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6楼小白兔于06-07-2011 13:11发表的 回 61楼(水做的鱼) 的帖子 :
~e<^jhpJ 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就是生命权的尊重,这份尊重不仅仅是对活着的生命还包括死去的,不仅仅是一副皮囊,还有里面的器官。如果他人决定把器官带进焚化炉,我对这种决定只有尊重。人和人的生命是平等的,谁的生命都不比别人的更有价值,所以如果我们得到别人的器官捐赠,那是要感激涕零的幸运,但是得不到,我认为应该理解并尊重别人的选择。新加坡,如果公民决定不捐赠器官,他/她在需要器官的时候也得不到帮助,一切都是自由选择,很公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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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f"_p 医生在面临拯救垂死的病人和做器官移植的选择时,我曾经很天真的认为当然先救人了,两条生命同等重要。但是荷兰这里的医生曾经公开说过,其实做为医生,更愿意选择后者。都是治病救人,但是器官移植的成就感更大。我听到这样的说法,真无语。你本来是想做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你却承担起让不太高尚的人钻空子的风险。为了杜绝这种风险,那也只能不高尚了,我非常理解这种选择,并且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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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 至于应该不应该批评,我尊重鱼姐的选择,不批评,干实事。也请鱼姐相信我有足够的智力水平看明白整个事件里的关键问题,尊重我选择的我认为最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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