伏》里章子怡那的两块糁人的骨头,我就忍不住笑,于是讲解便中断了。
  
  她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忽然一把捏住我的鼻子,故意恶声恶气地说:“坏东西,是不是偷看我胸部了。”我大呼冤枉,眼睛却不自主地看下去,果然已是春光大泄,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看到,空浪费了好时间。她穿着低胸的衣服,一俯身,就可以看到白色镶兰色花边的胸衣,托起一对骄傲的乳房,小小的胸罩根本掩不住傲人双峰,除了大半个乳房,甚至还可以看到一圈淡淡的红晕。
  
   “我看了。”我点点头,承认了这个不争的事实。
   “还不老实?就知道你成天想这些事情。”她的手绕着我的脖子,小指头挑动我的耳垂。感觉后脑勺至脖子一片酥麻得没有知觉,这种酥麻的东西开始往胸部蔓延。
   欲望像挣脱牢笼的野兽,肆无忌惮地奔跑以来。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当欲望的野兽被光鲜的道德所束缚的时候,人就成为一个高尚、衣冠楚楚的高级动物;而禁锢的牢笼一旦被冲破,受欲望控制的人,与禽兽并无二样。
  
  但是,我的欲望之兽仍然显得稚嫩,虽然横冲直撞但毫无章法,甚至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脚步,因而不由得显得胆怯起来。此前,我从没有真实地观察过一个女人的身体,心里曾经无数次地憧憬过,但从没有过去探索的勇气,如同一个虔诚的朝圣者,抬头仰视巍峨的佛像,感受它神圣的光辉,却不敢去探索佛像背后究竟有什么东西。其实,大多数的佛像被剥去表面的镀金后,也会显得丑陋不堪。
  
   她的手柔和地拨弄我脑后的发梢,另一只手也离开了桌面,放在我的唇边,来回游移,我张开嘴,试图咬住像鱼儿一样游动的食指,被她轻松地逃脱,手指上有似有似无的香水味,我挺起胸,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那股味道却在空气中逃逸得无硬无踪。
   “你的侧面真好看,让我仔细看看。”她把我的头往左边推移。我故意使劲把头扭过来,狠狠地瞪了一眼她的胸脯。
   “很好看吗?”她赌气似地收回手,双手叉腰。这个镜头在我的记忆里永远定格: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一个孩子气的可爱女人,歪着头,双手托着柔柔纤腰,在温馨地秋日里向我微笑。此时,我就是一个好奇的朝拜者,想要去探索佛像背后的秘密。
   “恩,好看,好看。”我盯着她的眼睛说。她嘴角带着微笑,一抬手,就把外衣脱了。白光一闪,我阵阵眩晕,许久才回过神来。胸衣蓝色的花边衬托着白皙的皮肤,平坦的腹部,肚脐眼圆圆小小的,听话地凹在肚子里。
  我抖索着把手伸到她的背后,上手挤压了半天也没搞开。“笨,在前面!”我仔细一看,果然前面有机关,用手一拨一提,胸罩就像蝴蝶张开的翅膀,往两边扑腾。两只调皮的小兔子活泼乱跳地窜了出来。我守株待兔似地连忙双手抓住,手里温软的东西让我手腕软绵绵地没有力气。她的胸部,像阴天的太阳,散发着模糊的光芒,周边的晕轮圆得很规则,但并不鲜亮,有点晦涩。
   “姐,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好吗?”我说。她没有说话,坐在床上,温顺地躺下去。我在原地呆了几秒钟,明白了她的默许。看着躺在床上的女人,感觉眼前的事物虚实难辨,甚至让我怀疑自己。于是,我闭上双眼,只有触觉才会让我感觉到真实。我的右手没作停留,便直接从她的裤子里伸下去,里面已经湿滑一片。来不及思考,手便不受大脑控制退了出来,睁眼一看,手指间粘乎乎的,藕断丝连。
  
   经常听人说起女人是水做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所谓的水就是这种水。这样的水虽然比不上大江大河浩瀚,比不上高山细流清爽,但天底无数之男人就是在这种浓厚粘稠的液体里沉醉堕落。我侧过身来,用舌头偷偷舔了一下手指,除了有点咸味,倒没有特别的味道。
  
  毛主席教导过我们:喝水不忘挖井人。饮水思源,我虽然只是舔了一下,但内心里对井的渴望却浓烈起来。我迫不及待拉下她的裤子,她的双腿谈不上修长,但也圆润,两个膝盖骨红红的,和周围的颜色不太协调。黑色的内裤,难怪网名是黑色的女人了,黑色内裤上有班驳的花纹,花纹间竟是透明的,可以清晰可见局部地区另类的黑色。
  
  当把粘着在身体上的内裤剥开,我终于见到了梦中的圣殿。但眼前所见,并非是我所愿意看到的,就像是兴高采烈的小孩,打开圣诞节的袜子,却只看到几个破旧的玩具,失望之心就可想而知了。说实话,那里是一种奇怪的颜色,黑黑的,如同老家过年的时候挂在灶台上烟熏的腊肉,经过火烧火烤而滋滋地冒出油来。一块腊肉上恶作剧般地长出两片小肉来,泛着油水,腾着热气。想到这,我骤然失去了继续探索的欲望。忽然想起,今天来的目的,只是借钱。该死的500元钱,让我梦里春天的憧憬荡然无存。
  
   终于明白,适当的隐藏其实就是美丽。一些东西天生只能存在于阴暗处,被人小心的隐藏着,一旦大白于天下,美感也就失去了。我们在隐藏丑陋时,其实是在创造美丽。当我给她穿上内裤,看着诱人的侗体时,我不由发出这样不合时宜的感叹。
  
  她坐起身来,软软地说:“怎么了?”我想了半天,然后说:“我看够了。”“是不是我的身体不好看。”她的双腿交叠在一起,小脚趾们像春天冒出的笋尖。“好看,好看,好漂亮!”我忙不迭的回答。“哼,光说不练假把式!”她笑着,麻利的穿好衣裤。在我肩上趴了一会,似乎在平静心情,然后欢快地说:“我给你去做水果沙拉去。”
  
  一盘色彩缤纷的水果沙拉摆在我眼前,有西瓜、梨子、苹果、西红柿,白色的沙拉酱蜿蜒于其中。我不禁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发现上面透明的“沙拉酱”早已经干了,连忙跑去洗手间又冲了一遍。等我回来的时候,她正叉着一块西瓜,笑盈盈地看着我,然后喂到我嘴里,粘在我下巴上的沙拉酱凉丝丝的。她用手指帮我擦掉,含在嘴里,充满挑逗地看着我。
  
   我要是这个房子的男主人有多好!一碗水果沙拉就足够抹杀男人所有的万丈豪情。不管是谁,都情愿爱美人而不爱江山,只是历史上难以数计的英雄们并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美人,于是转而求其次,寄情于江山了。
    
   从某个方面,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女人。走的时候,她塞给我一个信封,打开一看,是1000元。“这可是要还的哦!”她对我如是说。
  
   走出她的家门,忽然意识到我和MM的电话越来越少了。Mm在我心里真的抽象成一个符号,一种寄托了吗?我不明白。我只能肯定地说,每当想起她,内心深出那根最柔软的琴弦总会铮然有声。
[ ������卡拉��2005-03-26 21:28���±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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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02-22   
五. 走进小梅的世界


  国庆节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竟然是mm的舍友小梅打过来的。她跟MM是最好的朋友,跟我也比较熟。小梅是广东珠海人,回家经过广州,说顺便要见一下我,还要转交mm送给我的东西。听到这个消息,心情颇为欣喜,只要与mm相关的人和事,总会在我心里掀起波澜。
  
   在麦当劳餐厅,小梅跟我进行了一次长谈,从她的嘴中我了解到许多mm的情况。小梅跟我说,自从我走了之后,mm一直都郁郁寡欢。最近,也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我走了之后,另外一个男生对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mm是不喜欢他的,但她柔弱善良的性格注定容易产生误会,甚至发生悲剧。我曾经严厉地批评过她这种性格,善良本来是世间最珍贵的情愫,但是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这又是致命的缺陷,对别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厚道。尽管我批评过她,但一个人性格的改变岂能是易事。那人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和善的mm并不意识到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还耐心地陪对方聊天,热切地开导别人处心积虑营造出来的忧虑;男生也经常请她吃饭,也送她东西,mm全盘接受了。让她去拒绝一样东西,比登天还难,她总是认为,别人的一番心意被拒绝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或许,她经历得少,还不懂事。
  
  终于在一个晚上,那个男生把mm约了出去,自称心情很差,想跟她聊聊天,于是,mm就陪他在学校暗无灯光的操场上绕圈。据说,那个男生喝了不少酒,趁着酒劲做了许多热辣的表白。由于情绪过高,她竟然一把抓住mm的手。这个时候,mm终于明白事情并不简单,开始挣扎。但要摆脱一个酒鬼的纠缠又谈何容易呢?那个男生抱住这个可怜的小女生,开始疯狂地亲吻,一张阔嘴在mm白嫩的脸上恣意妄为。mm在打了他一巴掌后,哭着跑回了宿舍,瑟瑟发抖。
  
  听到这些情节,我心里怒火重重,心情也十分复杂。除了为那个男生莽撞的行为愤怒外,我对mm的性格也痛心疾首,这样的人儿啊,你究竟要犯多少次错误之后,才能学会保护自己呢?天下无贼是一个神话,同样,天下无色狼就更是一个神话。而我,对这样的事情,却只能是束手无策。唯一的行为,就是狠狠地咬掉大半个汉堡。
  
  而另外一件事,mm更是经受了不小的风险。新学期,为了所谓的参与社会实践,她开始在一家公司兼职,其实也就是帮公司进行问卷调查,要挨家挨户地调查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意见。第一天,虽然很累,但mm做得很开心,大多数地调查对象都热心地开门,然后认真地做问卷,偶尔还有些阿姨会给她倒杯水,或者塞一个苹果。第二天,mm来到一个居民楼,敲开了五楼一家人的门,开门的是一个男人,只穿着睡衣。他把MM请进屋,家里却只有他一个人。做调查问卷的时候,mm安静地坐在旁边等候。但那个丧尽天良的男人忽然把裤子脱了,还拉着mm的手往上按。mm挣脱手后,那个人就对着她开始手淫。这样的刺激对一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夺门而出,被吓得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调查问卷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从此,mm再也不去那个公司兼职,但是,每天晚上都会被噩梦惊醒。
  
   我用力地扯着自己的头发,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如果有我在身边,绝对不会发生那么多的变故来,可是不管我多么用心,也不能够包办mm所有的事情,未来的路仍然要靠她自己去走,但未来对天真无邪的她,存在着莫大的风险。对此,我有心无力。
  
   Mm托小梅带来的是一盒幸运星星,五颜六色装满了一大瓶。共1001颗,其中有一颗最大的紫色星星。小梅说这是mm用手一颗颗折出来的,本来只打算折520颗,但一不小心折了521颗,她不舍得扔掉,于是继续折,凑够了1001颗,刚好是一个浪漫的数字。
  
  小梅说mm最近的心情很不好,她告诉小梅,觉得跟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遥不可及,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正把我俩慢慢地分离,慢慢地我们就会变成陌生人,或许某一天擦肩而过,也失去了打招呼的勇气。在装幸运星的瓶子里,我看到mm写给我的字条:“希望1001颗能填补我们间的距离,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能到你的身边。”
  
   我非常地想喝酒,想起来,已经有好久没沾酒精了!
  
  小梅在跟我讲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决想不到我内心的苦楚。她长得眉清目秀,是一个很男孩气的女生,留着短短的头发,喜欢跟男生们嘻嘻哈哈打成一片。她坐在对面,说着mm的故事,手也没闲着,鼠条长着眼睛似地直往她嘴里钻。过了许久,可乐杯早已经见底,杯子里的冰块也被我仔细地嚼碎,也丝毫没有减轻我内心的灼热。小梅带着满足,拍了拍肚皮,冲我做了个鬼脸,说:“你陪我去北京路逛街吧。”我一听头就大了,我最讨厌的就是逛街,见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就发晕,头晕归头晕,但心里头可明亮着,决不会轻易掏腰包,因而经常遭受售货小姐们白眼伺候。
  
  作为地主,难以拒绝,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一路上,小梅喋喋不休跟我说了些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低着头,看着她两条细细的腿在来回摩挲。快到北京路的时候,我从车上往下看,到处是密密麻麻的人头,就像是春天的时候,放在盆子里待放养的小雨,黑压压一片,分不清头尾。心里莫名火起,幻想着驾驶美式B―2轰炸机,低空飞行,将重磅炸弹肆无忌惮地倾泻在拥塞的街道上,看肉片纷飞、血肉喷洒,几番折腾下来,北京路和状元坊便死寂一片,空无一物,于是我带着小梅,如同阅兵的首长,悠闲踱步于其中。那将是一个何其壮观的景象啊。我禁不住得意地狞笑了几声,小梅疑惑地看着我,却误解了我的意思,兴奋地嚷着:“看,好多人啊,好热闹哦,还是这里有节日的气氛。”我点点头表示附和,心里苦笑。或许,在节日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的目的看似是购物,其实是为了寻求一种庸俗的认同,人们带着莫名兴奋的情绪,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在潜意识里乐呵呵地想,原来大伙的兴趣都一样,自个并没有被这个纷扰的世界所抛弃。
  
  我怀着必死的信念,跟小梅一头扎进熙攘的人群,顿觉呼吸困难,虚火上升。在人缝里深吸一口气,让心情稍微平息。小梅灵活地在人堆里穿梭,不放过任何一家店面,我大多数的时候便蹲在门口,不多时,在无数人的脚步下,找到了自己精彩的娱乐。我看到无数的,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鞋在面前晃过,好比浩浩荡荡的鱼儿兴冲冲直奔大海;我看到一只蟑螂奋力与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抗争着,警惕地趴在地上伺机而动,事与愿违,陪伴我好几分钟的伙伴,终于被印在鞋底下,离我而去,连尸首都没有留下,可怜的小强;我也见识了无数的大腿,有羞羞答答闭合着温顺乖巧的,有XO型夸张地咧着大嘴的,有内八字互相打架的,也有外八字型分道扬镳的。嘿,上帝真搞笑,造人像捏橡皮泥似的,一点都不专心。
  
  人越来越多,小梅的手上的袋逐渐增多,不过,统统都转移到了我的手上。我们并肩走着,忽然感觉屁股痒痒的,似乎有只手轻触着我的屁股。我侧脸看小梅,她正在发短信,手并没有闲着。发觉不对,猛然回头,余光瞥着一只手快速的收了回去,一个20来岁的小子装做无事般四处张望。于是不管那么多,继续前行,眼睛就再也没有闲着,余光覆盖着我和小梅的范围,果然,不多久便发现一只爪子伸进小梅的衣服兜。我横跨一步,用力地把那只爪子打开,厉声说:“干什么!”,那人并不惧怕,回了一句:“你干什么,神经病。”然后,讪讪着走开了。想不到,小偷的气势比我还盛,邪不压正的道理都不管用了。
  
   经受此事,小梅再也不敢低头发信息,紧紧地靠着我,抓着我的衣角。两人这么并肩走着,确实不便。于是,没有多想,我便握住那只攥着我衣裳的小手,小手并没有抗拒,反而翻过来,主动地扣住我的五指。
  
  我们手拉着手,走在陌生的人群里,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我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中间有好几次我曾试着松手,却被她抓得更紧,她甚至歪着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在细枝末节上面,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放肆,它们具有先天的优势,因为没有男人会拒绝这种暧昧的放肆;而男人,一定要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虽然内心里满是龌龊之事,但如果在细节上表现得节制且有风度,在女人眼里就成了绅士。即使某一天绅士的外衣脱去,暴露出骨子里的丑恶来,女人早已习惯把蹂躏当成快感了。对女人来说,只有不满足,没有后悔。
  
  我骨子里并不抗拒小梅暧昧的放肆。逛完街,已经是下午六点,疲惫不堪的我们饥肠辘辘。吃饭的时候,我要了三支珠江啤酒,本来打算一个人喝,想不到小梅也是喝酒的主,自个倒满一杯,咕噜下肚。看来她也是渴了,喝得很急,喘了一口气,两颊就泛上了红晕,眼光也显得迷离。“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你是很有耐心的男生,来,敬你一杯。”她把酒杯举到我面前,带点挑衅的意味。我看着她,喝了酒了女生有着另一番风味。见过一些大大咧咧的女人,喝酒的时候粗犷豪野,大声说话,大口喝酒,一招一式娴熟得不亚于男人,但是,那在我眼里,简直是对女性美一种残忍的破坏。而现在,坐在我面前,端着酒杯敬我酒的女孩,清清秀秀,乖顺得像个孩子,端着杯子的手柔弱无力,露出莲藕般的手腕。我终于找到了酒和女人最佳的切合点,神情恍惚中一饮而尽。
  
   她微仰着头,金黄色的液体缓缓没入红唇白齿之间,乖巧的舌头探着头欢快地迎接让人麻醉的甘露。放下酒杯,她的眼神大胆而热烈,直楞楞地看着我。她欲再倒酒,我连忙按住他的手,笑着说:“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不能再喝了,不然醉了!”
   “我自有分寸,喝这点酒不会醉啦。哼,你不能喝就别喝。”她拨开我的手,继续倒酒。
   “酒的味道好好,我就想喝,唔……”伴随着说话的最后一个音节,她又喝了下去。
   我想,小梅喝酒自然有她的理由,但她不知道,这个时候,最想喝酒的其实是我。我清楚自己的酒量至多10瓶,但应付这小妮子已绰绰有余,心里不禁涌起一阵自私而得意的快感。
   “好,你想喝,我陪你喝!”我招手,又叫了5支。
  
  我们便开始互相敬酒,谁都没有抗拒。我们互相为对方倒酒,桌上的酒快喝完了,小梅开始有点语无伦次,攥着我的手不肯放下,傻呵呵地对我一个劲说:“今天好开心,怎么就没酒了呢。”说着说着,身子忽然软了,趴在桌面上呜呜的哭起来。喝了酒之后,我也晕忽忽的,对她的哭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好象早就预料到会这样。没有人会无原因地哭,小梅自有她的理由,但理由为何并不需要我去了解。她继续哭,我并没有递给她纸巾,而是把剩下的酒全洒进她杯子里,安慰她说:“不要哭啦,这不是还有酒吗,继续喝嘛。”
  
   听到我的声音,她抬起头,泪光闪闪,轻轻地抽泣,楚楚动人地说:“我是不是很麻烦,很让人讨厌,让你陪我逛街,又拉着你喝酒。”我舌头有点大:“什么麻烦不麻烦,瞎说什么!”她破涕为笑,哭和笑的表情混合在一起,有一种柔软的美。
  
   她拿起瓶子,作势倒酒,却没有拿稳,“哐当”一声,酒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四溅,引来四周好奇的目光。小梅的身子软绵绵的开始摇晃,我赶紧过去把她扶靠在椅子上,买单。
  
  搀扶着她,走出饭店。小梅脚步轻飘飘地踩不着地,我的脚步也失去了以往的稳健。她伸过手来,双手揽住我的腰,嘴里嘟囔着头晕要睡觉。天色已晚,一切事情都不好盘算,为了尽快地安顿她,于是我挑了间最近的招待所。服务员看着我们这一对醉醺醺的男女,见多不怪,简单地登记了身份证号码后,便安排好了房间。那是两人间,地上铺着年岁已久的地毯,厚厚的窗帘忠实地掩盖着窗户,两张并排的小床,洁白的床单,安静地等候着远到的客人。
  
  我把她平放在床上,帮她脱鞋,为她盖好被子,正欲走开。瘫软如泥的她忽然抓住我,嚷着说要洗澡。“你都醉成这样了,还能洗澡吗?”我伏在她耳边说。“不行,我一定要洗,不洗睡不着。”她的语气不容质疑。“你还能动吗,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帮你去调热水。”我无奈。
   “我浑身没力气,你帮我洗吧。”躺在床上的她一直闭着眼睛,嘴里吐出这样的话。我怔了半分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假如答应,面对一个青春的裸体,我不能保证是否能控制自己的欲望。
  天人交战,欲望占了上风。虽然曾经见过王姐的身体,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好的印象,但女人的身体于我而言,如同是快好的疮疤,即使知道很疼,但仍然忍不住一次次地去揭开它。并且,小梅,一个年纪不到20的女生,不用脱去衣服,我也能感受到鲜嫩的青春气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条色狼,虽然有酒精的麻醉,但神志还算清醒。即便如此,理性却被我牢牢禁锢,而欲望被放任横流。趁女人醉酒借以窥探她的身体,说起来似乎不道德,但这种强烈的偷窥欲望,容不得去反抗。假如让一个男人变成隐形人,我想他首先要做的两件事,一是去银行偷钱,二就是偷看美女沐浴。
   仅仅是看看女人的身体而已,并且也是得到她的授权的,我为什么要拒绝呢?找到了理由,我心里就塌实了。其实,芸芸众生就是在各种理由下过活,没有理由万物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只是,有许多理由是自己凭空臆造出来的。
   “好,我帮你洗吧”,我开始动手。
  要给一个醉酒的人脱掉衣服,确实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小梅的骨头像是溶化在衣服里一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上衣剥落下来。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奶罩,雪白雪白,恰是少女的颜色。心头一颤,便把白色的屏障拨开,两个乳房安静的挺立着,没有颤动,没有挑逗。两粒红色的樱桃像是铅笔上的橡皮头,鲜红而圆润。我没有伸手去摸的勇气,那是一种亵渎。
   脱裤子则要容易许多,松开扣链。双手扯住裤脚,奋力一拉,白嫩的玉腿应声而出,看着这样的腿,想不出太多的形容词来,如同是四月挂在树梢快熟的梨子,散发出青涩的馨香,一口咬下去,却是甜水四溢。仍然是纯白色的内裤,服服帖帖地裹着臀部,中间隆起小小的山包。
   拉她内裤的时候,小梅抬起腿来,似乎是不情愿地挣扎,然后便没了动静。
  终于看到的熟悉又陌生的所在。柔软的水草像是被浪花冲击过后,整齐的伏在堤岸上,她的水草,淡淡的颜色,虽然稀疏却刚好可以覆盖白色的肌肤,一两跟调皮地抬起头来,匍匐在玉腿根部。她的双腿紧紧地夹着,我看不到太多的风景,这样的风景才是最美的,人们往往钟情隐藏于山林间的小桥流水、奇洞怪石,而同样的风景,如果把它移植于城市的广场上,暴露于日光下,就失去了本来的韵味。
  我把她抱入浴缸,仔细、轻柔地帮她冲洗,这个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抚摩她的理由,感受着她每一寸肌肤。小梅并没有沉睡,肢体偶尔配合着我的冲洗。抹上浴液,她的两个小山包变得鲜活起来,似乎有了灵性,总是在我的掌握中不经意地逃脱。如同在观赏一件旷世奇宝,我的快乐是全身心的,除了视觉,更重要的是触觉,平生双掌触摸了数不清的东西,从来没有尝试到快感。
   此时,我的手掌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痒得难受,但似乎又不是痒,或许,这就是手掌的快感吧。
  浴缸里漾起许多细碎的泡沫,随着水流的冲击,一些泡沫瞬间便破灭了,然后,又涌起许多新的泡沫来。她的身体在白色的泡沫中忽隐忽现,往下摸索,能感觉到她腿上细细的汗毛,双手伸入她的两腿之间,摸到如凝脂般的东西,嫩嫩的,滑得厉害,小梅的嘴里忽然发出轻声的叹息。
   很奇怪,我起初是出于淫秽的念头,除去了小梅的衣裳。而在浴缸里,呈现在我眼前温顺如婴儿般的小梅,却丝毫带动不起我太多的邪念,我的欲火像是在黑夜里独自飞行的萤火虫,发着幽淡的萤光,却丝毫没有炽热。
   看着洗完澡后,被棉被温暖包裹着的小梅,感觉自己像个父亲。她如洋娃娃般的长睫毛微微抖动,几缕头发睡在亮晶晶的额头上。她可能睡着了吧,有没有做梦呢。但我感觉自己在做梦。
   我快速地冲凉,穿着内裤回到床前,不假思索便钻入小梅温暖的被窝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确实忘记了旁边还有一张空床。
  
   窗帘比较厚实,关灯之后,房间里伸手难见五指。我睁大双眼,努力去感受黑暗的颜色,原来黑暗也是一种迷人的颜色,黑暗是一种有质量的东西,一层一层地落在我的脸上。耳边传来小梅均匀的呼吸声,被窝里有一种淡淡的馨香。我仰躺着,心里空灵一片。
    
  小梅蜷曲着身体,嘴里含糊地梦呓。第一次和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但决没有想到是她。曾经无数次憧憬跟mm一起睡觉的情景,曾经认为跟mm睡觉才是一件美丽的事情。此中,我犯了两个错误,得出两个教训。第一就是人永远都不能规划出自己的未来,越是周详的计划,落空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二,跟mm以外的其他女人睡觉,其实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躺了许久,房间里的黑色开始消隐,事物的轮廓分明起来。面对此情此景,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过去的某一个晚上,我就是同这样一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在家乡的时候,一条山路、一座小桥、一口池塘都会唤起我似曾相识的记忆,据说,那是上辈子残留下来的记忆。究其原因,可能是孟婆汤不够分量,或者是上辈子的记忆太过于深刻。而此时,我对小梅也有这样的感觉,难道上辈子她曾经是我的情人。
   酒劲慢慢涌上来,我进入梦乡。虽然没有见过大海,但梦里我却是在海上,一直漂荡,总找不到海岸。
  半夜里,我猛然醒来,大脑异常的清醒,像是想起一件将做而未做的事情,心里忐忑不安,但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事情。小梅似乎仍然在睡觉,我挪了挪枕头,旁边均匀的呼吸声嘎然而止。一个灼热的身子凑了过来,像八爪鱼一样的缠住了我,让我大吃一惊。她的酒劲似乎还没全然退去,在我耳边幽幽地说:“我是不是很让人讨厌?”我心头一热,散去的酒劲又慢慢涌了上来,没有说话,回应着紧抱住她。
  她的头深埋在我的胸膛里,双手摩挲着我的背。我的欲火熊熊燃烧起来,嗓子眼干得难受。于是,我近乎粗暴地捧起她的头,嘴巴狠狠地盖了上去,开始急风暴雨般的亲吻。小梅紧闭着双眼,非但没有抗拒,而是热切的迎了上来。她的舌头灵巧湿热,像是在春风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虽然没有繁华似锦的绚烂,但恰是那似开非开的诱惑,最令人销魂。我的双唇好比贪婪的蜜蜂,含住两片水嫩的花瓣,久久不忍离开。小梅调皮地轻咬了一下我的舌尖,我便知趣地退了出来。沿着阿娜多姿的山峦,我开始快乐的跋涉。掠过光洁的脖颈、饮马秀丽的富士山、驰骋于平坦的平原、沉浸在温婉的草丛,再欲往下,小梅用手及时拉回了我的头。
  
   没有任何言语,我转过身,完全覆盖住她的身子。有人说美女出浴是最美的,也有人说怀孕妇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话虽不假,但都有失偏颇,其实,在男人身下柔弱而幸福的女人才是最美。
  我的身体膨胀到了极限,似乎要冲破薄弱的肌肤喷发出高温的岩浆来,我俩的小腹间有一个硬硬的东西,迫不及待地跳动着。我用征询的眼光看着她,在我充满渴望和征服欲望的眼神下,她咬着嘴唇,坚定地点了点头。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时候才明白是空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躬行才是硬道理,A片纵使看上一万篇也没用,真正操作起来才发现原来奥妙无穷。
  确实如此,当我真正要进入小梅身体的时候,才发现做爱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我的宝贝像是在树林里迷路的孩子,可怜而无助,东奔西跑,总是找不到出口。一闪念间,我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何不照此而行呢,于是以中指探路,步步为营,稳打稳扎,逐步推进排查。工夫不负有心人,黑暗中骤现光明。桃花洞里已是清泉汩汩,春意盎然。一头扎入洞口,顿觉暖意阵阵。虽然,小路崎岖艰难无比,但由于清泉引路,倒也可勉强前行。依原路退回,又折身闯入,如此几番,路径便通透于心,行走起来颇为顺畅。穿越狭隘之路口,景色豁然开朗,有如徘徊于百万葵园之中,四周鸟语花香,浑身舒坦无比。又如驭马于无际草原纵情驰骋,耳边风声呼呼,万里长空如洗。
  
   忽然感觉自己变成了烟花,呼啸着划入黑色苍穹,立于云端,俯瞰整个广州。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上空,轰然炸开,照得大地一片通明。爆炸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臃懒,无数的粉末在夜空中寂寥地下落。
   果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妙不可言。道可道,非常道,同样的道理,如果快感可以用语言去描述,那肯定就不是快感。从这个夜晚开始,我喜欢上做爱,心甘情愿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委身于其中。
   收拾妥当,我又仰面躺下,直勾勾地往着天花板,小梅却变换了原有姿势,侧着身,头枕在我的胸上,一只腿搭在我身上。如果从天花板上往下看,我俩的姿势,正如同一个惊叹号和一个问号。
  
   我的眼前浮现着许多惊叹号和问号,我终于开始思考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情。小梅是mm的是朋友,我却与之发生了如此之事,如果让mm知道了,对她来说,肯定是一个难以承受的打击。
  通过这件事,如果她仅仅只是对我失望伤心的话,倒没什么,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后果。但如果纯洁如玉她因此而对忠贞不渝之爱情以及真挚的友谊彻底破灭幻想,那真是一件残忍至极的事情。当你把这个社会丑陋肮脏的伤口彻底暴露在一个涉世不深的人面前,对她的摧残是难以估量的。
   “你喜欢我吗?”小梅终于打破了沉默,却不亚于向我抛出了一枚炸弹。
   我没有过多迟疑,说话也失去了往日的调侃:“不喜欢!”
   小梅的身体一动不动,长嘘了一口气。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怕我让你承担责任?”
   “我不怕!”我虽然不怕,但不知道这个责任如何承担,所以也没有过多言语。
   “那我们这样算是什么,你给我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呢?”小梅似乎在自言自语。
   “什么身份也没有!”我无话可说,心里绝望无比。我想,天堂其实是通往地狱的驿站,谁都不能在天堂里停留多久。贪图一时之快,后患是逃不掉的。
  沉默了一会,小梅却轻快起来,嘻嘻地对我坏笑,小手忽然伸入被窝里,使劲挠我的痒痒,我也不甘示弱地予以回击。于是,两个人抱着,在床上笑成一团。笑累了,小梅爬起身来,拧开台灯,说要去上厕所。迟疑了一下,却严肃地对我说:“你闭上眼睛,不许偷看。”我笑嘻嘻地眯住眼睛,心里想这不是掩耳盗铃嘛。
   从卫生间回来,小梅便又回到我怀中。良久,她对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我的倦意开始涌将上来,不耐烦地说:“小女生鸡毛蒜皮的事情,有什么好听的。” 于是翻过身去,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早上九点,被闹钟吵醒。晃晃脑袋,伸了个极舒坦的懒腰,腿一直就碰到一个温软的身子。心里一惊,才想起昨晚的事来,差点忘记身边还有个女人,不禁哑然失笑。侧过去看,她扑闪着大眼睛,原来早醒来了,抱着枕头悄无声息。掀开被子一看,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内衣,弓着身子,安静地看着我。
  早餐去了过桥米线,看着油光泛花的汤水,我神情恍惚,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汤。汤刚入口,竟然没有丝毫感觉,过了几秒,彻骨的痛感从舌尖蔓延到喉咙, “扑”地一声汤全喷在地上,我吊着半拉子几乎被烫熟的舌头,使劲地呼气。她早就咯咯地笑得趴在桌子,嘲讽地说:“看你猴急,烫死活该。“气得我干瞪眼。
   “小丫头,就知道笑,你懂个屁啊!我这张嘴什么没嚼过。”看她止住笑,我故作深沉状:“你知道过桥米线的由来吗?”
   她忽然来了兴趣,疑惑地说:“过桥米线,还有典故吗?”
   “话说在云南边境的某个村庄,有一对夫妻,丈夫是军人,长年累月在国界线上站岗放哨。妻子每天做好饭菜,再送过去给丈夫吃。哨岗与家中间隔着一座桥,所以每当热菜热汤送到桥这头的丈夫手上,早就冷了。贤惠的妻子十分不忍,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滚烫的油浇在汤的上面,由于油有保温的功能,所以过桥之后,汤仍然是热的。过桥米线就是由此而来。”
   故事讲完了,小梅若有所思地点头,感慨地说:“爱情真是神奇的力量,你看,过桥米线也是爱情的结晶哦。”
   想了一会,她又说:“如果故事发生在今天就不会这么美好,因为现在有电热煲、保暖杯呀。”这下轮到我若有所思了。
   牵着小梅的手,一直看着她登上珠海的汽车。车窗玻璃后面,她的脸庞清秀而模糊,陌生得可怕,她对我微笑,可是笑容却十分的奇怪。但是,她已经在我的生命里,刻上了一道永恒熟悉的痕迹。客车徐徐启动,我机械地挥着手,不禁感慨,此去一别,只怕是难以再见了。
   广州的天空依然阴霾可怖,十月的眼光却是异常地刺眼,身上涌出细密的汗珠,皮肤像针刺般地难受。想起小梅奇怪的笑容,我心里一阵阵发虚。她是mm最好的朋友,我是mm最爱的人,可是恰恰是最亲近的人,做了最背叛她的事情。
   我心里的空白渐渐泛上来,先是感觉胸膛麻木地没有知觉,然后麻木的感觉慢慢扩散到了全身。我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茫然地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而内心深处的我却飘浮出来,游离于身体之外,飘在半空中,不断地冷笑。
   头脑里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呼喊:mm,对不起,背叛的人不配再与你相爱。即使你爱我再深,我也要放手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30多岁的酱哥,叼着烟,躺在床上。见我回来,呼地爬了起来,淫荡地挑动着眼角,挥手做了一个斩钉截铁的砍头动作说:“喀嚓了?”
   酱哥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无论何时,我们一谈起女人,他就会死死地盯住你,然后做出那个一成不变的动作:“女人嘛,千万不要客气,喀嚓!”
   我冲过去,一把扯掉他嘴里剩下的半支烟,狠狠地抽了几口,无奈地说:“唉,兄弟我被喀嚓了!”酱哥于是冲我一脸谗笑,口水似乎就要流了出来。此君面貌生得凶残无比,混久了倒也觉得亲切,但刚开学那阵,此等面相让我跟另外一个舍友阿邦着实害怕。
  刚搬进宿舍的时候,进门就与酱哥打了个照面,不由得一阵寒噤,这哪像是研究生,莫非是黑社会派来的进修人员?看到宿舍里面瑟瑟发抖地阿邦,终于明白心惊胆战的不止我一个。那几天,我和阿邦连睡觉都是半睁着眼,似乎满宿舍都飞舞着马家爵的锤子,阿邦还特意将装贵重物品的抽屉加了一把锁头。有一次,半夜里,朦胧中看到房间中央鬼火闪动,大着胆子仔细一瞅,原来是酱哥坐在凳子上抽烟,看着烟头火光中那张残酷的脸,感觉脚板发麻。
  不过,没过几天,三个大男人就混得透熟,这才发现酱哥原来是很可爱的人,古道热肠,爽快风趣,颇有侠客之风。不过,他确实是混过黑社会的,脑门上那条两寸长的刀疤据说就是某次歼击战的纪念品,他至今津津乐道的还是他那把威震江湖的大砍刀,用他的话说,刀长二尺有余,刀柄加装一根大钢管,由钢管厂老师傅精心打磨而成,不滑不糙,刀锋寒光闪闪,杀气逼人。这样的兵器,在以寡敌众之时,尤为奏效,舞将起来,白练环身,刀锋所至,血肉横飞,一气呵成,惊煞对手。不过,英雄迟暮,宝刀终于归隐。或许是遗传所至,他两岁的宝贝儿子,每当看到挂在墙上的砍刀,便手舞足蹈起来,隐见老父当年之雄风。
   酱哥经常向我吹嘘,智商高的人往往集中在黑社会里。对此,我嗤之以鼻,不过,对他崎岖的经历,我是十分佩服的。他来自单亲家庭,混过黑社会之后,又考上了大学。工作之后,不甘寂寞,于是从小县城里考来广州继续读书。
  那天,听说我跟小梅的事情,酱哥显得莫名其妙的兴奋,而我这个当事人,内心却十分的惨淡。我也跟他说起mm的事情,表示出相当的忧虑和不安。这个家伙听了之后,哈哈地笑起来,带着明显的轻蔑:“年轻人,就这么点出息啊!告诉你,女人这个东西,最麻烦的时候就是喀嚓之前,喀嚓之后反倒清净了!”
   酱哥这话听起来还真有点道理。于是,心里对mm的绝望似乎减轻了不少,希望又不死心地探出头来。
[ ������卡拉��2005-03-26 21:47���±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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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05-02-22   
六. 午夜之惊险寻欢

   是日晚上十一点,酱哥邀我对饮。他的酒量比我高出一筹,推杯交盏,两人都喝了不少,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路边大排挡的食客已经稀稀拉拉,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起来,放眼望去,只剩下无数的霓红灯发着蓝幽幽的光芒。
   结帐之后,酱哥的兴致犹在,勾着我的肩膀,兴冲冲地说:“哥们,找快活去!”我刚来广州,对这些门道不是很熟,心情淡漠,意兴阑珊地说:“有什么好搞头啊,不如回去睡觉。”
   “SB,刚破了个处,你倒开始扮清高了啊!哥们都是初来乍到,不如先去发廊按一把,摸摸底,试试深浅。”听他的语气,我也不好拒绝。看在他刚请我消夜的份上,于是主动允诺请他按摩。
   大街上人车稀少,但城中村里却是灯火通明,别有洞天。一条街三步五步就有一间发廊,名字取得千奇百怪,门口千遍一律的坐着浓妆艳抹的姑娘,或嗑瓜子,或捧着手机埋头发信息。
  我和酱哥的身影自然引起了她们莫大的兴趣,纷纷抬头打量,看我们的眼神,好比看砧板上的猪肉,欲食之而后快。在“菲菲美发厅”前,酱哥停下了脚步,眼神忽然热烈起来,压低嗓门说:“看里面的小姐,细皮嫩肉,正点!”半老徐娘的老板适时迎了上来:“靓仔,进来嘛,进来看看再说!”
   于是,半拉半扯,我俩走了进去。橘红色的灯光下,坐着三四个着白色短裙、粉红上衣的姑娘,木然地看着我们。
   “松骨多少钱?”想不到,酱哥才来不久,新名词学得倒挺快。
   “30一个钟”老板娘笑盈盈地答道。
   “去哪里按啊?”我环顾四周,发现小小的美发厅根本就摆放不下按摩床,于是心生疑惑。
   “别急嘛,靓仔,你先挑一下小姐,自然有按的地方。”老板娘果然是经验老到。
  于是,我开始打量起那几位小姐来。我的目光仅仅停留在她们的手上,既然是按摩,总得找一双纤纤玉手吧。我像是购买香蕉的顾客,看着柜台上摆放的整整齐齐的香蕉,留恋往返。最后,我挑了一双长得像泰蕉一样的手。我记得从某本书上看过:泰蕉,果穗较长,梳距适中,果数较多。小姐站起身来,外形也算是中上,长发批肩,身材小巧但凸凹有致,只是眼神里透出一种令人失望的俗气。
   我打量了她片刻,征询地问:“小姐,你技术还可以吧?”
   她嫣然一笑,竟然流露出些许的妩媚来,轻声而放肆地说:“技术呀,待会试试就知道了!”听她这么说,我心里一乐。但事后才知道,这个专业尽职的小姐是彻底误会了我的意思。
  按摩的地点果然不在店内,两个小姐带着我跟酱哥走向不见尽头的巷子深处。不多时,一回头,便不见了酱哥他们的身影,于是我跟随眼前的这位,一前一后,不紧不松的走着,小姐轻快地扭着屁股,手里的钥匙丁冬作响。小巷深深,深几许;心事如烟,烟飘渺,倒是不错的意境。
  当我的耐心快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走进了四楼的一间出租屋。屋里一张小席梦思床。席梦思,多好的名字,枕着柔软的席幕,拥有一帘幽梦,思念远方的情人,只是这张席梦思上,躺的是各式各样前来消遣的男人。我跟其他无聊的男人没有两样,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上,等待着一番提神醒脑的按摩。
   那小姐却有了惊人之举,刷地脱去了上衣,向我走来。这样的局面我有点始料不及,手撑在床上,不自觉地往后挪,嘴里咧嚅着:“你,你要干什么?”当时的样子肯定可笑至极。小姐似乎也有点吃惊,站着不动,询问:“做爱吧,100元一次!”
   “我是来按摩的,不做!”我终于回过神来。
   “那打飞机吧,50元一次。包你爽哦!”小姐仍不死心。
   “我只按摩,其他的一概不做。”我有点佩服自己的铁石心肠。
   看我态度坚决,小姐套上衣服。看神情,甚是气恼。于是,上床,开始按摩。刚一开始,我就后悔今晚不该来此种地方,小姐根本就不会按摩,捏捏掐掐地像是刮砂,又像是在撖面。我压住心中怒火,强忍着一声不吭。没到一刻钟,小姐就把我全身掐了一遍,然后说“好了!”
  我没有说话,穿好鞋,噌噌下楼,回到店里,点了一根烟。老板娘神秘地问:“靓仔,爽吧!”我的怒火终于压制不住了,恶狠狠地说:“老板,别想收我的钱,你死心吧。”这个中年妇女似乎有些愕然,不解地看着我。“我是来按摩的,你自己看看表,按了几分钟?”我向她吼道。“哦,嫌时间不够啊,可能是看错表了,要不,再上去加够钟吧!”她陪着笑脸打圆场。
   “不加了!钱你也别想要。”我气鼓鼓地蹲在店门外等酱哥,可这该死的,迟迟未现身。足足一个钟头,他才满面含春地回来。我甩给老板30元钱,说:“这是他的。”然后拉着酱哥就走。
  “回来!不给100块钱就想走?”老板娘忽然换了一副嘴脸,厉声喝道。
   “他妈的,你想敲诈啊?”我横眉相对。就在此时,从巷子里冲出一条壮男,猝不及防一把抓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吃霸王餐啊,想不想死。”他抓得极紧,让我透不过气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的血气直往上冲。酱哥的脸上也开始泛起杀气。我右拳闪电般挥出,重重地砸在对方面门上,电光火石间,酱哥出脚了,一声惨叫,壮汉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惨叫声中,周围的行人迅速拥了过来。酱哥一把拉住我,俩人撒开脚丫子飞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后面的人群抛得老远。继续跑了一会,看身后并无追兵,才敢驻足大口的喘起气来。
   “他妈的,晦气,碰上设笼子的了。”我语无伦次地说。
   “你丫的真吃霸王餐啊,服了你了!”酱哥面带怒色。他这么一说,我一头雾水。
   对视良久,忽然明白了事情的原由。两人互相擂拳,放声大笑。原来,该死的酱哥跟那个小姐真喀嚓了。看来我确实是吃霸王餐。
  回去之后,躺在床上,无法入睡,心里十分不安,总觉得有愧于那班小姐和那个洞察人性的老板娘以及那位冤大头壮士。虽说被酱哥喀嚓了的小姐,其固定资产可以重复多次使用而绝无损耗,但她毕竟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大汗淋漓之后却无半点报酬,天可怜见!
   第二天,我想把吃霸王餐的70元再送回去,又恐还不待解释就遭群殴,只好作罢。
   从那以后,酱哥就开始戏称我为斯文败类。确实如此,我已经或者正将成为一名真正的斯文败类。
其实做一个败类远比做君子来得容易而舒坦,既然被打上败类的标签,行事起来更为放浪形骸,而无所顾及。通常说来,在深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或者伤心垂泪舔着伤口的都是君子,而非小人。君子行起事来,通常陷入尴尬的境地,利人而损己,心有不甘,利己而损人,又会不安,所以会莫名的痛苦。
   一个人,被打上败类的标签,却又批着斯文的外衣,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可惜,我虽斯文,但还不是一个称职的败类。
   在城中村里摸过底之后,我和酱哥一发不可收拾,足迹遍布天河区的大街小巷。我们的风流快活反而让其他人眼红,所以寻欢的队伍也不断壮大起来。鉴于作为学生的局限视角,我们的风月场所也比较单一,寻欢也大多点到即止,不敢过于造次
  入夜的广州城,宾馆酒店、茶楼酒肆、西餐厅、KTV、桑拿按摩中心、大排挡交汇融合,夜以继日地演奏着靡靡之曲。这一切对我们这些初级寻欢客来说,足够产生无法抗拒的诱惑。总结起来,这些场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大型的桑拿按摩中心,桑拿沐足按摩应有尽有,全套的服务收费大致在100元左右。这些场所大多数有小姐的“手慰”服务,价格50元左右,据说这些服务与小姐的奖惩罚挂钩,所以客人往往难以幸免。在这里可以见识小姐们的波涛汹涌,但小径探幽一般是不允许的。想进一步的行动那只有独辟佳境,私自商量了。二类是城中村里挂羊头卖狗肉的发廊,主要分布在村中地形最复杂的纵深处,里面的交易简单而直接。这里我跟酱哥第一次就见识到了。但由于城中村内凶险的地理环境,体质孱弱胆量偏小的人,最好不要误入歧途。三类是沿街点缀无以数计的美容店,这里的主业是剪发和按摩,一楼美发,二楼按摩。在这里的按摩,快乐的多少就要看顾客的挖掘水平,偶尔也有意外的惊喜出现。此外,夜总会、酒吧等也是一个极佳的猎艳之地。
   那一段日子,奢侈而放肆,奢侈的不止是金钱,更多的是青春。我如同染上毒瘾的人,短暂地腾云驾雾之后,便是无比的虚弱。
  行走在路上,看到彩带飘舞、迎风招展的氢气球,心有感慨。巨大的球体被氢气吹得鼓鼓囊囊,兴奋又骄傲地升上半空,俯视着脚底下的人们;而当打开阀门,泄气后的气球便瘫软得像是一堆狗屎。当心灵深处支撑我的那些东西,被时间冲击得七零八落之后,我越看自己,越觉得像是泄了气的皮囊。
   而当我认识冰儿之后,屈辱又让我变成了一只涨满气的皮球。冰儿,确切地说,是我导师的女儿。
   读研的生活和大学果然有所不同,一是有了大量的空闲时间,二是同学之间难得相见一次,开学差不多一个月了,我甚至还叫不全同学的名字。对大多数人来说,大学时代留在记忆里的全是堕落,而研究生的生活可以是堕落,也可以是充盈。
  国庆节过后,导师通知刚入学的同学去他家谈话,算是互相加深了解,融洽感情。导师50来岁,是该学科国内比较权威的学者之一,早在考研的时候,就拜读过他的著作,字里行间透露出严谨的治学态度,于是我下定决心投其门下。见面之后,才发现此老果然严谨,长相就颇为小心,五官一丝不苟地排布在脸上。性格也一样,话语不多,字字斟酌。不过,性情倒十分和善。
  当天,我们同门三人相约前往赴约,其他两个都是女生。十分不幸,这两个女生与外界所盛传的女研究生形象颇为贴近,一位女生背粗膀圆,很像是扔铁饼的。宽大的额头下面,一对小眼睛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以致于脸上总是呈现出惊愕的表情来。另一位女生是典型的“贝多芬”类型,从背后看是一种享受,走起路来,柳腰轻摆,长发飘香;但正面却长得惊世骇俗,满脸的青春痘就让人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勇气。
   我本来就没对女研究生抱有太大的幻想,所见之后,也彻底打消了残存之希望,如此一来,看来读研三年可以彻底贯彻“兔子不吃窝边草”之良好操行了。
   导师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师母是个很贤惠大方的女人,早早地为我们沏好茶,精心布置好各式的水果。师生之间相谈甚欢,但桌上的水果并没有减少多少,大家都力争在导师面前留下好的印象,吃像十分斯文。
   师母从厨房出来后,对导师小声的嘀咕厨房的门坏了,老是关不紧。导师没有说话,于是我默默地记在心里。一个小时以后,导师便把我们送出家门,一再叮嘱我们要沉得住气,要能抵制外来的诱惑,努力做学问,我怎么听都觉得在说我。
   出门的时候,我对导师说:“老师,我明天来帮你把门修好吧!”导师似乎很惊讶:“你会修?”说实话,虽然没有修过门,但这点小事是不难做的,于是拍着胸脯:“我在家的时候,做过木工,没什么问题。”导师和师母听了,都很高兴地点头。
  第二天下午,我带着锤子起子之类的东西,来到导师家。导师不在,师母在看电视。打过招呼,我二话没说就开始干活,原来是门上滑轮的螺丝掉了,要拧上新的螺丝,还得把门卸下来。卸门的时候,才发现这活不是那么容易干,一番敲敲打打也未奏效,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珠,衣服上也落上一层灰尘。
   正当我狼狈不堪的时候,听到有人打开隔壁书房门,然后是拖鞋叽拉的声音。同时,一个声音尖锐的响起:“搞什么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于是就听到师母温和的声音:“冰儿,都这个时候了,还没睡醒啊,有人在修门呢。”
   “叫的什么修理工,会不会修,烦死了!”话音未落,一个人走进了厨房。我正蹲在地上使劲撬门,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她。皮肤白白的,梳着马尾,手叉在腰上,用鄙夷的眼光瞪着我。我忽然没来由的心虚,而这种心虚又演变成不服气,于是小声的还了一句:“你厉害,你来修啊!”
   听我这么说,她的脸忽然涨得通红,用手指着我大喊:“你,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你给我走,走!”这下我摸不着边了,看来她还真把我当成民工了,不过看了看自己,蓬头垢面,衣衫不整,乍看确实有七分象。
   师母连忙走过来解释:“看你说啥,太不象话,他是你爸爸的研究生。”师母又回头向我抱歉的笑:“这是冰儿,就是任性,别见怪啊!”
   我埋头做事,顺口说:“小孩子嘛,没关系!”但想不到这句话,却引发了这个娇贵而任性的女孩更大的脾气,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献殷勤,拍马屁,研究生都这样!一副穷不拉叽的样子,哼!”然后一甩头走了。
  我蹲着身子,努力把一肚子的脏话压住,没有再还嘴。师母一个劲地跟我解释,说这个女儿正在本校读大一,自小就心高气傲,十分任性,要我不要见怪。说实话,这个“穷”确实刺伤了我,说我穷我根本就不会介意,我最难以忍受的是,她的语气里“穷”是一个贬义词。当着师母的面,我只是摇摇头头轻松地说:“没什么。”
   走出导师家门,我回头望了望四楼他的家,心里暗暗地想,冰儿,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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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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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5-02-22   
七. 千里之外遇故人

  那天从导师家回来, 在宿舍里坐了良久,心中的郁闷之气仍然难消。我开始通过各种关系打听冰儿的情况,消息陆续反馈回来:她就读于外语系,成绩不错,并且是学校礼仪队成员,目前和一个大三的师兄关系暧昧,不过仍处于互相试探的地下阶段。
  我在头脑里仔细构想接近她的各种渠道,左思右想也没有得出一个好的计策。她和我不是同一个学院,平时能接触的机会寥寥无几,如果我是礼仪队成员的话,倒不失为一个接近她的捷径,但礼仪队似乎并无男性成员,再说,一个七老八十的研究生参加礼仪队,与一帮小姑娘们站在一起,未免显得滑稽,于是这个念头也被我彻底打消掉。机会,只有慢慢地等待,我像是一个富有耐心的猎人,悄悄地潜伏着,等待着可口的猎物。
  由于多了一个心眼,在纷杂的校园里,也侥幸地看到她的身影。有一次,中午下课,我抱着书本和同班同学胖子出了教室。每到这个时候,教学楼附近,总是十分的拥挤喧闹。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不断地在我面前晃动,我们小心地在人群中间穿插,不时地四处张望,校园里,最好的风景便是各式各样的女生,在图书馆,在食堂,在宿舍楼,不经意间总能发现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现在,在我的前方,三个女生蹦蹦跳跳地走着,打打闹闹,一律背着卡通的运动书包,运动鞋,牛仔裤,宽松的运动衫,头发不受拘束地飘舞,这应该是一年级的学生吧,无忧无虑,稚气的脸上总是挂着自信;右手边,一个女生低着头默默地走,似乎有重重心事,尖尖的皮鞋懒洋洋地套在脚上,她化着浓淡适宜的妆,挑染的头发烫着细细的玉米卷,紧身的衣服把一对乳房凸显的骄傲动人,呼之欲出,那一对挺拔柔软的东西随着前进的步伐上下抖动,我想这应该是大四的学生吧,在她们的眼里已经看不到当初的纯真,更多的是诱惑和迷茫,带着略微的矜持和轻佻。我想,白天的她,仍然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听课,而到了晚上,当夜幕把一切变地虚无,或许她会躺在某个或老或少的男人臂湾里,细语呢喃、娇喘吁吁。
  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把我从自导自演的故事里拉了回来,故事刚演到娇喘吁吁,还有更重要的步骤没完成呢。意犹未尽,我恼怒的回头,寻找这打断我思路的笑声。一回头,便看到了她,她走在一群女生的中间,双手拿着书环抱在胸前,带着淡淡的笑容,安静地看着旁人的嬉闹。仍然是那天的马尾,刘海搭在额头上,一双美目顾盼传情。想不到在现实中的她,还是挺温顺的。不过,想起那天的情景,我开始揣测她极有可能是有意隐藏了内心里的乖张之气。
  我停下脚步,吹了声口哨,流氓般地向她挥手打招呼。她转过脸来,往我这边瞥了一眼,带着极其厌恶的表情扭过头去,继续走路。看她的表情,肯定看到我了。看那嚣张傲气的模样,我心里冷笑连连。索性一把搂过旁边身高180公分,体重180斤的胖子,慢悠悠走在她们前面,并且故意把手放在胖子的屁股上,来回摩挲,这是我经常“调戏”胖子的招数,看来今天能派上用场了。果然,背后的笑声嘎然而止,变得鸦雀无声,然后我便听到了冰儿鄙夷的骂:“恶心”。再回头,发现她们已经从另一条道上走了。
  从背后看,冰儿的身段蛮不错,上帝真是缺心眼,如果让她长成恐龙,我看,她再也嚣张不起来了。她的腰肢细且软,但是走起路却却故意往里收,矜持地风骚着。我心里淫念涌上来,于是用眼神把她的裤子剥开,握住两条白花花细嫩的大腿,肆意搓揉。远远地观望着她,我心里阿Q般的得意,在没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暂且用眼神强奸了她一次。
  读研半个学期,学术上收益并不多。以为从大学的管理学跨到现在这个专业,学起来会比较精彩,但结果并非预期的那样。我一直认为管理没有对高中毕业生普遍开设的意义,管理更多的是需要天份,并且是起源于实践,进而由实践去提炼的。那些僵化地教条并没有实际意义。于是被一帮空谈的老师调教了四年后,我毅然决然地换了专业。但是,研究生一上课,我便失望起来,偌大的教室坐得满满的,台上的教授讲得眉飞色舞,台下的学生疾笔如飞,丝毫没有学术研究奇葩争艳、百家争鸣、思想碰撞之快感。
  授课的老师中,倒是有一位,学识渊博,教学方法颇异。他事前给每位学生分配一个议题,每人必须精心准备,于课上逐个上台宣讲,然后师生共同点评。这是一种颇为有效的学习方法,理应获得赞赏,但可惜得是,这位老师苛刻骇人,批判起来洋洋洒洒,惨绝人寰,讨论课文进行了两次,已经有两位女生羞愧得在讲台上哭起来。
  由于从小到大被人批得太多,他的严厉对脸皮极厚的我,并没有太大的震撼。轮到我的那天,我早已准备精当,演讲起来自我感觉十分良好。但结果并没有两样,刚讲完,该老师便开始了暴风骤雨般的批判,批判的力度大大超过以往。“就你这水平,还没入门。”,“准备了两个星期,拿出来的东西这么不入流,你当初是怎么考上的?”他连珠炮似地责难。
   台下的同学们满怀同情的看着我,让他们惊讶不已的是,我表现得没有丝毫羞愧,反而笑嘻嘻地对着老师,一个劲的点头说:“老师批评极是,我继续努力吧。”看着我这番模样,老师好比是一拳落空,就再无继续攻击的心情了,懒懒地说“下课!”。
  不管脸皮有多厚,我还是感觉面子上挂不住,于是低头一溜烟的回到宿舍。刚坐下,电话便响了起来。一接,电话里传来急促的声音,竟然是堂哥。堂哥在电话那头几乎冲着我喊,声音震得耳膜发痒,民工兄弟们大多都有这样的习惯,讲电话的时候总是很大声,生怕对方听不见似的。不过,每当看到建筑队的工人们排着队在电话亭里大声的喊叫,听着他们在公共汽车上夸张地打手机,我并没有任何反感,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在那些震耳欲聋的声音里,有着不屈的挣扎,越是生活艰难的人们,他们对生命的渴望越是强烈。而那些新时代的食肉者们,却终日郁郁寡欢,总是杞人忧天、无病呻吟,真是可笑的对比。
   堂哥倒没什么大事,原来是堂嫂要出来打工,他托我去火车站接她,然后把她送到东莞去。
   看来,马上就可以见到堂嫂了,在繁华奢靡的广州,能见到小山村里风骚妩媚、倾倒无数人的她,真是一件有趣的事。
[ ������卡拉��2005-03-26 21:35���±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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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5-02-22   
第二天,我如约在火车站的大广场上见到了堂嫂。风尘仆仆的她见了我显得异常欣喜,快步走向我,等离我三四步远的时候,便拘谨地站定,流露出淳朴的羞涩。她穿着半旧却干净的女式西装,扎一根粗大的辫子,在碎发飘扬的人群里,确实土得掉渣。
  在这座城市里,她长久以来的骄傲荡然无存,但不管怎么样,一回到那个偏僻的地方,她仍然是一位皇后级的人物。上天注定,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只有在切合自己的世界里,人的价值才能最大的发挥。在那个封闭落后的山村,她骨子里的风骚加上村妇天然的质朴,恰恰迎合了当地男人的审美标准。那样的世界,并不需要城市的时髦女郎,即使时髦女郎进了村,也会被当作是怪物,远没有堂嫂有市场。
  我把准备好的矿泉水递到她的手上,半强迫式的抢过她的行李。她对我说话的语气不改平日的温柔,又多了几分小心:“弟,麻烦你了,你有事的话,送我上了车就回去吧!”我大咧咧地笑着说:“这边的治安可乱呢,不送你过去,只怕你会被人贩子拐走。”说到这,我又把她仔细打量了一番,虽然土气,但小巧有致的身体稍加修饰,估计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如果让她独自行走,周围的无数的狼群迟早都会下手。
  在车上,坐了不久,她就歪在椅子上睡着了。她的头垂着,头发散落在前面,双手却没有抓住把手,怕羞似的藏在大腿中间,脖子上的白肉探出头来,与她脸上的风尘形成鲜明的对比。入睡地她竟然也有几分美丽,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总会有美丽的一刻。堂嫂的头慢慢地软了下来,终于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屏住呼吸,怕惊扰了她的好梦。心里却是热乎乎的,我知道,堂嫂即使再风骚,也决没有对我的淫念。我小心地用肩膀托着她的头,保护着这个女人。
  到了东莞,刚下车,我一眼就看见了堂哥,他站在街边,焦急地四处看,穿着皱巴巴的西装,苍老而瘦小。西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当装扮着高贵的身躯,行走在鲜花与美酒之间,就是高雅;满街跑的民工也莫名地青睐西装,可惜高雅已变成了低俗。所以,眼前堂哥身上的这件西装丝毫没有改变他低贱的身份。
  堂哥看到我们,眼里忽然亮闪闪的,嘴巴张开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来,只发出傻呵呵的笑声。跟大多数农村夫妻一样,他俩虽然分开很久,但脸上并没有过多的兴奋,两人隔着将近一米的距离走着。堂哥正是需求旺盛的年龄,在没有老婆的日子里,或许只能靠粗暴地自慰来宣泄欲望吧,我瞅了瞅他的右手,手心里果然起着老茧。当然堂嫂也一样,虽然能在“黑萝卜”那里得到片刻欢愉,但偷情只能作为点心来慰藉,永远解不了饥渴。看来,今天晚上,一场云雨大战在所难免。
  到了堂哥的住所,我开始为他们的云雨之事担忧起来。堂哥在一个沙场里淘沙,那是个鸟不生毛的地方,幸好,旁边零星有几家生产工艺品的手工作坊,可以安置沙场里那些男人的老婆,工作辛劳,毕竟还有老婆身体的犒劳,算是除微薄工资之外难得的福利。
  他们住的环境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摆放着7张床,拥挤而凌乱。每张床除了挂着蚊帐,还围着脏兮兮的床帘。这里面竟然住着四对夫妻,三个男人,真难想象十一个人同居一室是何等滋味。
  坐在他狭小的床上,看那些夫妻们进进出出,我诧异地问堂哥:“这么多人一起睡,怎么行呢?”他听了满不在乎地回答:“习惯了,跟一个人睡间房没有两样。”旁边一个黄牙的工友听了,愤愤然地嚷:“那些公婆晚上操起来就没个完,床响得很那!我日,以后干脆把蚊帐都扯了。”我听了不禁大笑,看来这可怜的人,晚上睡觉确实是一种煎熬。
  看到这,我想起在台湾以及大陆的一些城市里面,近年来开始出现所谓的群交,在一间封闭的大房子里,赤身裸体的男女,激烈交战,淫声浪语此起彼伏,场面十分壮观。有趣的是,据统计这些群交爱好者大多为高学历人士,我揣测,群交这种极端的性爱方式,恰好满足他们深藏于心的暴露癖和窥私欲。同样,在堂哥居住的房间里,每天也上演着琴瑟和鸣的镜头,但学识浅陋的他们,并无特殊的癖好,他们试图用帘布遮挡暧昧的春光,用返濮归真的方式满足最本质的欲望。这样的对比,似乎告诉我们人类无论如何进步,最后仍然会回到历史的起点。
  已经到了晚上,回不去广州,晚上只好与其中某位单身的工友搭铺。这些自然由堂哥去打点,搭铺的人就是刚才那位大声抱怨的黄牙,与他睡一晚,我心里不免有些发毛,说不定欲火焚身的他,对我这个皮肤白净的男人也会产生非分之想,看来晚上还是和衣而睡为妙。
  这样的季节已经没有炎热,但也不凉,像是一块炸得干脆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如此天气,正是做爱的好时光。房间里即使有5个女人,这些男人们仍然仅着内裤,毫无顾及。他们的内裤清一色的宽松肥大,裆里的东西隐约显现着轮廓,无拘束地晃动着,甚至有一个家伙,不知道是起了歪念,还是生性使然,那根宝贝直挺挺立起来,内裤如支起的帐篷,旁边的人恶作剧似地敲打一下,笑着说:“他妈的想出来透气啦?”屋里的女人接着就阴眼怪气地笑。
  黄牙拍拍我的胸说:“兄弟,我晚上睡觉爱翻身,你只能将就将就了。”我点点头说没关系。于是他又指着门告诉我:“厕所就在门外面,洗澡也在里面。”
  我借了堂哥的毛巾去了厕所,准备冲凉。狭小的厕所由一堵一人高的红砖墙隔开,分成男女使用,隔墙千疮百孔。当我准备脱衣服的时候,才懊恼的发现,墙壁四周光洁无物,根本就没有挂衣服的地方,于是又退了出来。堂哥递给我一块肥皂,不解地看着我说:“怎么不脱衣服,在这里脱了,再进去洗嘛。”
  我不好说什么,扭捏地脱了衣服,光溜溜地只剩一条三角内裤。看到我这条黑色棉质的紧身内裤之后,黄牙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叫了起来:“哇,这条内裤质量不错吧”,然后伸手来摸,那些女人们也循声围过来,几只手伸过来试探内裤的质量。其中一个还好奇地问:“这么紧的裤子,穿起来难不难受?”她们的举动搞得我哭笑不得,我只好收腹提臀,以缓解前面高高隆起一块的尴尬。堂嫂并没有过来,微笑着看着我们。
  我笑着挣脱他们的包围,走进卫生间,痛快的撒了一泡尿,尿液浇在地上,发出酣畅淋漓的响声。撒完尿,发现手里的小朋友竟然顽皮地膨胀起来,热得烫手,于是赶紧拧开水龙头,让凉丝丝的水花落在上面,尽管如此,并没有效果,它仍然与我的身体呈九十度地伸展着。无奈,只好放任它的张扬。迅速地用水打湿全身,抹上肥皂,身体便润滑起来。冷水啪啪打在背上,感觉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低头看,小家伙终于疲软,流水从它的头上聚成一条线,顺畅地地淌下。忽然,听到隔壁女厕所门响,有一个人走了进去。竖着耳朵听,隔壁的人先是放下脸盆,然后是细碎的宽衣解带之声。此时,我的好奇心大起,洗澡的手不自觉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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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5-02-22   
作者:东南亚海啸 回复日期:2005-2-13 16:24:56 
     
  楼主来了!
   最近我接到一个比较紧急的任务,
   要参加一个所谓的学术会议。十分郁闷!
   写我的帖子比写那该死的垃圾,要快乐
   的多,只是又不能拒绝。
   对不起,各位,暂时一周内恐怕不能续
   帖了。恳请大家多多支持!
   海啸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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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5-02-23   
淫而不秽,俗而不媚,颓而不废,有滋有味。
累嗳,不想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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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5-02-26   
低头看,小家伙终于疲软,流水从它的头上聚成一条线,顺畅地地淌下。忽然,听到隔壁女厕所门响,有一个人走了进去。竖着耳朵听,隔壁的人先是放下脸盆,然后是细碎的宽衣解带之声。此时,我的好奇心大起,洗澡的手不自觉停了下来。
  
  凭直觉,那是堂嫂。遮挡如此薄弱的浴室,在城市里极为少见,但在农村其实非常的平常。乡村里民风纯朴,男女之间一些神神秘秘遮遮掩掩的事情,在这里反而十分平淡,我曾经去过湘西的乡下,其中的一幅场景至今仍然印象深刻:夏天的夕阳下,祖孙俩赤裸着身体在河里嬉戏,玩累了就在河滩边悠闲地散步,不着片衫。爷爷古铜色的皮肤与孙子白嫩的肌肤相映成趣,饱经沧桑余威仍在的命根子和未历人事可爱拘谨的小鸡鸡,在斜斜的夕阳下投下一长一短的影子。旁边不远处,洗衣的妇女们在欢快地挥动着衣捶,少女们背着猪草走在河边绿草茵茵的小径上,一切和谐而自然,没有人会对裸体的两个人投去诧异的目光。
  
  那个时候,我正跟两个朋友在烧烤,乍一看到赤裸着散步的人,不禁大吃一惊,叼在嘴里的牛肉串也忘了嚼。当地的朋友告诉我,这种情况在乡村里并不出奇,傍晚时分来河里洗澡的男子大多不穿衣服,甚至有许多妇女也是光着上身来河边抹澡。听他这么说,我便急切地四处打望,可惜河边并无光着身子妇女,甚为失落。朋友见我一副俗不可耐的样子,猛敲了一下我的头:“色鬼,别败坏民风,好不!可惜得很,天气还没热到那个程度,下次吧!”
  
  看来运气不佳,见不到男女同浴的壮观场面,定了定神,把嘴里的半块牛肉咽了下去。身旁流水淙淙,两岸垂柳招摇,河水清澈见底,鹅卵石上的青苔随波荡漾,风景确实不错,一种隐藏于身体深处,渴望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欲望渐渐升起,忽然有裸泳的冲动。不过,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裸着身体,我真还没试过。朋友听了我的建议,甚为赞同,哧溜便扯光了衣服。我也脱得只剩下内裤,却犹豫着不敢再脱,正踟躇间,朋友冲过来一把扯下我仅有的遮羞之物。顿时觉得下体一凉,禁锢以久的东西便咝咝地暴露在晚风里,连忙用双手捂住,慌乱地四周看,但是,竟然没有一束目光是洒向我的,心中隐隐地有一丝遗憾。
  
  心中释然,便往深水处漫步,水深至脖颈,觉得胸腔憋闷,就不再走动,从上往下看,身子被水波缩短了三分之一,那根疲软的宝贝竟然如同水草一般,笨拙地飘摇着。流水轻轻荡过,双乳处有微微的痒,水面上泛着新鲜的气息。极目四望,近山四合、远山如岱,耳边响着许多细碎的声音,脑子里却是无尽空灵。我仰躺在水面上,随波逐流,不知身在何处。我想,人终究逃不过自然,离不开大地,只有这里才是最好的归宿。那些住在城市高层写字楼里的所谓白领们,衣衫光鲜却一个个神情呆滞、面黄肌瘦,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自然的恩泽。这部分人以为自己属于某个城市,其实,他们只属于这个城市的高空,城市的土地总是遥不可及。
  
  不知道过了几时,猛然醒来,天色已黑,喧闹的河滩经寂静无声,村民们已不见踪影,远处亮起点点灯火。回头看,朋友早已经上岸,衣袜整齐地坐在草地上抽烟。我爬上岸,收拾停当,然后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宁愿放弃大城市的工作,而僻居于这个地方!假如有一天,繁华带给我的只是虚无,功利赋予我的只是伤痕,我也会选择一个这样的地方,了却残生。”
  
  而现在,同样是洗澡,但场所已没有当初那种浪漫,这只是破旧工地上一个简陋的浴室,而旁边却是我的堂嫂。好奇心真是一个万恶不赦的玩意儿,越是遮掩着的东西越能勾起探索欲,而同样的东西毫无防备的暴露在面前,大多数人连正眼看的闲心都没有了。
  
  我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身子却像只壁虎一样,整个趴在中间的墙壁上。十分容易便找到了两个眼距宽的小孔,如同治疗近视的小孔眼镜一样,看到的事物异常的清晰,只可惜视野范围极窄,我只好上下求索,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一排小孔,从最上面的小孔看去,是光嫩的脖子,从中间的孔看到了饱满的胸脯,再下面的孔中,便是一片浓密得不能再浓密的原始森林。把这些残缺的片断组合起来,一个裸体的堂嫂便呈现出来。
    
       [待续]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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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5-02-27   
我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身子却像只壁虎一样,整个趴在中间的墙壁上。十分容易便找到了两个眼距宽的小孔,如同治疗近视的小孔眼镜一样,看到的事物异常的清晰,只可惜视野范围极窄,我只好上下求索,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了一排小孔,从最上面的小孔看去,是光嫩的脖子,从中间的孔看到了饱满的胸脯,再下面的孔中,便是一片浓密得不能再浓密的原始森林。把这些残缺的片断组合起来,一个裸体的堂嫂便呈现了出来。堂嫂的身子如同刚出土的瓷器,当用水冲刷掉外面的泥土后,便露出光洁细腻的表面来,她身上的皮肤比脸上的更水灵,白得炫目。我看着纤长的手指划过双峰,在平坦的腹部游移,白色的肥皂泡沫随着手指的移动,像是用白色的水彩在画布上留下美妙的图案。那片葱郁的森林由于受流水的冲击,变得富有条理,浓厚的泡沫聚集在上面,呈现出混沌的黑色来,她的手滑下来,隐入茂密的草丛,富有节奏的搓揉,水花四溅,空气中弥漫起朦胧的水雾。

  刚才疲软的家伙瞬间壮大起来,恶狠狠地顶着墙壁,被嶙峋的红砖挂擦着,隐隐作痛,这种痛感又迅速变成了快感,于是我的身子便像打摆子般地抖动起来。持续了一会,快感毕竟肤浅,我的右手自然而然地抓紧了这可恶的劣根,由于肥皂泡沫的作用,手里的东西滑腻湿热,滑溜溜的感觉让快感变成电流,慢慢传递到了手掌心,然后顺着手臂向大脑和胸腔蔓延,呼吸也粗重起来。

  “弟弟,水凉吗?冷不冷?”隔壁的人竟然说话了。

  这样的声音让措手不及,我稳了稳神,尽量用平和的声音回答:“还好!”

  “我刚打湿了头发,没有洗发水。把你的递过来吧。”她继续说。

  “嗯,好。”我嘴里含糊地应着,胸膛里的火焰烧得越来越旺,右手照样鞠躬尽瘁地工作着,于是腾出左手来,从墙壁的上方把洗发水递过去。

  等了片刻,未见动静,便问她:“我递过来了,你接啊!”

  “哦,我在洗头,眼镜睁不开。”于是一只小手便伸了过来,五根葱指却找不到目标,轻轻地捏住了我的手腕,麻酥酥的。我把洗发水送过去,递到她的手心,看着五根指头乖巧的弯曲着,于是故意连着手指和洗发水一把抓住,小手似乎柔弱无力,在我手心里停顿了片刻,然后轻轻地滑脱。

  就在这个时候,下腹感觉越来越凝重,如同一口小小的池塘,猛然掷入一块巨石,水波迅速荡漾开来,由腹部这个圆心持续而强劲的向全身扩展,于是在圆的中央,水花便猛烈地扑腾起来。我看着一根白线准确无误地钻入了墙壁中间的小孔中,嘴里控制不住地发出一声似苦似乐的闷哼。

  隔壁的人,显然听到了我的声音,关切地问:“弟,你怎么啦?”

  我的脸瞬间红了,刚才的雄心壮志早就被水花冲击得七零八落,于是快速的回应:“没,没什么,扭了一下腰。”

  “这么不小心啊!在这里肯定不适应,明天一大早你就回广州吧。”堂嫂仍然不改对我的温柔。

  听她这么说,内心里的负疚涌上来,于是迅速抹干身子,套上内裤,回到屋内。屋里已经关灯了,坐在大黄牙的床上,一股浓烈的尿臊和精液的味道扑鼻而来,让我头晕目眩,心里暗暗叫苦。那家伙早已经在躺在里面,张大着嘴打鼾,两排黄牙肆无忌惮地展示着,晚饭的青菜渣恋恋不舍地依附着牙缝,看到他,我禁不住地反胃。于是,摸索着又穿上裤子和衣服,小心的靠在床上,拉过来一点被角盖住肚子。

  过了许久,黑暗中,我看到堂嫂走了进来,轻手轻脚地在堂哥的床前站定,就势上床。忽然又停住了,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连忙闭住眼镜,假装着发出均匀的呼吸。感觉到黑暗中,有一双眼镜在盯着我,然后感觉被子轻轻地拉过来,盖住了我露在外面的双腿。等我睁开眼,她已经钻入堂哥的窗帘里了。嗓子眼里热热的东西往上冒,眼睛里湿润起来,我努力的睁眼,防止泪水掉下来,无论我怎么努力,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滑落出来,我只好拼命地掐大腿,稳定自己的情绪。

  该死的黄牙,睡觉的时候又是打鼾,又是磨牙,还说梦话,时不时发出傻呵呵地笑声,像是一个吸血鬼一边啃着人骨头,一边发出酣畅地笑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无比阴森。一夜无眠。闲着无聊,我支起耳朵听床,奇怪的是,堂哥床上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响。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我终于熬不住困顿,沉沉地睡去。等我一觉醒来,已经是正中午,阳光从天花板的缝隙里钻进来,在房间里扯满了金色的线条。

  草草地吃了中饭,然后赶车回广州。堂哥执意要送我到车站,到了车站,堂哥从袋子里摸索出一百元,硬塞给我,对我说:“这些钱你拿去买书!”看着他那龟裂的双手,我哪里有接下的勇气。“哥,我不缺钱,你收着吧。”于是坚决地推了回去。碍于我的倔扭,堂哥带着失望的表情把钱收了回去。

  忽然他眼睛一亮,跑向马路对面,过了一会兴冲冲地回来,手里捧着一个大塑料带,里面装了好些甘蔗,削地干干净净,砍成整齐的一段段,水嫩水嫩的。“这些你拿着在路上吃吧!”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啃甘蔗,想不到他还记得。可是自从上大学以后,我再也没有吃那些东西了,再说,广州的水泥马路上也不比村里的石板路,不能随意地把甘蔗渣吐落。但我还是把很高兴地把甘蔗拿过来,抽出一根,递给他一根,两人很畅快的咬了起来,满嘴溢甜,堂哥的脸上泛起欣喜的颜色,对我说:“无论你长得多大,在我心里还是小时候的样子。”我边吐着甘蔗渣,边乐呵呵地笑。

  在车窗里往外看,三十多岁的堂哥,确实已经老了,皱纹开始爬在脸上,背梁也明显地变弯,看着那布满泥点的背影渐行渐远,我暗自给自己鼓劲,一定要好好干,不光是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样也要努力去帮助堂哥创造更好的生活。

  眼角忽然剧烈地跳动,心中隐约有一种不祥之兆,于是努力回头去寻找堂哥的背影,可惜再也寻不到了。想不到,那个萧瑟的秋日,那一袋白净的甘蔗,以及那苍老的背影,成了堂哥在我心里最后的回忆。再见时,已经是阴阳相隔。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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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5-03-06   
八. 书中自有颜如玉  

    从东莞回到学校,一进宿舍,赫然看到一台新电脑,用电脑罩盖得严严实实,看来是酱哥买的,他在几个月前就说要买电脑。跟他除了妻不可共外,其他财产都可以共享,我终于告别乌烟瘴气的网吧,可以在宿舍安静地上网。

  昨夜可被大黄牙害惨了,头痛难忍,于是,把甘蔗袋往桌上一扔,爬到自己的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睡觉的时候,做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梦,其中的一个梦已经出现过无数次,这是一个很熟悉的梦境,在梦里我总是被人追杀,带着莫大的恐惧在崇山峻岭里拼命地逃跑,里面的那条河流、那座陡峭的山坡、茂密的竹林,每次做梦都没有变,梦醒后大汗淋漓,但总想不出记忆里曾经到过这片地方。梦里的颜色全是绿色,这样的绿色却没有给我带来好心情。

  睁开眼睛,酱哥正聚精会神地玩星际游戏,嘎吱嘎吱地嚼着甘蔗。听到我勒皮带的响动,歪着头笑嘻嘻地说:“小子,啥时成民工了,竟买些甘蔗回来,不过挺好吃的!”他又指了指桌上,“喏,刚在收发室见你有两封信,给你拿了回来。”信,很久没人给我写信了,脑子灵光一闪,于是赶紧窜将起来。一封信是mm的,另外一封却是小梅的。 Mm的近况很差,最近染上了肺结核,打算过一段时间就回家安静的养病,心情也很糟糕,除了吃药就是想我,正准备和小梅出去玩几天然后回家。仍然是精心挑选的信纸,清秀的字迹。捧着她的信,坐了良久,才想起旁边还有另外一封信。小梅在信里的语气如同一个普通的朋友,不冷不淡地寒暄着,我快速地看完信,甚至没有找出一个热烈的字眼,竟也有略微的失落感。或许和她发生的一切都已随风飘走,留不下任何痕迹。人总是这么奇怪而阴暗,就如同我,虽然不爱她,但又希望能寻找到只言片语的暧昧,也如同许多女人的心理,当看到曾经追求过自己但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甜蜜地抱着别的女人时,也会犯贱似的失落。我把mm的信小心地放回信封,收在文件夹里,却赌气般地把小梅的信用火机点着,看着火光升起,心里有没来由的快感,灰烬从手里一点点的掉落,感觉手里空无一物,再看,发现夹在手指间里的最后一点纸片再也烧不掉了。酱哥回来奇怪地看着我说:“你有病,是吧!”

  收拾好心情,第二天,我背着书包,拎着茶杯,一头钻进了图书馆。图书馆里肃穆宁静,每个人的脚步都显得小心翼翼,这样的环境里,即使趴在课桌上打盹,心里也是充实而滋润的。于是挑了一间人最多的自习室,坐下来,深吸一口气,浑身的细胞开始溢出学问的芬芳。我这人比较奇怪,学习的时候就喜欢往人堆里凑,过于安静的环境,反而衬托出我内心的浮躁来,而在熙攘拥挤的教室,读起书来滋滋有味,更为变态的是,我喜欢听着哗啦啦的麻将声或者是升级大战的争吵声,窝在角落里,得意而用心地学习。看着我这样的学习状态,旁边玩耍的人免不了有虚度光阴的愧疚,并生发出对我无比的敬意,偶尔会放下手头的纸牌,叹着气说:“人家就是勤奋,佩服。”殊不知,他们所惊诧、赞叹的行为,或许是来源于某种阴暗的心里。同样的道理,世上所标榜的许多美丽事物、所崇仰的英雄人物、所敬畏的达官显贵,他们的成功和荣耀,光荣和伟大或许也是建立在某种不为人知的阴险之上。

  大学里最有滋味的两个地方是食堂和图书馆,在食堂的饭菜里可以吃出各式的昆虫来,而在图书馆幽香的书堆里,会引出许多浪漫的爱情故事,最小限度也可以满足饥渴男生无尽的意淫。我在自习间里,一半的时间用来看书,另一半的时间用来意淫各种型号的女生。坐在对面的女生带着两个酒瓶底,眼睛快贴上书本了,在念念有词地背着单词,勾不起我任何的欲望;旁边的男生贼眉鼠目,眼睛四处嘀溜,手指一刻不闲地转着笔头,时不时掉下来,发出沉闷的响声;另外一个男生畅快地演算着数学习题,大腿神经质地抖着,抖得我无名火气,真想给他的双腿加上十万伏的高压电,让他一次抖个够。这样一折腾,思路再也集中不到书本上去,百无聊赖起来。

  斜对面的不远处,一位女生也许是学累了,趴在桌上睡觉,棕红色的长发散落在摊开的书本上,像是一朵绽放的黑牡丹。往她的课桌底下看,竟然有意外的发现。她穿着一条米黄色短裙,两条腿优雅的交叠在一起,小腿肚子细直饱满,优美的曲线往大腿延伸,如同一块具有超强吸引力的磁石,牵引着我的眼神往纵深里探索,裙子则适时地出现,尽职地裹着大腿,阻挡着无数淫秽的目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透露出一种高贵清雅的情调,而“可近观却不可亵玩”则是对意志力的巨大考验。难以抗拒的好奇心打消了我打道回宿舍的念头,我坚持等了下去,一定要等到她一张腿时的温柔。

  A片里各种女人的身体,像是黑板上的化学公式枯燥无味,而在面前脱光衣服的女人,却像是一道已经解开的数学难题,虽有成就感但失去了挑战性。而在这条短裙下紧绷着的大腿,如同一部曲折的侦探小说,有无尽的悬念等着去挖掘。我看着她的头略微动了一下,黑牡丹便换了一个形状,随之交叠着的双腿轻松的放开,短裙矜持地张着口,紧凑的大腿便在短裙的黑暗里发着幽幽的白光。再张开点,再张开点,我在心里不住地鼓劲,她似乎感受到了我内心的期待,两腿畅然放松,形成了一个45度的角来,大腿根部细嫩的皮肤和浅白色的内裤,在我眼前豁然开朗。

  我心里烧得厉害,能感觉到身体内的某种细胞,正兴奋地奔走相告,传递着躁动的信息。看了一会,怕难以自持,于是硬生生把眼光拉回来,发现转笔的、抖脚的两位已经停止了活动,再看两对眼睛正喷着蓝幽幽的欲火,“靠,色鬼!”我在心里骂了一句,似乎是自己辛苦挖得的井水,却滋润着一些不相干的人。

  要命的是,那个女生睡得很香,两条腿已经失去了意识的控制,就那么大度地张开着,春光源源不断地倾泻,隐藏在各个角落里晦涩的眼光从四面八方聚焦过来,两条白嫩的大腿和一片薄薄的小内裤,无知地被蹂躏着。我总感觉自己是始作俑者,颇为不忍,于是收拾好东西,走向教室门,经过那位女生座位时,故意把字典砰然掉在地上,睡梦里的人惊愕地抬起头,不满地瞪着我,两条腿警觉地收了起来。我终于放心,夹着书本,扭着屁股得意的出门,能清晰地感觉到背后无数色狼心里的喟然长叹。

  
  图书馆里的春光并非经常有,所以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沉浸在书本中。无论多么枯燥的学科,当你近距离的靠近它,也会品出无穷的精彩来。埋头于浩瀚的著作与学术论文中,经常惊诧于名家巨擘的精典论述,也被青年才俊们创新的思维所折服。在这样的熏陶下,久而久之,头脑里也冒出许多新奇的观点,自个的东西总是好的,细细把玩,爱不释手,甚至不知天高地厚的骄傲起来。洋洋洒洒地写了三两篇论文,踌躇满志地扔在导师信箱里,表面上是虚心求教,其实骨子里有一股反叛炫耀的成分。在学术研究上总是讲求出身贵贱,事实上,那些大家们也总是集中于清华、复旦、人大之类的高校。而我要证明,我这个出身于末流学校的学生,同样也有非凡的学术潜力。

  隔了几天,导师打电话过来,轻描淡写地说:“文章我已经看了,你抽空过来我家一趟吧。”“好,我就过来!”快速挂上电话,我心里欢呼雀跃,三步两步便蹦了过去。到了导师家,才发现快到晚饭的时间,但已经来不及考虑时间是否恰当。导师端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我的论文,我喝着师母泡的龙井茶,闻着茶叶的芳香,等待着他发话。导师说话总是那么严谨,似乎吐出每个字都经历了剧烈地思想斗争:“唔,看了你文章的第一印象,就是你还没有入门。”一盆凉水兜头淋下,整个心都沉了下去,我嘴上遂不自然起来,嘟囔着说:“明白,我想……”导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困顿,话锋一转,对我说:“虽然如此,但看得出来,你是一个非常有创造力的人,继续努力吧。文章里有些不错的观点,只是你还不知道如何去驾驭。”听了这些话,感觉沉下的心又提了上来,回归原位,一个劲地点头称是。

  师母已经准备好晚餐,饭桌上摆着芳香可口的菜肴,闻着那个味道,跟食堂的伙食有着天壤之别,嘴里不自觉晶晶地冒着口水。但礼节上我已经不能坐下去,便站起来跟导师告辞。师母过来拉住我说:“吃饭再走吧,已经备好你那份了。”我转过头看导师,他不容置疑地说:“吃了再走。”我屁股便不客气地落在了餐凳上。“冰儿,快出来吃饭!”师母冲着书房喊,听到声音,我触电般的从凳子上弹了起来,暗暗叫苦,早知如此,还不如去吃食堂的昆虫。

  冰儿刚刚睡醒的样子,蓬松着头发,着一件薄薄的毛衣,似乎没有戴胸罩,胸脯颤颤地走了出来。看到我,似乎吃了一惊,表情瞬间冰冷起来,我馋着脸,微笑着招呼:“你好,好久不见啊。”见她根本没有回答我的意思,我也不再多嘴。

  这样的晚饭真是残忍,任桌上的佳肴再多,也没有放开肚量的勇气,牙齿尽量斯文地嚼动,胃却像是抗议般的不断收缩。导师跟我是同省的人,年少了时候也吃尽了苦头,多年没有回老家,我们的话题自然就围绕着家乡的各种风土人情展开,老头子兴致逐渐高昂起来,变戏法般地从桌子下摸出半壶酒来,对我说:“这是亲戚送来的正宗家乡米酒,来,尝点。”酒瘾上来,顾不得太多,便跟他斟饮起来。冰儿低着头吃饭,一声不吭。

  话题忽然转到了恋爱上,师母关切地问: “有没有女朋友呀?”我嚼着排骨,含糊地说:“没,没,还早呢,以后再说。”导师微笑着点头:“年轻人应该这样,学业重要。”然后对冰儿说:“看到没有,向师兄多学习,小小年纪千万别谈恋爱。”这时候我来了精神,嘴巴放肆起来,附和着说:“确实如此,恋爱倒没什么,但遇上个玩弄感情的人,就是一辈子的悲剧啊。”然后如数家珍般地述说身边一些男生对待女生的阴暗心理,说得师母脸上一片愕然。一直不吭声的冰儿终于开口,愤然地说:“一些小人总是把世界看得这么阴险。”导师不悦地问:“你这话怎么这么说,难道你谈恋爱了!”冰儿连忙摆手否认:“我才不会呢。”然后趴在师母的肩上撒娇:“我是乖女儿嘛。”我皮笑肉不笑地吹凉风:“有些事情可别说得这么绝对。”冰儿终于爆发了,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吼:“你侮蔑我!”“够了,你给我回房去。”导师威严地平息了干戈。看着她气呼呼地走开,我发现,拆婊子牌坊的勾当,果然其乐无穷。

  夹着被红笔圈圈点点的论文,带着几分酒意、几分快意离开了导师的家。走在校道上,看到许多中学生模样的小女生,应该是附中的学生,这些人一律穿着裤裆极其宽松而裤脚紧缩的牛仔裤。看着他们的装束,感觉很疑惑,女孩子裤裆里没掉着个东西,搞那么宽松有何用,也没有任何美感可言。道路旁,竟然有一对小屁孩,不顾众多的路人,在忘情地接吻。两个没有发育完好的身体,却要伪装出成熟的姿态。那女孩染一头黄毛,低腰裤极低,上衣却很短,小肚脐眼和一部分屁股露在外面,煞是令人痛心;男孩挂着耳环,胡子还没长出来,却老练地叼着烟,眼睛尽量扮出成熟男人的温情来,像一只还没长成的小公鸡,总想往老母鸡身上爬,骚情得很。一对头发苍白的老夫妻用摇篮车推车小孙子,缓缓的从旁边经过,看着小屁孩在接吻,脸上的表情难堪不已。

  看到这,我心里的火气逐渐升腾起来。冲过去一把抓住那小子的后衣领,用力一扯,只听到两张吸在一起的嘴巴分离开,发出啵的响声,还带出不少口水来。那小子受惊不小,缓过神来,对我吼:“干什么”,我狞笑一声,然后说:“给我滚!”旁边那只发情的小母鸡脸上浮现出不合年龄的凶狠,那小子也不是善种,挥拳就想冲上来。我瞅准了花丛里的砖头,一把捞起来,攥在手里,对他说“他妈的,演电影啊,在这接吻,回家演给你爸妈看去!跟老子干,要不要我一转头砸死你!”看我凶狠的样子,两只小鸡惧怕起来,收起挑衅的翅膀,灰溜溜地走了。

  我扔掉砖头,拍拍手掌,“呸”地往草丛里吐了一口,流氓劲十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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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5-03-09   
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能否对两个年少的人有何作用,也许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仅仅是为她们所谓的罗曼史添上惊险的一笔罢了。接下来的日子,仍然泡在图书馆里。冬天的气息越来越重,女生的裙子越来越长,直至没有踪迹。春光不再,看起书来也格外投入,埋藏在故纸堆里,感觉自己是一株干枯的树根,把千万枝根梢四处伸展,尽情地吸取地底的水分和营养。在如此滋润下,枯枝遂焕发出春天的绿色来。偶尔翻开曾经写的那几篇论文,再看,果然是惨不忍睹,不得不佩服导师宽厚的胸襟和不凡的忍耐力,换了是我,只怕早已经破口大骂了。

  不知不觉已是寒假,不经意间发现宿舍楼空空荡荡,见不着几个人影。我盘算着,正值趁火打劫的春运,车票昂贵,来回奔波也颇为劳碌,这个年干脆不回家过了,一个人在宿舍也正好可以享受难得的清净。但随着春节的临近,心情却逐渐焦虑起来,总感觉心里憋着一口气,喘不出去。

  除夕夜,呆在窄小的宿舍里,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来回踱步,感觉四堵墙慢慢压迫过来,要把我挤成粉碎。于是信步走出校园,街上车流浩荡,人影匆匆,掩不住归家的迫切。穿着唐装的小孩子牵着父母的手蹦蹦跳跳,鲜红的大灯笼璀璨夺目,酒店里人声鼎沸,只需看拥塞在酒店门口的车辆,就可以猜测出年夜饭的热闹。一顿普通的晚餐,加上节日的元素,就呈现出非同凡响的意义来,但总感觉拥挤在人堆里的年夜饭虚伪无比,这样的夜晚应该属于自己的亲人和爱人,无需热闹,几碟小菜,一杯清茶,就有说不出来的温暖,在酒气弥漫的饭肆里,只怕找不出这样的心情了。但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是跟亲人一起。热闹和喜庆是属于他们的,不属于我这样一个游荡在街边的孤魂野鬼。我尽量地靠近酒香四溢的场所,试图沾染一点他们的喜庆,但喜庆的心情总是离我很远。在喜庆里孤愁,最是伤人,于是逃离般地回到宿舍。

  虽然没有电视,但破收音机还是有的。躺在床上听春节晚会的声音,在收音机动荡的电流声里,心底慢慢涌起丝丝暖意来。如果在家,这个时候应该是和父母围坐在柴火边守旧岁迎新春,一边闲扯着年前岁后的种种琐事,一边往火堆里添柴块,火旺运也旺。而这个时候,没有儿子在身边,年老的父母应该早早入睡了吧。大红的春联肯定早已用米饭糊粘得严严实实,刚炒好的葵花子还在锅里泛着热气,炖好的腊肉和鸡鸭也喜气洋洋地摆在砧板上。想到这些,口水禁不住往外流,饥饿难忍,于是爬起来泡了一碗方便面,刚端起油星稀疏的碗面,新年的钟声便敲起来,收音机里主持人的声音激动地发抖,似乎新年就是他一个人的。在新年的钟声里,在泡面蒸腾的雾气里,泪眼朦胧,大口地吃着泡面,大口的喝着咸苦的汤水,惨白的灯光把我在地板上压缩成一抹淡淡的影子,淡薄的影子被新年的歌声击得粉碎,随风飘荡在暗际的夜空,孤零零地看着地上的热闹。

  第二天一大早,被电话铃吵醒,拿起来,竟然是父亲打来的,母亲也在电话旁边,他们大清早就起床,步行到镇上打电话。听到父亲的声音,精神振奋,我对着电话说:“爸,妈,给你们拜年了,祝你们身体健康!”然后就听到母亲在旁边絮絮叨叨的声音,说要我自己买点好吃的,买些新衣服。

  聊了一会,父亲在电话里说:“儿子,父母对不起你!”我心里疑虑,说:“怎么,出什么事了?”父亲接着说:“做父母的太没本事了,没有钱,没有权,也没有文化,总是让孩子在外面吃苦。”听到这些话,我心里颤了一下,眼泪瞬间便流了下来。用手抹着止不住的眼泪,我故作郑定地说:“我没吃苦,我过得好好的,很多同学都没有回去,昨天我们还出去吃了一顿热闹的年饭,你们不要担心。”一番叮嘱之后,我挂上了电话,轰然瘫到在床上。在某种程度上,在这个世界,人只有两种归宿,活着的时候,父母是归宿,死了之后,大地是归宿。任你在哪个凄凉的角落,总逃不过父母关切的目光,双亲之爱如同白开水,寡淡无味却是生命之源;情人之爱,如同烈酒但鞭长莫及。爱情,梦里梦醒的爱情,在如此人迹罕至的角落里,就是狗屁。

  囊中羞涩,如果再不想办法,这一日三餐很成问题。春节刚过完,我就开始忙活起来,忙着做简历找兼职,家教我是决计不干的,找家教的孩子,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孩子顽劣调皮,成绩落后,这样的孩子根本问题是不想学习。连父母都管教不好,家庭教师再努力也于事无补,反而徒增烦恼,毁了英名;二是孩子天生愚笨。先天条件的缺陷,解决的办法恐怕只能寻求医学解释了;三是孩子成绩不错,但父母要求过高,自以为是。这样的父母往往对家庭教师充满不信任,极易导致教育方法上的分歧。所以,我把兼职的方向定位于各类培训班、电大、夜大等,但此类工作人脉关系的作用非常明显,一般都需要熟人介绍。虽然没有人脉关系,但我有的是精力,三天内就把广州的这些学校跑了个遍,简历雪片般地撒,当然简历也不是千遍一律,针对不同的课程,做适当的修改,例如应聘财务管理教学,虽然没有学过,但我面不改色地在所学课程中加上高级财务管理一项,因为收简历的老是一般都不懂专业,排除了现场丢丑的可能,而真正到了试讲的时候,是有许多时间去准备的。

  工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家会计考证培训班通知我去试讲,试讲内容是“丁字记帐法”,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这是些最简单的基础知识,而对会计知识所学颇少的我,如临大敌,花了几天时间把基础会计翻了一遍,把丁字帐户烂熟于心,倒背如流。待到试讲的时候,台下竟然只有一位老师,感觉有点牛刀杀鸡,也管不了太多,舌头翻飞,唾沫飞舞,没到十分钟,台下就叫停了,说:“下周开始过来上课吧!”现在想,其实试讲的时候,对方考核的并非专业知识,而是作为一名教师的仪表、谈吐等素质。

  第一次上讲台前,我翻出压箱底的西裤和皱巴巴的衬衫,把自己打扮得像是一个刚入行的推销员。由于基本上没有什么教学经验,第一堂课,我如同是一台人工智能的讲解机器,表情木讷,举止呆板,好在学生们要求也不苛刻,只顾低头做笔记。一下课,我连忙夹着教案,汗流浃背地溜了。

  学生们都是业余充电人员,上课的时间在晚上,学生大部分是女孩,性格比较开朗,几次课后,大家熟悉起来,课堂气氛不再单调。但麻烦也随之而来,天气逐步变热,女生们的衣着也开始单薄,这些年轻的身体像是熟透的石榴,让人克制不住冲动,想剥开表皮,现出里面晶莹红润的果实,看个究竟,即便不吃,看一看也不错。有一次,课上了半个小时,教室门被推开了,一个迟到的女生急匆匆地跑了进来,高跟鞋在硬地板上发出急促的声音,教室里的人都扭头往回看,我嘴上继续讲课,眼睛却不闲着,这妞儿衣着也太暴露了,弱不禁风的两根吊带根本挂不住胸前的两团肉,随着她急促的走动,我很担心那两团肉蹦将出来,咕溜溜地滚到课桌深处,再也找不回来。而她的超短裙已经到了令男人严重抗议的地步,相当于刚从浴室里出来,用条毛巾在胯下简单的一裹,那情形简直是千钧一发。据研究表明,女人的裙子长度跟社会经济的繁荣程度密切相关,当经济萧条人心动荡之时,民众心理小心谨慎,女人的裙子也相应地变长,把两腿裹得严严实实;而在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时期,人们的心态开放而畅快,女人的裙子便急剧上缩,白嫩的大腿如同雨后春笋般往外冒。我不知道这样的分析有没有科学根据,倘若遵循这个标准,这个女同学的裙子所代表的社会,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平。

  她带着歉意,冲我笑了笑,在第一排坐了下来,从坐下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心猿意马起来。她的头发染成乱七八糟的颜色,发型时髦得一塌糊涂,分不清款式,仰起头听我上课,像是趴着只可爱的狮子狗。不知道她在听课还是发呆,总之,她的眼睛和我的头像是连了一根线,缠在一起,任我怎么摆也甩不掉。而她的两条腿如同刚学会走路的婴儿,一刻也没有闲着。它们变换着各种姿势,一会窃窃私语,一会温文尔雅,一会又调皮捣蛋起来,随着角度的变换,呈现出别样的风景来,在这样的风景里,感觉自己在坐海盗船,大起大落,刺激无比。

  境由心声,我的脸部肌肉开始局促起来,挣扎着要拼凑着各种各样的图案。她仍然定定的看着我,往后靠了靠,嘴角上挑,带着戏谑的微笑,我再瞄了一眼下面,已经看不到短裙,凳子上像是长出两条莲藕般的长腿来。感觉身体的某个部位产生的强烈的反应,裤子拉链顶不住强悍的冲击,岌岌可危,于是赶紧停止板书,用讲台死死地压住。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嘴巴好像独立出去,自顾自的诉说着。

  稳了稳神,我吐出最后几个字:“下课吧!”教室里涌起轻微的骚动,我看了看表,离下课还有十分钟。

经过了这次艰巨的考验之后,站在讲台上再无紧张的感觉。如同一些边做爱边看电视剧的女人一样,我的脑子也像分了家,一半用来讲课,一半用来抵抗热辣的诱惑。找这份工作确实不易,所以我干得很卖力,但是从此以后,工作却长了眼睛般地找上门来,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气便接了三份,其中,以在电大的工作感受最为轻松,讲授《公文写作》,学生是全日制的专科生,教室里坐得满满的,放眼望去,全是稚嫩的面孔,看得久了,女孩子脸上还会泛起羞涩的红色。心态轻松,讲课也更能收放自如,时不时穿插一些故事和笑话,总能引起哄堂大笑,一些很无趣的玩笑,但在沉闷的课堂上,效果会放大好几倍。教室虽大,但有语音设备,衣领上别着麦克风,听着自己的声音从墙壁上的大音箱里传出来,那感觉似乎是在演唱会的舞台上。
  
  三月的一天,我正在卖力地讲解通知和通告的区别,摆在讲台上的手机疯狂地跳起来,手机震动起来的样子像是吃了摇头丸。我伸手掐断,继续讲课,不多时,该死的东西又跳起舞来,看了看来电显示,竟然是酱哥打来的,难不成有什么急事。于是走出教室接听电话。
  “鸟人,还掐我电话,不想活了。”酱哥总是出口成脏。“有事说事,我在上课呢!”我也很不耐烦。“哪个很过瘾的毛片,你放哪了,怎么找不着?”这家伙一把年纪了,竟然还沉迷毛片。我呵呵地笑了起来,放低声音说:“毛片是吧,是武腾男、饭岛爱还是小泽圆主演的?”“武腾男那个一挑三的”酱哥有点迫不及待了。我告诉他具体位置后,然后挂了电话,整理好情绪,步入教室。教室里乱成一团,男生们嘻嘻哈哈,女生则捂着嘴巴笑,我清了清嗓子说:“有什么好笑的,继续上课。”老师打几分钟的电话,就把他们乐成这样,想想也情有可原,我上初中那阵,天天盼着老师生病,或者出点小车祸住院就好。或许,这帮学生还不习惯老师公然在上课时间通电话吧。作了一番合理的解释后,心里就坦然了,继续给他们讲解通告的几种写法。
  
  事情的真相远不是我想的那样。一年后,在我差不多忘记这件事的时候,遇见了当时的一位女生。她跟我说:“老师,你还记得那次,我们为什么笑得那么厉害吗?”我说不知道。她说:“因为当时你忘记关掉麦克风,你电话里说的话全班都听得清清楚楚。”说完这些,她就笑得直不起腰,剩下目瞪口呆的我。

  (待续)
  
[ ������卡拉��2005-03-26 21:44���±༭ ]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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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5-03-22   
呵呵,不错不错,好像后面出来了,贴上来阿!
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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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5-03-22   
九. 色字头上一把刀
  
  疯狂兼职,累并快乐着,每天晚上回到宿舍,倒头便睡。但钱包里的钞票却逐渐繁殖起来,有时候备课累了,就从抽屉里抽出钱来,粘着口水细细地点一遍,浑身便又充满了力量。把这些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张,凑在鼻孔前面,有一种怪异的气味,想必就是所谓的铜臭吧,但闻久了,钱币上似乎散发出沁人心鼻的芬芳来。我把2000元又仔细地点了一遍,小心地分成两半,我想,欠王姐那1000元也该还了。王姐是个好人,但我和她终究不属于一条路上的人,因为,我是男人,她是女人。男人跟女人本来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男人跟女人的关系很怪异,要么简单得如同陌生人,要么复杂得一辈子纠缠不清,竟然不想跟她发生纠缠不清的故事,那就只能做陌生人了,让她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网络里的那个“黑色的女人”。不过,我会记得她的好。
  
  傍晚的时候,我揣着钱来到她家楼下,抬头看,黑色的内裤和白色的胸罩在阳台上随风摇曳,像是一个透明的舞娘在轻柔地扭动腰肢,我想,那这个时候她应该回家了。摁响门铃,几乎没有任何等待,她的声音便从对讲机里传了出来,似乎一直待在门后,期待着我的到来一样。进门之后,屋里有些凌乱,鞋子七倒八歪地躺在门边。我像是回到了自己家,脱鞋的同时顺便把它们一一摆在鞋架上,她站在我的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满眼春天的温暖。
  
  我把装好钱的信封递给她,她迟疑了一下,接过,然后顺手扔在茶几上,问:“哪来的?”我说:“自己挣的。”“怎么挣?”她的语气似乎我还给她的是赃款一样。我拍了拍屁股:“你看我这身段,还愁赚不到钱?”她就嘻嘻地笑了,说:“要不,我煲汤给你喝,补补身子。”我不想在她屋子里停留太久,孤男寡女在狭小的空间里呆久了,如同线圈和磁铁一样,一不小心就会产生电磁效应,生出电来。于是我摇摇头说:“不了,学校里还有事情。”然后,我盯着她的眼睛,诚挚地说:“王姐,真的感谢你,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嘴里忽然结巴起来:“我是真心的……”这个时候,竟然感觉自己是虚假的真诚,像是个骗子般的不安。事实上,如果真是一个忘恩负义的赖皮,真诚反而会显得真实许多。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柔声道:“我知道,你就别叽叽歪歪了。” 她的眼神有着无穷的力道,似乎要把我托举起来,再温柔地平放在她那张紫色的大床上,看来此地不可久留。听她那么说,我如临大赦,急急地穿鞋。我站起身来,回头跟她道别,准备离去。她原地不动,黯然地说:“是不是以后再也不会来看我了?”我怔了一下,这个精灵的女人,似乎能看穿我的心脏,正犹豫着怎么回答才好,她忽然冲了过来,扑倒在我的怀里,双手紧紧地箍住我的后背,喃喃地说:“宝贝,别走!”我心头一热,心想:“这下完了!”
  她的头使劲地在我胸前拱,像只觅食的小猪,哀求般的梦呓:“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她的脸蛋不断地摩挲,疯狂地亲吻我的胸膛,牙齿和舌头并用,慢慢解开了我的衬衫扣子,头便钻了进去,轻轻地咬我的乳头,感觉像一把小刷子轻柔地在上面拂荡,她的声音似乎从我的胸腔里传出来:“我喜欢你的胸肌,喜欢你的气味,我要你!”,过了许久,她抬起头来,眼神像一直温顺的小猫,里面全是虔诚的渴望和致命地的诱惑。在这样的眼神里,我一点点地被融化,感觉自己的眼睛也迷离起来,于是伸过手去,抚摸着她光顺的头发,俯下身,咬住她的耳垂。我们疯狂地抱在一起,身体尽最大可能地粘合,似乎要把彼此融化。她的手灵活得像是在池塘里游弋的小鱼,轻松地突破了我的皮带,裤子刷地掉在地上,小手便盖在高高凸起的地方,她拉开内裤,里面的东西便迫不及待地弹了出来,气势咄咄逼人。她看了看,示威似地蹲下身,一口吞了下去,这样的境况让我始料未及,嗓子里禁不住发出一声呻吟。我的身体像是高压锅里的米粥一样,混沌地沸腾起来,我低头看着这个专注的女人,心里泛起深深的爱意。做爱,顾名思义,爱就是做出来的,说什么性是爱的升华,不过是虚伪的人们为自己的欲望,寻找合乎道德的借口罢了,男女之间之所以能够产生魔力无限的爱意,正是因为性。上帝赋予男女最大的区别就是性,竟然是上帝的旨意,我也就没有能力去拒绝了。
  
  她熟练地吞吐,发出诱人的声音,我却再也控制不了,把她抱起来,粗暴地扔在客厅地沙发上,手迅疾得像是在剥春天里的竹笋,很快就只剩下水灵灵的笋肉。但我不是一个熟练地厨师,看着笋肉,却不知道如何下刀,如何下锅。这时候,春情勃发地她显示出过硬的本领来,翻身把我压在底下。我如同游荡在一个超级大商场里,放眼是琳琅满目的商品,但我只需跟在导购小姐的身后,畅快地挑选,无需付出任何寻购成本。
  
  她坐了上去,似乎是利刃刺穿靶心,发出让人心旷神怡的扑哧声。然后酣畅地摆动起来,紧闭着双眼,完全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被动地回应着,小人之心却涌了出来,像她这样阅尽男人的女子,只怕已经失去了对男人最原始的欲望,闭着眼睛的她或许把我幻想成了威猛的施瓦辛格,帅气的贝克汉姆,或者是忧郁而迷人的梁朝伟了吧。我报复似地也闭上眼,满脑子是日本AV女优小泽圆纯洁而淫荡的影子。
  
  快感如同东南亚海啸肆般虐地冲击着海岸,在我身上摆动着的女人快乐地唱起歌来,她的呻吟变幻莫测,一会如同深情的咏叹调,浑厚圆润,转眼又变成了西北民歌,声音空旷高昂,直插云端;忽然又高处落下来,如同庸俗的流行歌曲,音节单调乏味;再往后,呻吟声音渐渐变弱,好象一位气若游丝的病人,从嗓子里发出急促而艰难的闷哼。听了许久,我终于摸清了思路,她的呻吟好比是电影情节里的背景音乐,看似毫无章法,其实深有含义,熟练而贴切。在这样的背景乐里,我的快感像海啸般慢慢地积聚,终于冲破堤岸,一发不可收拾,势不可挡地向村庄、城市掠过,吞噬着一切活物。在瞬间强烈的快乐里,我的四肢僵硬得伸地笔直,表情狰狞,如同困兽。身上的女人,像是开足马力的榨甘蔗机,酣畅淋漓地抖动着,那架势要把甘蔗里的汁水渣得一滴不剩,只留下粉白的渣子。
  
  “啊”的一声,她如同泄了气的皮囊,软软的伏倒下来,趴在我的身上。我大睁着双眼,脑子里一片空白,恢复平静的房间里,寂静地可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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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5-03-22   
两个人就这样躺着,胸部紧紧地贴在一起,夹杂着汗水,滑不溜秋的。过了几分钟,我把她推开,晃荡着身体穿衣服,感觉索然无味,男人总是这样,一发起情来,做爱便成了天大的事,天塌了也要把爱做完,见着个老鼠洞眼睛也能冒出绿光。做爱的时候,感情热烈丰富,而一旦完事,顿觉人生莫大的无趣,嘴里像是抽多了烟,干巴巴枯涩得很,心肠也硬了起来,甚至都不想再多看身边尚在颤抖的身体一眼。穿好了内裤,她仍然没有起身的意思,于是象征性地在她光溜的身上摸了几把,再在额头上轻啜一口,然后去卫生间。用凉水冲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挂满水珠的脸,莫无表情,盯久了反倒显得有点尴尬,遂裂开嘴唇,牵强地对自己笑了笑。
  
  回到客厅,她已穿戴整齐,激情燃烧完了,言语也变得多余,我默然地套好长裤。回头瞅见桌上剩下半瓶可乐,抓过来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一抹嘴唇,对王姐说:“那我不陪你了。”她神情也变得平淡,用爱怜的目光看着我:“渴吗?冰箱里还有饮料,带着吧。”“不用了!”说话的时候,有一种想拥抱她的冲动,欲张开双臂,但终究没有上前,此时的她如同生活中一位普通至极的朋友,拥抱已显得多余。于是转身出门,如释重负,灰黑的大门在身后轻轻关上,感觉心情灰暗无比。
  
  下楼来,夜色正隆,整个城市像一台巨大的机器,没日没夜地轰鸣着,我痛苦地捂上耳朵,但更敌不过内心深处孤寂的呐喊,脚步也踉跄起来,于是靠在墙角,点燃一支烟,重重的吸了一口,抬头看,她房间的灯光温馨地亮着,但那样的灯光不是为我而亮,甚至这个城市里的每一盏灯,都不是为我而亮。黑色的女人,这个我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我们的精彩只属于这个时点。生命中总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或留下精彩,或留下悲伤,但终究都会过去,当生命即将结束,再来看这个世界,就会发现留在自己身边的,总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人罢了。作为男人,也会遇到数不清的女人,有些男人总是因为错过了某个女人,错过了某段感情,而苦恼不堪,事实上,那是一件幸事。因为,每错过一段感情,内心的愁苦便少了一层。
  
  我把手放进裤袋,摸到一个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那个装钱的信封,一千元仍然鼓囊囊地躺在里面。我不是来还钱的吗,记得已经交给她了,但什么时候又被放回我裤子里呢?一切像是做梦一样,亦真亦幻。
  
  乘公共汽车回学校,站台上总是那么多人,公交车如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每当一辆车靠站,后门就稀稀拉拉吐出几个人来,前门却拥上去一大坨,更多背着精美坤包的女子、西装革履满脸倦意的男人,在车屁股的黑烟里没命地追,坐在车里窗户边的乘客便舒坦又得意地看着下面的人们。看着这些被城市奴役的人们,心里不禁泛起厌恶的感觉。好不容易蹭上车,车行颠簸,没有支撑,双手便在空中乱抓,在人堆里寻找栏杆,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某人肩下的包,“啪”的一下,那只手便打了过来,同时发出一声威严的低吼:“干什么?”我扭头,一张中年妇女肥胖的脸,横眉冷对。她一说话,旁边的人刷地往后躲,眼睛里满是惊恐地看着我,手都警觉地抓住背包,摁住自己的衣袋。一个女孩子甚至冒着被挤扁的危险,往车后逃去。我无辜地看着众人,双手投降般地上举,抓住头顶的横梁,旁边的人仍然厌恶地看着我,那神情分明在说,无论你怎么郑定自如,无论你如何伪装,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偷。“我操你们全家男女老少!”我嘴巴嘟囔着,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不过,这样倒好,我身边瞬时开阔起来。站了两站路,旁边的人起身下车,我在艳羡的目光里,一屁股塌了下去,邻座低头发信息的女生看了我一眼,连忙停手,把手机小心地塞在兜里。我暗自冷笑,难道非得逼我偷东西,这些人才肯罢手,看来,许多杀人越货的事,未免不是环境给逼出来的。
  
  车又行一站,仍然拥挤。一队老人从容地上车,车厢里适时响起提示语:“请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敬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广州,我对许多一些老人却有异样的感觉,说不上讨厌,但总觉得不舒服。他们享受着政府的优待政策,一纸老人证在各路公交、各大公园畅通无阻,但偏偏有一部分老人,无论车有多拥挤,他们也当仁不让,手持证件,一副倚老卖老泰然自若的模样,等着让座,别人让座了,他们甚至哼都懒得哼一声。奇怪的是,广州的老人也似乎特别多,无论我坐哪路汽车,车上总有许多老者的身影,让的次数多了,我便学乖,每次上车都有意识地挑车后的座位,以免让位之忧。这次没了选择,坐在车的前部,窝着一肚子的火。上来的老人一点都不着急,簇在车头,几个个年轻人便起身,腾出位置,他们便很自然地落座,剩下一个老人抓着扶手,站在我面前,眼神时不时从我脸上扫过,似乎在一遍遍地提醒我该让位出来。我强忍着,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过了一会,睁开眼,他仍然定定地看着我,痛心疾首的样子。看来,还是较量不过他,无奈,起身让座,一直站到终点。
  
  走在校园里,城市的喧嚣慢慢地散去,看着自己的影子在地上变幻出复杂的形状,心里慢慢地平静下来。大腿根部和肩膀隐隐发酸,王姐还真是一把做爱的好手,就像是特殊配置的鸡尾酒,喝的时候不知不觉、爽口清凉,但等酒劲上来,就后患无穷、难以招架了。校道旁边的树荫里,坐着一对对交织在一起的情侣,耳鬓厮磨,窃窃私语。也难怪老教授们哀叹,晚饭后想跟老婆在校园里散个步都找不到地方了。有一对情侣甚是忘情,女的张开双腿坐在男生胯上,呈最标准的AV姿势,两个嘴巴缠在一起,如同婴儿吃奶一样,发出颇为惊人的吸吮声。他奶奶的,真想把他俩的嘴巴割下来,用针线缝在一起,这样就时时刻刻都在接吻了,我在心里恶毒地想,故意大声地咳嗽。不得不承认某些时候我是个小人,自己在王姐家里淫荡地翻云覆雨,却容不下欲火焚身的小情侣在阴暗的角落骚情一把。或许,吃饱的人们,看着别人挨饿,心里的快感会更强烈些吧。
  
  便意渐浓,也顾不上欣赏路边的风景,赶紧回宿舍方便。宿舍里竟然黑灯瞎火,来不及开灯,“哐当”一脚踹开厕所,只听见里面“哎哟”一声,急忙开灯,原来是酱哥正猫在厕所里讲电话,他揉着红肿的额头,惊恐又愤怒地瞪着我,同时柔声对着电话说:“你听我解释嘛……” 看他那虔诚的样子,八成又是跟老婆吵架,正在做善后工作。我吐吐舌头,一边安慰地拍他的肩,一边稀里哗啦地撒尿,酱哥无暇理会我,光顾着抚慰老婆:“我知道你带孩子辛苦,要不,请个保姆吧。”撒完尿,我痛快地抖身子,悠长地叫着:“真爽啊——”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导师也慢慢对我产生信任,把一个重要的课题交给我做,不敢懈怠,于是在图书馆和他家之间来回奔波。时间像流沙般地从手指缝里漏去,努力去抓,总是杳无踪迹,什么都没有留下,我也很少给mm打电话,虽有千言万语,拿起话筒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所经历的事物我无法触及,我所拥有的心情她更是无法理解,我很惧怕两人之间那种陌生的沉寂,所以干脆就不打电话。倒是隔个把月,就能收到她情意款款的来信,看着不变的紫色,浮现起mm模糊的影子,眨眼间分别就有一年,我想mm应该长大不少了,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常常瞪圆了双眼,怯生生地问:“世界真有这么黑暗吗?”
  
  夏季的一天,我穿条红内裤,四仰八叉躺在床上凉快,悠闲地吐着烟圈,活脱脱抽大烟的模样。试图着将烟吐出大圈套小圈来,可总是棋差一着,差不多快成功的时候,讨厌的电话铃响起,我不予理会,继续吐我的烟圈,可电话声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声声啼血,只好爬起来,提起听筒,尽量用最纯正的男中音问候对方。
  
  电话里的女声音甜美礼貌:“请问…在吗?”“我就是,哪位?”美丽的声音总能给人以快感和遐想。“哼,我是谁,我只知道你是个卑鄙的小人。”温柔的声音忽然生硬起来,充满怒气。我终于听出来了,那是冰儿,颇为惊讶。“嘻嘻,美女,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干嘛生这么大气啊,容易衰老哦。”反正她对我的态度我也习惯了,不如轻松一点。
  
  “你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无耻的告密者,不如去做汉奸。”她说的话使我有一肚子的疑惑:“什么告密?我可没那闲心。”“想不到你这么阴险,自己找不到女朋友,就想拆散别人,竟然去我爸那里告密。”“我没有!”我大声抗议。“你自己心里有数,我爸知道我谈恋爱了,要拆散我们,你高兴了。”看来,注定是被冤枉了,我的火气也大了起来:“反正我说什么也不管用,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你等着瞧,有你好果子吃的!”平生最痛恨被人威胁,听到这话,我再也顾不得导师的面子,放开喉咙:“你他妈能怎么着我啊,还怕你不成。”便砰地挂了电话。被人冤枉心情难免郁闷,便打开音箱接连听了十来首歌曲,抽了半包烟,胸腔里的郁闷之气才慢慢散掉。其实,一个喜欢猜疑的人,他的最大快乐就来自于猜疑谁、如何求证,以及对方如何让对方无力辩解的过程。而对待这种人的办法,不如一口应承,背个黑锅也好,让其意犹未尽、烦躁不堪,省去不少口舌。
  
  但是,灾难的导火线总是在不经意间埋下的,几天后的事情便应证了这句话。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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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5-03-24   
继续继续,老兄!!!
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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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5-03-26   
广州的夏天总是来得特别早,空气湿热,让人无处遁形。我这个人既怕冷,又怕热,冷的时候,手脚僵硬,大脑迟钝得像是结了冰;而热的时候,浑身粘湿湿的,如同陷入了沼泽地里,满身的劲儿使不出来。当初选择广州这座城市,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没有冬天,至少可以免去彻骨之寒。而真正到了夏天,倒有点怀恋冬天的冰凉。
  
  幸好,冬天有火炉御寒,夏天有啤酒解浊。夏天的夜晚,和酱哥等众兄弟,把酒言欢,畅叙幽情,甚是快活。围坐于路边排挡,将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还冒着冷气的啤酒,砰地打开,看着金黄色的液体和白色的泡沫在杯中激荡,全身早已透凉,一口灌下,身体里的热气便被逼了出来。几瓶下肚之后,浓烈的夏天便剔了污浊,仅剩下激昂的情绪。每到入夜,路边大排挡的生意特别热火,满座的小圆桌把街道挤得满满当当,这座城市如同昼伏夜出的野兽,到了深夜苏醒过来,露出激情的本色。酱哥因为和老婆吵架,情绪低落了好一阵子,今天晚上,看来是后院的火基本扑灭了,他的兴致颇为高昂,大口的灌酒,脖子上湿了好大一片,嘴巴里开始喋喋不休、大言不惭起来,他喷着烟雾:“俗话说,三种哥们最宝贵,扛过枪、同过窗、嫖过娼的,我扛枪的时候,你们呐,还穿开裆裤呢。看来咱们只能同窗跟嫖娼了。”果然是饱暖思淫欲,几杯酒冲下去,他肚子的淫虫又开始活动了,话里间都埋着伏笔。我赶紧回他:“酱哥,算了,咱们只能是同窗的命,上次跟你按摩,差点没出大事。”“呵呵,小子,老子看你骨骼奇异,是个可造之淫才,你我有缘,打算让你继承我的衣钵。”看来,他还真把自己当师傅了,不灭灭他的嚣张气焰可不行,便对他说:“别吹了,你就想办法把你那关于数据挖掘的论文早点搞出来吧,别到时毕不了业。”酱哥是半路出家学工科,加之专业的原因,发表论文实为不易,所以没日没夜地泡在实验室里。听我这么一说,他的神色便暗淡起来,眼睛里若有所思。
  
  沉静了没半分钟,他的神态忽然明朗:”数据挖掘个屁,我挖到美女了,看看你的后面。”回头看,隔壁桌果然彪着四个肉弹,香艳程度只能称之为肉弹,由于桌子的阻挡,看过去,齐刷刷裸露的大腿和粉白的胸脯。从穿着推测,她们应该是这条街发廊或者夜总会里的女孩子。她们的香艳缺乏高贵的气质,但对凡夫俗子来说,有能激发男人原始冲动的性感就足够了。酱哥发浪似地唠叨,眼睛再也舍不得放开:”尤物啊,你看那个红头发,她的乳沟,绝对是真材实料,做不了假的。”被他这么一挑拨,我心里痒痒,把凳子挪了挪,以便取得更好的视角,嘴里也津津地溢出口水来,对酱哥说:“我喜欢那个穿黑色吊带的小妞,你看她的嘴巴,鲜嫩红润,一张一合,快泌出水来了。”旁边一哥们打趣地说:“酱哥,要不你偷偷爬到她身后,用烟头把那两跟带子烧断,兄弟几个就可以饱眼福了。”我擂了他一拳:“你看那呼之欲出的架势,衣服掉下去,不怕那两个东西弹出来,花了你的眼啊!”对面那几个女孩子,知道我们在看,也不气恼,仍然从容地嬉笑,其中一个弯腰下去系鞋带,圆鼓鼓的屁股便在我们眼前晃着,衣服缩了上去,细细地腰肢像水蛇一样的扭动着,等到衣服快滑到露出胸脯的时候,她坐直了身,回过来,对我们嫣然一笑,似乎在说:“老娘好看吧。”终究是读书人,经不住挑拨,大伙不由地低头,端酒杯喝酒。所以说,读书人是最悲苦的,在他们拥有活跃的思维、广袤的精神空间的同时,也变得谨慎而顾忌,不知名的力量把他们抬到一个虚无的道德层面,让他们面对尘世的诱惑而无从下手,空余痛苦。
  
  酱哥喝了酒,又开始吹嘘他当年的光辉事迹:“想当年啊,老子身边女人多得是,可惜我就喜欢老婆一个,老婆抱腻了,才知道后悔。告诉你们一个真理,坐车千万别买全程票,不如一站一站补票,虽然麻烦,但来得快活。”“什么逻辑!好汉不提当年勇,有种你过去跟她们喝一杯。”我们几个开始起哄,酱哥果然厉害,丝毫没有反抗,果敢地站起身,眼睛直勾勾盯着她们,走了过去。我心想有好戏看了,等他走到几个女孩子的身后,却回过头来冲我们说:“我去上个厕所!”便径直走了,消失在街角。惹得我们大笑起来,笑骂:“贱人!”隔壁的肉弹看着我们,然后低头私语,也哄笑起来,眼波滴溜溜往我们身上扫,我举手挥了挥,“嗨!”向她们打招呼,于是四个人都回头看我,也不予理会,反而笑得更厉害了。“骚货!”我忿忿不平地想。
  
  快到晚上12点,喝得差不多了,几个人便回校。我对酱哥说:“你们先走,我去买包烟,回头追你们。”等我买好烟,酱哥他们早已走得不见踪影。带着七分酒意,吞云吐雾,脚底下轻飘飘的,心里却有朦胧的惬意,酒精真是个好东西,它像刀一样,把我的身体跟灵魂分割开,身子懒散而疲惫,意识清晰而快活,灵与肉的分离,能给人带来一种虚幻错乱的快感。正因为此,喝酒的最佳境界就是七分醉,过了这个度,便只剩下痛苦,身子痛苦辗转,心里头也苦得像吃了黄连。天上挂着满月,清辉笼罩着大地,校园的围墙像是睡着女人,柔软地曲折,不见尽头。小草轻撩我的裤管,树枝宽厚的手臂将我包围,让凌晨的清风涤荡疲惫的心胸,心里一直坚硬着的东西忽然柔软起来,身在异乡为异客,但月光照射的地方总有我的归宿,我想,那处地方也在寂寞地等待着游子归来吧。若干年前,也是这样的月色,皎洁安详,父亲摇着蒲扇,躺在晒谷坪里的竹床上,我猫在他的怀里,仰头看着满天的星云,听父亲用质朴的语言给我编织各种神话故事,竹床凉丝丝,父亲的怀抱暖洋洋。家乡夏夜里的天特别高,看久了,星空里便变幻得奇形怪状,我却有莫名其妙的恐惧,在这种恐惧里慢慢睡去,醒来后早已经在躺在屋里的床上,夜阑人静,蛙声一片。今夜,天上的明月依旧高悬,但曾经的月色已不复存在,走出来就再也走不回去。
  
  路上行人稀疏,不远处的校门发着幽暗的光芒。前方有几个人蹲在地上抽烟,烟火鬼祟地闪烁,我心里不由警觉起来,莫非是打劫的,于是赶紧把身上最值钱的手机掏出来攥在手心。当我走近,几个人并没有异常举动,不仅哑然失笑,讥笑自己神经过敏,便又把手机塞回兜里。而就在这个时候,那几个影子却瞬间围了过来,其中一个压低嗓门问:“你叫什么名字?”我疑惑地反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另外一个人发声了:“你是XX吧?”深夜里的陌生人竟然准确叫出我的名字,讶异之余也颇为亲切,来不及思索遂点头称是。我语音刚落,几个影子便暴躁起来,一齐扑上,拳脚舞动,我尚未反应过来,脑门和鼻梁上各挨一拳,鼻血就流了出来,嘴巴上像挂着两根粗面条。我大声叫喊:“我不认识你们,干吗打我!”“打得就是你!”肚子上又被踹了一脚。心里容不得恐惧,身上却也没感觉太多的痛楚,好拳难敌四手,逃为上策,但几个影子的站位有如天罡北斗阵,简直插翅难飞。我无论往哪个方向跑,总有两个人拦住我,而整个身体像是暴雨中的纸伞,雨点无情地把它撕得粉碎。心里一横,脱口大喊一声:“老子拼了,孙子们,一起上啊!”
  
  这几个人专挑我的头部轰,没一会,我便觉得眼花耳鸣,脑子里嗡嗡作响,混沌一片。趁着无多的清醒,我瞅准了其中一个身行稍小的影子,冲上去左手死死抓住他的长发,他一个趔趄蹲了下来,我右手连珠炮似地轰击他的面门,其他的影子我再也管不着,视线里就是这张偏瘦的脸,我疯狂的击打,看着对方地鼻子慢慢变形,拳头感受着热而坚硬的东西。身后的人来掰我的手,拳脚也密集地落下来,但感觉那是打在别人的身体上,与我根本没有关系,于是便半睁着眼睛吼:“兄弟几个别客气,尽管打吧。”顺手又一个直勾拳压在那张惊恐的脸上,他开始哀号起来。便听得身后忙乱的叫喊:“把他拉开,这杂种疯了!”听到这,快感顿生,于是抬起膝盖,不管是什么地方便顶了上去,右拳也没有闲着,但已经分不出重点,全方位地密集轰炸。
  朦胧中,看到对方一个人在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我并没有意识到他在做什么,甚至我已经忘记了他也是我的对手。然后,我便看到握着砖头的手挥了过来。“轰”的一声,有如飞机从耳旁掠过,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眼前忽然生出许多绚烂的光彩,在空气里优美地缠绕,四周的空气忽然凝固起来,有如棉花一样柔和地托着我,感觉身子软绵绵的,困顿地想睡觉。模糊中记得我终于松开了手,脸上竟然浮现出天真的笑容。
  
  但是,我当时并不知晓,我的身子已经躺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天上明月斜,身下坚如铁。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卡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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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5-03-26   
为什么我的孩子总是养不大
摘自天涯博客《失落的伊甸园》

帖子上次在杂谈被斑竹误删,让我郁闷已,幸好斑竹仁义,让我重贴了一次。今晚去情感天地,找不到自己的帖子,才发现已经被情感天地的斑竹封存了。看来已经没有上次的好运气了,斑竹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哎,世态诡异,难以捉摸啊!真是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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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跟斑竹交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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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海啸 : 斑竹您好,打扰了。我的帖子《三年后初恋再相拥,叹我已经历女人无数》不知何故被封了,是网站数据调整原因吗?麻烦你帮我看一下。呵呵,多谢

让故事继续: 你的贴子里面有部份黄色描写,考虑到回复已经有很多,于是封贴了.这种贴子以后请发到非常男女去,谢谢

东南亚海啸 : 斑竹啊,是不是咱们的思维方式不同,我已经用比较唯美的文字去进行描述,性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必忌讳,我并没有使用淫秽等不妥的字眼。可否通融,斑竹考虑下,好吗?你要体谅一个写手的苦心,这样的打击是蛮大的。

让故事继续 : 不用多说了,请将你的贴子发去非常男女吧,各个版有各个版的规定,我想你也知道电脑坏了不能够去音乐天地发贴求助吧?

东南亚海啸: 呵呵,你的比喻很生动,让我受益良多,只是不太贴切,既然是感情天地,而我的帖子主线正是情感,而男女之情必然牵涉到性。我会考虑你的建议,感谢你耐心的回复!

# posted by 东南亚海啸 @ 2005-03-26 20:34
“If a man does not keep pace with his companio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he hears a different drummer. Let him step to the music which he hears, however measured or far away.”  -----  Henry David Thoreau
不动声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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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5-03-27   
等的好苦阿
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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