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证用处不大。
?);v`] +~$ ]}% 因为是夫妻关系共存期间,要公证财产只属于其中一方,是做不到绝对公证作用的。如果以后夫妻离婚,男方要去打官司推翻这个公证,也是很有可能推翻的。所以这个冤枉钱别去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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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HFc 如果,女方想谋财;
<iC(`J$D B~ GbF*j 可以这样做,先以夫妻名义,把妻子的名字放上房产证上,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名字。
z>Y-fN`, g*_& 然后找借口,连哄带骗,跟老公去房产局,再以夫妻名义方式,把老公名字去掉,大概费用100多元。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N=}A Z{$ |0b`fOS 哪,这样!房子的名字不就只有老婆一个人的了吗?干嘛公证来公证去,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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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8!i 以上,都是夫妻内更改,很方便的。只要双方身份证,当场签名。(有的人是利用长得像的人冒充办理的)
kgP0x-Ap A?P_DA )7Wf@@R'F 这样,女方就可以随时掌控房子的买卖大权了。
cF}".4|kZ< IOmfF[ 哪天女方不爽,把房子偷偷卖了,逃之夭夭。男方就只好打官司,吃苦头啰。
6A-|[(NS Bnxm HGP#& ]w8(&,PP jV1.Yz(` V b ?oJhR R__OP`! 乱讲板块,可以乱讲。没有教坏年轻人。
wlqksG[B ^jZbo{ 8OU\V5i[,q "ze|W\Bv! [RhO$c$[\ "<1{9 [ 此帖被黑客帝国在08-18-2011 21: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